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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社)购买法律服务的试点与思考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21 23:25:06 点击:

    摘 要:苏州市吴江区在村社开展购买法律服务试点,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明确法律顾问服务的服务内容,顾问律师服务形式和责任,落实法律顾问服务的经费保障。有效缓解了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与农村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矛盾。结合吴江实际,提出将法律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化法律服务质量考核考评体系,扩大法律顾问服务队伍,尝试公职律师等建议。

    关键词:村社法律服务 政府购买 七都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是我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工作量最大、铺得最宽、最需要广泛投入资金和人力的仍然是法律服务资源较为薄弱的最基层的农村(社)。本文结合吴江区七都镇试点农村(社)推行法律顾问服务的实践,试对当前吴江全面推进政府为村(社)购买法律服务进行探析。

    一、 七都镇的试点草案

    2014年8月,七都镇人民政府与**律师事务所就一村一社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起草了试点方案。方案结合村(社)基层法治工作实际,对农村(社)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服务内容、主要服务方式及经费等方面进行了科学设置,为吴江全面推进村(社)法律顾问服务提供较好的研究样本。

    一是明确法律顾问服务的服务内容。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为村(社)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包括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引导村(社)依法管理。2、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3、开展法制宣传。 4、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根据基层调解组织的安排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或为调解组织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二是落实法律顾问服务的经费保障。由于至今江苏和苏州没有针对村社购买法律服务出台统一的扶持政策,**律师事务所承诺在试点期间为七都22个村(社)法律顾问暂时提供免费服务。一旦政府层面出台统一的政策,根据有关政策文件,再确定服务年度资费,顾问费用由政府承担。凡涉及诉讼或仲裁业务费用由律所按照行业标准另行向委托方收取。涉及到有关工作费用如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村(社)承担。三是明确顾问律师服务形式和责任。每一名律师负责村(社)一个片区的法律顾问工作,顾问律师的执业证号、工作电话等联系方式在片区服务大厅内予以公示。村(社)法律顾问对村(社)组织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社)、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电话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向当地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二、七都镇在基层农村(社区)开展法律顾问服务的实践意义

    七都镇在农村(社)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对提高基层群众法律意识,推进完善基层民主法治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效缓解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与农村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矛盾。 在农村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各种矛盾和纠纷复杂而频发,迫切要求法律服务更好地发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规范、保障作用和对各种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处置作用。而与此同时,农村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匮乏,广大农民普遍不能就近便捷地获取法律服务。吴江的1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仅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1名,除去设置在城区的之外,真正扎根在乡镇、服务农村的更少,城乡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在农村(社)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可以直接为农村(社)输送法律服务资源,切实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二是有效弥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业性、权威性不强的缺点。为农村基层提供服务的为法律服务所的工作者,他们一般难以处理专业要求高、较复杂案件的诉讼和非诉服务。律师事务所直接为农村(社)开展法律顾问服务,一方面可以提高基层法制宣传和咨询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从而提高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信任度,培养其信任法律权威的法治意识,同时也为有深度业务需求的村(居)民与律师进一步建立联系提供更为便捷的通道。三是有效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体系建设。按照七都镇与律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法律顾问律师应帮助村(社)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修订完善村(社)规民约、合同、协议等,同时协助村(社)依法做好“两委”换届选举等重大事务。专业、权威的法律顾问服务是农村基层法治体系的能够建立起来并顺利运作的坚强保障,它能够有效促进农村摆脱不知法不懂法不学法的落后状态,逐步走上法治轨道。四是有效促进村民积极转变观念,树立法律在农村基层的权威。在当前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农村涉及到各类矛盾也较为集中。村民处理纠纷和矛盾的方式一般是找村书记或者是宗族势力来调解,而在征地、拆迁等重大矛盾中,有些村民更倾向于通过上访来表达诉求。这些观念和方式与建设农村基层法治是相悖的,它们并不能对村民真正起到保护作用。在农村推进法律顾问服务,发挥律师的调解作用,帮助村民依法维权,既能够维护农村和谐,巩固基层法治,同时也能够让村民在自己的生活事务中,直接感受到法制的权威和力量,使广大村民认识到依法维权才是保护自身权益最为可靠的有效途径。

    三、村(社)购买法律服务的有关问题和建议

    推进政府为村(社)购买法律服务是完善基层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目前,在广东、浙江、重庆等省市都已经全面铺开一村(社)一顾问制度。七都镇在村(社)开展法律顾问服务的探索与全国各地的实践是具有共性的,在推进(村)社法律顾问服务中有以下一些问题需要注意:

    一是尽快将政府为村(社区)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以确保该项工作获得稳定的财政支出保障。目前,广东、浙等地已经率先将村社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而江苏地区主要是地方自己在推,一般采用普通购买模式。要想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并在更广的范围内推行该项工作,必须考虑建立较为可靠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建议由江苏省出台文件,明确村(社)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的资费标准,并将政府为村(社)购买法律顾问服务列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采购目录,从而为该项工作建立起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二是要建立对村(社)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考核的考评体系。村(社)的法律顾问服务作为一项政府購买的公共服务,必须接受服务对象和购买方(政府)的考核。购买合同须约定考核事项,对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按约定实施退出。同时区、镇司法机构必须建立工作组织并调派人员每年组织开展对村(社)法律顾问服务的考评工作。对考评优秀的律所及律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评较差的给予批评,考评不合格的则上报政府,建议实施退出。三是要不断扩大法律顾问服务队伍。吴江全区有300多个行政村(包括社区),2000多个自然村,现有的执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远远满足不了一村(社)一顾问的需要。 律师行业专业性强,考试通过率低,短期内要扩大吴江律师规模不太现实。可以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入手,一方面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技能培训,使现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适应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可以吸收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加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扩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现有规模。四是可以同步探索和尝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另一种形式:公职律师。从目前各地(包括七都镇)为村(社)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内容来看,大多是在非诉讼法律服务的范围内,这类服务较难按照社会律师行业收费。目前律所执业律师在村(社)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实际上是他们在自身主要工作业务外的补充业务。他们实际是以他们的工作余力履行社会公共法律服务。而公职律师则可以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他的全部职责,它作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另一种形式,在完善村(社)法律服务中,也值得同步进行尝试。

    作者简介:肖安元(1983.08—),男,汉族,湖南邵阳人,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党校市情研究室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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