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其它相关 > 正文

    新时代宪法修正案的宪法价值分析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19 18:05:20 点击:

    〔摘要〕 新时代的宪法修正案是政治宪法和规范宪法有机融合的产物,从法哲学高度探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宪法价值及其功能释放路径具有重大意义。修正案从根本价值的宪法化、核心价值的规范化和价值形态的系统化三大方面全面提升了新时代宪法的价值理念;在战略部署、总体布局、战略统筹、发展理念四个层面确立了新时代宪法价值实现的法定要求;从扩大人民主体范围、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下放地方立法权三条途径强化了新时代宪法价值引领的主体力量;而监察权的法治化、体系化和规范化是监察权及其运行体制入宪所彰显的内在价值,为宪法价值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力监督保障。

    〔关键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修正案,宪法价值,监察权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8)03-0114-08

    在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新时代背景下,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11日通过了新的宪法修正案。无论是对宪法序言的丰富,还是宪法规则的修改,本次修宪是国家法治体系建设的根本之策,将新时代宪法价值理念与目标预期提升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在宪法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如何准确把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和内在逻辑,深刻领会宪法发展的最新动态与实践要求?这是法学界应当进一步研究的重大课题。本文认为,应当既立足于规范文本又超越文本本身,以政治价值与法律价值的二元互动和有机融合为切入点,从宪法价值理念的法哲学高度揭示宪法修正案的时代意蕴、科学内涵与实施之道。

    一、新时代宪法价值理念的全面升华

    宪法的修正实质上是对宪法价值的优化与升华。“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 〔1 〕而宪法的权威与尊严又寄托于宪法价值的先进性、人民性与正义性。宪法价值作为宪法的灵魂,是对各种社会价值形态与利益关系进行最高层次整合的产物,表征着全部社会“主体价值需要(或价值预期)的宪法在与主体相互作用过程中对主体发生的效应” 〔2 〕,对全部法治规范体系构建与实施具有根本性引领和指导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依据宪法治国理政”,这就要求将宪法所蕴含的根本价值与核心理念运用到国家治理过程中,增强价值形态的时代性和系统性,“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3 〕。可见,宪法修正是新时代价值理念发展在根本大法上的本质要求和必然反映,是全面涵括、提升和释放宪法新价值理念的必由之路。要精准理解宪法修正案的科学内涵,关键是要探明修正文本的内在价值理念。

    (一)根本价值的宪法化。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现实化和当代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本价值和思想基础,在价值目标、发展理念、战略部署诸方面丰富和发展了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基本内容。为此,宪法必须作出及时回应才能有效发挥其在依法治国中的根本作用。《宪法修正案》规定,在宪法序言第7自然段“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一句中,在增加“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容 〔4 〕,赋予这一思想最高的法律效力,确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宪法地位和宪法价值。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宪法价值全面升华的最深刻反映。一方面,这一修正确保根本法在规范层面达到了政治价值与法治价值的有机统一。“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 〔5 〕34法治下的政治实践需要辅以先进的治国思想,而宪法是最有力的保障方式。在法治轨道上实施、落实、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使其从党的文件所确认的价值理念上升成为国家层面的法律所确认的国家意志,具备宪法意义上的合法性与实在法上的效力,体现了党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法治精神,使党的根本指导思想不仅仅停留在政治理念层面,还上升到法治层面,与法治理念融为一体。这不仅夯实了法治国家的理论基础,豐富了宪法内容,更为法治中国的发展提供了最重要的思想指引。另一方面,这是促进党和国家实现治理法治化的根本举措,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经过长期理论准备和实践探索之后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正式提出的 〔6 〕。其后,被载入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这一最高党内法规之中 〔7 〕 。2018年2月28日最新通过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宪法修正建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8 〕,并通过法定修宪程序载入宪法之中,保证了党对国家的领导走上法治化道路,成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 〔6 〕的关键之举。

    (二)核心价值的规范化。价值与规范的一体化是法治优于人治的法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灵魂,而道德层面的核心价值诉求需要法治的固化与强化。为此,应当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价值观,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价值观,凝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公民价值观。在法治中融入核心价值观业已取得重大进展,但是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法规和政策价值导向不鲜明,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保障不够有力。为此,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 〔9 〕而把核心价值观载入宪法修正案正是核心价值法治化的最重要立法成果形式。为此,《宪法修正案》规定,在宪法第24条第2款中增加“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以宪法来确认、规范和弘扬核心价值,既是德法兼修、以德养法的需要,也是法治规范逻辑自洽的必需。核心价值是一个复合的系统,体现为“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 〔9 〕三位一体、互通互联,所涵摄的价值关系迫切需要法律体系的整体联动。无论是在规范公权和公私互动关系的公法领域,还是在主体平等自治的私法领域,抑或在以社会公平为取向的社会法领域,都大有可为,也应有所为。而只有宪法才能对如此繁复多元的法律关系施以有效的最高层次、全方位的统领、整合与调适。因此,核心价值入宪,反映了新时代构建完备法治规范体系以实现良法善治的法治第一需求,有力促进了宪法的规范性和引领性的有机结合。

    推荐访问:宪法 修正案 新时代 价值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