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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教学法在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中的应用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22 13:10:11 点击:

    [摘要]案例教学具有启发性、实践性和互动性的特点,高职法律文秘专业采用案例教学是必不可少的,但目前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还亟待克服诸多难点。解决这些难点问题,需要我们从改革现行教学计划、增加实践性教学比重、加大校内实训室及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力度、加强收集及编写典型案例、提高教师素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等方面积极地进行探索和改革。

    [关键词]案例教学 高职 法律文秘 应用对策

    [作者简介]王丽芳(1972- ),女,河北石家庄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秘书理论与实务;刘艳红(1974- ),女,河北邯郸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文秘和会计。(河北 石家庄 050061)

    [课题项目]本文系教育部“高职高专文秘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09年度课题“高等秘书人才素质教育改革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jzwy0913)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0)23-0160-02

    法律文秘专业是近年来高职文秘专业发展中的一个新型分支。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对秘书的职业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秘书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广博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有优良的工作作风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高职法律文秘专业也应顺应此要求,致力于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即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毕业后即能直接胜任企业单位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

    为适应这一变化和需求,我校法律文秘专业确立培养目标为:适应各层次、各行业特别是各类中小型企业实际需要的,既掌握文秘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又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集多种实用秘书技能于一身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近年来,我校法律文秘教研室坚持“技能型、应用型法律文秘人才”这一培养目标,在教学手段与教学方法上积极进行探索研究和改革。其中,案例教学法是我们所研究和应用的主要方法之一。

    一、法律文秘专业案例教学及其特点

    案例教学是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的需要,将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为案例形式让学生去分析和研究,引导学生从具体到抽象、从个别到一般,从实际案例中学习、理解和掌握秘书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原则及操作经验,从而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并提出各种解决方案,从而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在高职法律文秘专业教学中,案例教学这种经验型、参与型的教学方法是必不可少的。案例教学有着以下主要特点:

    (一)启发性

    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在讲完一定范围内的教学内容之后,选择较为典型的案例,向学生提出若干问题,交给学生自己分析、研究,然后集中组织讨论。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学生适时加以启发,激起不同观点的交锋,引导学生由窄到宽、由浅入深地思考问题,从而扩大其思维空间。可见,和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相比,案例教学是一种引导、启发性的教学。运用这一教学方法,可以改变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知识的状态,将知识传播与能力培养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体。

    (二)实践性

    在案例教学中,案例是其应用的物质基础。所谓案例其实就是一份较详细的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它来自于现实社会实践,往往描写企事业单位遇到的真实问题,涉及面广。案例不是对秘书理论的系统阐述,而是对秘书工作真实情境的描述。教师在教学中运用案例这一中介,能够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调动学生的参与意识。运用这一方法,不仅能向学生阐明秘书工作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而且能够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互动性

    传统的秘书人才培养中,教师占绝对的主体地位,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力得不到充分的发挥。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使教师教学方式从单向式的灌输转变为与学生讨论的双向式互动,更有助于知识的传递。在案例讨论中,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均可以自由讨论、辩论,这样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以加深对秘书工作原理、规律的认识,提高对现实问题的洞察分析能力,同时也能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案例教学是一种学生与教师双赢的互动式教学方式。

    二、法律文秘专业案例教学法应用的难点

    (一)案例教学应用条件不足

    案例教学良好教学效果的实现有赖于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条件。然而,目前就法律文秘专业而言,无论是法律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还是专业核心课程的课时都比较有限,一般为48~60学时。在此情况下,教师按照教学大纲仅完成理论讲授就已经很紧张,没有充分的时间组织案例教学,或者是将案例教学流于形式,并没有真正实现案例教学的意义。

    再有,案例教学的实施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空间场所,以方便学生讨论、辩论,或进行情景模拟和现场实习。因此,校内模拟实训室、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我校在实训室、实习基地的建设中也投入了不少的资金和精力。但长期以来,由于社会对秘书职业的错误理解,实训室的建设还停留在纸张、笔墨、外加几台电脑和办公设备的形式。其实,秘书是一种职业,既然是一种职业,就需要上岗者具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的形成,需要系统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的岗位训练。法律文秘专业还有待去摸索、去创造、去完善实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

    (二)案例教学缺乏典型案例

    案例教学中,能否选择最具典型意义的高质量案例,直接影响着案例教学的质量与效果,一个高质量的教学案例能使学生通过讨论加深对课程中的重难点的理解,并能利用课程中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案例中所涉及的问题。因此案例的选择和设计十分重要。目前在法律文秘专业教学中,教师所使用案例的主要来源是国内外的一些教材。然而,这些教材大多是纯理论性知识居多,用案例说明、阐释理论性问题的少,能够体现法律文秘特色的案例更是少之又少。这无疑给运用案例教学法带来了一定困难。

    (三)案例教学对教师和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案例教学中,从案例的选取与编写,到运用案例组织教学,都对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教师要围绕一定的教学目标,把从实际中采集到的秘书工作真实事例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生思考、分析和判断的案例;其次,在具体实施案例教学时,教师必须抓住时机,引导、组织、协调学生针对各式各样的问题进行个人研究、团体讨论,进而拟定解决方案;最后,教师还应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这样才能在案例讨论结束后进行总结和点评。这方方面面都需要教师对案例所涉及的知识和理论有较深的研究及丰富的实战经验。

    案例教学同样也需要学生的积极参与。如果学生仍然热衷于自己先前被动的角色,把自己置身于教学过程之外,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案例教学也就失去了意义。这样的问题目前在法律文秘专业的教学中仍然存在。受传统教学方式的影响,多数学生已习惯于被动,不能很好地进行角色转换,往往使案例教学最后流于形式,变成了教师的案例讲说。

    三、法律文秘专业案例教学法应用的对策

    (一)改革现行教学计划,增加实践性教学比重

    由于高职法律文秘专业说到底属于高职教育,应当符合“高职教育职业性和实践性”的特点。因此,教学管理部门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根据职业发展趋势对专业技能的要求,突破陈旧的教学管理手段,力求“够用、适用、实用”,突出能力培养,充分考虑实践性教学环节。对于专业基础课程,建议把实践性教学时间增加到总课时的1/2;对于专业核心课程,除增加实践性教学的比重之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单列综合模拟实训、实习等项目,以增强学生实际工作能力。案例教学是实践性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课程设置中,应适当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以便教师有更多的时间组织学生讨论、研究案例。

    (二)加大校内实训室及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力度

    校内模拟实训室可以采取实地场所与虚拟空间相结合的“双模拟”方式。实地场所模拟是针对办公室实际现场的硬件环境,在现有校内实训室的基地上再现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的实际现场。其中,办公室是开放式的,场内配置有扫描仪、刻录机、复印机、打印机、数码照相机、传真机、办公桌椅、纸笔及多台计算机等,会议室配置有桌椅及多媒体设备、电视机及音响设备等,档案室配置有档案柜及一些复印、收集、网络下载的电子公文等。另外,也可以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虚拟实训场所,有效扩大学生可用的实践空间。以上这些均为秘书工作所必需的硬件环境。除此之外,秘书工作的软件环境更为重要,软件环境应当包括秘书岗位职责以及一些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在构建校内模拟实训室的同时,也要注重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在实习基地学生协助做好接听电话、打印文稿、接待访客、会议服务等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我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单位的管理模式和现代办公的实际情况,学习与秘书工作相关的立场、观点、方法和技能,以巩固课堂理论知识,扩大社会知识面。

    (三)加强收集及编写典型案例

    教学案例的典型性,是指能够举一反三,通过对一个案例的分析研究了解其他相关的案例。案例教学法的最终目的不仅在引发学生学习、听课的兴趣,而更在于通过案例分析,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秘书工作的性质、规律、原则和方法,提高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选得好、组织得好,教学就成功了一半。因此,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要注意收集和建立案例库,我们可以更多地与企业交流,获取案例资料,也可以从报纸、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来搜索和积累自己所需要的各种各样的案例,还可以在教师之间建立共享资源库,以全面提高案例的质量和数量。另外,我们还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大胆实践,选取发生在他们身边的实际案例,然后由教师甄选使用。

    (四)提高教师素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对于教师来讲,应在案例教学中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争取更多的机会到企业中进行实践,扩大专业知识面,努力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为更好地进行案例教学储备能量。

    另外,案例教学离不开学生的积极配合,教师在教学中应注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为此,在案例的具体选用上要做到精挑细选,尽量选择那些学生比较熟悉并且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这样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使学生愿意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在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尽可能地安排每个学生具体的问题和任务,鼓励他们独立思考、主动发言、参与讨论,切记不要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学生。

    总之,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教学方法,目前已经在高职院校的许多专业中开始实践应用。法律文秘专业推行案例教学法,是对传统课堂教学的一次革命,它将促进法律文秘专业各项教学改革的发展和学生创新意识、综合能力的全面提高,必将有助于法律文秘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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