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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数字劳动新陷阱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17 14:50:28 点击:

    陆树程

    第四次工业革命开启,数字经济时代来临。数字科技的产生、利用与进步为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迈进与飞跃创造条件,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新的可能。但在数字资本统摄下,科学技术的积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被歪曲,数字经济中资本逻辑渗透和平台资本介入扭曲了发展模式。数字技术这一关键要素与资本合谋,成为数字劳动剥削利器,出现了资本和技术对于人的双重压迫,劳动者产生技术依赖和劳动异化,数字劳动成为“现代奴役劳动”。社会发展进步中仍旧有“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受苦难”,(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47页。这也限制了数字经济价值潜力释放。经济持续发展,劳动者逐渐身心赤贫,这种发展模式是一个“经济亢奋陷阱”,不是可持续的科学的健康的发展状态。要看清数字经济共享、自由、便利、高效背后存在的数字劳动异化新陷阱,探析其本质及表现,并合理规避。只有创设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态势才能激发劳动者全面创造,不断释放数字经济活力,促进数字经济进入数字文明时代。

    数字劳动是面向未来的劳动新态,它充满活力,亦富挑战。数字劳动内在包含人的解放的助推要素,生产力发展,劳动效率提升,劳动自由新特点显现。数字劳动中一般性的枯燥工作将会被自动化、智能化所替代,劳动者自主性发挥程度加深,可以向更加凸显自身个性和创造的劳动领域发展。但资本与数字技术共谋也导致了劳动新异化,生产力发展所解放的剩余时间被数字资本剥削,劳动者从生产线上解放出来转而陷入资本挖设的“自由”新陷阱,自主性发挥被数字资本以欺骗性手段裹挟利用。

    (一)数字劳动形态新确证

    劳动的抽象定义简明且恒久,劳动的具体内涵丰富且鲜活。时间的延续性和空间的广延性决定人类生存的时空场域不断拓展。劳动在一定的时空中进行,“劳动时间”和“劳动空间”变革自然也会引起劳动范式拓展。迈入数字文明新时代,信息技术深度发展并全面应用,数字劳动不仅仅局限于信息产业中,社会生活多领域都有了数字化的渗透,人的实践内容及形式都具有了数字化表征。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数据价值化过程中,新业态劳动者以及传统产业中溢出而被数字经济吸纳的劳动者,构成了具备规模性、独特性的数字劳动者。数字劳动界定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从“受众商品”、(2)Dallas W.Smythe,“Communications:Blindspot of Western Marxism”,Canad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Theory,vol.3,no.1(1977),pp.1~27.“免费劳动”、(3)Terranova T.,“Free labor:Producing Culture for the Digital Econom”,Social text,vol.8,no.2(2000),pp.33~58.“玩劳动”(4)Trebor Scholz,Digital Labor:The Internet as Playground and Factory,New York and London: Routledge,2013,p.2.等概念的提出,到将数字劳动者界定为包括“将数字技术和ICTs作为生产资料的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5)[英]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受众商品、数字劳动之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批判理论》,汪金汉,潘璟玲译,《国外社会科学前沿》2021年第4期。作为新型劳动形态“囊括了数字技术和ICTs产业链上的所有劳动,涉及数字媒体生产、流通与使用所需的各种体力和脑力劳动”,(6)姚建华:《数字劳动:理论前沿与在地经验》,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189页。认为“依靠数字平台建立的劳动模式皆可称为数字劳动。”(7)佟 新:《数字劳动:自由与牢笼》,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22年,第2页。无疑,数字劳动是总体劳动的一部分,也是劳动者运用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进行主体性创造的过程,但其劳动形式、劳动关系、价值确证等方面具有新的特征显现,是传统劳动的内容延展。

    其一,劳动形式的数字化渗透。劳动的特定社会形式是指在不同经济形态下所表现出来的时代特性。数字劳动重视创造力发挥,数字化手段提升劳动效率,低层次重复性工作被替代,变劳动密集型为知识密集型产业,出现一批新兴职业。劳动虚拟化程度提升,逐渐走向全领域的虚实结合。相较于传统劳动形式而言,数字劳动生产过程具有数字化表现:生产场域数字化展延,既有数字化测算或操控的现实工厂,也有平台等虚拟工厂。既有物质生产活动,如原料采掘、芯片制造、设备组装等,又有虚拟生产活动,如编程、内容制造、数据分析、数字测算等;
    生产要素数字化渗透,要素构成多元化,既有金属、非金属、半导体等物质生产要素,也有数据、系统、软件等无物质形态的生产要素。工具形态的拓展,既有厂房设备,也出现了手机、电脑等智能终端;
    生产成果数字化呈现,既有硬件生产也有软件生产,虚实结合生产出具有数字化渗透、数字化表现或数字化支撑意义的劳动成果,数字劳动创造产品具有共享性、可移动性和可复制性新特征。

    其二,劳动关系的数字化重构。数字劳动的组织形式灵活性提升,具有非接触性和弱联系性,雇佣关系多元化,除正式雇佣外,还有半雇佣关系、合作性雇佣、自我雇佣,零工、代工和斜杠青年等的存在,使绝对雇佣转变为弹性雇佣,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去劳动关系化”趋势。劳动的隶属性减轻,人们有更加自由的选择空间,更加强调劳动公正性、参与性和共享性,一定意义上减少劳动单向依赖性,削弱单个资本对劳动的绝对雇佣,是劳动向人本身复归的前进一步。相较传统雇佣劳动中的劳资对立关系,数字劳动中还产生了“平台与受众”这一劳动联系方式。除平台签约内容生产者规模性的内容输出,还存在一部分无主观目的,被数字资本裹挟的“无心插柳”者。他们中存在自发内容生产者进行不定期的内容输出,或在消费享受的过程中产生相关个人数据而被平台收集、加工、利用,具有了产销性质。无疑这一部分劳动关系是被遮盖的,劳动价值是被无偿掠夺的。

    其三,劳动价值的数字化创造。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动只是科技发展后,生产活动中投入的工具、资料,运用的模式、方法更加先进科学、便利高效,但价值创造主体仍为数字劳动者本身,并且劳动的复杂程度日益提高,在单位时间内数字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也有所提高。数字劳动仍具备劳动二重性,存在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划分,具体数字劳动生产使用价值,抽象数字劳动生产价值。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差别和转化也仍旧存在,私人劳动需要进行劳动价值确认。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力更加发达,更加重视劳动的多元性,不再是单一的消耗体力劳动来换取经济的发展。价值创造的劳动从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到重视区别于一般劳动的脑力劳动、情绪劳动和注意力劳动等,有更加丰富的内容。生产性劳动具有新内涵,需要对于生产性劳动作出新的认识和界定,应区别于资本主义条件下以是否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这一认定方式。创造价值的劳动种类多元化,要重视进行劳动价值确证,劳动报酬和劳动贡献更需相匹配。

    综上所述,数字劳动可指纳入数字经济范围的一切体力、脑力、情感消耗的劳动,包含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知识劳动和体力劳动、物质劳动和非物质劳动。异于单纯体力劳动,数字劳动不仅体现为体力和脑力的消耗,更具备吸引力、呈现娱乐化、凸出情感性,是总体劳动向休闲化、智能化、创造性的转变,是劳动向自由自觉迈进的一步,但仍处于打破“旧世界”阶段,尚未进入创造新世界。

    (二)数字劳动异化新解读

    数字化重构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形式上具备更多的自由选择权和自主性,但与传统雇佣劳动关系相同的是,都存在着资本对于劳动的实质控制和支配。劳动未跳出谋生范畴,所谓的自由选择也仅是被迫选择。数字资本以欺骗性、迷惑性手段将裹挟禁锢冠之以人的自由、自控,在共享、服务的谎言下深化剥削。数字劳动异化与人的解放新危机显露,劳动者在数字资本谋划的陷阱中挣扎求生而不知其所以然。

    其一,共建独享,数字圈地。数字劳动的虚拟化、娱乐性表现一定程度上使其劳动价值更加具备遮蔽性。数字劳动价值形成存在间接性,需要进行整合、加工、利用,价值显现路径曲折、时间后延等影响价值的直接显现。价值显露的非直接性,使得数字劳动往往难以进行劳动价值确认,这也就出现了大量未被正确认知其劳动价值创造的“无知劳动”,给予资本更多可操作、可剥削的空间。劳动者的智力创造、情感投入、沟通交往等被数字资本无偿占有并反复兜售。平台价值链中个人的活动及成果,将被平台以共享陷阱骗取,实现平台对一般数据和受众商品的“原始积累”,这部分“原始积累”在实际使用中被数字化加工、重组、共享再生产出价值。“原始积累”作为“元数据”成为平台运行基础,公共数据平台私有化,内容表现为独家性,源源不断地吸纳更多数字劳动者进入,在用户活动、内容储蓄、劳动转化、垄断排他过程中实现数字资本的无限增殖。产业平台的原始积累阶段有别于资本原始积累的血腥掠夺,它是以内容共享、自由准入、便捷有效、情感建联等吸引受众,进行了数据和用户的“圈地运动”,在公共领地行私有化之举。

    其二,灵活积累,弹性剥削。数字劳动去场域化和去劳动关系化带来了高自由度、强灵活性,同时也助推了资本弹性积累。“资本按其本性来说,力求超越一切空间界限”,(8)Chen J.Y.,Sun P.,“Temporal arbitrage,fragmented rush,and opportunistic behaviors:The labor politics of time in the platform economy”.New Media&Society,vol.12,no.3(2020),pp.308~323.数字资本剥削模式不再受制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划分局限,打破先前绝对剩余时间和相对剩余时间剥削的区间尺度。剩余劳动剥削变为全天候、全情景、全场域、全过程、全年龄段,入侵生产、流通、交换、消费全流程,所有纳入数字资本的劳动都将在失去劳动角色确证的情境下沦为无偿劳动,被数字资本剥削占有。劳动者从单向劳工变为了双向或是多向劳工,同一数字劳动者或是数字劳动者的同一劳动过程,可能受多个数字资本的剥削。例如算法管理下的外卖配送,相较传统配送活动,平台资本介入后,骑手不仅需与商家和顾客联系,还需与数字平台建联,受数字平台的算法剥削,接单质量、数量、费用与平台数据测算勾连。数据影响派单结果,骑手为保证平台账号数据良好,就需确保一定接单率、准时率、好评率,“意味着资本对于骑手的双重‘套利’”,(9)孙 萍:《“算法逻辑”下的数字劳动:一项对平台经济下外卖送餐员的研究》,《思想战线》2019年第6期。除了传统劳动中存在的剥削外,还增加了数字资本的双重剥削。

    其三,资本延展,自我雇佣。现时代的异化多体现为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在“去异化感”迷惑下的自我异化,资本逐渐裹挟一切现实存在,将其作为内在构成或是外在工具,以适应自身增殖需要。资本逻辑入侵人本身,产生主体性资本,人及其本质力量被忽视,出现了数字崇拜现象。“数据垄断、数据监控、隐私剥夺、需求操纵、数字劳动剥削、数据使用的非透明化。”(10)Fuchs C.,“New media,web 2.0 and surveillance”,Sociology compass,vol.5,no.2(2011),pp.134~147.数字资本作为资本形态的延展通过一系列的“自我规训模式”将现实中的外部剥削控制主体内生化,资本剥削变为意识形态层面的剥削。以共享、互惠、服务“作饵”将资本增殖逻辑与人的自我实现勾联,以去货币性和非营利性掩盖数字劳动剥削之实。将数字劳动粉饰为一种自我呈现方式,在数字化场域中自由控制、自主选择、自我塑造,建构和维护自我形象与数字关系,使劳动者在获得自由自主的错觉中自觉拥抱资本主义剥削逻辑。“剥削不再以异化和去现实化的方式进行,而变成了自由和自我实现。这里没有作为剥削者的他者,而是自我心甘情愿地压榨自身,基于一种完善自我的信念。”(11)[德]韩炳哲:《他者的消失》,吴 琼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9年,第57页。资本借用“数字化之手”将剥削穿上合理化外衣,企图实现资本无休止增殖。

    资本钳制和劳动解放的拉锯战进入新阶段,数字劳动者面临新的生存和发展困境。在自由表象下数字资本建造数字私有化的一切剥削手段,数字劳动者仍旧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一种物的特性,从而获得了一种‘虚幻的客观性’(phantom-objectivity),即一种看来十分合理的和包罗一切的自主性。”(12)Georg Lukács,History and Class Consciousness,Cambridge,MA:MIT Press,1923/1972,p.83.资本逻辑规制下,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将助推主体资本逻辑化,因未跳脱资本逻辑主导而产生了新的奴役和不幸,自由变得不自由、自愿变得不自愿、自主变得不自主。

    (一)自愿陷阱——自由骗局

    数字资本扩展了剩余价值的剥削边界,劳动的自由维度一减再减。剩余价值剥削的时空边界扩展,信息化社会的脱域性和延展性导致劳动的时空场域界线变得模糊,劳动时间和休息时间,工作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线不再泾渭分明。数字劳动的隐秘性、灵活性“助力”资本剥削逐渐由劳动者的生产领域扩展至生活领域。信息化社会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变相压迫。数字时代所创造的永久性数据存储空间、即时性信息接收手段、高效性数据传输方式……增强了数字资本对于非劳动时间的掌控力,数字资本剥削领域有所扩张。工作时间的延长和工作地点的泛化是对于人的一种解放性禁锢,不设限也就“不设限”,工作“不设限”,劳动也就“不设限”。劳动的时空特性出现了新的解读,传统标准化的计时劳动体系也由此出现革新。数字资本建成了其特有的“时间规训制度”——在任何时空场域中被要求第一时间回复消息、远程办公、随时答疑解惑……无疑形成了对生命时间的剥夺。私人时间中常有公务的干扰和乱入,劳动者假期永远休不满,导致人的情景混乱。对于休闲时间的剥夺,一定程度上会加剧劳动者的情绪异化,造成效率低下和创造力下降。人类意识也逐渐被时间规训制度所侵蚀,认同时间对于自身价值创造的支撑意义,闲暇和娱乐也是数字规制下的一个“受制快感”。2022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8小时”,(13)《2021年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发展预期目标较好完成》,国家统计局: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g5MjAwMg==&mid=2651421900&idx=1&sn=7d508785e6dbad21bc5d2aea01e0cdcb&scene=0,2022年1月17日。“加班文化”让劳动者叫苦不迭。在绩效考核中,不加班者居于末位,在职场岌岌可危,原本不加班的人,也不得不加入加班行列。劳动时间从“早九晚五”再到“996”,生命时间被深化剥削。24小时外卖服务,给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背后是用极少的工资换取对外卖配送员的生命自由剥削,劳动时间叠加并不必然构成收入叠加效应,不断增加的接单量、逐渐缩短的送达时间,伴随而来的却是单位劳动价值的不断贬值。这实际上是对一部分人的过度消耗,唯绩效至上已经对人的身心造成损伤,出现加班猝死现象,这凸显个人发展的极不公平。

    剩余价值剥削的内容边界扩展,除传统的体力劳动外,智力性、情感性、交互性的活动及其成果逐渐进入到价值生产领域,成为资本剥削的对象,劳动的边界感变得模糊。“资本主义不仅吸纳活劳动,而且还包括他们的情感和一般智力。”(14)Hardt M.,Negri A.,Empire,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pp.8~9.数字资本剥削内容扩大,资本不仅仅对人的体力活动进行剥削,而且延伸至智力、情感、社交、关注等所有的人类输出性活动中。它无偿占有全方位的数字劳动输出内容,并且通过内容加工、重组开始兜售这一部分“商品”。数字技术弱化了共时性和共在性,通过数字化的重组、数字化平台的建立,大量的临时性劳动、休闲劳动被“利用”。数字化技术“消解了传统的娱乐与劳动的对立关系,模糊了娱乐与工作的时空边界。”(15)燕连福,谢芳芳:《简述国外学者的数字劳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5月17日。劳动也逐渐地出现了“无知”劳动,主要表现为“玩工”的状态。控制和反控制,沉迷和反沉迷,人在技术面前越来越脆弱并且显得没有“自持力”。数字劳动者在网络上投入的时间也越来越无意识地增加,作为生活的劳动也开始陷入剥削,出现了“产销合一”的现象。新型剥削方式在趣味性、参与性、分享性、沉浸式的外衣包装下,借靠数字劳动的灵活性、分散性、隐蔽性,逐渐实现了真正的数字劳动者全平台劳动和数字资本全过程、全方位剥削。与此同时,数字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投入的增加伴随的依旧是数字劳动者收入报酬份额的下降,国民经济学中的二律背反现象仍旧存在。数字劳动依旧是谋生手段,人们依旧像“逃避瘟疫那样逃避劳动”,(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9页。不公正不合理的劳动关系被认为说是合规律的正常关系,形式自由下是实质的禁锢。

    (二)自控陷阱——精神虚空

    资本精神成为人的精神,资本价值成为人的价值,人本身成为资本增殖的工具,行为和目的都钳制在资本逻辑中,意义的浅薄化、价值标准模糊化倾向凸显,人深陷物欲角逐中不思高层次的需求,出现精神虚空、思想空化。主体资本逻辑化导致人的利益至上,需求与资本勾连而形成欲望,欲望驱使下的工具理性超越人类自我意志成为第一性。受直接欲望所主导的生产和消费都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工具理性的活动。人也只是在欲望满足时得以片刻获得虚幻快感,而这一快感毫无持久效力、转瞬即逝。人们在孜孜以求这一虚幻快感的过程中逐渐丧失了自我意义的确证。“人……被欲望的一些个别的窄狭的庸俗的兴趣所束缚,他本身也不是自由的,因为他不是根据他的意志中本质应有的普遍性和理性来决定自己的欲望。其次,就他对外在世界的关系来看,他也是不自由的,因为欲望基本上是被事物决定的,与事物发生关系的。”(17)[德]黑格尔:《黑格尔全集》(第1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46页。在产生欲望——欲望满足——欲望进一步膨胀中,欲望根植——展露——发展——奴役人,逐渐地在无边际欲望中人失去自身的确证。欲望驱动下的活动是极为有限的自主性和真正自我意义的丧失。数字时代劳动具有展演性和建构性,其数字运行机制设置基于竞赛逻辑,受这一逻辑影响,人们在虚拟空间中不断地进行自我内容输出和外在虚拟自我建构。欲望在数字时代被无限扩大,产生各种攀比,演变为拜金、瞒骗、偏执甚至是犯罪,偏离主流价值观。在与他人建构的外在虚幻个体对比中,主观能动性被逐步侵蚀,在比照和建构虚幻外在自我中无法再进行自我认知,彻底成为欲望满足的工具。人类情感被压抑和忽视,对于情感的需求被异化为无数符号性的虚假欲望,社会出现了情感淡漠的“赛博人”。数字劳动仍是丧失独立性被物质欲望所主导的,仍旧是在“必然王国”的这个范畴。

    在这种虚假欲望驱使下产生了劳动者自我剥削现象,劳动从绝对被动的“强制型”逐渐转化为了被迫主动的“挤压型”,为了生活或为了工作,而超强度、超负荷的劳动。数字时代一切瞬息万变,数字信息技术的迅速迭代性加剧形成劳动者的“效率崇拜”,使数字劳动者在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新产品中疲于奔命,产生“挤压式”内驱力,逐渐丧失自我意义。这个内驱力和真正自觉自愿的内驱力不同的是,它还具备一个“挤压”时相反方向的力,所以注定这种内驱力的发挥是一定程度的、有限的,不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充分发挥,所导致的结果也只能是一个“低水平的内卷”,造成劳动努力贬值感充盈社会。低水平内卷下极度兴奋的社会是人类“积极的”自我剥削。数字资本为人的劳动价值扩大化提供尽可能多的便利条件,重视劳动者“内在动力”的激发。对于劳动者的剥削从外在鞭策转向内在“自策”,用所谓的个性、独立、自控的快感,最大程度的去占有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我们可以称其为给你“便利”,给我“盈利”模式,被动的剥削变成了劳动者自觉但不自主的剥削。这些加剧了人类的警觉感和紧张感,表现为注意力难以集中、过度担心、自我怀疑、生活倦怠感以及无意义化。因自我价值认知缺乏而内心空虚,产生消费主义倾向,并将消费作为实现自身价值的目的,陷入生存消费、享受消费、发展消费以外的情绪消费。这种情绪消费是被赋予他意的——人价值满足意义上的消费,实际上已经超越了真正的使用价值,是一种“无边际消费”,消费与获得感等同,期望从物欲膨胀中达到自身对于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无法实现自身价值高层次的跃升。物欲膨胀而导致关系失衡,人们对于物的崇拜在生活中占据主要地位,使人变为适应资本逻辑的单向度的人,在物质性暴力和激励性泯灭中逐渐成为一个“提线木偶”。

    (三)自主陷阱——惰性自我

    资本逻辑规制下数字经济的深度影响,将助推数字化指令对人的控制。人出现丧失自我身份认知,去人格化的倾向,感性生命被数字化存在替代,具有了扁平化的倾向。在移动支付、健康码、网络购物、在线学习等等信息基础设施组成的数字社会中,数字身份是人们在数字空间中与他人交往的前提。社会中存在“数字虚体”跃升“数字实体”之上的倾向,并愈演愈烈,数字身份缺失、数字身份与真实自我剥离、数字身份与真实身份错位等情形会导致社会背离感。当个人的身心全部约化为赤裸裸的数字身份,人及其社会关系都将成为数字资本的附庸品,产生数字拜物教。数字化时代带来社会民众的强互动和泛连接,人们的安全感逐渐游离自身之外,需依靠“信息通畅”而获得自身存在的安全感。人的实践感逐渐减弱,时刻被数字资本裹挟,变得依赖手机等数字化通讯设备。在数字社会,受众给予他人注意力,并且渴求被给予注意力,这种需求被平台资本所胁迫,变为平台兜售的注意力商品。数字资本的触角变的更加隐蔽,依据数字化的运行逻辑,数字劳动者在数字空间中点赞、关注、浏览、评论……产生各类数据,数字劳动产出的数据被当作为垄断性所有物,被赋予私有化属性。当数字劳动者生产出来的数据被平台无偿占有时,投入越多的情感,生产的数据也就越多,劳动者本身能够占有的资源也就会越少,距离自身本质的实现也就更远。数字劳动生产的这种异己的数字化成果,使劳动者自身深陷情感的苍白无力,最终产生两种自我异化的倾向——积极输出或是拒绝输出。一种是“社会倦怠”,企图在“反连接”中获得自身,疲倦和逃离是诸多数字劳动者的内心感受。繁杂信息的轮番冲击,逐渐使人内心不安定、压力感倍增,造成人的情绪化,莫名烦躁、莫名孤独。人与人的关系是机械的、非人际的,感性生命的情感化特性逐渐流逝,网络上的热络并不掩现实生活中的疏离。另一种是“在线奴隶”,(18)[英]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受众商品、数字劳动之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批判理论》,汪金汉,潘璟玲译,《国外社会科学前沿》2021年第4期。在免费准入、自由表达、自我认同等数字信息技术编织的运行文化中,人丧失反抗力。沉溺在虚拟空间的感官刺激中企图暂时麻痹现实的诸多问题,对于数字极度崇拜,把自身禁锢到信息茧房中。

    个体的感性生命在数字技术下逐渐的抽象并丧失内在自我。过度重视外在关注度,逐渐被外在主体侵蚀、左右,在外部期望、内在渴望和实然存在的夹缝中挣扎求生。数字资本操纵技术制造舆论导向、进行自动化监管、推举意见领袖……人的主体性被逐渐消磨。受众深陷平台连接、用户共享……的陷阱,受众心理机制出现异化,开始按照每个数字信息设定的逻辑思考。以他人的意志来审视自己的行为,不再是自我认知而是“他给认知”和“他领认知”,逐渐丧失主动权和话语权,在片面化和表面化的信息冲击下,感官超载,失去自我思考力。在数字时代的数据推演中,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数字主体”和“惰性个体”,数据左右着人的一切,衣食住行相关资讯被靶向推送至个人,如何选择、如何存在都被外力所影响,在人文关怀的背后是实质的监测和控制。在大数据算法中,人们被动或主动地分配自己的注意力,你看到的、想了解的、可能了解的都是平台给予你的。同质化资讯进一步禁锢人,人类被数字驯化了,如同“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所属的某一种职能就够了”,(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82页。现今“社会整体的经济走向已经控制了人类的身心构造,并且使那些能够促使人们成为独立存在的个人器官发生萎缩。”(20)[德]霍克海默,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哲学断片》,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88页。人成了没有自主性的单纯受众。数据比你更懂你自己,在猜你喜欢和投你所好中主动性逐渐瓦解,自主思考能力被忽视、遗弃,社会人变为了数字人。

    新事物必然包含旧事物所不能容纳的新内容,数字劳动是异化劳动主体向度复归的前进一步,是异化消解之路的必然一程,仍旧在马克思所设想的劳动解放趋势之内。但是“只要社会还没有围绕着劳动这个太阳旋转,它就绝不可能达到均衡。”(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627页。资本钳制劳动,必然导致异化,只有摆脱资本规制,跳脱资本逻辑,重新确立劳动和劳动着的人的社会主体地位,真正的符合人性的持续发展才成为可能。

    (一)从资本逻辑走向人的逻辑

    以人为本是数字劳动发展的核心要义,要实现数字技术深化应用与人的价值丰富和向度扩展同向发展,完善多元价值传递,从享乐走向快乐,从自身获得享乐。发展应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明确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发展的根本动力是依靠人民。不盲目崇拜人以外的其他物的力量,异于资本逻辑作用下利益至上、唯利是图的发展模式。这是探寻劳动解放之路所遵从的核心要义,更是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根基。在“以物为本”的发展模式下,物的力量对人的力量进行限制和支配。自然人因为依附资本逻辑而成为经济人,在经济上依附资本家,被资本家榨取剩余价值,丧失确证自我的条件。人们为了生存而进行生产,社会物质生产还处于“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2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8页。的阶段,劳动尚未超出谋生活动而成为人们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人的活动被限制在“外在必须”与“外在目的”内,就如同“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而看不到矿物的美和特性;
    他没有矿物学的感觉。”(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6页。在“以人为本”的发展模式下,个人将会摆脱物的统治,从旧式分工、竞争中获得解放,在“自由人联合体”中获得自己个性的解放和自由的确证。摆脱资本逻辑和技术逻辑后,数字劳动不再是为数字资本服务,而真正的回归劳动者和社会所有,将与给人带来真正的美好生活福祉的价值导向相连接,让数字化生产生活回归人与社会,形成更具效率、更符合人的发展的文明创新路径,预见数字主体解放的可能性。

    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与主体劳动自觉相契合,人的需求层次跃升为主体的劳动自觉。“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2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8页。自我价值实现呈现出一种理性自决“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合适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2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8页。人将摆脱奴性的存在方式、摆脱非自为的存在状态,不停留于满足感官快乐的欲望上,真正创造性地发挥自身的本质力量,以这样的目的所进行的劳动才是真正自我实现的劳动。不再是屈从于任何外在的强制,也不单单是为满足人的自然需要,而成为一种内在目的的实现,也就是真正的人的自在自为的活动。劳动将成为人的“积极的、创造性的活动”,(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18页。“自由的生命表现”(27)《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84页。变成“吸引人的劳动”。(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16页。就如同现今对于物质孜孜不懈地追求,“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2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35页。到那时劳动将成为人的第一追求。人将会在劳动创造中得到自身本质的展现和价值的确证。劳动自由的自然维度、社会维度和主体维度不断生成,人们生产活动的目的就在于自身,人的价值实现和活动创造实现统一。

    (二)规创公平有序的数字公地

    重视坚持数字经济时代隐性剥削下的劳动正义原则。“马克思无论是在对资本主义条件下异化的批判中,还是在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规划中,都隐含着一个正义概念。”(30)[美]卡罗尔·C.古尔德:《马克思的社会本体论》,王虎学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3页。数字技术并非人人掌握,若借由数字鸿沟进行跨界剥削,将会导致剥削的普遍化,本应为公共领域,却建构起一系列的准入门槛、排他协议,出现公地悲剧。劳动者深陷数字骗局,成为“思维奴隶”,(31)Dallas Smythe,Counterclockwise:Perspectives on Communication,Boulder:Westview Press,1994,p.297.数字劳动者在算法正义和数据权威中被数字资本操纵,成为数字时代的牺牲品。资本增殖和人的利益挂钩,增加劳动者对于平台和算法的依赖,“不按照平台和资本运行逻辑就无利可得”的观念深入人心,资本快速增殖的要求转嫁为人迫于生活压力的高速运转;
    资本运行中以极少部分利益让渡,冠之以“合作性”进行风险转嫁;
    劳动者与资本的矛盾转嫁为生产者、或是说产品供给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劳动者未认清自身的数字站位,仍属数字时代的“自在阶级”,尚未认知自身的价值创造和受困处境。需加强理论引领、知识支撑、兜底保障,促进数字时代劳动者从“自在”走向“自为”,确证自身力量,重视权益保护,在统一意志之下,内部团结一心,共同应对数字资本剥削新样貌。要引导私有平台为社会数字经济建设服务,平台应明确服务站位,摒弃霸权意识,避免垄断行径,基于规则,重视集体利益。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平台上实现真正的共建和共享,摆脱数字劳动奴役状态。

    “有序”是要建立统一公平、成熟完备的制度保障,分工协调、规范有序的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治理方式。“有序”强调保障性,突出协同性,健全配套的法治保障,从政治规约到经济规约,用数据驱动智能决策、用信息化手段确保广泛参与性,为数字经济营造更规范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一方面是要健全政治规约,维护好数字劳动者的合理、合法权利。现有的劳动法律对于新业态从业者的保护存在适用空白,数字劳工的劳动权益维护亟待解决。第一,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确立机制,完善劳动关系认定,现阶段数字劳工多为兼职和零工,大多数未签订明确的雇佣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不规范,基本劳动权益难以维护,产生很多被隐蔽的劳动。第二,需要建立新业态劳动者就业保障体系,数字劳动者职业灵活度高、稳定性低,基础工资和劳动时间兜底不足,不同程度的面临参保和续保难问题。第三,增设社会职业培训、完善再教育体系,提高全民全社会数字素养和技能,为实现传统业态向新业态转变提质增效,提升公共服务的效能。另一方面是要革新经济规约,数字劳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力更加发达,经济发展程度更高,智能化的技术能够更大程度上精准化操控和利用我们所拥有的生产资料,使其得到生产力的极大发挥。应建立“双料结合”的所有制方式,实现物质资料和精神资料的公有。确保全要素财富创造的充分涌流和价值的确证,贡献和价值相匹配。基于数字生产力,围绕数字化生产,传统的劳动力分工结构正在逐步解体,形成数字化分工和协同。劳动和生产要素联系方式泛化,在大数据测算下实现了科学调配和极速响应,数字劳动时代的生产将会一定程度上摆脱狭小范围和孤立地点,分工的范围将扩大,社会性参与也将会更高。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异化劳动的形式将不断向前发展,最终将打破旧式的分工,建立新的更加符合人的发展要求的和谐有效的去除工具性意义的分工体系。在新式分工的引导下,将会实现人对于生产资料的全部占有,每个人都能够在“自由人联合体”中获得自由发展。

    (三)构建智慧共享的数字文明

    智慧共享是数字文明发展的价值追求,智能是共享的助力,共享是智能的动力,智能化应用程度越高共享的程度越深,社会共享水平越高越能促进智能化发展水平,二者内在统一相互促进。智慧是指方式路径,数字经济发展逐步跃升,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应对新挑战、把握新机遇,数字经济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要转变传统的发展模式,促进智慧化发展,促进发展质量的提高。数字赋能经济进步和共享发展,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共有。依托平台算法、智能调度对于全要素进行优化重组,确保经济发展结构科学。促进行业间的深度融合和协调发展,基于网络化、信息化提升行业协同化水平,促进数据整合和业务协同,促进行业资源泛连、融合共进。构建智能化、服务化、普惠化基础设施,满足不同人群的个性化、特殊性需求,改进数字生活空间,促进公共资源的共享复用。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建设,实现要素流动共享,数字化资源和公共设施由城市向乡村辐射扩散,促进城乡结合,以城带乡的城乡发展格局的数字化革新。数字化的融合发展为经济社会提供了更多可能性空间,促进了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可供分配共享的财富不断积累,为每个人共享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数字化的精准检测能够优化贡献分配体系,促进社会分配的公平正义,数字化的普惠水平不断提升,进入数字文明新时代。

    共享指的是加速数字鸿沟弥合,促进经济的普惠化。破除生产力发展、经济跃升而劳动者赤贫的悖论,倡导劳动者共建共享,即共同所有、共同劳动、共同受益。重视意识形态规约,培养正确的观念、思想,形成科学的价值观和劳动观。树立劳动光荣的价值观,否定劳动无用论,提倡奉献消解利己主义。劳动光荣的观念深入人心,能够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热情和思想觉悟。在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过程中,形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共同去创造一个真心推崇和尊重劳动的氛围,光荣感能成为激发劳动者奋进的力量,在光荣体验中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3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7页。推动时代不断向前。劳动光荣是理想与现实的统一,劳动者能通过诚实劳动创造自身美好生活。“‘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6页。既要重视劳动创造,也要强调成果共享。让劳动光荣成为创造幸福生活的源泉,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劳动应被视为人的生命活动形式和自我实现方式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联系起来,与社会契合的自我实现将成为劳动的最高意义。个人价值的自我实现就是人的行为和实践满足自己或他人需要的过程,个人理想和社会责任、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实现高度契合,人不仅具有了主体性,而且实现了社会性,成为有意识的社会存在物。

    数字劳动是人类劳动新形态,数字劳动解放关乎全球经济正义与全人类的解放。数字化发展是增加经济社会韧性,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的重要手段,但不公正的数字站位又是新风险显现的根源,是数字赋能,还是深化剥削?实现数字技术发展与人的美好生活需求满足向度一致,需把握好公平和正义的问题。辩证看待数字经济、数字劳动、数字资本,并审慎思考技术创新、资本扩张、劳动解放的关系。应警惕任何形式的资本同化裹挟,以人的逻辑超越资本逻辑,坚持资本、技术、劳动关联互促共创数字文明,破除资本、技术勾结共谋深化劳动剥削。人是生产力发展中的关键和活跃要素,要重视以人为本,发展要提高效率并且体现公平,应重视一些人的便利和一些人的悲惨这一问题的解决,用以人为本的价值旨归代替逐利的资本逻辑。数字经济中生产力的提高,提供给劳动者更多自由的可能性范围,但是同时也带来了新阶段的异化解读,旧问题仍在,新问题丛生。我们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也在探寻异于资本逻辑主导的发展模式,努力建设统一有序的数字经济,构建数字经济共同体,促进数字经济向智慧共享的数字文明跃升。各国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系列数字经济规划纷纷颁布,应乐观看待这一新变,而不是悲观唱衰,在社会转型升级、整体向好的阵痛期,寻求一条异于资本逻辑发展的经济建设新路,是构建数字经济共同体的历史必然。

    致谢:感谢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夏桐在本文写作过程中为文献的搜集、论文的写作和讨论修改等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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