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其它相关 > 正文

    麦金太尔历史主义伦理学史观探析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11 08:05:24 点击:

    王 海,蒋福明

    (南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衡阳 421200)

    在麦金太尔的所有著作中,弥漫着浓厚的历史意识和强烈的历史关怀,这种历史意识和历史关怀既体现在麦金太尔对自己伦理学思想的建构之中,也体现在麦金太尔对伦理学史的叙述和评判之中[1]。这种历史主义是在其对伦理学史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同时,历史主义的立场又影响其对伦理学史的考察,形成了其独特的历史主义伦理学史观。这种伦理学史观不仅体现于麦金太尔的《伦理学简史》一书中,而且贯通于其整个哲学思考的过程。具体而言,麦金太尔的历史主义伦理学史观主要包含伦理学史论域的历史主义理解、伦理学史研究的历史主义方法、伦理学史评述的历史主义立场三个方面。

    麦金太尔的伦理学史观之所以呈现出鲜明的历史主义特色,深层原因在于他对伦理学史论域的历史主义理解。这种历史主义的理解,具体就是对于伦理概念、伦理问题、伦理理论的历史性理解。

    (一)伦理概念的历史性

    在麦金太尔看来,认为伦理词汇的含义有着固定而始终如一的内涵的那种看法,无异于一种迷信[2]28。他认为,常用的这些伦理词汇其实并没有一种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条件下共有的固定内涵。相反,在伦理学史上,诸如“善”“德性”“正义”这样一些核心伦理词汇,其内涵在不同时代和社会环境中呈现出来的差异甚至要比其共同之处更多,尽管他并不否认同一伦理概念在不同时代中内涵上的关联。

    在《伦理学简史》中,麦金太尔以“善”这一道德概念在荷马时代和前希腊古典时代的不同含义为例,说明了善的含义在历史当中所发生的变化及其所反映出来的伦理词汇意义的相对性。他首先通过考察“善”一词在《荷马史诗》中的用法,表明当时该词的含义仅限于描述一个人的职责履行得好。接着,他考察了梅加拉《神谱》中“善”的用法,表明前希腊古典时期的“善”一词仅仅表示一个人的身份高贵。通过二者的对照,他试图说明任何具有不变内涵的道德概念都是形而上学的虚构。事实上,随着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变化,同一道德概念的内涵会随之发生变化。因为社会变化不仅使曾经是社会所接受的一定类型的行为成了问题,而且也使得那种已经界定了先前社会的道德结构的概念出了问题[3]28。

    相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另一个道德概念“德性”上。从麦金太尔对伦理学史上“德性”一词的内涵变化轨迹的梳理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人们对“德性”一词的使用是如何从与特定的社会结构和具体的社会角色的联系中完全独立出来的,以至于反观现代道德话语对“德性”的诸种说明,便会发现它的内涵与此前时期的情况相比确乎有着不小的差异。诸如此类概念涵义变化的例子还有很多,麦金太尔对这些伦理概念的分析表明,在不同时期,伦理词汇的含义是存在差异的,以至于脱离了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便无法对其理解。

    除了伦理概念在历史上呈现出来的含义变化,伦理概念的历史性还体现在某些伦理词汇的产生与消亡中。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势必会有某些伦理词汇逐渐消失,而与此相伴的,则是另外一些伦理词汇的出现。原因在于一定伦理概念的存在势必依托于一定的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仅存于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在麦金太尔的著作中,可以找到的恰当例子是作为神学德性的“慈爱”,这是一个在此前亚里士多德传统的德目中所没有的概念[4]415,只是到了中世纪,在基督教《圣经》文化的影响下,这一神学德性才诞生了。作为神学德性的“慈爱”,是与基督教思想中的“罪”“悔悟”“宽恕”等概念密切捆绑在一起的,指的是对有罪之人的宽恕和爱,而这恰恰是亚里士多德所不可能理解的[5]221。因为在亚里士多德所使用的伦理词汇以及这些词汇由以产生的那种社会结构中,没有这种“对有罪之人的爱”的位置,有的只是能够服务于实现社会共同体的善的德性,比如友谊。伴随着新的伦理词汇的出现,必然就会有一些伦理词汇在作为其土壤的社会基础改变以后逐渐丧失其意义。因为在一种社会秩序中,人的某些品质是一个稳定的社会中的基本要素,而在另一个取而代之的社会中,同样的品质必然起破坏性作用[3]36。比如,“贞节”这样的品质仅会存在于男性话语占主导地位的社会,而“忠诚”则仅在等级秩序分明的阶级社会才有其一席之地。

    除此之外,在不同时代,一些更为基础性的伦理概念之间的关系也是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的,而这种变化其实非常能反映不同时代所面临的伦理问题的迥异。

    (二)伦理问题的历史性

    在伦理学史上,不同时代所面临的伦理问题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时代的变迁,旧的伦理问题日益成为历史,新的伦理问题则应运而生。或者也可以说,很多情况下,只是随着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变化,某些伦理问题才有条件成为问题。关于这一点,借助某些基础性的伦理概念间的关系问题可以看得更加清楚。

    麦金太尔在其现代道德哲学批判中,对“是”与“应当”或者“事实”与“价值”这一对伦理学基础概念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讨论。自休谟对二者之间的关系发出疑问以来,这一难题便引起了无数的论争。在仅包含“事实”判断的前提当中无法推出带有“价值”判断的结论,或者“从事实前提中无法得出任何具有实质性评价或道德内容的结论”[5]73,自分析的方法运用于伦理学研究以来,似乎被当作逻辑上不容置疑的真理接受下来。因为在逻辑上,结论中确实不能包含前提中所没有的内容。这一难题对伦理学研究造成的巨大挑战在于,如果价值判断不能从事实中得出,那么伦理学知识的客观性如何保证?道德陈述本身的性质又该如何界定?面对这些困难,后来的情感主义者干脆直接就将道德判断等同于情感表达。由此,道德判断的意义被主观化了,道德命令的力量被削弱了,因为在他们看来,道德判断因其主观的情感属性只能被无情地拒斥在实证知识的门外。

    然而,在麦金太尔看来,这对概念彼此间的鸿沟并非从来就有,仅是因为现代道德哲学家们错误的提问方式,二者间的区别才被强化和夸大的。其实,从历史主义的角度出发,只要对这对概念的关系在前现代的呈现方式稍加考察,就会发现,“事实性的前提如何推出价值性或评价性的结论”这一问题是无需解答的,甚至也不应该被提出。正如之前提到的,在荷马时代,“善”这一评价性概念并不与“一个人职责的履行”有什么区别,而在具有亚里士多德传统的道德论证中,“善”的概念也从未与“功能性”概念相分离过。也就是说,在亚里士多德传统中,“善”或“好”无非是功能性的良好发挥。“这是一块好表”这一评价性结论可以由“这块表准时且便携”这一事实性前提推出,而“他是一个好农夫”也可以从“他饲养的奶牛群在农业展览会上赢得了头等奖”一类的事实性前提推出。在保存了亚里士多德目的论的那些道德传统中,说一个人是好人,在功能性或目的论的意义上讲,其实与前面两个例子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这种传统对于人以及人类生活有着目的论或功能性的理解。在这种传统中,说一个人好,其实是说这个人在他所在的共同体中充任的角色的职责履行得比较到位,发挥了其恰当的作用。而只有当个人脱离这种社会的特定角色后,目的论或功能性的概念才从人身上脱离,现代社会特有的“事实”和“价值”的鸿沟问题也才会被提出[5]75。

    文艺复兴以来,经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思想解放运动的洗礼,近代西方人逐渐从神学权威和封建权威的统治下解放出来。在人本主义、理性主义、自由主义等精神的引领下,现代人将以往视为圭臬的准则都拿到现代价值尺度面前重新审视,将一切未能经受考验的传统资源视如敝屣。然而,与此同时,现代人渐渐忽略了,赋予道德实践以现实基础的,很大程度上正是在历史中绵延着的传统与习俗;
    使得个人的实践规范得到具体规定的,很大程度上正是个人与其身处的社会共同体之间的关系。现代道德哲学家之所以会以错误的方式提出二者间关系的问题,其实离不开现代道德哲学研究中的历史虚无感和现代社会特有的个人主义精神。前者使得现代道德哲学家无法了解道德观念的历史性特征从而无法理解作为社会实践基础的“传统”,后者使得他们无法从原本作为道德来源的共同体生活中获取可供启示的资源。

    (三)伦理理论的历史性

    伦理问题的历史性揭示了不同时代所面临的社会问题的差异,针对差异化的社会问题,各时代的伦理学家提出的伦理理论也同样是具有历史性的。

    从麦金太尔对现代道德哲学的分析和批判中可以看到,现代道德哲学理论往往呈现出一种特点,即对普遍性的执着。这种执着使得很多现代道德理论热衷于对第一原理的探求。不论是功利主义,还是义务论,再或者是契约论,都不厌其烦地试图从其确立的第一原理推演出指导人类实践生活的整个哲学大厦来[6]58。然而,麦金太尔发现,这种试图以普遍理性去发现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第一原理的做法,并不是所有历史时期的共同现象,它们只是从近代以来才开始盛行的。反观古希腊和中世纪这种具有亚里士多德哲学传统的时代,彼时的伦理研究表现出很不一样的情况:比起对于第一伦理原则的热衷,哲学家们更倾向于对共同体生活中所需的各种德性进行讨论;
    比起对抽象化的道德原理进行沉思,哲学家们更倾向于从其所处的社会结构中寻求行动依据。

    在麦金太尔看来,之所以不同时代的哲学家们对伦理学理论的研究呈现出如此大的反差,其原因仍在历史之中。

    在古希腊和中世纪这种具有亚里士多德传统的时代,社会结构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人们获得自我身份认同往往更依赖于共同体的规定(既包括了对公共善的规定,也包括了对共同体成员角色及其责任的规定),在这种规定下,人们是从其所属的道德角色当中获取对于自身道德要求的定位的。只是到了现代社会,由于社会环境发生的一系列剧烈变化,人们才把探讨实践合理性的进路转向了对普遍道德原则的追求[7]439。麦金太尔认为,不同历史时期对于道德理论的诉求和思考方式其实存在很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反映的则又是更深层面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不同。一定的伦理问题仅会在与之相应的社会历史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被提出来,相应地,各个时代伦理问题的回应方式(包括伦理原则)也只能在这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正如麦金太尔所言:“所有道德总在某种程度上与社会性的当地状况和特殊性相关联,当代的道德力图摆脱全部特殊性而成为一种普遍性道德的愿望,只不过是一种幻想。”[5]161

    与对伦理学史论域的历史主义理解相对应,麦金太尔选择的伦理学史研究方法同样是历史主义的[8]。这种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要求研究者从历史的定位中寻求理解的基础,从历史的眼光中察觉问题的本质,从历史的追问中探求析解的路径。

    (一)从历史的定位中寻求理解的基础

    历史主义的伦理学史研究方法,首先要求研究者以历史的眼光和发展的逻辑对历史上的思想事件进行具体化的考察,而非将不同时期的思想事件一概而论。这种考察方式的依据在于伦理学发展本身的历史性,每个时代都有依托于其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伦理生活,这些伦理生活反映在理论层面则表现为各种形式的伦理学说。因此,对伦理学史的研究必须基于对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充分考察。否则,便不能看清伦理与历史的真正关系,甚至也不能对特定历史时期中的伦理思想进行恰当的理解。

    麦金太尔非常反对那种脱离具体社会历史条件来对伦理学史进行评述的研究。在他看来,这种脱离了历史的伦理学史研究就好像把过去的道德哲学家看作是对某一相对不变的课题的一次探讨的贡献者,把柏拉图、休谟和密尔既看作是同一时代的人,又把他们全看作是我们的同代人。由此致使将这些著述家从他们思想和生活的文化及社会环境里分离出来,所以,他们的思想史虚假地相对独立于文化的其他部分[5]13。在麦金太尔看来,在这些以非历史的态度进行思想史研究的人笔下,康德不再是普鲁士历史的一个部分,休谟不再是一个苏格兰人,因为从道德哲学的立场(恰如我们所认为的那样)来看,这些特征是无关紧要的[5]13。

    对于伦理学史研究,历史何以如此重要?归根到底在于具体的历史环境是特定伦理思想得以产生的条件,因而也是这种思想能被恰当理解的可能性前提。一旦脱离了历史,那么研究者便无从正确地对这些思想进行理解;
    一旦脱离了历史,伦理学史研究中的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那就都是同时代的了,他们以内涵恒定的道德概念谈论着千年不变的话题,唯一的区别仅在于诉说的方式和观点上的不一致。然而,这并不能算是对伦理学史的真正理解,更谈不上伦理学史研究。因为研究的前提是理解,而理解的可能性则是由历史(或语境)提供的。

    (二)从历史的眼光中察觉问题的本质

    对于伦理学史上的某种特定情形,除了以共时性的聚焦进行横向研究,还需跳出这种结构,辅以一种历时性的眼光进行纵向比照,这样才能更有助于研究者敏锐地发现特定时期的特定问题。

    在对现代规则伦理学进行考察时,麦金太尔敏锐地指出,现代规则伦理的各种学说呈现出一种彼此之间缺乏共同标准因而无法通约的混乱局面。他指出:“我们所处的现实世界的道德语言,同我所描绘的想象世界的自然科学语言一样(1)在《德性之后》中,麦金太尔将现代规则伦理学说的混乱无序状态比作是一个在想象中遭灾了的科学世界:在这个想象的科学世界中,公众发动了一系列愚昧的政治运动,促使自然科学蒙难,科学知识及其载体都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残存下来的仅是不同历史时期关于不同自然科学的描述的残片。至于自然科学知识的那种只有通过历史脉络才能呈现出来的完整性,则早已不复存在。剩下来的知识,仅是关于原来知识的“残章断片”。这种残章断片的意义含糊不清,人们对此的说明和理解也大相径庭。因此,现在这个世界的人们对科学知识的占有只不过是一些作为残片的概念。,处于一种严重的无序状态。”[5]2因为现代道德哲学家们的研究仿佛“超越”了历史,他们“以一种固执的非历史的态度对待道德哲学”[5]13,这使得他们把这些历史上的思想家从他们思想和生活的文化及社会环境里分离出来了。然而,在以实践活动为对象的研究领域,这样做却意味着:“那合乎具有稳定性和连贯性的一定准则的言行和那些使他们的言行具有意义的必要的背景条件都已丧失,而且也许是无可挽回地失去了。”[5]1显然,这里的“必要的背景条件”指的就是与一定时期内伦理生活和伦理理论相对应的社会历史条件。也就是说,在伦理学的研究中,历史眼光的阙如使得现代研究者对作为残片的道德概念的诸种说明以及基于这些理解而建构的种种道德哲学体系,呈现出如此巨大的差异,以至于彼此之间根本无法通约,互相说服。在麦金太尔看来,这恰恰说明了历史的眼光对伦理学研究的重要性,如果不能理解这一点,就会像很多现代伦理学家那样,出于对伦理学史的非历史的观察,从而仅能得出对伦理学的某种片面、孤立、静止的理解。这种理解将“经验的历史”与哲学相分离,并认为后者独立于前者且不受前者的影响。

    总之,现代道德哲学的种种争论不休的分歧就是这种缺乏历史意识的伦理学研究的后果。而麦金太尔的历史视野则使他有可能从对不同历史时期伦理学研究的对比中找到现代伦理学研究的症结,而这些症结恰恰是缺乏这种历史眼光的现代规则伦理学家们所察觉不到的。因此可以说,如果缺乏这种较为宏观的历史眼界,那便很难从伦理学发展的历史中正确地发现和提出问题。

    (三)从历史的追问中探求析解的路径

    以历史的眼光发现并提出问题以后,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还要求以历史的思维方式对伦理学史问题进行分析。这种历史的分析方法,要求把伦理学理论与具体的社会历史实践联系起来,将后者看作是前者由以产生的社会基础,将前者视为后者在理论层面的反映,而且,根据这种历史的分析思维,一种循着历史的遗迹进行的考古式探究也是必要的。具体来说,这种方法的应用可以借麦金太尔对现代规则伦理学无序状态的原因分析而得到说明。

    在《德性之后》中,为了对现代伦理学研究的混乱无序做出说明,麦金太尔首先将矛头对准了现代规则伦理学中主观任意性表现得最集中的情感主义伦理学,他认为这种情感主义伦理学所体现的主观任意性是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精神在伦理学研究中的表现。此外,他还认为,这种主观任意性也反映出了此前伦理学史阶段的伦理研究情况,即哲学家们寻求伦理学的普遍性理解和伦理法则的普遍性规定的失败尝试以及这种失败所反映出来的普遍理性的局限。不止于此,麦金太尔通过更进一步的历史追问和考察,指出这种对于普遍主义的伦理解释和伦理原则的追求,则又是受更早的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精神影响的结果。就这样,通过对历史的层层递进式考古,他得出结论:现代道德哲学理论的这种混乱无序很大程度上是由“启蒙筹划的失败”(2)麦金太尔以“启蒙筹划”一词表示启蒙运动试图以理性能力寻求对知识的普遍性规定,寻求对实践行动的普遍立法的企图。所导致的。在他看来,尽管启蒙运动确实给欧洲带来了科学、理性、自由、民主之光,但是启蒙同样有值得慎思的一面。以理性之光明驱散黑暗,固然使欧洲人从封建国家和宗教神权统治下的蒙昧状态中解脱出来,但是麦金太尔还是要问,这种理性是不是可以脱离了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而被理解的抽象物?这种普遍主义的理性在自然科学界的运用,是否可以不考虑具体的社会历史因素而同样适用于道德哲学的研究?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否则,就不会出现现代规则伦理“市场”上众说纷纭的情状了。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到,麦金太尔对特定时期中伦理问题的分析呈现出明显的历史性特征。这种历史性是其历史主义研究方法的内在要求,根据这种方法,在对特定伦理问题进行分析的过程中,应给予具体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以充分考虑[9]。只有对伦理学说与其现实基础的关系进行历史性分析,才能找到具体伦理问题的现实根源,只有通过这种历史溯源式的分析方法,才能准确地定位伦理学史上具体问题的成因。

    麦金太尔对伦理学史论域的历史主义理解以及伦理学史研究的历史主义方法,使得他在对伦理学史进行评述时,自觉地选择了历史主义立场,表现出了明显的历史主义偏向性。

    (一)历史主义的评述依据

    虽然麦金太尔有着深厚的伦理学史研究背景,但不可忽略的是,他本质上是一个以史拓论型的学者。在他的具体研究工作中,伦理学史研究和伦理学研究往往互不分离。他的伦理学史评述往往以自己的伦理思想为依据,而他的伦理学思想也时常依托他的伦理学史研究进行传达。

    简单地说,麦金太尔的伦理思想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一是他的现代道德哲学批判思想,其二是他的美德伦理思想。前者主要是对现代规则伦理学的批判,重在“破”,后者主要是对美德伦理进行当代的复兴与建构,重在“立”。之所以要“破”,是因为他不满于现代道德哲学中各种道德学说互相对立、彼此竞争的无政府状态。他认为,这种局面很大程度上是由现代道德哲学研究脱离了历史和传统所造成的。同历史和传统的分道扬镳,加之现代普遍理性主义精神的影响,使现代道德哲学家纷纷急于寻求具有普适性的伦理原则。然而,由于这种研究取向忽视了实践生活本身的具体性和多样性,以至于带有独断性的道德原则谁也说服不了谁,甚至即便在自身范围内也难以自圆其说。之所以要“立”,则是因为在麦金太尔看来,美德伦理恰恰就是克服这种道德哲学研究中的现代病的良药。他认为,要摆脱这种现代道德哲学的无序和混乱状态,必须从历史和传统中获取道德哲学研究的资源。而他所寻求的历史资源其实主要就是亚里士多德传统的德性理论。基于亚里士多德传统的德性理论,他构建了自己具有历史主义和社群主义特征的美德伦理思想。这两部分的内容虽然彼此有别,但都贯穿着麦金太尔本人的历史主义立场。因为在麦金太尔这里,历史主义既是批判现代道德哲学研究中历史虚无主义的理论武器,同时也是复兴美德伦理思想的内在要求。在他对伦理学史进行研究时,这种具有历史主义色彩的伦理思想部分地构成了其评述的依据。

    但是,选择具有历史主义色彩的伦理思想作为评述伦理学史的依据,毕竟与单纯从历史的角度对伦理学史进行评述不同。如果是后者,这还只是在伦理学史研究中充分地重视并发挥社会历史因素的作用,是一种尊重“经验历史”的哲学史研究方法;
    而如果是前者,即在伦理学史的评述中,以某种历史主义的伦理思想为判别哲学史上其他伦理思想优劣的依据,那就会导致对伦理学史的评述沾染上太多自身立场的印记,这种印记会使伦理学史评述难免带有一种主观偏向性,从而影响伦理学史评述的客观性。

    (二)历史主义的评述偏向

    自觉地站在历史主义的一方,并对与此相应的历史主义伦理思想表示认可和赞同,使得麦金太尔与那些不具有历史意识的伦理思想始终保持着距离。在这种态度的影响下,他难免使自己的历史主义伦理思想掺杂进对伦理学史的评述中,甚至形成其自己的历史主义评述准则,尽管这种评述准则往往不会以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

    在麦金太尔对具有历史意识和不具有历史意识的两类思想家进行评述时,往往流露出明显不同的两种态度。他对很多现代道德哲学家(尤其是规则伦理学家和情感主义者)的评价往往比较严厉;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对那些多少具有历史意识的哲学家进行评述时,他的措辞则要客气得多。比如,在他提到黑格尔时,虽也不避讳其思想的局限性,但是从整体上看,却有意无意地强调着这种哲学的优势,即其研究从未将道德看作是脱离了社会历史条件的抽象存在,而是将道德看作是具体社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为此,他还称黑格尔为“第一个理解到不存在一个永恒不变的道德问题的著述家”[3]264。在述及一些强调规则和普遍性的哲学家时,麦金太尔在介绍其思想之余,还不忘用一定篇幅对这些哲学理论进行批判式分析,以揭示这类思想的非历史性及其后果。这种态度上的差别不能说与其历史主义立场无关。

    这种伦理学史评述上的偏向性,其实麦金太尔本人也意识到了,他甚至直言不讳地说:“严肃地持有这种观点的一部历史,涉及哲学与实际行为的作用的问题,在哲学上不可能是中立的。”[3]25值得注意的是,麦金太尔并不把自己这种伦理学史评述上的偏向性看作是一个缺陷,相反,他认为那种试图达到伦理学史评述上不偏不倚的中立性的企求,才是有问题的。他还引用桑塔亚那的名言说:“一个对哲学史无知的人注定仅能重复哲学史上所发现的论点。”[3]26而且,比起历史主义地考察哲学史,那种以客观、中立为标准的哲学史叙述才更危险,因为这就像麻木不仁地搜集古玩的癖好,它使我们沉浸在能不带偏见地接近过去的幻想中[3]26-27。

    在这个意义上讲,麦金太尔的伦理学史评述的历史主义偏向性是自觉的,甚至是有意为之。因为他的哲学史写作的目的不在于给出一本道德概念和道德原则的年鉴,就像传统史学研究者所试图做的那样。相反,他本就打算在伦理学史评述的过程中将自己的历史主义伦理思想表达出来,因此,其伦理学史评述中流露出的对亚里士多德传统的眷恋和对现代规则伦理学的拒斥其实并不出乎他自己的意料。

    麦金太尔的历史主义伦理学史观,在不同层面具有不同含义,相应地,对于我们的意义和启示也不一样。

    作为一种对伦理学史论域的理解方式,历史主义的伦理学史观无疑概括出了道德发展的历史性特点。无论是道德概念、道德问题,还是道德理论,其存在都不可能是超时间性的,正如恩格斯所言:“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10]284作为一种伦理学史研究方法,麦金太尔的历史主义对伦理学史研究也很有借鉴价值。在中国的传统文论中,有“知人论世”一说,即理解一个人的作品,必先了解其人,了解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否则便不能真正地理解文本。这无疑与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有着相通之处。

    应当看到,作为一种伦理学理解方式和伦理学史研究方法的历史主义,对伦理学(史)研究而言是非常具有创造性和启发意义的。这种试图充分地将各种理论的社会历史因素联系起来并纳入考虑的历史主义研究视角,无论是对于伦理学史发展历程的梳理,还是对于伦理问题思考的深入,都具有重要价值。然而,作为理解方式和研究方法的历史主义毕竟不同于作为评述立场的历史主义。前者主要是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上的指导性原则,并不涉及太多主观因素;
    后者则牵涉到麦金太尔本人所认同的伦理思想。当他用历史主义思想主张对伦理学史上的思想观点进行评述时,那些带有浓厚主观性的评价并不令人十分信服。因为他的这种做法,意味着对伦理学史评述所要求的那种客观性和中立性的自觉放弃,这种放弃使得他更是一个杰出的道德哲学家而非一个杰出的道德哲学史家。有鉴于此,在伦理学研究和伦理学史研究之间,应当谨慎地加以区别,尽管史学叙述上确实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客观和中立,但这并不妨碍将客观中立当作一个史学研究应当接近的目标加以追求。只有在伦理学史研究中,将作为研究工具的方法和作为研究者本人立场的思想观念区分开来,将著述者自己的评估准则与用以评判的客观标准区分开来,这个目标才能离研究者更近。

    总之,麦金太尔的历史主义伦理学史观给我们的启示是双重的,既有体现于其伦理学史论域理解和伦理学史研究方法中的积极一面,又有体现于其伦理学史评述偏向性中的消极一面。今天的研究者们,只有对麦金太尔的历史主义伦理学史观进行扬弃,才有可能在伦理学研究和伦理学史研究两方面得到升华。

    猜你喜欢 麦金历史主义太尔 从先锋到新历史主义海外文摘·学术(2022年3期)2022-05-07宽容的力量祝您健康·文摘版(2019年7期)2019-07-09历史与“历史主义”的碰撞——塔鲁斯金《牛津西方音乐史》核心史观研究音乐研究(2018年5期)2018-11-22天 路(下)现代苏州(2018年17期)2018-09-17A Comparative Study of Textual View between New Criticism and NewHistoricism校园英语·下旬(2017年3期)2017-04-12一瞬倾城当代体育·扣篮(2016年11期)2016-07-29半桶橡胶汁的启示作文·初中版(2016年2期)2016-03-12浅谈历史现象学与历史主义黑龙江史志(2014年17期)2014-11-11雨衣叫麦金托什知识窗(2011年8期)2011-05-14童话歌剧琴童(2009年7期)2009-07-20

    推荐访问:历史主义 伦理学 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