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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为本的哲学解读及其现实意义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18 23:55:11 点击:

    摘要:本文从哲学角度对以人为本的哲学内涵、理论依据及现实意义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应该是我们始终贯彻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正确理解和深刻把握以人为本的思想精髓,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Abstract: This article from the philosophy angle to the humanist philosophy connotation, the theory basis and th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and so on several aspects has carried on the analysis and the discussion. In the construction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s process, the humanist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 should be a basic principle which we always implement. Therefore, the correct understanding and the profound assurance humanist thought essence, has the great significance regarding the construction socialism harmonious society.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哲学解读现实意义

    key word:Marx thinks of the principle; Humanist; Philosophy explanation; Practical significance

    作者简介:尚大军(1981——),男,硕士,助教,湖北十堰人,工作单位为西安理工大学,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一、“以人为本”的哲学内涵

    (一)“人”的哲学内涵

    近代哲学对“人”的问题的思考,由黑格尔给出了关键性的概括:“人乃是能思维的动物,天生的形而上学家”[1]。这就从自然本性上把人与动物加以区别,指出了人的思维的至上性,他也由此把思维中的“绝对精神”作为自己哲学的出发点,走向精神上的专制主义。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指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是经过形而上学改装的“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不过这个“现实的人和现实的人类”是头脚倒立的。马克思、恩格斯把自己的学说称之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那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人”又是什么呢?

    第一,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在马克思看来,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进化的产物,人本身的肉体生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依赖与自然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相交换,以他的对象性活动和有生命力的存在为内容。人以自然所赋予的自然力和生命力满足自己的需要,同时还用自然赋予的秉赋、能力等改造自然对象,并用能动性的劳动创造自然界所没有的对象,借此来表现自己内在的本质力量和生命。“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那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2]。

    第二,人在本质上是社会存在物。人不仅把自然界作为自己的对象,而且把他人及其自身作为自己的对象,正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才具有了这个“类”的共同性。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人的自然存在以人自身的自然和人之外的自然为关系对象,而人的社会存在则以他人以及社会关系为对象,即人的社会存在表明人的社会生活过程和人与人之间所结成的社会关系。

    第三,人是自由自觉的实践存在物。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特性。马克思认为:“生产生活本来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 。动物有时也表现出有计划活动的能力,但这是一种生存本能,因为动物的活动从没超出被动的适应环境的范围;而人的劳动是有目的地运用工具改造自然,并逐渐突破自然限制的活动,因而成为一种超生命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

    第四,人是有意识、有目的、可塑的存在物。马克思指出:“人的生命活动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在于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这是人类独有的特性。通过各种意识的展开和渗透,不仅使人的各种社会实践成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而且还进行着思想、观念的精神生产,使世界变成集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于一体的人类文化家园。

    (二)、“本”的哲学内涵

    1、哲学上的“本”

    哲学上的“本”,首先具有本体论的意义,指的是世界的基础和本原。在哲学史上,心、物、神都曾被当作“本”,并由此演化为唯心、唯物、神学等派别。马克思以前的本体论思维方式具有严重的缺陷,它避开人和人的现实生活,抽象地追问世界的基础和本原,具有显著的先验性特征,缺乏公认的准则,最终不能科学地追寻到世界的终极本原和构成。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革命变革矛头一开始就指向本体论,把对世界终极本质的追问回归到人及其现实活动中,也只有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把对世界终极本质的探讨置于人的实践活动中时,这一问题才得到彻底明朗,才使本体论走向科学。那么,“本”具有怎样的哲学内涵呢?

    第一,从人本主义到人类中心主义的“本”意。从文艺复兴发展起来的人本主义,是由费尔巴哈所完成,费尔巴哈的“人本”是把人作为世界的终极原因和本质,并从哲学上论证了“人的本质在人本身”。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错误并非在于从“人”出发,而是在于这一出发点的“人”是“自然联系起来”的“类的共同性”,是单个人所固有的“类”的普遍属性,即“一般人”或者“抽象人”的人性,其实质是用人的自然本性掩盖了人的社会性,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并没有把人与自然对立起来,他仍然肯定自然界的先在性,因而坚持唯物主义的立场,只是在历史观中因为找不到历史的主体和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而迷失于唯心主义的陷阱中。人本主义的当代形态——人类中心主义,则抹煞了自然的先在性,把人作为万物的尺度,认为人的理性能为自然立法,强调人为主体和自然为客体的二元对立,把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看作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所以要以人类为中心,使自然臣服于人类,把人视为世界的中心与主宰,强调人是世界的全部和一切,使人本主义滑向绝对化的主体性哲学,与唯心主义殊途同归。

    第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中的“本”。马克思主义在继承人本主义的同时,洞察了它的历史局限性,以全新的内容克服并超越了这一局限,实现了人本主义发展史上的彻底变革。马克思主义把“现实的人”作为出发点,强调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物质实践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把现实的、处在社会关系中的人的实践活动作为出发点,使马克思主义在人的本质观上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划清了原则界限,同时以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取代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维方式。以有计划、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作为逻辑起点,论证人作为主体,在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同时,对自身的改造和觉醒,从而成为自然、社会及自身的主人。作为主体的、现实的人,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必须把人作为目的,把人类的解放作为归宿,不断推动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显然,在马克思主义的论述中,“人本”中的“本”具有“主体”、“出发点”、“目的”、“依据”的意蕴。

    2、现实中的“本”

    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出发,我们在肯定对“本”的科学解释后,还必须具体的、历史的考察“以人为本”中的“本”。现实中我们提出“以人为本”,是由于各种全球性和区域性的问题对我们的生存和发展提出了诘难和挑战,从外部影响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进程,而我国社会区域性发展失衡、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等因素又从内部制约了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使“人”的问题凸现。因而,我们不应孤立地考察当代现实生活中的“本”,而应把它放在社会和历史关系中加以论证。

    置于各种具体关系中,现实中的“本”主要具有四层含义:第一,中国社会的发展历程要求我们进一步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强调人的主体性。当然,这里的主体,既是权利的主体,同时也是义务的主体;第二,相对于中国社会以往对“物”的重视,特别是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把“人”置于边缘化的社会发展观上的失误,明确要求把“人”理解为一切事物的根据和中心;第三,相对于长期以来我国把“人”作为手段而言,强调把“人”作为目的;第四,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进一步要求把“人”作为出发点,要求关注“人”的自身生存和发展以及“人”的前途与命运,要求依靠人、尊重人、爱护人、关心人。

    二、“以人为本”的哲学理论依据

    在对“人”和“本”的哲学内涵进行系统的梳理后,我们发现:在本体论中,把人作为主体,是一种通过客观的、社会的、物质的实践活动证实自己的存在物,在承认自然先在性的物质本原中,确认人的社会实践本质;在认识论中,把人作为出发点,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中确认认识的终极追求;在价值论的视域中,确认人的价值大于物的价值,把人作为价值的根源;在唯物史观中,把人作为目的,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彰显人的主体地位。那么,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作为核心,又具有哪些哲学理论依据呢?

    第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历史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决定力量,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

    第二,唯物辩证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认为:发展是过程的集合体,是前进性的运动,是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根本法则。辩证的发展观强调事物发展中矛盾双方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强调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发展,协调的而不是孤立的、不均衡的发展。坚持唯物辩证的发展观,就要坚持人和自然的协调发展,正确地认识和利用地理环境、生态、人口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新型发展观。

    第三,人与社会的关系。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互为前提和基础,因此必须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与片面发展相比,主要指人的各方面能力的协调发展,同时强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互为条件、互为前提。

    第四,人是生产力的决定因素。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在生产力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人而不是物,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宝贵的”。

    三、“以人为本”的现实意义

    (一)、坚持“以人为本”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和核心

    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不断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要实现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理所当然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这一点上来说,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二)、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前提

    以人为本,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而且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和前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一种社会理想,又是一种社会实践,无论是从理想目标来说还是从实践过程来讲,都离不开“人”这个主体因素,因而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其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人的主体价值得到充分尊重,人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让每个人的创造力得到充分体现,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因此,必须把坚持以人为本贯穿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个层面和环节中去。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追求人的彻底解放与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崇高目标在现阶段的具体体现,因而在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社会理想既是一脉相承,又是与时俱进的。

    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些基本特征,是以人为本的充分体现,同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因为只有构建这样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 黑格尔.《小逻辑》[M],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16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68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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