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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大利亚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概况(下)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19 16:35:09 点击:

    (上接2007年第8期第46页)

    三、关于土著澳大利亚人的公民权利与义务问题

    从英国人当年到达澳洲海滨之日起到现在,人们根据法律来决定国籍和公民身份。在1949年之前,土著居民和托利海峡岛民都是英国的臣民,1949年以后,他们成为英国的臣民和澳大利亚公民,1987年以后,根据法律他们就是单纯的澳大利亚公民。但事实上,土著人在法律上应当享有的公民权利与义务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直到20世纪60年代,他们中许多人还没有在联邦或州参加选举的权利。在多数州和领地,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土著人被严密控制,他们被关入政府专门划出的保留地,没有官员许可不能迁徙。有些州和领地甚至要求土著人结婚也要得到政府官员的许可,州一级官员经常是所有土著儿童在司法上的合法监护人,正如1997年人权与平等机会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把他们带回家》中所讲的,数以千计的土著儿童被他们的监护人带走,有些官员甚至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从土著人手里带走他们的孩子。在一些州的某一个时期,只有非“纯血统”的土著人才有可能获得某些基本的政治或法律上的权利,前提是要发誓将来不与土著人联系,获得政府颁发的“豁免证书”。

    最近,澳大利亚有一本关于这方面内容的书甚至把20世纪60年代前土著澳大利亚人描述为“没有权利的公民”。

    在过去30多年里,澳大利亚土著人逐步获得了绝大多数与公民身份相关的法律和政治权力,到20世纪60年代,澳大利亚土著人最终获得了在联邦和各州、领地参加选举的权利。1967年公民投票以后,澳大利亚联邦拥有了对土著人问题进行司法处理的权利。1975年澳大利亚联邦国会通过立法,规定任何形式以种族为基础的歧视都属非法。1990年土著和托利海峡岛民委员会成立,使土著人拥有了有限的自治权。1992年,在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马波判决案中,高等法院在澳大利亚习惯法中认可了土著人对土地的权利。20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土著人已经不再是“没有权利的公民”了,土著人在法律和政治上的地位有了彻底改观。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土著人,从主要社会指标来看,在健康、教育、就业、监禁率、酗酒与吸毒以及自杀率等方面,他们在澳大利亚仍然是处在社会的最底层。澳大利亚公民委员会认为,只要土著人的社会和经济地位仍然是社会中的最底层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土著人的公民权利与义务就永远不是完整的。

    1996年10月30日,澳大利亚联邦国会通过了关于种族宽容的宣言,国会重申,对所有澳大利亚人享有民主权利承担责任,所有国民,不管其种族、肤色、信仰或出生地如何,都将受到平等对待,受到尊重;重申国会有责任继续推行移民政策,不因种族、肤色、信仰或出生地不同而受到歧视;有义务继续推进与土著和托利海峡岛民的和解进程,改善他们在社会、经济方面的不利处境;有义务继续推行多元文化、宽容、开放社会,把对国家、民主制度和价值观的义务当作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以此统一人们的思想;谴责有悖澳大利亚人理想社会的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

    澳大利亚多元文化主义原则。澳大利亚多元文化顾问委员会在1999年4月提出了《新世纪澳大利亚多元文化:走向包容》的报告,同年12月成为联邦政府的一项政策。报告认为,澳大利亚民主确保每个公民的自由、基本权利以及平等,正是澳大利亚民主制度保证了文化的多元性在社会中的繁荣。澳大利亚是一个多元文化社会,包容了许多文化、历史和传统,农村与城市,土著人与其他所有澳大利亚人。而社会的主要功能就是从个人以及社会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出发,对文化多元性进行管理。以下是文化多元主义的主要原则:

    一是公民义务:所有澳大利亚人都有义务支持澳大利亚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原则,包括宪法、民主制度和价值观,这些内容将确保每个人的自由、平等和多元文化在社会中的繁荣。

    二是尊重文化:服从法律,公民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文化和信仰,同时也要尊重别人同样的权利。

    三是社会平等:所有澳大利亚人都被赋予了获得平等对待的权利以及使每个人能够为澳大利亚社会、政治、经济生活贡献力量的机会,不因为人们的种族、文化、宗教、语言、地点、性别或出生地不同而受到歧视。

    近年来,许多澳大利亚土著人、非土著人积极奔走,参加了寻求与土著人和解的行动。和解的核心问题就是要真诚地面对澳大利亚历史上最阴暗的部分,尊重土著人。澳大利亚公民委员会强烈支持土著人和解行动,号召政府和社区共同参与到这场和解运动中来。

    四、学校在公民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澳大利亚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的途径

    通过课程渗透是澳大利亚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

    公民专家组(Civics Expert Group)是在1994年由总理建立的,旨在探索澳大利亚人如何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公众获得更多关于政府体制的知识提出建议;所有各州与领地都应当在基础教育阶段制定公民教育的连续性项目,作为“社会和环境”课程学习要点的一部分。 公民专家组指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包含在整个正规的或非正规的教育过程中,鼓励和指导公民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和其他公共事务。

    1995年,新南威尔士州教育部长宣布,该州所有政府学校都要教授公民课程。作为响应,该州学习委员会(Board of Studies)下面的幼稚园到6年级的课程与评估委员会建议举办公民论坛,研讨该州公民教育课程的内涵。同年3月,学习委员会成员、学习委员会办公室官员、各种利益相关组织的代表共同参加了公民论坛。

    这次论坛的一个成果就是学习委员会主席承诺,学习委员会官员将准备一套公民与公民权利与义务框架资料,来指导与把公民与公民权利与义务融入有关的教学大纲的开发工作。

    有人评论说,新南威尔士州基础教育的成果与概况,及其在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方面提供的参考材料,推动了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框架的出台。

    公民教育主要传授有关澳大利亚政体的结构与功能、起源和为公民服务的方式等方面的知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不仅包含这类知识,而且包括技能、价值观及个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等参与社会活动所必需的个人才能和责任感。

    澳大利亚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学生能够同其他人一起,以建设性的方式积极参与所在社区、社会以及周围环境里的各种活动。为此,所有的年轻人都应当积极学习,懂得社会的运作方式,懂得民主社会赖以建立的基础,懂得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懂得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公民自由的原则,懂得法律规范以及修改法律的程序。因此,学生对于社会、政治结构及其程序的理解是至关重要的。

    这个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框架旨在为K-10学生的教学大纲提供依据,通过学习实践帮助学生成为有责任感的澳大利亚公民,能够以创造性和批评性的方式进行思考,以深思熟虑的方式进行判断,能够解决问题和调解冲突,表现出公正和正直。这个框架反映了包括言论自由和法律规章在内的民主程序、社会正义、经济责任感、积极参与社区和公共事物、生态学上的可持续发展等人生态度和价值观念。

    这个框架在K-12年级教学大纲中都有渗透。在K-6年级阶段,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构成了K-6人类社会及其环境(HSIE)教学大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7-10年级,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构成了7-10年级历史课教学大纲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在7-10年级的其他课程的教学大纲中,比如地理、商务、亚洲研究、个人发展与卫生体育教育等教学大纲中都有体现;在11-12年级,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在人类社会及其环境的选修课程中也有反映。

    其次,通过调查研究、相互交流、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等,使学生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到社会的各项活动中去,培养学生在言论、集会和宗教自由、生态学上的可持续发展、尊重法律、民主决策、社会正义、积极参与社区和公共事务等方面的责任感,以及尊重自己和他人文化(包括澳大利亚土著人),尊重自己和他人的遗产,尊重所有人的福祉、权利和尊严,尊重环境等。

    五、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宣言

    ——“发现民主”计划及评价

    1.《鉴于人民:公民及其权利与义务教育》报告

    澳大利亚公民委员会认为,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是21世纪政府应当优先考虑的战略之一。公民专家组在1994年提出的《鉴于人民:公民及其权利与义务教育》(Whereas the People:Civics and Citizenship Education)报告,主要是针对4-10年级中小学生,尽管有些活动是为11和12年级学生、大学生甚至为成人和社区教育部门提供的。该计划认为:(1)所有澳大利亚学校的儿童都应当得到帮助,培养他们的知识、技能和人生态度,为学生将来作为一个有准备的澳大利亚人参与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2)各州和领地对学生的公民教育应当贯穿在整个基础教育阶段,作为社会与环境研究课程的学习要点的一部分。 (3)各州和领地应当考虑利用这份报告里描述的公民学习的基本内容作为设计各自课程和大纲的基础。(4)课程内容的设计应当包括澳大利亚土著人和托利海峡岛民,体现多元文化、不同性别、地区以及国际的观点。(5)各州和领地应当为11-12年级的学生提供继续接受公民教育的学习机会,比如在澳大利亚历史、政治与司法研究等科目中提供深入学习的机会。(6)所有教育机构都应当承认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还涉及其他7个教学要点,特别是英语、个人发展与卫生和体育教育课程,非英语语言课程,即那些鼓励学生参加的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7)联邦政府还为此专门拨出大量资金,通过课程公司为公民教育课程所需辅助材料的编写与分发提供资助。课程公司是一个由各州、领地政府与联邦政府共同创建的机构,与其他相关的课程资料生产者进行协商,比如联邦议会和州议会中的议会教育办公室、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和州选举机构、澳大利亚社会与环境研究社团联盟、宪法百年基金会、2001年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项目、移民与少数民族事务部、司法职业团体等。(8)联邦政府应当在公民教育方面为教师在职提高给予实质性支持,可以通过资助教育机构开展活动,也可以通过举办全国研讨会的形式,或者通过与大学教育学院建立联系等方式。(9)部长教育、就业、培训与青年事务理事会应当支持澳大利亚积极参与国际公民教育研究成果评价协会第一阶段的活动,增进对国际先进做法的了解。(10)学生文化理解主要能力的培养应当包括对公民知识方面的能力要求。

    2.“发现民主”计划简介

    根据1994年提出的《鉴于人民:公民及其权利与义务教育》报告,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于1997年发起了“发现民主”计划。发现民主政策的主要内容由以下4点组成:(1)为澳大利亚所有学校开发公民教育方面的综合性课程材料;(2)为教师有效地利用这些课程材料提供职业训练;(3)有限地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以加强公民教育;(4)成立公民专家组检查与联邦政府有关的公民教育的所有方面。

    发现民主和早期政策有三个不同之处:一是强调把历史作为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二是更加强调民主价值观念,三是公民教育涵盖法律规则的内容。这三个突出强调的内容在课程公司为发现民主制作的课程材料中占有突出位置。

    1997年联邦政府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宣言——“发现民主”计划的发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主要原因是这个计划确认了公民教育对于澳大利亚学校来说,在新政府日程中占有重要位置。由于政策性文件与以前的政策导向没有实质性区别,现行公民教育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联邦政府在4年内拨款1760万澳元用于公民教育,为公民教育的开展提供了可靠的财政保障。尽管这些资金对于在澳大利亚学校实施有效的公民教育仍显不足,但已经对各州增加投入,促进公民教育,提供了充分的资源。

    1999年,澳大利亚中小学继续执行发现民主计划,并且特别强调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作为联邦政府“发现民主”计划部分内容的课程资料的开发与实验,二是进行有关学生成绩水平基本数据的抽样研究。

    2002年10月23日,联邦教育、科学与培训部长布兰登·尼尔森博士宣布,约翰·吉斯雷被授予2002年度澳大利亚发现民主成就奖特别奖,以表彰其在澳大利亚民主史教育方面作出的杰出贡献,另有两位中小学老师和两所中小学获得了奖励,这也标志着2002年10月23-29日庆祝民主周正式开始。在民主周期间,澳大利亚全国中小学校都要展示各自在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方面取得的成就。霍华德政府曾郑重承诺要确保学生在毕业离校时,能够理解和懂得澳大利亚政府体制和公民生活,从1997年到2000年,联邦政府曾拨款1800万澳元用于发现民主计划的课程资源开发。2004年联邦政府将增拨1360万澳元,使中小学教师读能够接受职业方面的培训,把公民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2003年11月5日,联邦教育、科学与培训部长布兰登·尼尔森博士宣布,北领地两位教师因在当地学校课程中注重加强公民教育而荣获2003年度澳大利亚发现民主成就奖特别奖。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各州和领地政府大都认为,公民教育与英语、数学、科学一起成为学生应当掌握的四大支柱知识。

    2003年5月22-23日,澳大利亚课程研究协会(ACSA)为联邦教育、科学与培训部发起并组织了一个“发现民主论坛”,核心是围绕澳大利亚公民在全球视野下的定位,继续实施“发现民主”计划。在这次论坛上,来自英国、美国以及香港等地的与会代表讨论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的国际概念;公民价值观与人权;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结果的评价。公民教育组(CEG)主席约翰.赫斯特博士是论坛开幕式的主持人,澳大利亚国家博物馆馆长道恩·卡塞女士致欢迎词,她强调了公民教育对年轻人的重要性,并概括地描述了国家博物馆在推动人们对澳大利亚及其价值观、公民、历史等方面的理解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澳大利亚公民委员会强烈推荐“发现民主”计划,认为该计划应当继续成为澳大利亚基础教育大纲的一部分,并推广到11和12年级。移民与多元文化事务部部长菲利普·卢铎宣布要把“成人移民教育计划”(AMEP)与联邦移民与多元文化事务部的“澳大利亚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计划”密切结合起来,由两个计划共同开发一套专门针对参加澳大利亚成人移民教育计划的学员使用的新课程。卢铎指出,申请公民身份的人是否完成一定时间的英语学习或在“成人移民教育计划”中达到了一定标准,对于这些新移民英语水平的提高,以及满足澳大利亚公民权利与义务所要求具备的条件,都是至关重要的。1998-1999年,“成人移民教育计划”为3.6万名移民提供了相关培训。

    3.“发现民主”计划的课程材料

    众所周知,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政府都在关注课程的平衡问题。在本来就已很拥挤的课程框架里能够给公民教育多少空间?总体上来讲,各州和领地政府都选择了把公民教育内容涵盖在已有的学校科目中,比如社会研究、历史和地理等。同样地,当课程开发商和教师在处理课程统一的过程中,这种情况对现行教学科目和公民教育都产生了一些实质性的问题。

    “发现民主”计划主要提供两套独立的课程材料,一套是为小学高年级设计的,另一套是为中学低年级、中年级的学生设计的。其他材料,比如《澳大利亚读者》、《通过研究发现民主》、《评价资源》等,都是以同类结构为基础的。这些材料围绕4个主题,分18个单元进行学习。这4个主题是:(1)谁在治国?(Who Rules?)(2)法律与权利(Law and Rights),考察了法律规则及其在澳大利亚的起源,法律规则是如何制定的,以及宪法、国徽和法院的角色等。(3)澳大利亚的民主(The Australian Nation),强调了澳大利亚民主机制的建立以及公民地位的变化情况。(4)公民与公众生活(Citizens and Public Life),主要解决人们参与公民社会的方式,特别是人们在民主社会里发挥作用和影响的方式。

    两套不同的课程材料在1997年末和1998年末被分发到澳大利亚1万所中小学校,其他辅助材料在2000年1-6月也被分发到各个学校。从各州和领地的情况来看,对这些课程材料的反应是非常积极的,但是把这些材料有效地应用到课堂中,特别是把所有18个单元的内容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早期时候,曾有人建议发现民主课程材料在有限的范围内慢慢使用,一些历史课教师甚至认为这些材料对现有的课程领域造成了冲击,而对它们采取了否定态度。现在情况已经改善了许多,新州政府发布的《小学人类社会及其环境K-6教学大纲》对于公民教育和发现民主的支持是实实在在的。联邦政府已经在2002年拨款3 200万澳元支持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使年轻人通过发现民主计划成为负责任的、有影响力的公民。与这一计划配套的高质量的课程材料早已免费发放到所有学校,并受到各地好评。

    4.“发现民主”计划的积极作用

    第一,各州和领地通过实施“发现民主”计划,对教师进行广泛的职业培训活动,使教师在处理公民教育问题时变得日益自信。

    第二,“发现民主”计划帮助学生了解澳大利亚民主遗产和支撑这一遗产的价值观,包括平等、自由、公平、信任、相互尊重和社会合作。“发现民主”计划有助于学生懂得澳大利亚政府体制和法律体制的运作方式,探究这些内容对于当今澳大利亚人的现实意义。学生通过学习会发现澳大利亚国家的同一性是如何发生变化的,并且是如何逐渐包容文化的多样性和社会凝聚力的。学会分析1901年联邦成立以来是如何出现后来的白澳政策,澳大利亚民主是如何被来自世界各地有着不同文化和遗产背景的移民无限地加强。通过课堂学习和参与社会活动,学生可以发现澳大利亚民主的内涵,从而使学生获得参与公民生活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发现民主”计划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由充满活力的公民生活所支撑,而且依赖于充满活力的公民生活。澳大利亚有着丰富的民主历史,比如秘密投票,这是19世纪澳大利亚人的发明,曾经一度被世界称作“澳大利亚投票”。澳大利亚在为国会议员支付开支和给予妇女选举权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澳大利亚星期六举行投票的实践使得投票变得更加容易。澳大利亚建国,成立联邦,并不是通过暴力或者内战,而是通过普通百姓充满智慧的民主参与实现的。

    第三,“发现民主”计划有助于学生记住澳大利亚历史与英国立宪政府、国会的渊源,民主思想甚至可以追述到古希腊时期。“发现民主”计划同时也让学生记住,澳大利亚民主在很长时间里是排斥当地土著人的,只有到了1967年全国公民投票时,土著澳大利亚人才被接纳为澳大利亚社会的完全成员。

    第四,“发现民主”计划中的那些综合性的、具有吸引力的学校资源,以及相关的教师职业技能开发,都有助于使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重新回到学校中去。随着这些材料被学校广泛使用,教师在使用这些材料后变得更加自信,尼尔森博士希望学生更加深入了解澳大利亚民主,了解他们在社会中应当发挥的作用,同时也希望学生运用他们所学到的知识使澳大利亚政治体制、公民社区更加生动活泼,更加具有建设性。2000年5月9日,时任联邦教育培训与青年事务部部长戴维·坎普博士宣布,为了支持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在2000到2004年的四年中,联邦政府将拨款1 340万澳元,继续为“发现民主”计划提供支持。坎普认为,现行以学校为基础的这一计划帮助学生培养对澳大利亚历史和政府体制运作以及支撑澳大利亚民主的那些原则的理解。“我们的儿童将继承一种丰富的民主传统,正是每个公民藉此传统形成了我们今天赖以生存的社会。”

    第五,“发现民主”计划帮助年轻人理解传统,以知识和本领武装自己,在澳大利亚民主社会中成为一个积极进取的公民,支持澳大利亚“21世纪全国基础教育目标”中确定的学生毕业离校时,“成为积极向上、博学多识的公民,理解并欣赏澳大利亚的整体和公民生活”。

    六、结语

    总体上来看,1998年以来,澳大利亚各州和领地教育部长对公民和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都特别重视,这也是澳大利亚全国基础教育报告的一个焦点。1999年,澳大利亚基础教育体制发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比如,新南威尔士州中小学就特别重视公民和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教育。该州学习委员会介绍了学校在澳大利亚历史、地理及公民和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方面的学校证书测试系统。同年,4年级和5年级历史与地理教学大纲重新做了修订,重点在于确保7-10年级阶段的学生能够了解澳大利亚,确保为公民提供明确的参考内容。修订后的大纲当年就下发给每个学校执行,2002年对相关大纲内容进行考核。新南威尔士州教育和培训部、学习委员会和悉尼大学继续合作,为6年级、10年级和12年级的学生开发公民与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的基本标准。2000年,6年级标准已经完成并出版,其中自我评价的计算机系统包括用于6年级评价的进度表。

    新南威尔士州天主教会学校开设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课程的做法分为两大类别:一是通过完成1-5阶段人类社会及其环境(HSIE)的学习要点,加强学生对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了解;二是比较关注来自“发现民主”计划的课程材料的适用性,并把这些材料融入到公民和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的教学当中去。

    中学都在设计和规划新的历史和地理教学大纲,特别重视与公民和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有关的知识、技能、价值观及人生态度等内容。一些学校还参与澳大利亚历史、地理、公民以及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方面的学校证书测试试验。1999年南澳大利亚州率先完成了公民和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的课程教学计划。这将有助于学生理解和处理公民权利与义务教育方面的问题,比如个性、权利和义务、与他人关系、对待多样性的乐观主义等。

    参考文献

    [1] Australian Government Publishing Service.Whereas the People:Civics and Citizenship Education,Report of the Civics Expert Group,Canberra 1994.

    [2] Citizenship Education K-10 Framework, Board of Studies.Sydney,NSW,1996.

    [3] Donald Horne.An Australian Compact?What are the core values that all Australians might respect?New South Wales Centenary of Federation Committee,2002.

    [4] Mia O’Brien.Forming a More Perfect Union:Recon-ceptualizing Civics and Citizenship Education in Australia.Griffith University,2001.

    [5] 2003 National Discovering Democracy Forum,Final Report,2003(6).

    [6] Values Education Sdudy,Final Report August 2003,Prepared by Curriculum Corporation.

    [7] The Adelaide Declaration for National Common and Agreed Goals for Schooling. Ministerial Council on Education,Employment,Training and Youth Affairs(MCEETYA),1999.

    作者分别系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办公厅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学生

    (责任编辑 王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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