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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的思考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22 19:40:16 点击:

    摘 要: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广大农民深切关注的热点;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农村经济能否持续的健康飞快稳定的发展,关乎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和农村社会的稳定等一些重要问题,是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建设推进器。但从当前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来看,依旧存在众多制约和困扰农村审计工作的因素,亟待解决。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1 基本情况

    寿宁县下辖14个乡镇、203个村(社区),指定给农村经营管理的事业编制共有39个(其中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占在职人员14人),经管在职人员18人,现缺编7人(竹管垅乡和坑底乡尚缺经管干部),9个乡镇经管人员才1 人;县级经管站现有编制6个,在职人员6人,实际从事经管工作3人。

    2 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农村集体内审环境不理想

    乡镇领导对待村集体经济内审工作还不够重视,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人员承担,而乡镇经管人员不但要承担本职工作还要承担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还经常把经管人员安排到其他岗位工作,无法专心致力于农村经济审计工作。

    2.2 农村集体内审体制不健全

    2.2.1 农村审计队伍力量薄弱,机构不健全

    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与农技推广机构综合设置无独立的机构编制,在基层没有设置完整的、健全的专职审计机构,审计监督有限,力度较低致使乡镇审计发展滞后;根据《福建省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第五条要求选派不少于2名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由于经管人员少寿宁县有11个乡镇不能由经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完成3年1轮回的审计工作难度大。

    2.2.2 内控制度不完善,没有完善的农村审计评价体系

    农村经济审计应遵循的5个准则之一就是合法性原则,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是审计工作的标准,也是依法作出审计结论的依据。虽然财政部发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业部发布了《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程》、福建省制定了《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等条例、规定,但对农村集体经济而言大多没有专门的条款规定其财务收支行为,缺乏针对性,如《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只说明:“村集体应当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应当对村集体主管财务负责人的审批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村集体资金使用的审批、招待费、村干部误工补贴报酬、交通费、差旅费等开支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由于村的经济发展不平衡,而每个村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出财务制度,审计后参照执行作出的审计结论难以令人信服,对有责任的也难以定性,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能较好地依靠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机制来引导和规范。

    2.2.3 审计主体职能偏差,审计决定和处理意见难以执行

    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从属于县农业局,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从属于乡(镇)政府,不是独立专职机构,而且又都是事业单位性质,审计结束后,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意见书,并对有关问题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决定、意见和建议,到了处理阶段特别是涉及到村干部个人问题的处理意见时,如有违纪现象又够不上刑事处罚,行政上又无法处理,乡镇为不影响工作力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情况出现,造成审计往往停留于查清事实,出具审计意见书,有的还是停留在出具审计报告阶段,审计决定意见的执行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难以执行,导致农村审计走过场等不良现象发生,这就影响了审计应遵循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3 内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

    审计专业技术能力强的老经管人员逐渐退休,新的人员进入,审计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审计技能专业知识掌握不多,专业素质普遍不高,实际大部分乡镇因经管人员不够由乡镇财务人员参与审计,导致审计缺乏独立性;内审工作范围狭窄,审计事项单一,仅停留在对会计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的检查上;审计技术手段落后,目前的内部审计仍然以事后手工查账为主、依靠账务核对、盘点等方法来实施,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方法和必要的处理处罚手段,其监督力度难免要打折扣。

    2.4 审计经费缺乏保障

    对内部审计工作经费预算较少,从1998年纳入财政预算5千元至今没有增加,经费不足无法举办审计培训班,审计人员也不能够及时到专业机构学习充电,无法及时掌握审计专业技能知识,加大了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难度,影响了审计人员工作的专业性和积极性。

    3 对策、思考

    3.1 争取相关领导的重视

    宣传内部审计对规范农村经济管理的积极作用,联合组织部门举办乡镇主要领导学习班,强化他们对内部审计知识的学习,提高乡镇领导对内部审计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对农村经济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引起高度重视;每次换届选举后,县委组织部牵头对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以及乡镇组织委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期间安排经管干部参加授课,主要讲授“村账乡管”、村财审计等有关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提高新一任班子合理合法地使用村集体收支,减少违法开支、弄虚作假、损害集体利益的事项发生。

    3.2 健全农村审计机构,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3.2.1 健全各级农村审计机构

    配备专职农村审计人员,突出审计的独立性,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是搞好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的保障。

    3.2.2 争取审计经费

    加强对农村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专业知识及技能教育,培养审计人员克服畏难情绪,倾心培育业务带头人,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农村审计队伍;通过专业培训、审计过程实践学习,在现有资源队伍中引导非专业审计人员向专业人员的转变,实现现有编制下提高审计专业素质群体;2013年从乡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抽调5名业务强的代理会计与县站3名经管人员组成4个审计小组,通过交叉审计的方式,对省市下派驻村11个重点村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通过教、传、带帮助代理会计们很快掌握审计工作方法和技巧,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审计资金总额达8354.58万元,其中:收回未入账收入 14.19万元,退回重报支出 25.7万元;退回不合理票据和多报支出0.95万元,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40.84万元;

    3.3 完善制度建设

    3.3.1 建立和完善农村审计法制体系

    要由权力机关从实际出发,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听取广大基层审计人员或农村经营管理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制定颁布一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与审计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规范农村审计的执法标准,把农村审计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确立农村审计是国家审计的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监管、是行政执法行为。解决长期困扰农村审计工作中出具标准、依据难的问题,使农村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农村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

    3.3.2 完善财务制度

    促进财务管理规范,从源头堵住财务漏洞,强化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督机制。村集体经济审计都是事后审计,因审计人员缺乏,村集体经济的3年1轮回的审计都是到了村换届选举和离任审计一起,由于时间紧人员少大部分的审计只是停留在收支是否正确,有没有明显的违纪违法等一些表面上初审工作上,出具简单的审计报告。为了能在事中就起到监管作用,发挥会计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监督职能,纠正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凭证和经济行为,弥补审计事后监管缺陷,为进一步促进财务规范管理,根据《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寿宁县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制度》,从收支预决算、财务人员配备管理、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村集体银行账户及现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收支管理、财务监督和财务公开、财务移接交和档案管理、法律责任等9个方面进行明确规范。印发了《寿宁县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及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方案》,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总体原则、组织机构职能、招投标的范围、招投标方式、招投标程序、招投标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和要求,指导村级招投标进入规范化;印发了《〈寿宁县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明确要求各村要严格控制村级招待行为、严格控制“白条”入账、严格控制单位或个人在村级账户过账,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审核和会代人员记账等工作提出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小村官大腐败”现象,规范支出堵塞腐败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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