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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回顾与思考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27 15:30:16 点击:

    站在新中国成立66周年的金秋回望历史,满目壮丽辉煌,令人感慨万端——这是极不平凡的伟大历程。对我国少数民族文学而言,这是大发展、大变化、大创新、大繁荣的66年,群星荟萃,精彩纷呈,意蕴悠长。对少数民族文学走过的历程及其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十分必要,却并非易事。这需要勇气和激情,更需冷静。本文力图从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辉煌中找出内在的要点和规律,归纳少数民族文学对中国当代文学发展作出的贡献,抛砖引玉,以期引出更多专家学者对少数民族文学作出更深入更科学的认识与评价。

    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少数民族产生过优秀的作家文学(包括母语作家文学和汉语作家文学),有些作品在中国文学史上闪烁着耀眼的光彩。但在众多的少数民族中,仅有十几个有作家文学,大多数的少数民族尽管有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作家文学却是一片空白。藏、蒙古、维吾尔、朝鲜、纳西、彝、哈萨克等民族的母语文学创作颇为久远,但是受到语言的局限,只能在本民族内部流传。而少数民族的汉语创作,自古就基本上融入了汉文学的主流之中,这些作者大多具有汉族士大夫的学识和思想情怀,如元、明、清等朝代,回、蒙古、满、白、土家、壮等民族的许多文人就使用汉语写作。

    我国自古就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文学也自然为多民族的文学,多民族性是中国文学的特点之一。但由于汉民族的文学传统悠久、成就斐然,因此中国文学发展史呈现出汉文学呈中心、少数民族文学呈边缘化的特点。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在全国各族人民的欢呼声中诞生了。新中国的成立给少数民族文学带来了发展机遇。少数民族文学开始走上了新的历史征程。66年来,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新中国成立后17年、改革开放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90年代中后期至今。

    一、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

    新中国为少数民族的历史掀开了新的篇章。民族平等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政策,为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包括少数民族文学事业提供了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

    新中国成立前,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没有一席之地。中国文学就等于汉族文学。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翻身了,在经济上解放了,在文化教育上迈出新的步伐,但由于历史原因,少数民族在诸多方面,包括文学创作依然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20世纪50年代,老舍先生曾提出,少数民族文学要赶上汉族文学,解决“事实上的不平等”,这是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发展的当务之急。当时,少数民族文学和汉族文学相比,存在五个问题:一是作家少,二是民族少,三是作品少,四是阵地少,五是多个民族存在培养本民族第一代作家的任务。无论是母语创作还是汉语创作莫不如此。

    新中国成立前,少数民族作家人数少,没有组织,没有形成作家群体的条件。新中国成立后,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实现了民族的真正平等,全国各地还开展了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活动,同时一批有文化的少数民族青年开始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

    在少数民族文学发展中,中国作协和各地作协及少数民族地区各级民委、文化机构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后出生的少数民族作家都是在新中国的文学阳光沐浴下成长起来的。茅盾先生在1949年《人民文学》第1期的《发刊词》中说:“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运动,使新民主主义的内容与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形式相结合,各民族间互相交流经验,以促进新中国文学的多方面的发展。”1953年9月,这一号召被写进中国作家协会章程。1956年6月,在中国作协第二次理事(扩大)会议上,老舍先生又具体提出了“开展各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八条措施。“中国作家协会各分会应吸收兄弟民族有成绩的作家作为会员。以会员为中心,兄弟民族的作家们应有经常联系、定期学习的组织。”为此,“中国作家协会成立民族文学委员会”,还要“选取兄弟民族青年作家到文学讲习所学习”,同时,还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多出版民族作家的作品,各级刊物“应多发表兄弟民族作家的作品”。这些有力的措施,极大地促进了少数民族作家队伍的形成,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开始从自然走向了自觉。

    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史上,最有意义的首先是为其“正名”。新中国成立之初先是提出“兄弟民族文学”的概念,后又出现“少数民族文学”的概念。有几年,两个概念同时存在。一直到1960年,老舍先生在中国作协第三次理事(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正式定名“少数民族文学”。实现了从感性认知的“兄弟民族文学”到理性认知的“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转变,为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的地位提出了科学概念,明确了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的关系。

    “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确定,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史上的一件大事。它不但使我国历史上由少数民族人民和作家创作的文学作品(民间文学和书面文学,汉语创作和母语创作)名正言顺地成为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少数民族文学确定了与主流文学(汉族文学)的平等地位。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一个整体文学体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把少数民族文学纳入了少数民族的整体发展事业之中。发展少数民族文学的工作和任务,不再仅仅是文学上的事,还包含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之中。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也不仅仅是少数民族作家个人的事情,还关系到每个少数民族的整体发展,关系到我国民族政策的全面落实,关系到我国多元文学的繁荣。这在我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样的政治、文化氛围里,少数民族文学开始展翅飞翔。一些民族的文学,顺利从民间文学过渡到了作家文学。少数民族诗歌创作开始崛起,一些民族出现了以民间文学为基础的代表性诗人,如壮族韦其麟,傣族康朗英、康朗甩,仫佬族包玉堂,纳西族牛相奎等。一些作家文学历史较悠久的民族文学获得了新的机遇,满族作家老舍、舒群,回族作家穆青,彝族作家李乔,壮族作家陆地等老一代作家焕发创作生机。蒙古、壮、彝、赫哲、回、满、维吾尔、藏、朝鲜、土家、白、仫佬、苗、侗、布依、哈萨克等民族涌现出一批优秀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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