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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媒体技术下传播可供性的变化及其影响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04 18:20:24 点击:

    彭 兰

    “可供性”(affordance)这个概念来自美国学者吉布森(James Jerome Gibson),这一概念指的是环境所能够给予动物的相对于其行为机会的信息,他主要用这一概念来讨论环境与动物之间的关系。①可供性是既指向环境又指向动物的,它指出了动物与环境之间的互补状态。可供性既不像物理属性那样是一种客观属性,也不像价值和意义那样是一种主观属性,它既客观又主观。②

    这一概念被提出后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不同学者也做出了不同的解读。美国学者迈克尔·T.特维(M.T.Turvey)将可供性解释为环境的属性或环境的倾向属性(dispositional properties),其属性决定了它是否可被动物利用的倾向性。同时,可供性还必须虑及动物的能力属性,即功效性。美国学者托马斯·斯托夫壬根(Thomas Stoffregen)则认为可供性是动物—环境系统的浮现(emergent)属性,动物—环境系统而不是环境的属性更可能引发可供性。爱德华·里德(Edward S.Reed)的观点是:可供性是环境中的资源,也就是动物与环境互惠的信息,是动物察觉和使用行为规制中信息的能力,往往赋予了动物选择使用这些能力显著的进化优势。③

    无论学者们如何界定可供性,都存在一个共识,即对可供性的研究不只是对环境单方面的考察,而更多是对环境与动物关系的一种综合分析。

    这个概念被引入传播学领域后,也存在着不同的解释。较为典型的一种解释来自潘忠党,他用可供性来衡量媒体的“新”“旧”,并提出了可供性的三个维度,即信息生产的可供性(production affordances,包含可编辑、可审阅、可复制、可伸缩、可关联)、社交可供性(social affordances,包含可致意、可传情、可协调、可连接)和移动可供性(mobile affordances,包含可携带、可获取、可定位、可兼容),在三种可供性上水平越高的媒体,往往就是越“新”的媒体。④这一解释框架给研究者们带来了启发,也得到了不少研究者的认同。但我们也不能拘泥于此框架,而是需要不断拓展理解新媒体可供性的维度。

    我们更需要意识到,新媒体技术的可供性,不只取决于技术本身,还取决于使用这些技术的人。从这个角度看,新媒体技术的可供性既涉及专业媒体,也涉及用户或非媒体机构等不同类型的使用者。可供性的变化,不仅对公共内容生产与传播产生影响,也对公共内容消费、媒介使用等行为产生影响,同时也导致大众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等之间的界线日益淡化,即传播的融合化。可供性的研究,也需要基于多主体、多层面、融合性的视角。

    同时,新媒体本身也在发展与进化,因此,在不同阶段,它所带来的可供性也有所不同。除了关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可供性差异外,本文也会梳理新媒体本身可供性的演进过程。

    无论什么年代,拥有大规模传播能力或公共信息生产能力都是一种权力,在大众传播时代,这种权力集中在媒体手里。新媒体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原本集中的、垄断的传媒业的权力格局,较低的内容生产门槛以及传播网络、平台的技术依赖性,为传统媒体行业之外力量的进入以及权力获得提供了可能。尽管新媒体应用方式的更迭使得不同阶段的主流传播渠道与模式不尽相同,但无疑,在某个阶段成为主流应用的新媒体产品或平台,获得了一定的渠道控制权,这种权力也会冲击甚至削弱专业媒体自有渠道的权力。权力分化是新媒体环境下传播权力“可供性”变化的一个重要表现。

    同一阶段或同类型产品或平台之间,也会产生权力的分化或落差。比如在门户阶段,几大商业性网站最受关注,它们成为最具影响力的“大众门户”,在渠道控制方面的权力也更为突出。在社会化媒体兴盛时期,能吸引亿级用户的社交平台也是少数。而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后,各类App进入了公共信息系统,一些大型的综合性App由于其内容与服务的丰富度、对用户多元需求的满足能力,以及对用户行为习惯的塑造等,成为内容生产与传播的超级中心。尽管这些超级中心的起点不尽相同,但最终都完成了内容、社交、服务的全链条扩张,从而增强了对用户的黏性,强化了自己的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原本在大众传播中占据垄断地位的传统媒体,却并未能成为今天的巨型平台,无论在中国还是国外。除了媒体本身的属性、机制等约束外,我们还有必要从互联网带来的新的社会结构角度去分析。

    互联网时代的社会,已经演变为曼纽尔·卡斯特所说的“网络化社会”。在卡斯特看来,网络化是新经济所带来的与信息化、全球化相平行的一种社会结构的变化。网络是一组相互连接的节点,是开放的结构,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性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⑤而“流动的空间”是网络社会的空间特征,流动空间由三个层次构成:第一个层次由电子交换的回路所构成;
    第二个层次由其节点(node)和核心(hub)所构成;
    第三个层次是占支配地位的管理精英(而非阶级)的空间组织。⑥那些商业化的大型平台,之所以能成为网络空间结构的“核心”,是因为它们提供的不只是内容和服务,还有各类网络“节点”(包括用户个体)的连接与互动,以及各种资源的汇聚与交换,而传统媒体及其网站、客户端还主要停留在内容供给这样相对单一的功能上,即使它们也想做社交、资源的连接,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成功。因此,它们也只是网络中的“节点”而非“核心”。新媒体可供性带来的不只是内容生产方面的变化,更是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媒体对后者的领悟力不够,再加上既有属性与体制的限制,也就失去了很多机会。

    当一个平台形成中心地位时,由于马太效应,其他同类型应用对它形成挑战越来越难,中心性平台会越来越强势。但当技术应用走到新的阶段时,这种权力格局会被打破,新的技术会带来新一代的平台,用户也会随之向这些新的平台迁移,新平台可以较快地瓦解旧一代平台的中心地位。新媒体技术的快速更迭,也意味着传播权力中心有较大的流动性。

    而每一种产品或平台的用户,同样也会因为使用活跃度、应用能力等种种原因产生影响力落差,这也意味着他们在公共信息生产与传播中存在话语权落差。在平台发展早期,会形成去中心化的格局,但久而久之,大多也会产生“再中心化”的结果。这同样与用户对机器的理解与驾驭能力直接相关。当然,用户中的权力中心同样会流动,且这种更迭与流动比平台的权力流动更快。

    传播与空间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在传播与空间的关系研究中,加拿大学者哈罗德·伊尼斯(Harold Adams Innis)无疑是极具代表性的学者,他在《传播的偏向》一书中提到了传播的时间偏向与空间偏向的区分,也对古代传播与空间的关系做了详细的阐述。⑦

    在传播学研究中,对空间及其相关因素的重视,并非伊尼斯独有。20世纪30年代前,许多西方学者研究的传播同时包含“信息交流”和“物理交通”双重含义,“传播”与“交通”不分家。⑧究其原因,主要是信息载体(如报纸等)需要通过交通运输才能得以扩散,信息也才能得以传播。因此,在早期的传播研究中,空间以及相关的交通、运输等也是需要关注的要素,但那个时候重点关注信息传输、信息消费与空间的关系。

    从信息传输环节看,今天数字化技术已经完全突破空间的限制,数字传播的普及使得交通运输以及空间距离对信息传播的影响显著下降,但是,空间与传播的关系并没有消失,反而变得更为复杂。技术的可供性也会体现在空间维度,既体现为空间因素对各种传播活动及内容生产的影响,也体现为新媒体自身对空间的影响。新媒体在重构旧有的空间概念与实践,也在促成全新的空间生产,而多样化空间之间的冲突也日益突出。

    (一)信息消费与生产空间的重构

    传统媒体的生产机制、传播渠道与模式,也建构了相应的内容生产与消费空间,而新媒体却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这些空间的重构。

    1.信息消费空间的重构

    信息消费空间的变化,首先体现为从无差异的“广域空间”向流动的“微空间”的转变。

    广播、电视等技术实现了信息在“广域空间”的覆盖,但这种覆盖是无差异的,也就是对于所有信息接收者来说,获得的信息都是一致的。但互联网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兴起,改变了人们的信息消费空间。

    移动互联网不仅可以向移动状态的人们提供信息和服务,还可以利用LBS等技术向不同位置的人们提供不同的信息和服务。它可以跟踪人们的移动轨迹,理解人们在不同位置的需求,把每一个位置作为向其提供个性化服务的重要依据,因此,它关注的是随时都在变化的“微空间”。微空间的坐标成为移动互联网用户的一个重要的自变量,这个自变量发生的变化,包括微小的变化,都可能导致与它相关的“函数”(信息、服务、社区等)发生变化。当然,这种空间并非仅仅是地理位置的概念,也是一种包含了时空情境、社交氛围甚至个人需求的综合场景。这反过来对信息与服务的提供者提出了新的挑战。了解用户所处的场景,理解不同场景下个体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内容或服务,成为移动传播的新思维之一。

    信息消费空间的第二个典型变化是“共享性”空间被 “私人化”空间逐步瓦解。

    报纸的消费空间大多数时候是私人化的,但广播、电视使得信息消费的空间走向共享或公开化,电视尤其如此。电视在中国出现的早期,只有少数家庭才能买得起电视机,电视很多时候也成为邻里间共享的媒体资源。即使后来普及到绝大多数家庭,电视仍然主要被放在客厅这样的家庭公共空间里,甚至家庭装修也往往会用电视背景墙这一方式强化电视的中心地位。家庭成员会因为电视播放而聚集,围绕电视话题进行交流。有些家庭也会为争夺电视频道的控制权而产生矛盾,电视的控制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家庭成员的地位。

    在一些公共场所,电视也制造了共享的媒体空间,不仅为同一空间的人制造了注意力焦点,也制造了共同交流的话题。

    但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使得家庭里的公共媒体空间面临瓦解。电视不再是家庭媒体消费活动的中心,电视收看本身很多时候变成了伴随性行为,而人们的手机成为个体的媒体中心,构建了私人化的媒介空间。有时,几个私人化空间会形成相互干扰。当人们为了避免声音的干扰而戴上耳机时,私人化空间就会变得更为突出。

    私人化媒介空间的形成,使得家庭内的交流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依靠共享媒体的话题进行的交流会日趋减少,即使家庭成员间也会通过社交媒体分享一些内容,但这样的分享并不一定会带来有效的交流。

    在公交车、公共场所等公共空间或者聚会这样的公共场合,人们同样可能用移动终端来制造个人的媒介空间。虽然很多时候这意味着个体的自主性得到尊重,但是对于本应该进行面对面交流的聚会来说,如果人们都沉浸在自己的媒介空间里,也会带来咫尺变天涯的距离感。

    2.信息生产空间的重构

    信息生产空间既表现在生产者所处的空间,也体现为生产内容所涉及的空间。

    新媒体促成了信息生产空间的开放与平民可达性,这是重构生产空间的首要表现。

    以往的信息生产空间,主要是媒体机构的内部空间,这些空间以相应的技术设施作为支持,这些设施是公共信息生产与大众传播的基础设施,平民无法接触更不可能拥有。

    但随着数字时代信息采集设备的平民化,信息生产空间也不再局限于媒体内部空间,而是不断向外部延展。人们可以在自己的家中、新闻发生的现场,或者其他各种空间里,参与公共信息的生产与传播。空间的开放也是权力分化的具体体现。

    平民在信息生产空间的可达性,不仅意味着信息源的多样化,也意味着多种信息源生产的内容之间可能产生相互补充、相互冲突、相互校正等多种关系。

    在空间开放的同时,新闻生产的现场化也进入常态。

    新媒体时代,信息生产设备的便携性大大提高,这使得出自新闻现场的新闻生产也变得便捷,以往只有大型事件、活动才启用的现场直播,可以随时随地被启用。同样,新闻现场的新闻生产主体也不只是专业媒体,很多情况下,普通人也可以参与。这也重新定义了现场报道,今天的现场报道,是来自多种主体、多元视角、多个层面、多重时间点的现场信息的汇聚。

    尽管生产主体极大扩展,但人能到达的信息采集空间仍是有限的,能采集的信息维度也是有限的。而机器的加入,将在这两个方面提高生产能力。

    无人机便是当下典型的新信息采集设备,它可以到达人不能涉足的一些空间,捕捉一些关键信息,或者拓展报道领域与题材。同样,在社会空间中广泛布置的摄像头,虽然其目标主要是安全保障,但也成为一种信息采集的常规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人在某些空间缺位形成的信息空白。来自这些机器的信息,有些时候也会成为公共传播的内容或媒体资源。而在各种领域里的传感器,也会进一步延伸信息采集空间,带来全新的信息采集维度,尽管它们不可能完全替代人的信息采集。

    (二)多重数字空间的生产

    新媒体在挑战传统的信息生产与消费空间概念的同时,也构建了全新的数字空间。数字空间一开始被认为是纯粹虚拟的,但技术的发展使得现实线索不断进入数字空间,数字空间成为现实空间的多重映射,未来还将出现现实与虚拟交融的全新数字空间。多层面的数字空间本身也是媒介空间,直接影响着各种传播活动。

    1.作为赛博空间的数字空间

    在早期,人们普遍认为互联网等技术建构的是摆脱了现实空间约束的虚拟空间,它可以脱离物质与身体而独立存在,是纯粹的信息与符号空间,这一空间在当时多被称为赛博空间。

    起源于加拿大小说家威廉· 吉布森(William Gibson)的科幻小说《神经漫游者》(Neuromancer)的“赛博空间”这个概念,曾开启人们对互联网发展走向的想象,人们期待赛博空间可以体现心灵支配身体并日益巩固纯粹离身性的梦想。⑨

    赛博空间是对现实空间的解放,也是对空间的一种全新生产,它可以克服现实空间的天然局限,释放人们对空间的想象力,也给予人们超越空间的行动力。人们在信息网络中跳转与徜徉,寻求着精神上的碰撞与慰藉,获得了某些超现实、梦境般的体验。但人们也逐渐意识到,赛博空间中仍然有着人们的现实欲望与需求的动力,折射着现实社会的生存与关系。正如保罗·亚当斯指出的,赛博空间不仅仅是一个技术现象、一个技术景观,它也是一套异质的符码、机构和使用者,它们以某种特定的社会、心理、符号和物质关系而结合在一起。⑩尽管赛博空间意味着人们更加关注的是信息层面的“模式(有序)/随机(无序)”的辩证关系而非身体的“在场(有)/缺席(无)”,⑪但赛博空间并非纯粹的代码或信息空间,而是成为另一种社会空间。

    今天,人们已经较少使用赛博空间这一概念,这或许是因为数字空间与现实空间、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已经纠缠在一起,物质、身体等元素也越来越多地体现在数字空间里。但无论是否被称为赛博空间,新媒体建造的数字空间,是对传统空间思维的一次大挑战。

    2.现实与虚拟关系交织的数字化社交空间

    对社交需求的满足是新媒体发展的重要动力,技术的不断发展,也构建了新的数字社交空间。

    人们的社交范围打破了地域的限制,跨地域的社交变成常态。很多新媒体中的社交也是淡化了空间概念的社交,在这样的社交平台上,世界按照拓扑关系——关于连接和节点的结构关系——而不是地点来理解。⑫这样的拓扑关系,也就是人们的社交网络。但人们在新媒体中往往处于多重社交网络而非单一的社交网络中。

    在互联网早期,人们对远方的关系有更多期待,这背后是人们摆脱现实束缚的动力,因此,数字空间的社交网络与现实空间的社交网络出现了较大的偏离,甚至是一个全新的关系网络。但随着Facebook等一些实名制、熟人关系的社交平台的兴起,数字化空间中的社交网络与现实社会中的社交网络的重合度越来越高。

    人们的社交网络不仅影响着人际传播,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共信息的传播,因为这些社交网络已成为公共信息传播的新的“基础设施”。社交空间的公与私之间的界限也越来越淡化。人们在私人空间中的交往行为与内容可能转化为公共传播的一部分,而公共空间中的信息也会作用于私人互动层面。

    同时,群体的形成、群体内部的互动、群体间的交流,也与社交网络相关。当下,人们正越来越多地受困于同质化的社交网络,也越来越多地被局限于同质化的群体中。

    从宏观上看,数字空间中大大小小的关系网络,在很大程度上映射着社会结构,也可以说,社会结构的形成与运动,越来越多地受到新媒体传播的影响。

    3.作为“拟态”地理空间的数字空间

    在早期的数字空间中,地理空间概念被大大淡化,即使涉及地理空间,大多也是以抽象的文字符号方式出现。但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的发展,数字空间与现实地理空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交集,图片、视频等在新媒体中的广泛分享,使得数字空间呈现出更多物质化的空间样貌。

    但就像以往大众媒介只是提供了一种“拟态环境”一样,新媒体中呈现的地理空间也可以被看作一种“拟态空间”。并非所有空间在新媒体中都会得到同样的“显示度”,也并非所有空间都能获得同样的关注度。各种文字、图片、视频所呈现的空间,也可能与真实空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既可能是对空间的美化,也可能是对空间的选择性呈现或扭曲。

    新媒体中的“拟态空间”,会对人们的地理空间认知产生影响,包括人们心理感知的空间远近、空间的重要性,以及空间的真实性等。一些遥远的空间在新媒体中似乎触手可及,反之一些近在咫尺的地理空间却让人感觉很遥远,甚至被人忽视。一些“网红”城市唤起了人们旅游打卡的热情,但人们到了实地后却发现现实空间并不那么美好。

    “拟态空间”也是一种空间的再造,它不仅在数字空间中形成了不同地理空间的落差,也反过来影响现实地理空间获得的注意力与资源。

    4.虚实空间相融的数字空间

    正在兴起的元宇宙概念,激发了人们关于虚实相融的新空间的畅想,其中,作为现实空间“孪生”对象的数字空间更是代表了一种典型的虚实相融发展方向。

    源于制造业的数字孪生是指与现实世界中的物理实体完全对应和一致的虚拟模型,它可实时模拟物理实体在现实环境中的行为和性能。⑬虽然数字孪生概念很早就被提出,但近年关于元宇宙的讨论使得数字孪生这一概念变得更普及。在关于元宇宙的设想中,人们也开始从空间的角度来探讨数字孪生的可能方向。孪生空间意味着将自然实体(物理)空间的元素、关系、过程和格局映射到虚拟空间,从而建构起对自然实体空间进行模拟、仿真、重构、调控和优化等智能化操控的数字空间。⑭

    空间不仅是地理性的,也是社会性的,它对应着生存能力与策略、社会关系、权力、阶层、共同体、文化、情感、记忆等诸多社会因素。孪生空间同样也是一种社会空间,虽然它不会完全继承现实空间的所有社会要素,但它会继承哪些要素,又会创造哪些新要素,都将是未来空间研究的新课题。

    虚实相融的新空间会进一步消解现实与虚拟空间的界限,使人们的空间感知与认识、体验发生变化。人与内容、人与人、人与环境等多种关系也将基于新的空间情境展开。

    (三)空间交织下的冲突

    新媒体构建了多重空间,而这些空间之间,常常会交织、叠加甚至融合,这也会带来一些冲突。

    空间冲突的常见表现之一是今天已经司空见惯的“在场的缺席”——人们身在现实空间注意力却在虚拟空间,或者反之。未来,在VR/AR等营造的空间里,身体的参与度会大大提高,身体会面临着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之间的冲突,有些冲突甚至会带来危险。同时,线上、线下社会场景间的冲突也会不断出现,正如今天我们在网络会议、网络课堂中所面临的情形。

    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界限的模糊,也会带来一定的冲突。人们很多时候并不希望私人性表达或互动成为公共话题,或者让公共话题过多进入私人空间,但是,对此他们并没有完全的控制力。私人生活的公共化,对普通人会逐渐成为常态,由此带来的风险也会不断增加。

    在认知层面,现实空间与“拟态空间”的冲突会影响人们对社会环境、生存环境的认知。进一步,空间带来的冲突,也可能体现为人们的社会角色、自我认知、身份认同、生存实践等方面的冲突或纠结。

    新媒体技术赋予了用户在媒介使用时间上更多的个人权力,同时人们的时间感知变得日益复杂,现实时间与媒介时间的交叠缠绕,编织了一个个时间迷宫,人们的传播活动也不时被困在迷宫之中。

    (一)私人化“媒介时间”的出现

    在媒介广泛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现代社会,人们往往会感知到两种时间:一种是在现实里的时间,或者说自然时间,这种时间始终如一地按照自己的节奏往前行进,人们无法对其进行任何控制;
    另一种是媒介空间在进行内容呈现时所建构的时间,即基于媒介内容而形成的时间轴,这种人为安排的时间虽然与现实时间有关联,但未必是同步或同构的。

    对媒介中的时间的控制,也是一种权力。在大众传播时代,这种权力无疑掌握在大众媒体手中。因此,以往人们研究的“媒介时间”,都是指媒体建构的时间。媒体建构的时间轴上的内容是公共性的,媒体时间也成为一种能吸引大众注意力的公共资源。

    社交媒体的不断发展,使用户可以在自己的账号里建立起私人化的时间轴,这也是一种媒介化的时间,人们既可以在自己的时间轴上转发公共信息,也可以记录自己的活动与状态。这种私人化的时间轴,也是公共信息与私人信息交织、现实化生存和数字化生存混融的时间轨迹。

    (二)媒体与用户的时间分化

    个体不仅获得了建构自己的媒介时间的权力,也可以开始挑战、对抗媒体的时间节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信息生产与信息消费的“时态”分化

    从信息生产角度看,新媒体技术大大提高了信息采集、加工、发布的时效性,内容的实时化、进行时式生产越来越趋向常态。同时,相比以往传统媒体的出版周期、播出时段的限制,新媒体信息的发布可以被看作是全天候的。

    时间的可供性改变了信息生产的“时态”,同时也会无形中增加内容生产者的压力,时效的竞争变得更为激烈,因为时效性竞争而生产错误信息的概率也会增加。

    尽管生产“时态”发生了变化,但从用户角度来看,他们未必需要对正在进行中的内容生产与传播做出实时的回应,他们的信息接收与消费可能存在延时。相比传统媒体时代,这种延时概率甚至会大大增加,内容生产者生产的很多新闻,到消费者那儿已变成“旧闻”,变成“过去时”。但这些延时内容会被一些人当成实时内容,他们对环境的感知也会因此产生偏差。

    2.媒体的时间规程与用户的媒介时间规程的分化

    以往的大众媒体,形成了自己的时间惯性与规程,并因此影响与约束着用户。例如,黄金时段就是媒体制造出来的一种约束用户的媒体时间惯性,它也造就了用户的行为共性。除了黄金时段外,整个媒体的时间节奏与规程,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及时间观,甚至塑造了一些统一的行为模式。

    但移动时代,媒体制造的行为共性被逐步打破,用户的个性与意志得以彰显,他们可以制造专属于自己的私人化媒介使用时间规程。虽然传统媒体时代形成的媒体时间规程及时间观念的影响并没有完全消失,但是在用户身上的作用力在逐步削减。媒体的时间意志与个体的时间意志在分化,后者甚至可以与前者形成一定的抗衡,这对媒体的广告模式等也会产生一定的冲击。

    媒介时间规程私人化的另一个表现,是用户可以自己设置媒介内容的播放速度。在一些视频网站,人们不仅可以用正常速度来观看视频,也可以选择用加速(如2倍速)或放缓(如0.5倍速)的方式来观看。虽然内容的生产者并不想看到这种结果,但用户在对媒介时间的自由操纵中,获得了对媒介内容的控制快感,同时也在不同的倍速中实现了对内容的解构或重构。

    虽然公共化的媒体时间规程受到了冲击,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应该消失。当人们都沉浸在自己的时间坐标中时,难免会产生与他人及世界的疏离感,而一些实时活动可以让人们之间的时间轴产生交叉,使人们更多关注彼此。在一些重大事件或活动中,大众媒体仍有必要通过直播等方式统一人们的行动,调动人们的在场感、参与感,营造群体性氛围与仪式感。但如何统一用户的时间与注意力,挑战却比传统媒体时代要大得多。

    (三)多重时间轴、多道任务与多种时间策略的交叠

    人们在新媒体空间中拥有了一系列自己的媒介化时间轴,同时面对着各种公共性的媒体时间轴,这些时间和现实时间还会产生复杂的交叠,人们的时间感知也会变得混乱。总体来看,新媒体时代,人们生活在时间的迷宫里,现实的与媒介化的、自然的与虚拟的、过去的与现在的时间轴交叠在一起,正如卡斯特指出:“在同一个通信频道里,并且依据观看者—互动者的选择,媒体中各种时间的混合创造了一种时间拼贴;
    不仅各种类型混合在一起,它们的时间也在同一个平面的水平上同时并存,没有开端,也没有终结,没有序列。”⑮各种不同类型、不同起点与刻度的时间轴在用户那里交织在一起,某些时候也会模糊人们对时间的感知,进而影响到人们对信息环境与现实世界的感知。

    移动终端的普遍使用,还使另一种时间的交叠变得突出,那就是来自移动终端的多道任务的并发处理,人们因此常常处于“多线程”(线程是计算机操作系统中的术语,指操作系统所处理的进程中的一个执行单元。多线程是指从软件或者硬件上实现多个线程并发执行的技术。)模式。对于内容生产者来说,他们要赢得用户大脑的“多任务处理系统”中有限资源的挑战变得更大。

    另外,就像计算机在并发运行多道程序时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一样,人的处理器——大脑在多道任务中不断跳转进行处理时,也许同样会发生“内存”和“CPU”等资源不足甚至“死机”的现象。即使大脑不“宕机”,注意力涣散的问题也可能会加深。

    德国哲学家韩炳哲指出,人类在文化领域的成就,包括哲学思想,都归功于我们拥有深刻、专一的注意力。只有在允许深度注意力的环境中,才能产生文化。这种深度注意力却日益边缘化,让位于另一种注意力——超注意力(Hyperaufmerksamkeit)。这种涣散的注意力体现为不断地在多个任务、信息来源和工作程序之间转换焦点。⑯

    多线程模式,也意味着不同功用的时间之间界线的模糊,如工作时间与生活时间、学习时间与生活时间等。当时间界限的模糊与空间界限的模糊交融时,更会使人们在多种不同类型任务的切换中顾此失彼。

    人们面临着多道并行的任务时,也会选择不同的时间应对策略,这种策略与个人状况和心境、任务属性、互动关系属性、社会资本需求、群体融入需求等多种因素相关。在多重时间应对策略的选择与应用中,人们未必总会成功。人们生存所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地来自时间管理。

    无论是对于专业的内容生产机构,还是普通个体,新媒体都带来了内容生产方面的资源可供性的扩展,包括设备、数据、内容等不同的资源方面。

    对于普通个体来说,这种资源可供性首先体现在内容生产设备的“可得性”。以往的公共信息生产只能依赖专业媒体机构拥有的专业化的生产设备,但今天,个人化的、移动化的便捷设备为用户参与内容生产提供了基础。

    而在媒体内部,新的数字化设备的引入,促进了内容生产的全面数字化,包括内容产品形态的数字化,这也是媒介融合的前提。数字化内容资源的可复制、可伸缩、可关联,⑰也为媒体提供了内容加工的新方式。

    数据在内容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甚至开始作为一种独立的资源被媒体所认识与利用。这些资源部分来自用户,例如,社交媒体中的内容可以成为媒体反映社情民意的数据,也可以成为媒体衡量传播效果的数据。智能设备、传感器以及其他物联网设备等,也为媒体带来了新维度的数据。数据成为新闻报道的新要素,或作为用户分析、媒体决策的重要依据时,也带来了媒体生产模式与思维变革,基于数据的智能技术,包括算法,也开始进入媒体的生产流程。但媒体旧有的工作惯性、数据资源的不足、相关人才的缺乏以及外部环境、用户需求等原因,都预示着媒体的数据化之路“道阻且长”。

    而对个人来说,自身数据变成一种资源时,这些资源也会被平台等机构占有或掠夺,个人隐私被侵犯的风险也在加大。

    从用户角度来看,内容资源的可供性也发生了极大变化,既包括内容供给与消费的个性化,也包括用户对内容利用方式的变化,后者将在下文进一步分析。

    新媒体的核心功能之一是关系的连接,新媒体技术也提供了多种方向的连接可供性,这不仅仅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指内容之间、内容与人之间、人与资源及服务之间等其他关系。

    但连接只是前提,结果却有两大走向,既可能实现真正连通,也可能最终出现断连,取决于如何认识与利用连接。

    (一)内容与内容的新关系

    万维网的重要特性之一,是超链接的应用,这使得内容与内容的连接得以实现。各种内容之间相互关联,构成无限联系、扩张的内容网络。内容的超链接关联这个表象下,还包括其内在逻辑的关联,这可以基于文本或语义、基于人物、基于事件、基于知识等不同逻辑线索。

    目前内容之间的超链接,主要还是由人来添加,因此,内容之间的关联性主要基于人的解读与判断,有时人为添加的超链接不准确或数量过多,会导致人们对超链接的无视或排斥,连接也会走向无效。

    未来的一些内容关联,会由智能技术来进行分析,并自动生成。但同样,滥用智能关联技术,人们也可能被一些关联所误导,或被过多关联分散注意力,最终可能导致人们对连接的抗拒。

    (二)人与内容的新关系

    新媒体带来的人与内容的新关系可能,在用户这端表现得尤为明显。

    以往大众传播中,受众只是内容的被动接受者,而在新媒体中,作为用户的人与内容的关系变得更为多元。

    用户附加在内容之后的评论,可被视作“编辑”“审阅”或“关联”的一种形式,它们为内容带来了更多的延展空间,比如提供了新闻的其他线索,或是提供了关于新闻的反馈。内容的可“复制”特性在用户这端更是被极大利用,转发就是最常见的一种复制。用户的大规模复制,对于内容的传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而转发网络通常是人们的人际网络,这强化了社交关系对内容传播的作用。用户在复制过程中,还可能对相关信息进行“增”(如加上自己的评论)、“删”、“变形”等各种操作,这也意味着用户在进行着内容的再生产。用户还可以以制度化或非制度化方式直接参与到公共性内容的生产中,这更是人与公共性内容的一种新关系。对于部分用户来说,内容生产已成为他们生存的手段。

    此外,内容也成为人们建构自我,以及建构与他人、社会环境关系的重要方式,内容促成了人与媒介、社会更广泛的连接。

    但也需要看到,在新媒体广泛连接的环境中,人与内容之间、人与社会环境之间仍有可能产生不同形式的“断连”,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内容过载带来的人们对内容的抗拒,也就是人对内容的主动断连;
    二是碎片化内容造成的人对事实全貌或信息整体认知的缺失,这是一种被动的认知断连;
    三是个性化内容分发(包括社交分发、算法分发等)带来的人与某些类型信息之间的断连,以及人们对他人、其他群体或整体社会环境了解的缺乏,这种断连既具有被动性,有时也具有主动选择性。

    (三)人与人的关系发展

    新媒体中人与人的关系发展,需要以连接也就是关系链条的形成为基础。无疑,新媒体技术为人与人的连接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连接规模、连接方式也有了极大扩展。新媒体带来的人—人关系扩展,不只是一对一连接链条的丰富,也是多对多连接空间的丰富,人们被广泛嵌入整个社会关系网络中。也正是人与人关系的扩展,使人在内容生产与传播中的作用得以增强。

    新媒体中人与人的连接关系的形成,不仅仅是人们主动选择或建立连接的结果,有时也是技术建构的结果,正如何塞·范·迪克所言,友谊不仅是自发的,而且是被“你可能认识的人”按钮和“朋友的朋友”算法程序化社会关系的结果。⑱社交媒体不可避免地成为设计和操纵连接的自动化系统。⑲

    但连接只是基础,连接链条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人们一定会产生直接互动,互动的形成,还取决于人们对关系发展的愿望。互动可以是一对一的,也可以是一对多、多对多的。新媒体技术使得一对多、多对多的互动更易实现。

    在互动基础上,一些人可能会形成协同、合作的关系,也可能形成对立或对抗关系。新媒体技术的可供性,带来了不同于以往的协同、合作或对抗形式。新媒体互动也在更高的层面影响着社会结构,在相似的人群不断汇聚的同时,不同人群之间的区隔也可能被强化。因此,某些人群之间可能会出现断连。

    (四)人与服务的新关系

    新媒体不仅可以将很多传统的服务线上化,也可以形成新的服务形式,并且在人与服务之间提供了多样化的连接通道。

    在人与服务的关系中,数据成为一种重要的连接、匹配纽带,也成为提高服务精确度的依据。另外,这种数据也会强制人与平台、服务商产生他们不愿接受的连接,对此人们能不能形成主动断连,有时取决于其对技术的了解及应用程度,比如是否有能力关闭某些设置。但某些时候,这甚至不是个人能力可以决定的。强制的连接、连通,对用户也可能是侵犯与伤害。

    今天,越来越多的新媒体用户成为服务的提供者,如网店卖家、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以及其他共享经济模式中的用户等。这些服务也是新的劳动,而拥有规模化用户的网络平台,为供需双方的连接与匹配提供了基础,没有这一前提,很多劳动无法完成,但平台也因此会对这些劳动者强加各种连接,并对其形成控制。

    总体而言,对新媒体中的各类关系来说,在连接前提下,是走向连通,还是走向断连,都取决于很多因素。连通未必总是好事,断连也未必都是坏的。如何更好地判断不同情境下连通或断连的价值,让谁掌握连通或断连的控制权,都是在连接这样一个新可供性下需要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人们接收的信息形式会带来相应的传播体验,这既和身体与媒介间的交互手段及模式相关,也和信息对人的感官刺激范围及程度相关。

    从发展之初到今天,新媒体中的体验环境经历了从纯文本环境到多媒体环境的演变,图片、音频、视频以及复合性手段的运用,成为今天的常态,偏好不同信息形式的用户,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满足。

    新媒体时代也产生了数字化的多媒体艺术,带来了不同于文字、传统图片或影像的新叙事方式和思维模式,在数字化的前提下,各种艺术元素的拆解、拼贴、重构变得轻而易举。数字技术也可以制造大量超现实的、非现实的视听效果,更重要的是,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本身的逻辑也可以成为创作的逻辑,计算机语言的元素性也带来了艺术的革命性⑳,用户也由此产生了全新的艺术体验。

    在新闻生产中,多媒体手段的运用,为新闻内容的呈现提供了更丰富的手段,将各种手段整合在一起的“融媒体”报道也开始出现。但这并不意味着融媒体应该成为标配,人们也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需要融媒体内容,融媒体内容生产的投入与产出往往不成正比,有时效果甚至不如“单媒体”。“可供性”只是一种趋向,这种趋向是否一定要实现,还需要考虑与用户行为或需求的适配问题。

    文本、多媒体的体验环境,都只是主要调动了人们的眼睛、耳朵等感官系统,虽然它可能带来大脑及其他身体部位的兴奋,但仍然是有限的。

    3D、VR、AR等技术将带来沉浸式体验环境的兴起,推动体验维度的创新,包括触觉、位置感知甚至嗅觉等新的身体体验会被激发。这不仅为内容提供了新的表现形式,也会使身体体验本身成为一种传播目的,而不仅是手段。

    人们对虚拟空间中身体体验的需要,很大程度上基于突破现实身体局限的愿望。例如,体验戏剧表演式的多重人生、到达现实中无法到达的空间、挑战现实中不敢尝试的冒险、在不同时代穿越、逃避现实压力等。

    技术的发展也可能使这些沉浸式体验朝着个性化、定制化方向发展,使人们可以通过虚拟空间或虚实相融空间中的新体验获得某种可控制的快感。但这种体验是否会变成麻醉剂,影响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存,还有待未来的进一步研究。

    从新闻报道角度看,沉浸式体验环境将改变用户与现场的关系,让观看者在三维空间里直接“到达”现场,360 度沉浸于现场,实现“身体性在场”。这样一种现场感除了带来感官上的刺激外,还意味着用户可以依据自己的主观视角,从现场发现更多的个人兴趣点。他们对于现场的理解与认知,也基于他们从现场观察中所获得的信息。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现场”时,新闻的客观性、真实性究竟如何衡量,也会变成一个新的问题。

    传播的体验,不仅影响到人们与信息的关系,也会影响到人们的思维模式与思维能力。尼尔·波兹曼(Neil Postman)曾对电视兴起对人们思维方式的影响忧心忡忡,他指出:“我们现代人对于智力的理解大多来自印刷文字,我们对于教育、知识、真理和信息的看法也一样。随着印刷术退至我们文化的边缘以及电视占据了文化的中心,公众话语的严肃性、明确性和价值都出现了危险的退步。”㉑每一次新的传播技术变革也都会伴随着类似的担忧和质疑。当然,信息形式与体验环境对人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等的影响,或许不是简单地用“进步”或“退步”、“进化”或“退化”可以评判的,但其带来的长远影响无疑值得我们关注。

    对于新媒体可供性在传播领域的体现及影响的研究,让我们意识到,新技术带来的可供性变化,既体现为人的机会与能力的增加,也体现为相应模式、思维、行为等的变化。人对新机会的理解与利用能力、思维与行为调适能力,决定了他们在全新的传播格局中的位置,无论是对于机构还是对于个人而言。

    当新媒体技术的可供性深刻改变了传播实践时,传播学科也面临着一次再出发的新征程。而出发前,我们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是:我们的起点应该在哪儿?要回答这一问题,我们甚至要对媒介与传播这些基本概念进行重新的理解与诠释。

    注释

    ①王义,李兆友,曹东溟.可供性测量蕴含的“尺度转换”及其科学意义评析[J].自然辩证法研究,2018(7):96-101.

    ② 孟伟.涉身与认知:探索人类心智的新路径[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20:22.

    ③罗玲玲,王磊.可供性概念辨析[J].哲学分析,2017(4):118-133.

    ④⑰ 潘忠党,刘于思.以何为“新”? “新媒体”话语中的权力陷阱与研究者的理论自省——潘忠党教授访谈录[J].新闻与传播评论,2017(1):2-19.

    ⑤⑥⑮ 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夏铸九,王志弘,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434-435,386,427.

    ⑦ 伊尼斯.传播的偏向[M].何道宽,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77-95.

    ⑧ 袁艳.当地理学家谈论媒介与传播时,他们谈论什么?——兼评保罗·亚当斯的媒介与传播地理学[J].国际新闻界,2019(7):157-176.

    ⑨ 冉聃.赛博空间、离身性与具身性[J].哲学动态,2013(6):85-89.

    ⑩⑫ 亚当斯.媒介与传播地理学[M].袁艳,译.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20:113,69.

    ⑪ 海勒.我们何以成为后人类:文学、信息科学和控制论中的虚拟身体[M].刘宇清,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333.

    ⑬ 庄存波,刘检华,熊辉,等.产品数字孪生体的内涵、体系结构及其发展趋势[J].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2017(4):753-768.

    ⑭ 李双成,张文彬,陈立英,等.孪生空间及其应用——兼论地理研究空间的重构[J].地理学报,2022(3):507-517.

    ⑯ 韩炳哲.倦怠社会[M].王一力,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9:22-23.

    ⑱⑲ 范·迪克.社交媒体批评史[M].妟青,陈光凤,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52,12.

    ⑳ 刘阳.新媒体与数字化叙事[J].艺术与设计(理论),2010,2(10):158-160.

    ㉑ 波兹曼.娱乐至死[M].章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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