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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思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及其价值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26 21:10:07 点击:

    【摘要】在多维度了解分析社会进程时,总离不开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早就阐明了两者的关系,这是马克思通过创建唯物史观建立科学社会主义大厦的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通道,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走向成熟。厘清两者的关系,为当前发展问题提供了理论路向。

    【关键词】马克思 政治国家 市民社会 价值

    关于马克思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问题,目前理论界热点渐起,主要有以下情形值得探究:一是早年马克思恪守黑格尔的传统思想,认为政治国家是人们普遍利益的代表,市民社会必须从属于政治国家的利益;二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是理念发展过程的外化,即:理念的创造。马克思却称为逻辑神秘主义,并提出“人的本质”;三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矛盾运动引领马克思的思想步入历史唯物主义,并成为建立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石。研究两者内在的联系,对社会主义运作具有理论指导意义。

    有鉴于此,全面把握马克思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理论关联及理论价值,才是厘清问题的关键。本文拟从如下线索加以阐释: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两者关系剖析达成了社会形态变迁的理解;马克思对逻辑神秘主义批判的认识升华了“人的本质”;对唯物史观揭示与正确认识打开了科学社会主义通道。概言之,两者不仅是辩证法的产物,而且是唯物史观形成与建立科学社会主义的特定表现形式。

    国家与社会关系剖析达成了社会形态变迁的理解

    有些学者认为市民社会理论体系在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两者的关系层面上,是谁决定谁的问题。笔者认为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则是社会历史选择,实为不同社会结构形态跃迁过程存有“同一—分离—同一(归零)”的阶段。

    两者内涵上同一。根据“五形态理论”法界定,马克思认为在古代社会应该是封建制以前的社会关系的总称,物质生产条件还很低下,劳动是为了个体生存或者为了获得生存所需要的场所,无论是贵族、君主、都同样需要赖以生存,只有共同维护一定领域才能获得稳定的生存物,哪怕世袭制君主同样不能回避的问题。所诞生的一切政治国家一定不是物质的国家。社会形态发展的初期物质资料的生产与社会的发展同步。群体之间的活动、物品的互换、归属转移以及成员迁移都涉及私人领域。这个领域的复杂的社会关系具有政治的特性,政治又具备私人性质,体现在私有制和政治制度的一致性上,其实政治制度和私有制就有着等同的内涵。“在中世纪,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生活是同一的。”①由于历史差异,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各自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中有不等同的作用。马克思就把当时的德国和罗马称为同一种制度下的两个极端发展的典型。

    近现代两者的“分离”。随着历史的发展,私人领域生活不再是单一具体的实体劳动,个人劳动不再是社会活动纽带。在群体生活中建立起来的共同体,尤其没有硬性规定的持续保持稳固关系的客观存在共同体,这些不是由个人劳动的本质产生,他们很容易被剥夺了一切财产甚至直接劳动,导致该集团难以安身和参与社会活动。只有政治地位和市民地位互相吻合的社会成员才能延续这种市民社会的基本关系。在社会内部分裂的个体间形成了等级差别,个体间差别驱使着社会差别就此产生。现实的人就成为现代国家制度下的私人,自然而然差别、分裂是个人生存的基础。等级之间的差别显然不同于固有的共同体内部,转变成共同体、社会团体之间的特异性特权,特权不断升级成独立的社会成为政治社会的雏形,背离了市民社会下的共同体、社团的基本机能。在这种条件下,不同共同体、社团之间权力竞争就带有政治目的,甚至成为服务国家机器的方法、手段。这时的“政治国家是脱离市民社会的一个抽象”②。政治生活和市民生活有着明显的区分,国家成了社会人的主体,市民社会也就不再与政治国家具有同等的利益关联。当然个人的活动性质、内容、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导致同源的私有制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走向分离。

    两者在民主制中归零。民主制是“普遍和特殊的真正统一”③。也是物质与形式的统一,内容和形式正是民主制和君主制区别所在,君主制只有形式的外在表象,内容的实质虚伪。民主制中人就是真实的人存在于现实的人,任何环节所表现为真正的自我,不存在部分控制整体的特征。上文所提及的“普遍”代表着整个社会中全体民众的利益,“特殊”却是政治国家特别领域异化的结果。异化领域的特殊群体无条件地为普遍利益民众服务,特殊性表现在政治国家本身的属性,人民的自我约定,从形式到内容都为自己政治制度服务,根本不会与君主制的国家、法律一样夹带着统治另一个群体的真实本色。普遍利益也已经不再是停留在物质资料生产、加工基础上的普遍利益群体,转向更高级的精神层面,经院哲学丰富了人民生活,成为政治生活的全部。有时也会把概念中普遍利益直接抽象为特殊的利益。两种利益的转换就不再成为难题,自然地实现了民主制中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统一。

    那什么才是民主制本质的体现呢?延续至当今的选举和被选举才能表达民主的现实本质,这两个权力就会脱离自我的抽象感受自我的政治存在,乃至上升到抽象的政治国家的框架内取消这个国家,市民社会也随之消亡。这时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在民主高度发达国家中才具备取代和消亡的条件,使两者完成构建社会结构形态的使命重新回到原点。

    从整个结构形态发展过程来看,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并非必备之物,而“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两者谁决定谁”也绝非一种普遍存在的历史现象。它仅仅表达的是一个时代极个别国家特殊现象的典型,其实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只是社会形态变迁过程中的特定表征。

    马克思对逻辑神秘主义的批判升华了其对“人的本质”的认识

    由于费尔巴哈理论上给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披上人本主义面纱,使得马克思和黑格尔因为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两者的归结问题产生对立的思想。马克思则把黑格尔认为的“理念的创造”称之为逻辑神秘主义。怎样才能真正揭开这层面纱呢?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哲学中“理念的神秘主义”进行了有力的批判。由于黑格尔思辨中市民社会受到客观精神之发展逻辑的支配,说明了他在市民社会发展问题上的思想局限。这些局限都因黑格尔思辨哲学烙下逻辑和理念的完美主义的印记,把矛盾理解为本质中理念中的统一,从而背离了唯物主义的方法论,踏上唯心主义辩证法之路。

    马克思从德语中“市民”概念内涵的角度,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作理解。德国式的“市民”,即拥有特殊政治权利的个人。而以物质交换为基础的复杂社会关系下的“市民社会”是马克思思域中最理想状态,正是从这样的个人为出发点,马克思认为国家是从家庭成员和市民社会成员这样的群体中产生的。这也就突出了国家、家庭成员、市民社会成员中的人,现实的人所发挥的效用。在批判基础上马克思提出了“人的本质”。为此马克思的思想在通往历史唯物主义大道上迈开了步伐,也为唯物史观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黑格尔有关政治国家的思想被马克思接受,从而把“人的本质”认为就是国家的本质体现,认为国家是“人的本质”的实现,认为国家抽象为“客体化了的人”。这种状态下的人所具有的功能已经超越了人本身,成为政治的人,使得政治国家丧失了它应有的本质,使国家失却了马克思当时所祈求的理想的“人的本质”涵义。

    就人的本质而言,“把人的存在的这些社会形式看作人的本质的实现,看作人的本质的客体化……人永远是这一切社会组织的本质。”④这是费尔巴哈关于宗教观的具体运用,很显然青年马克思接受了费尔巴哈观点,并运用于实践性批判,站在了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法哲学对立面,当时尚无足够的学术能力来促使他对现实本质进行全面的批判。它表达了马克思对于符合人性种种社会关系构筑的期望,它毕竟还不能说明现实存在的由家庭、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所组成的社会产生、变化和发展,更不能科学地阐明它们的真实本质。这时马克思发现自己只能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观点来对黑格尔做简单的批判,必须寻找新的批判武器。马克思借鉴了德国古典哲学和康德批判哲学重要思想基础,形成了早期带有唯心主义的“自我意识”、“自由”、“人是人的最高本质”思想。直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才真正对黑格尔哲学进行了批判,开始了人的本质观念的转变,提出新的概念“现实的人”。

    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⑤现实的人也不能脱离社会独立存在,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社会关系不是永恒不变的、也就不存在普遍共同的人的本质的观点。人的社会关系不断变化,人的本质随之改变。其实共同的人性或人的本质事实上是不可能存在的,这就从劳动、生活、社会实践、人的社会关系层面上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本质,并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了深化。卢梭关于政治人这一抽象概念论述的很对:“敢于为一国确立制度的人,可以说必须自己感到有能力改变人的本性,把每个本身是完善的、单独的整体的个体变成一个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又能利用局部的道德存在代替肉体的独立存在。”也说明“政治的解放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归结为利己的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公民,归结为法人。”⑥这就充分展现政治人的归零。

    马克思人的本质观问题不断深入,直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才有了新的突破。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正确指出了劳动是人的本质。把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当做人的本质,即“类本质”(species nature)。

    马克思对人的生命特性总结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⑦这里“活动”指的就是人的劳动和实践。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还提出了一个“完整的人”的概念,他说:“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⑧这样马克思“人的本质”从人的群体本位、到个体本位乃至类本位三阶段理论最终形成。类本位,即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社会发展的最高目标,“人的本质”得到升华。

    对唯物史观的揭示与正确认识打开了科学社会主义通道

    随着对三种情形市民社会全面把握,马克思科学地阐明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在认识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复杂的社会关系上有了重大突破,以《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标志,解开了历史的谜团,从经济学出发对经济事实做哲学反思。结论如此,以市民社会为基础政治国家能动的反作用于市民社会。马克思利用市民社会这个理论工具展开对法哲学批判,导致了唯物史观的思想萌芽,结果实现了向唯物史观的伟大转变。而利用政治经济学原理对市民社会的剖析,诞生了历史唯物主义,标志着唯物史观的建立,以及马克思转向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都得益于恩格斯的《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

    马克思从经济学视角深刻解剖市民社会,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历史观问题决定着该理论到唯物史关键。马克思抛弃了把劳动当成人的内在目的及劳动和生存对立,从而确立了唯物史观的出发点。即“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而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⑨它揭示了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基础。马克思也特别强调自己形成的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来考察现实的生产过程,并把与该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然后必须在国家生活的范围内描述市民社会的活动,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做当然就能够完整地描述全部过程(因而也就能够描述这个过程的各个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⑩随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重新转向研究物质生产的过程自身,发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运动规律,唯物史观的科学内涵得以阐述,决定人类社会发展的是物质资料生产,揭示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更替的特征。

    这“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马克思通过分析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自身规律发现,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关系,即生产力与市民社会的之间复杂的辩证关系。所有的历史冲突都源自两者不相适应的结果,当生产力不能适应交往形式的要求时就遭到摒弃,两者能动关系的互相作用,始终推动着生产力与市民社会交替的运动,促进了社会结构形态更替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决定着一切社会关系,它是唯物史观趋向成熟的标志。

    “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在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上。任何新的生产力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随着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必然带动生产方式与之相适应,就这样不断推动社会向前发展。马克思分析了人类的生产劳动,通过实践证明了劳动具有二重性,认清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这对辩证的基本社会矛盾的客观存在,也正是马克思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基本矛盾有了正确的认识。在世界观上,马克思不但厘清了黑格尔哲学的反动实质,为向共产主义的转变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并打开了科学社会主义通道。

    由此可见,在多维度视角下对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理论关联的把握,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从辩证法到唯物史观以及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方可抵御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把早年、中年、晚年马克思分割,认为不是同一个马克思,带来西方主流社会的思潮对发展中国家意识形态的渗透。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全面的准确的判断,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指导。

    (作者单位:江苏联合技术学院,南通大学政治学院)

    【注释】

    ①②③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84页,第343页,第282页,第293页。

    ⑤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1页,第46页。

    ⑦[德]路德维希·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553页。

    ⑧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6页。

    ⑨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1页,第42~43页,第83页,第24页。

    责编/许国荣(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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