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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纯意向性客体”到“绝对意向性客体”——论埃科的客体理论及其符号学内涵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09 04:10:08 点击:

    卢 嫕

    在《一位年轻小说家的自白》(ConfessionsofaYoungNovelist,2011)中,意大利符号学家与小说家翁贝托·埃科曾经提到了两种阅读现象:其一,读者深知《安娜·卡列尼娜》乃虚构的故事,却仍会为其中人物的悲剧命运流下真实的泪水;
    其二,在小说《堂吉诃德》中,主角“吉诃德”不但把虚构的故事误认为真实的事件,甚至把现实生活当作小说来过(ConfessionsofaYoungNovelist89-96)。

    埃科所关注的这两种阅读反馈现象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以下的一项问题:为何一些文本所形塑的客体更能动人心魄,而另一些不过是浮光掠影?在埃科看来,对此种阅读现象的研究,也许能够成为我们透过理解活动,探索人类认知心理的一种重要途径(73)。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如果与此问题相关的探讨仅仅被局限在认识论层面上,那么我们将会不可避免地忽略审美客体本身所具备的一些先决条件。换言之,我们可以认为读者对审美客体的评价固然与主体的生命经验和知识谱系相关,但是客体本身的特质难道不会也在一定程度上优先地增加了它被主体选择的可能性?

    为了回应这项质询,本文将挖掘英加登的“纯意向性客体”概念和埃科“绝对意向性客体”概念的内涵,并探索二者之间的逻辑联系。研究者希望,借助这项工作,不但能够揭示埃科所提倡的“客体理论”背后的本体论内涵,还能发现埃科的符号学思考给文学本体论的建构所带来的启示。

    在《一位年轻小说家的自白》中,埃科曾经提出了与他的创作理念相关的一个重要概念,即“绝对意向性客体”(absolutely intentional objects),①并通过英加登的“纯意向性客体”(purely intentional objects)概念来讨论该种客体的某种实存性:

    对于英加登而言,纯意向性客体诸如教堂及旗帜一类的人造物,前者的存在多于其物质性的总和,而后者的存在亦不止于一片布料,因为它被赋予了某种基于社会及文化惯习而产生的象征性的价值(since it is endowed with a symbolic value based on social and cultural convention)。尽管存在着这样的定义,可单词“教堂”也传达了验证教堂的标准,并暗示了这样的建筑所必需的物质材料和它的平均规模。相反,如果我们去把一些小说角色(fictional characters)定义为“纯意向性客体”,我们却是在表达(这个客体的)一套属性在现实世界没有物质性的等价物(sets of properties that have no material equivalent in the real world)。[……]那么,就让我们把这些小说角色打上“绝对意向性客体”的标记吧。(ConfessionsofaYoungNovelist103)

    显然在埃科看来,波兰学者罗曼·英加登(Roman Ingarden)的“纯意向性客体”概念即便能够适用于具备文化性象征意义的实存物,却难以概括小说人物这样一类缺乏物质性基础的抽象存在。虽然如此,以下的一项事实却耐人寻味,即“纯意向性客体”的诞生恰恰与文学作品关系密切。在《论文学作品》(DasliterarischeKunstwerk,1931)一书中,英加登尝试把现象学运用于解读文学作品,并通过“纯意向性客体”概念建构了一套适用于审美批评的本体论。于是,在他的本体论观念中,文学作品被分解为四个层次,即“字音和建立在字音基础之上的语音造体层次”“不同等级的意义单元层次”“不同类型的图式的面相、面相的连续或系列层次”与“再现的客体性存在和它们的命运的层次”。这四个层次由表至里地使文学作品成了一个内涵丰富、且结构清晰的“有机整体”(gestalt)(TheLiteraryWorkofArt30)。

    简单来说,英加登的文学客体并非反映出了外在的实存物,而是在作品内部各层次之间的关系中生成。首先,在印欧语系中,字音、语音构成了文学作品的物质性基础(59);
    其次,在此基础之上,不同层次的意义单元通过相互之间的组合,最终建构出所谓的“更高级的意义整体”(higher units of meaning)(83);
    再次,我们的意识使我们对具体事物的一般感知观念化,从而生成一种抽象的图式结构并体现在作品所呈现的各种客体关系之上;
    最后,“再现的客体性存在”强调了一种纯粹的意向性行动与客体的建构之间的关系。该种“纯粹的意向性行动”与作品的内容或个体经验的简单再现有别,它虽然能够创造客体性存在,却只能让被创造的客体在意义的整体中显现。因此,即便客体性存在脱离了它的物质性基础,也能够因为客体关系及其所揭示的“形而上学的本质”(metaphysical qualities)而再次显现(290—293)。

    由此可见,“更高级的意义整体”与“再现的客体性存在”是“纯意向性客体”概念的前提。但是英加登却认为,如果我们仅仅透过文本的意义单元层次来看待胡塞尔的“意向性”(intentionality)这个概念,那么“意向性”终究是一种“意向性的指派”(intentional designation),即从本体论哲学的角度而言,某种超出客体本身之外的“异源性”(heterogeneity)存在,或赋予了客体质料(materialiter)与形式质料(formaliter)一种“意向性”,或揭示了预设的“意向性客体”所潜在的“意向性功能”(intentional functions)。简而言之,“意向性”虽然使语音或文字获得指涉外物的能力,但是该种能力却来自客体的外部(100)。

    是否存在着一种尚待意向性参与,而非被意向性所决定的客体?在理解与反思胡塞尔现象学的基础上,英加登认为,这种源于意识的主观行动(subjective act of consciousness)的“意向性”虽然使客体获得了某种“命名”,却也可能使某种超越性的存在获得重新指认。根据胡塞尔的观念,客体必然是意识的对象,主体若要客观地认知这种对象,则必须“悬置”(epoché)传统哲学观念中的那种先于个体而存在的赋予性理念,让意识与其直接接触,从而便能获得一种不被前理解所干扰的“纯粹意识”(pure consciousness)。②在该前提下,这种“纯粹意识”不但能让对象回归事物的本质,以现象的形式自在地显现,而且能使那些与世界本体相关的知识被完全地揭示。由此可见,在现象学观念中,只要是这样的一种“意识”,那么它总是会与某一个对象相关,并能够使该对象的本质显现,哪怕对象并不实在。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正是这种与对象相关的“纯粹意识”决定了“意向性客体”也可能成为某种超越性存在。

    然而,当胡塞尔把主体及其意识对象视为“意识”中的同一性存在时,英加登却选择了不去否认古典哲学所主张的主客二分观。在他看来,若凭借胡塞尔的观念去理解现象,我们便无从解释为何与纯粹意识相关的同一种表达会指涉不同客体。例如,“猫”这项表达,何以能够同时意味着“实体”“画上或文学作品中特定的个体”与作为概念的“猫”?更何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倘若“纯粹意识”总是能够准确无误地揭示本质,那么我们又如何能够断定该种无法被证实的绝对“意识”是存在的呢?因此,透过能指与所指之间的非固有性关系,我们也能意识到,英加登是在暗示胡塞尔的现象学与某种形而上学分享着某种极其类似的独断性。

    于是,在以直观经验为出发点的体验式批评与以意识感悟为核心的超越性审美判断之间,英加登选择了第三条道路,即建构他的“客体理论”。在他看来,把所有的客体简单地分为“现实的”(real)的与“观念的”(ideal)的做法,并不能穷尽存在的可能性。因此,借助对文学作品中客体性存在层次的分析,他又在“实在客体”(real object)与“观念客体”(ideal object)之中重新划分出了“想象客体”(imaginational object)与“再现客体”(represent object)。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观念客体”与“实在客体”被统称为“本体性自主化的客体”(ontically autonomous object),即一种不被人类的意识活动所左右的存在。而且“观念客体”与“实在客体”不同,诸如“等边三角形”“平行四边形”“正方形”一类的抽象概念并不倚仗物质性的实在(9—12)。

    除此之外,与上述二者相反的是“想象客体”与“再现客体”,它们皆受到主体经验的制约,就“想象客体”而言,该种“制约”并非意味着客体能够忠实地再现经验,而是客体能够被经验所形塑。以“台北”为例,当我们根据经验联想起这座城市时,它不是一个“想象客体”,而只有当我们开始以此想象为“最初的意向”(primary intentions)去塑造这个城市,并使之具备一种被想象的趋势时,它才能成为一种“想象客体”。仅就该方面而言,源于阅读经验而非现实体验的一些虚构性存在亦是同理。因此,“想象客体”指涉了一种客体化的过程,被想象的客体往往在意向性的介入下,脱离了原本的发展轨道,而进入想象主体初步的规划之中(225—226)。

    可是,“再现客体”却有所不同。根据英加登的论述,“再现”(representation)意味着一种拟真的“复制”(reproductions)意图能够代表(represent)其所复制的客体本身。因此,在绝大多数时候(尤其是在文学创作中),主体往往会在经验的基础上实践该意图,从而拟造出一种超越简单映射本身的存在,以便使该种存在符合某种合乎“真实”经验的逻辑框架(243—244)。换言之,“再现客体”实则是在经验真实的基础上再现该种逻辑框架。例如,我们在再现“台北”这座处于亚热带地区的都市时,不会把“寒冷”当作它的主要特征呈现,哪怕我们在此地确实感受到了寒冷。

    综合以上的讨论,我们会意识到,无论是“想象客体”还是“再现客体”,皆暗含了成为“纯意向性客体”的潜在可能,但该种“可能”的实现却需要“意向性”的持续参与。在《论文学作品》中,“纯意向性客体”最终被英加登简单地描述了出来:

    借由一种纯意向的客体性存在(a purely intentional objectivity),我们能够明白在比喻意义上,一种客体性存在几乎是被一次意识行动,或是被多种意识行动,或最终被一种组合(如,一种语词的意义,一个句子)所创造的,这种组合基于一种固有的、原初的或者仅仅被给予的意向性,并且也是在这个被给予的客体性存在中,客体性存在就是其自身的存在的来源及其存在的完全的本质。[……]目前,以上的断言仅仅可用以区分与它的观念(idea)相关的纯意向客体性和那些与意识相关的本体性自主的客体性存在。(117)

    值得我们深思的是,英加登似乎并未否认胡塞尔在“意向性”概念中对“意识”(consciousness)的强调,他亦承认这种“纯意向的客体性存在”是源于意识的自决。只不过他认为,当研究涉及具体事物时,“纯意向性”应体现在作为行动的意识(an act or acts of consciousness)上,而非存在于作为“理念”(idea)的意识之中,这一点也是以往一些理论在探讨“意向性”问题时会产生的误解。因此,英加登也在探讨“意向性”概念时,把“纯意向性”(purely intentional)从“也是意向的”(also intentional)中区分出来,并借此道明了“纯意向性客体”的内涵。事实上,就前者而言,意识行动所指向的某种客体性存在早已暗含于其自身之中,并且仅由其所促成;
    而至于后者,上述的客体性存在不过是在一次意识活动中,因“偶然的”机缘才成为某种意向的目标。总而言之,“纯意向性”并非能够被用来指涉任何与主体的意向性意识活动相关的存在,而是强调了那些能够被识别出一种或多种意识行动的客体(118)。

    不可否认,英加登借由对“纯意向性客体”概念的探讨,也表达了他对现象学的基本态度及其对“现实”(real)的基本看法。换言之,如果说“想象客体”与“再现客体”均暗含了成为“纯意向性客体”的可能,那么“纯意向性”则意味着一种必须经由某种“现实”而抵达的超越性目的,前者是一个源于“现实”的想法,而后者则是一套“现实”所植根的逻辑框架与行动法则。鉴于此,当“意向性”作为一种行动的意识积极地参与到建构客体的活动中时,“现实”亦被英加登重新改写。可以说,他既反对完全把经验性的体察视为圭臬的“现实”,又反对那种带有“超越论观念主义”(transcendental idealism)思想倾向。因此,“客体”无论是一种独立于意识之外的存在,还是意识结构内部的一种还原与显现(正如现象学所探讨的那样),皆非英加登所认同的“现实”。在他看来,上述二者皆搁置了分析性实践得以介入的空间,并使就“客体”展开的诠释,不但成为一种封闭语境内部的同义转替活动,而且拒绝了向任何创造性思维活动开放的可能。只有在“意向性”的意识行动为“现实”提供了分析、改造与创造的途径之时,其所谓的“纯意向性客体”才能够在参照该种“现实”的过程中产生。

    事实上,在《围绕世界的存在展开的辩论》(ControversyOverTheExistenceofTheWorld,2013)的“序言”中,英加登就曾坦言其“确认自己已不能在现实世界的存在问题上分享胡塞尔的超越论观念主义”,并且在放弃了早年对认识论方法的坚持后,最终决定以反思的方式重新回归就本体论问题展开的探讨(ControversyOverTheExistenceofTheWorld18-19)。在他看来,胡塞尔在其现象学中所坚持的“超越论观念主义”正是其所谓的认识论命题的一种极端发展,③该种发展通过把内部意识视为完全的“现实”,不但限制了哲学探索的范围,而且在忽视主体“认识”与外在“现实”之间的距离与误差后,把“意识”提升到与柏拉图的“理念”一般的超越性地位。

    在某种意义上,当英加登开始思考“客体如何存在?”的命题而不是“主体如何认知客体?”的命题时,“现实世界的存在”(existence of real world)也就与他所追求的本体论视域,一道被迎回了纯粹的哲学分析场域。在《艺术作品的本体论》(OntologyofTheWorkofArt,1989)一书中,英加登不但拓展了“纯意向性客体”概念的指涉范围,而且建构了决定“纯意向性客体”的“存在性本体论框架”(existential-ontological category)。他认为,除了文学、绘画和音乐之外,“建筑作品”这样一类“文化客体”(cultural object)也许更应该被称作“纯意向性实体”(purely intentional entity),只是因为该种艺术作品的存在往往仰仗真实的物质基础(例如,砖块)。但是,当诸如“教堂”和“旗帜”这样的艺术作品激发了“崇拜”和“象征”这样一类主体意识行动时,它们的存在便远远地超越了其物质基础的总合,并孕育出了一个新的“客体性存在”,也正是这一点使“教堂”有别于同为建筑的一般“大楼”(Ingarden,OntologyofTheWorkofArt256-260)。

    如果说英加登尝试借助探讨客体性存在,在意向性实践和分析哲学的基础上重新定义本体论,那么埃科则是从符号学的角度,通过处理客体与其对应物之间的关系,进而修正英加登的普适性“存在性本体论框架”。因此,英加登踏上的是一条使本体论思考向人类的审美造物辩证性下降的道路,而埃科则是透过符号学视域,赋予这些虚构的审美客体某种本体论意义上的实在性。在《一位年轻小说家的自白》中,埃科就把“文化客体”的“纯意向性”视为这类客体对自身物质性存在的超越,并且在他看来,“虚构角色”(fictional characters)也能够在不断衍生的话语中,超越那些限制它们的准物质性实在(原初文本),即“总谱”(score),最终成为一种因持续的讲述而存在的“游移不定的实体”(fluctuating entities)(ConfessionsofaYoungNovelist86-87,96)。因此,仅就该角度而言,“虚构角色”似乎亦可被视作一种“纯意向性客体”。

    然而,在埃科的观念中,“虚构角色”仍然与“教堂”和“旗帜”这类客体性存在有别。根据“虚构角色”的传播与增衍现象,埃科在厘清了英加登理论的基本逻辑后,创造了“绝对意向性客体”概念,以便探讨那些在文本消失以后仍然能够继续被人们谈论和书写的虚构客体(103)。在他看来,“绝对意向性客体”更适合被称为“符号客体”(oggetto semiotico)而非“文化客体”。“符号客体”包含了那些曾被特定的符号载体所表达,并记载于“文化百科全书”上的永恒存在。④可以说,代表着“所指”与“意义”的一系列属性不但帮助我们识别了这类“符号客体”,而且也决定了它们的存在。

    随着符号学研究方法的介入,埃科也选择了与英加登所采用的本体论视域有别的分类法。“实存物”(PhEO)、“抽象的概念或观念的客体”(abstract notions or ideal objects)、“社会客体”(social objects)与“个人或构造物”(individual persons and constructs)是他划分的四种“符号客体”(ConfessionsofaYoungNovelist101-102)。我们会发现,无论“符号”是否源自一个具体的事物,我们总是会把它和某些特定的客体关联起来,从而锚定我们的认知,这一点也是“符号客体”与“文化客体”之间的关键差异所在。在英加登的“纯意向性客体”概念及其所基于的本体论框架中,物质性基础固然是“文化客体”产生的必要条件,但是“文化客体”的合法性却有赖于“象征价值”的生产。例如,当我们在一定的文化语境中再次谈论起“教堂”这个客体时,我们无须再次筑造一个物质性的“教堂”,而是需要不断地赋予它“象征价值”,从而使它的“存在”成为一项符码、一种文化观念(103)。

    但是,“符号客体”不同,虽然该种客体不以物质性的存在为出发点,却往往以某种物质性的存在为目的。值得注意的是,在认识论的层面上,当“文化客体”作为“纯意向性客体”时,我们总是不可避免地把概念与先于它存在的“实存物”,即某一个教堂或某一类教堂,甚至是建构教堂的一砖一瓦关联起来。然而,作为“符号客体”的“绝对意向性客体”却不具备这种先决条件。以虚构角色“安娜·卡列尼娜”为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但不会直接联想起建构它的准物质性基础,即《安娜·卡列尼娜》原文中的一段表达,而且也无法断定是否存在着一个与其对应的“实存物”。

    因此,在埃科看来,作为“文化客体”的“纯意向性客体”即便经历了象征化的过程,仍然难以摆脱对物质性先决条件的依赖,而“绝对意向性客体”却总是被尚未到来的符号性诠释实践所决定。不过,他也认为,与一般的“符号客体”不同,我们在认知“绝对意向性客体”时,甚至不需要把它和特定的客体关联。例如,“安娜·卡列尼娜”之所以是这个角色而非其他角色的关键原因,在于构成这个“符号客体”的一系列基本属性,尤其是那些能够使它与其他角色区分开来的“症候性属性”(diagnostic properties)(105)。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埃科站在符号学的立场上,重新审视了英加登围绕文学现象所建构的本体论框架,并发现我们现下对任何事物的初步认知往往是从一个高度符码化的再现开始的,并终止于意义在多次组合后形成的数个解释元素,而非从局部到整体。据此,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埃科所提出“绝对意向性客体”概念是对英加登的“纯意向性客体”概念及其背后本体论框架的反思。事实上,英加登所建构的普适性本体论框架在当代已渐渐失去了解释多元文艺现象的效力。一方面,当代的叙事往往不再以追求完形的整体为创作的目的;
    另一方面,频繁、大量的信息交换,也使我们常常是在传闻、转述而非原始的文本中认识某一具体事物,更不用说在这一过程中,翻译活动所带来的一系列更加复杂的问题。譬如,在“安娜·卡列尼娜”的案例中,除了源语的使用者,试问有谁是从《安娜·卡列尼娜》的原文中认识到这一角色的?正是考虑到诸如此类的事实,埃科认为,与以原初语音、字句为起点结构化哲学框架相比,以交流、表意活动为基本研究对象的符号学,更适合被用来分析这类依赖“符号性增衍机制”(semiosis)而存在的客体。⑤

    于是,在此书中,埃科援用了卡罗拉·巴贝罗(Carola Barbero)的论述,进一步在符号学的视域下建构了一种“客体理论”(object theory)(103—105)。在《包法利夫人:似旋律的某物》(MadameBovary:SomethinglikeaMelody,2005)一文里,巴贝罗视“虚构人物”为“更高等级的客体”(higher order objects),并把相关的研究拓展至各种“不存在的客体”上(Barbero24)。为此,她把“虚构人物”定义为某种“虚构性实体”(fictional entities),且认为它们的存在既与“核心属性”(nuclear properties)相关,⑥又超越了一种或多种属性的总和,以至于始终呈现出一种非完成性形态。

    巴贝罗进而阐述,作为一种动态的“完形客体”(gestalt object),“虚构人物”往往是由“内部属性”(internal properties)与“外部属性”(external properties)复合而成的(44)。前者先被作者赋予,后者则来自读者和批评家的事后诠释和补充。⑦然而,在前一种情况中,“虚构角色”的存在是建立在纯粹属性组合之上的概念性存在,该种存在无法自主地指涉“实存物”,因此,只有在后一种情况下,读者或批评家的意向性意识行动才能使它们完成“实体化”进程。

    此外,我们还需要借助埃科的符号学视域,重返巴贝罗在此文中发现的关键问题。埃科认为,若我们从本体论的角度探讨“客体性存在”的命题,那么该种研究路径将会遮蔽符号学意义上的指涉问题(Thomasson133-134)。在巴贝罗看来,我们在命名客体时,虽然只拥有一个符号,却必须要用它来指涉多个存在性本体。例如:

    安娜·卡列尼娜的唯一结局是死亡。

    她就是当代的“安娜·卡列尼娜”。

    安娜·卡列尼娜所遭遇的困境是历史上所有女性曾经遭遇的困境。

    在第一句表达中,“安娜·卡列尼娜”指涉了小说中存在着的“虚构角色”;
    在第二句表达中,“安娜·卡列尼娜”则意味着在现实中与该“虚构角色”分享相似属性的真实人物;
    而在第三句表达中,“安娜·卡列尼娜”指涉的却是那些存在于过往时空中的众多现实个体。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虽然“安娜·卡列尼娜”是小说文本所虚构的客体,但该客体的存在却会因指涉物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不可否认,在以上三句表达中,没有任何一句是在描述一个基本的经验性事实,但是它们却都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一定的“真值条件”(truth-condition)。⑧

    埃科由是意识到,从文本衍义与符号性实践角度来探讨本体论命题,也许能使该命题由“纯粹”进入一个复杂、多样的新场域。于是,在符号学视域下,他既兼顾了认识论,又通过改写建立在普适性本体论预设之上的经典“语义三角”(semantic triangle)框架,重新规划了适应当代文艺现象的符号学本体论框架。按照埃科的描述,经典的“语义三角”框架包含了三项重要的元素,即“表达或能指”(expression or signifier)、“意义、所指或内容的属性”(meaning,signified or content, as a set of properties)与“指涉物”(referent)(ConfessionsofaYoungNovelist107-108)。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总是会自然地认为“表达或能指”与“指涉物”之间存在着一致性关系。但是,埃科却质疑了这样的看法,并描述了一种符号性实践现象,即“指称行动”(acts of reference):

    当我们说“狗是动物”或“所有的猫都可爱”时,很难说我们是在履行一个指称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似乎仍在对一个特定的符号客体(或一组客体)下判断,并赋予它特殊属性(specific properties)。

    一位科学家也许会说她发现了苹果的一种全新的属性。当她在实验方案中声明,她已经用三个真正的苹果A,B,C来测试苹果的这种属性(并指出这一系列用以实施实验的实在客体被规范在她的合理引导之下),她是在履行一个指称行动。但是只要她的发现被科学界接受,那个新的属性就会被视为苹果的普遍属性,成为“苹果”这个词的永久部分。(107—108)

    借助“动物”和“苹果”的事例,我们可以认为,埃科所谓的“指称行动”发掘了上述经典“语义三角”所暗含的问题,即客体与属性、所指之间的关系并非预设的,而是主体在后来的意向性探索中发现的,因此与索绪尔的“能指”与“所指”概念之间的“任意性”关系相似,“表达或能指”与“指涉物”之间的关系亦是不确定的。英加登在建构“纯意向性客体”概念时所提到的“意识行动”,也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埃科的上述观点。“指称行动”可被用来表达携带着一定意向性的“意识行动”,且这些“意识行动”不仅参与了指认客体的活动,还赋予了那些存在于“语义三角”框架中的非一致性关系特定的方向。反之,当“意识行动”被“指称行动”所定义时,它将意味着客体不再被有选择地赋予既存的属性、意义,而是在该种符号性的探索中,与一种或多种可能的意义、属性持续遭遇。

    按照以上的理解,我们可以断言,恰恰是因为“指称行动”的存在,经典的“语义三角”框架才能够被重新改写,从而适应多元的“存在性本体论框架”。埃科就此把“指涉物”所处的“存在性本体论框架”称为“世界”,⑨并把它们暂时划地分为:当下主体所能认知的“现实世界”(real world)、小说或叙事所创造的“虚构的可能世界”(fictional possible world)、“百科全书所记载的过去的现实世界”(past real world,as recorded by the encyclopedia)与宗教信仰所坚持的“信念世界”(doxastic world)(110—112)。我们会发现,在上述的案例中,同样的能指“安娜·卡列尼娜”分别对应着以下的三种“存在性本体论框架”,即“虚构或可能世界”“现实世界”以及“百科全书所记载的过去的现实世界”。

    不得不承认,我们可以认为埃科的这些思想也受到了英加登哲学思辨的一定影响。在《存在的形式与时间》(TimeandModesofBeing,1964)中,为了解决“观念主义”与“实在论”之间的冲突与争论,并反思“超越论观念主义”对真正命题的混淆与遮蔽,英加登区分了客体的三个方面,即“质料”(material)、“形式”(form)与“存在”(existence),而在客体的“存在”方面,他又以“时间”(time)为参数划分出了四种“存在性本体论框架”:“绝对、无时性的存在”(absolute,timeless being)、“超时性的存在”(extratemporal being)、“时间性的存在”(temporal being)以及“纯意向性存在”(purely intentional being)。(TimeandModesofBeing157-163)

    不过,我们也可以认识到,埃科与英加登之间至少存在着以下两点分歧。其一,借助对康德表述的重新理解,英加登坚持认为,“存在或者存在的形式总是某物的实在及其实在的形式”(being or a mode of being is always the existence or the mode of existence of something),而这种“存在”或“存在形式”在任何的情况下都不可能化约为“属性”或“元素”的综合(24—25)。⑩但是埃科认为,许多客体的“存在”在符号实践中并非被整体性的“形式”或具体的“质料”所决定,而是由构成其“内容”的“属性”或“元素”所映射。例如,埃科在他的演讲中便指出,我们所谈及的《圣经》,往往是其内容(content)而非原初的表达(expression),正如我们在谈论“小红帽”与“安娜·卡列尼娜”时,只会记起与这类客体相关的几种特性,而非原始文本(ConfessionsofaYoungNovelist87-88)。其二,就英加登的立场而言,他会认为“绝对意向性客体”是一个矛盾的命名,如果主体意识行动必须受到某种物质性基础,即人类这个“时间性”的“真实存在”的制约,那么该种被意识行动所形塑的客体又怎么会是“无时性”的“绝对存在”的呢?

    因此,严格地来说,英加登所谓的“绝对存在”,只有可能是“其事实性将包围所有过去与未来的”存在,例如基督教哲学中所谓的“神”。然而,埃科却认为,一些虚构性叙事中的角色虽然在有限的表达和时空中被形塑,却也会因符号化的过程超越局限它们的表达和时空,从而接近一种“绝对存在”。也许埃科会这样反问英加登:如果我们不否认“绝对存在”在“信念世界”中存在,那么我们又如何能够确定“虚构角色”不会因“符号”本身的绝对性和超越性而成为一种“绝对存在”呢?至少他会认为,就认识论的功能而言,“纯意向性客体”概念可能无法顾及以下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经验,即一些概念性的存在虽然只具备几种“症候性属性”,有时却会在表达中偶然成为“现实”的一部分,并持续地影响着我们对“真实”的认知与行动。简而言之,真实可感的事物也许从不曾实在,却总是能激发我们的实际行动。

    综合上述的探讨,我们可以认为英加登通过提出“纯意向性客体”概念,反思了胡塞尔的那种准超越论的主观主义思想,并把客体重新置于可供本体论哲学分析的场域;
    埃科则通过提出“绝对意向性客体”概念改写了英加登所提出的普适性本体论框架,且在反思了经典“语义三角”的前提下,建构了一种适应多元现象的“客体理论”。显然,就客体的存在性本体论问题而言,埃科虽然认同英加登的观点,但是他却认为,概念“纯意向性客体”的提出只占据了这个完整故事一半的篇幅:在英加登尝试区分“也是意向性客体”与“纯意向性客体”概念之时,他亦潜在地拒绝了那些被排除在整体性、一致性框架之外的偶然,只有当他的观点被转换为一种符号学表达时,这种普适性的本体论观念才有可能被多样化的符号性实践所改写。

    因此,在理解埃科的“客体理论”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意识到,在他所谓的“无限符号性增衍机制”的作用下,任何的客体,只要它能够作为一种尚待解码的表达或叙事而存在(也就是创作),皆可被视为上一次表达或叙事被重新编码的结果(即注释)。更何况,表达和叙事本身也难以完全预测未来可能产生的解码和编码现象,倘若我们忽视了这一点,就连英加登为“纯意向性客体”所设想的本体论框架,也将会重蹈其先驱的覆辙。为了有效地规避此类风险,埃科通过反思经典的“语义三角”,不但把诸如诠释一类的派生性创造活动原生化,还把一类参与了符号增衍过程的“意识行动”,视为在概念实在化的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指称行动”。总而言之,在埃科的“客体理论”中,他拒绝了哲学思辨活动对起源问题的执着,转而视既成的事实为一切表达或叙事实践的起点。最终,我们会看到,埃科在尝试传达这样一种哲学性诉求:既然我们无法凭借可能的起点预测终点,何不根据既成的结果来重新建构一个目的?并且,这个目的亦能够取代假想的起源,成为下一次实践活动的起点。

    注释[Notes]

    ① 在原作中,埃科在提到英加登的“纯意向性客体”概念时所运用的术语是purely intensional objects,并据此发展出了他的“绝对意向性客体”,即absolutely intensional objects概念。欧美学界在使用该术语时普遍采用intentional而非intensional,而后者意义为“内涵性的”,在意大利语中,intensionale是intensione的形容词形式,在逻辑学中指涉了事物的内在属性,或术语、表达和句子的深层含义。但是埃科在此作中并未说明其使用该术语的特殊意图,因此本文决定仍旧采用学界普遍用法。

    ② 在汉语语境中,object(或是意大利语oggetto)一词涉及了两个汉译术语,即“客体”与“对象”。“客体”往往与审美认识论有关,指涉了一种独立于主体意识之外的存在;
    “对象”则常常与现象学相关,是一类因主体的“纯粹意识”才得以显现的存在。在本文中,无论是英加登还是埃科,皆是在一种折中的意图下使用这个概念的。在反思胡塞尔现象学的基础上,英加登所探讨的文学本体论是一种折中的本体论,或者说是一种认识论化的本体论;
    埃科的符号学背景则使他尝试建构一种折中的认识论,即一种本体论化的认识论。二者的路径虽起点相异却在共同承认审美客体的独立性后相遇。综上所述,本文将在那些与埃科和英加登的理论有关的论述中,采用“客体”这一术语,而在涉及现象学时,则使用“对象”。

    ③ “观念主义”(或“观念论”)又被分为“认识论观念主义”(epistemological idealism)与“本体论观念主义”(ontological idealism)(Ewing261-273;
    Holmes98-114)

    ④ 在《一般符号学论集》中,埃科把符号学理论分为“符码理论”(teoria dei codici)与“符号生产理论”(teoria della produzione segnica)两种,并据此把“符号客体”亦分为两种,一种代表着“语言表达的内容”(il contenuto di una espressione linguistica),另一种则与“知觉行动的内容相关”(il contenuto di un atto percettivo)。根据埃科的这一分类,英加登的“纯意向性客体”属于后者,而他所提出的“绝对意向性客体”,在“指称行动”未介入前更接近前者(TrattatodiSemioticaGenerale227)。

    ⑤ semiosis来自埃科定义的皮尔斯符号学理念unlimited semiosis(无限符号性增衍机制)。

    ⑥ 在这里,巴贝罗提出的“核心属性”概念与埃科所提出的“症候性属性”概念有着十分相近的意涵。

    ⑦ gestalt一般被译为“完形”。不过,在《一位年轻小说家的自白》中,埃科把这种“完形客体”的存在状态描述为“一种各元素之间持续存在着的关系,即使这些元素不再是原来的那些元素”(Eco,ConfessionsofaYoungNovelist104;
    Barbero44)。

    ⑧ 该术语来自埃科提到的“真值条件语义学”(truth-conditional semantics),由唐纳德·戴维森(Donald Davidson)提出(Soames17-35)。

    ⑨ 在此书中,埃科结合其小说叙事描述了他的“世界”譬喻。“据此,我学习到,一部小说不仅仅是一个语言学的现象。[……]首先,叙述是一项宇宙学事务。叙述一些事情,意味着你开始成为一位创造世界的造物主,而这个世界必须尽可能的精细,以便你可以在其中游刃有余。”(ConfessionsofaYoungNovelist14)

    ⑩ 根据英加登的观点,形式和质料是为了整合客体并作为标识而存在的。(TimeandModesofBeing26,161-162)

    引用作品[Works Cited]

    Barbero,Carola.MadameBovary:SomethinglikeaMelody.Milano:Albo Versorio,2005.

    Eco,Umberto.ConfessionsofaYoungNovelist.Lond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1.

    ---.TrattatodiSemioticaGenerale.Milano:Bompiani,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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