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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改革中的广东农村妇女工作研究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5-03 20:11:05 点击:

    周 云,张 宇

    (华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1)

    1949 年后,广东省的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封建残余的荼毒严重,妇女地位仍然较为低下。面对这种局面,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和广东省政府结合实际工作,采取措施进一步推动妇女解放。因此这一时期广东省农村妇女工作主要就是围绕土地改革来展开。时任全国妇联主席蔡畅指出“在进行土地改革时,要坚持贯彻男女一齐发动的方针,克服忽视发动妇女的思想,吸收农民妇女,参加农民协会或其他有关会议,选拔妇女中的积极分子参加领导工作”[1]66。在这一部署下,“建国初期,各级党委和土改工作团都重视发动妇女,各级妇联‘贯彻男女一齐发动’的方针,组织妇女积极参加退租减押、清匪反霸和土地改革等政治运动”[2]98。由于广大妇女的参与,土地改革得以更为顺利地完成。而广大妇女也获得了更大程度上的解放,妇女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地位也得到了提升。

    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省作为新解放区,掀起了土地改革运动的篇章,“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华南分局即着手进行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1950 年1 月12 日至21 日,华南分局召开了广东省首次党代表会议,将准备土改作为1950 年广东四大工作任务之一,要求各地开展反霸、减租减息、生产救灾,以发动群众,准备群众,准备办法,准备组织,争取1950 年冬开始土地改革”[3]78。此后,中央对全国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也进行了部署,“1950 年6 月14 日到23 日,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讨论由中共中央建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会上,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对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重要意义、《土地改革法(草案)》中有关政策的提出依据以及进行土地改革时应该注意的事项等作了说明”[4]92-93。1950 年夏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正式颁布。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省的土地改革运动全面展开,自1950 年冬季开始到1953 年4 月基本结束,土改运动期间,妇女工作也配合着土改运动的进行而开展,广大农村地区妇女的积极参与,为土改的顺利完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从1949 年新中国成立至1953 年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是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一时期党的妇女工作的方针按照中国妇女一大的既定方针,坚持和贯彻以生产为中心的妇女工作方针”[5]45。1950 年2 月全国民主妇联发出了《1950 年中国妇女运动的方针和任务》,提出了四大主要任务,其中一项提到“在准备进行或着手进行土地改革的新解放区,女工应与当地进行工作的步骤相结合,广泛深入发动农村劳动妇女,和农民在一起,努力推翻反动恶霸统治,进行减租,提高农村劳动妇女的阶级觉悟,并加强其组织,在一切准备工作进行就绪后,即应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土地改革工作,要保障妇女的土地权,并注意有意识,有步骤地打破束缚妇女的封建传统习俗”[6]。1950 年3 月在《中共中央中南局关于1950 年妇女工作任务的决定》中提出,“为了今后在已有的基础上,更加巩固地,广泛地开展妇女工作,使妇女在组织上更走向统一,发挥更大的力量,贯彻中南区一九五〇年任务,坚决依靠和发动劳动妇女,团结全区劳动妇女及其他阶层妇女,积极参加生产建设,实行社会改革。在农村必须是动员广大的农妇,以准备与实行土改为中心任务。当前全区尤以生产、节约、渡荒为最迫切的工作”①。同年4 月23 日,《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关于1950 年广东妇女工作任务的决定》就落实上述两个文件提出了意见,“我们认为这两个文件是完全正确的,是在胜利统一的新形势下,将妇女工作与全国当前的总任务具体结合起来,把妇女工作向前提高一步的重要指示。我们完全同意和接受这两个文件的决定,并将这两个文件的主要精神,作为全广东妇女工作的努力方向”[7]。

    这一时期从中央到地方,从各级妇联到地方党委,都在围绕土地改革,积极推动妇女参与土改运动,作为这一时期妇女工作的中心任务,广东“在土改运动中,省妇联筹委会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作出了农村妇女工作要以土改、征粮为中心的决定,印发了土改宣传要点”[8]138,以期通过妇女的广泛参与,推进土地改革运动。同时,也意在通过土地改革运动,打破封建制度对妇女的桎梏,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

    1950 年6 月14 日,刘少奇在《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动员妇女参与土地改革的要求,他指出,“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不是单纯地为了救济穷苦农民,而是为了要使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之下获得解放,以便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9]34。在报告中,他指示要在土改中充分动员广大农村妇女参加,“农民协会应该成为土地改革队伍的主要组织形式和执行机关”[9]43。而“农民协会应切实注意吸收农民家庭中的妇女来参加,并吸收妇女中的积极分子来参加领导工作。为了保障妇女在土地改革中应得的利益和妇女在社会上应有的权利,并讨论有关妇女的各种问题,在农民协会中召集妇女会议或代表会议是必要的”[9]45。

    广东的土地改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进行“清匪剿霸,退租退押”的工作;
    第二个阶段主要进行“划分阶级,没收征收与分配”;
    第三个阶段主要为土改复查。在这三个阶段中,妇女工作始终贯穿其中。广东省的农村妇女,有着自身的特点。“广东农村劳动妇女的发动,比较容易;
    而发动起来,又多能站到斗争的一边去,作用也特别大。这是由于她们绝大多数参加生产上主要劳动,而所受的封建压迫和剥削又特别严重。因此,革命的潜在力容易启发”[10]。动员农村妇女参加土改,广东省在贯彻中央基本方针的前提下,也因时因地制宜,大致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对广大妇女群众进行教育。广东农村妇女普遍知识素养偏低,在土地改革初始阶段,她们尚不能理解土地改革的意义,也看不到对他们自身的意义。因此,广东对妇女群众进行了土地改革的宣传与教育。首先是针对土地改革必要性及其对妇女自身意义的宣传。“要教育贫苦的农村妇女,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是一切封建的恶习俗、恶思想,野蛮的压迫妇女的总根源。因此,必须告诉贫苦的农村妇女起来积极参加土地改革,参加反对地主阶级的斗争,只有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才能解除妇女的痛苦”[11]。其次是对于婚姻法的宣传。土地改革的过程也伴随着贯彻婚姻法的推进,广东注重把二者的宣传结合起来,“再分配土地及生产资料时,要结合宣传婚姻法,进一步加强男女平等的教育,妇女应得到公平合理民主协商分配果实的权利”[14]“配合发土地证,确立妇女产权问题,解决受压迫妇女的婚姻上合理要求,巩固民主和睦家庭,迎接文化建设高潮”[14]。最后,还有对妇女文化的教育,使得妇女能够基本识得一些字,具备一些基本的知识。在这样普遍的宣传与教育下,妇女群众对土地改革的了解和拥护程度大大加深,燃起了参与土地改革的热情。

    第二、将广大妇女群众组织起来。广东注重将妇女组织起来,以便有效地动员妇女参加土改,主要途径是吸收妇女参加农民协会,并召开妇女代表会议。蔡畅曾指示“在农民协会中可设妇女委员或委员会,召开妇女代表会议或妇女群众大会讨论妇女参加土地改革问题”[1]66。按照这一指示,广东很多妇女都通过参加农民协会中的妇女代表会议,参与土地改革,并争取自己的权益,比如“河源各乡在召开农代会时,一般的都保持有三分之一的妇女代表出席,许多女代表在农代会上和男代表热烈挑战,保证以查黑评产来完成夏征”[13]。具体的召开方式,就是“在召开农民代表会议时,结合召开妇女代表会议(附点村派代表参加),组成妇女代表委员会,以便在农会领导下,通过妇女代表会组织广大妇女,并把农会所确定的斗争纲领在妇女群众中贯彻下去”[14]。

    农村妇女参与土地改革的工作,受到各级党政的高度重视,中共华南分局妇委副书记苏惠指出,“土地改革运动是一场剧烈的阶级斗争,要发动全体农民打土改仗,如果缺少广大农村妇女参加,那是不可能的”[10],“在土改中,省的领导非常重视发动妇女的工作,在全省妇女工作会议上,华南分局第三书记方方同志作了《没有妇女运动,就没有广大农民运动》的重要报告,极大地鼓舞了全省妇女参加土改的积极性”[15]109。广东省农村妇女参与土改,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的:

    第一、参加农会和妇女会。发动妇女参加农民协会和妇女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全国土改工作的动员中,刘少奇就指示,“农民协会应切实注意吸收农民家庭中的妇女来参加,并吸收妇女中的积极分子来参加领导工作。为了保障妇女在土地改革中应得的利益和妇女在社会上应有的权利,并讨论有关妇女的各种问题,在农民协会中召集妇女会议或代表会议是必要的”[9]45。这一指示在广东得到了积极的落实,苏惠在土地改革发动后号召:“在土改中,各级党委都十分重视发动妇女,贯彻男女一齐发动的方针,注意吸收妇女参加农协会,选拔妇女中的积极分子参加领导工作”[15]106。“为了把农村妇女工作做得更好,农协妇女部可召开妇女代表会议,并吸收妇女参加各种代表会议,以便在几个运动中反映妇女要求,解决妇女特殊问题”[12]。

    通过动员,贫雇农妇女参加农会和妇女会的人数大大提高。“东江的不完全的统计,土地改革前有组织的妇女只有161 204 人,土地改革后却有217 037 人,乡村妇女代表会从土地改革运动前564 个增加到2 071 个,代表数29 501,涌现出来的女干部38 900 人。农协女会员土地改革运动前13 万人,现已增加到19 万多人了。土地改革运动前,妇女担任乡村农协主席的只有64 个,土地改革后已经有698 人,当乡村农协委员的在土地改革前只有806 人,现在有1536 人,女村主任也从14 个增加到34 个,并出现了8 个女乡长,真正负起当家做主的责任”[16]。

    第二、参与诉苦反霸斗争。在土改的第一阶段,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加“清匪反霸、退租减压”的斗争,华南分局在动员中提出,“我们必须发动她们,领导她们更好地组织起来,积极参加各种运动,并在各种运动中,提高她们,大胆地提拔她们中的积极分子,今天为反霸变减、生产救荒而斗争,将来为土地改革而斗争,使她们在各种斗争中成为精锐坚强的斗争力量”[7]。

    由于广东妇女仍然受到封建残余思想的荼毒,她们虽然有着强烈参与土改的愿望,但真正斗争实践时,却常常畏首畏尾,惧怕残存的封建势力。于是在土改初期,广东对农村妇女进行思想教育,使得她们消除了顾虑,大胆积极参加反霸斗争,“一般来说,运动开始时,贫雇妇女也有许多思想顾虑,她们有孩子拖累,生活苦,不太愿意出来开会,但我们必须突破这一关,我们不能急躁,嫌她们落后,嫌她们讲话啰唆。和贫雇农妇女见面,要用大会、小会、个别谈心、帮她做工种种方式去接近她们,启发她们”[17]。而经过动员之后,妇女们往往就会展现出积极的一面,参与土改的热情就迅速高涨。

    广东在实际工作中,还注意工作的针对性,以因人而异的工作方法,发现和培养妇女积极分子。如“石牌乡运动开始时曾发现了一批积极分子。其中有一个很会讲话,也有些能力,开始时比较积极,但在斗霸以后渐渐跌下去了,后来检查原因,原来她丈夫未死以前是做生意的,生活很好,丈夫死了以后她就靠陪嫁养鸭子生活,她希望土改,但阶级仇恨不深,对开会就不大热心。另外一个妇女,她娘家是贫雇农,结婚后也是一个贫雇农,终年劳动不得一饱,抗战时曾被日本兵打过,解放以前,又受丈夫打骂,所以当她听说要土改妇女可以翻身,以后她就一直表现积极,从诉苦、反霸、开阶级斗争,一直到征收没收,分配果实,她都积极工作”[17]。通过对妇女不断地发动,贫雇农妇女纷纷站出来参与土改,“据统计,全省参加反霸斗争的妇女达2 389 万人,占总人数的50%-60%”[2]99。他们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如顺德县公审恶霸周纯的时候,由于有周纯的爪牙在监视,农民心里恐惧,不敢告诉恶霸的罪恶,但当一个老太婆哭诉了周纯杀害了她的儿子连尸首也不见的事实后,群众激动起来,连续控诉,使公审大会获得了成功”[18]。

    第三、参与划分阶级的斗争。土改的第二阶段,开始进行没收征收与划分阶级的斗争,经过不断地发动,解释政策,越来越多的妇女大胆积极起来。比如“在学习划分阶级时,许多妇女都参加了;
    水楼村的妇女还按老年、中年、青年分组学习,使她们在小组上更能毫无顾虑地发言,分析自己和别人的阶级,供给有关地主的材料。在划分阶级的大会上,妇女大胆起来控诉地主的罪恶,和地主作说理说法的斗争。圳大村八十一岁的曾满婆,不但捐出了一斗四升种的黑田,并且驳倒了地主罗苑群的狡辩”[19]。有的妇女在划分阶级的斗争中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如在广州石牌乡,“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婆婆,她阶级立场很稳,那时正在斗她们附近的一个地主,有些农民还打不破情面,划了很久还没有划清楚,会议变得很沉静,后来她站起来说‘我们应该按照政策办事,他没有主要劳动,又有这么多田出租,应该是地主,我们天下农民是一家,对地主不要再讲情面,我说他是地主,你们说呢’给她这么一说,小组会顿然热闹起来,大家纷纷发言,把这一户阶级也划清楚了”[17]。

    第四、参与土地分配。开始妇女参与划分田地的积极性并不高,“在土改开始传达政策的时候,大小群众会议,妇女参加的不在少数,但多半是躲到一个角落。躲在后面或两旁,不敢大胆提意见,甚至半途溜走,或只有几个积极分子才敢发言,喊口号。有些在谈到实际斗争时,她们便神气地说,‘分田有你们工作同志啦!我们不会讲,不会写,有什么用?’有些说,‘分田这件大事,男的行头,我们跟尾就是’”[10]。为此,广东通过给妇女分配土地,维护他们权益,激发他们参与土改的积极性。“分配土地时一定要贯彻土地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即按照人口,统一分配的原则,农村妇女同样分得一份土地和生产资料,不能以任何借口不给妇女分地。分给妇女的地,她们就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发土地证,须将全家人口写上,并证明妇女有一份土地权,使成为合法的规定。如妇女有特殊情形如(寡妇、妾)要求单独发土地证的话,政府应当照顾她们,单独发给她”[12]。于是,广大妇女逐渐转变了思想,积极参加分田工作。如“石牌乡、猎德乡大小会议各种斗争场合,都普遍地发动妇女参加,而在各种会议的主席团中每一样工作中都有女干部负责,使妇女看到自己的力量,有信心把田分好”[17]。妇女们在获得土地之后,他们劳动的积极性迅速被调动起来了。“东田乡金山林有一个五十岁的农妇,分了田地一夜睡不着,一早就拿了锄头去翻土,她兴奋地对人说‘爷亲、娘亲、毛主席更亲。我今天分得了田地,不努力生产,怎对得起我们的大恩人呀’!兴宁县浮东乡妇女会长巫善招,白天出来做土改工作,别人还未起床时,她已经下田了”[20]。

    第五、参与土改复查。在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接着进行了土改的复查工作,各级党政高度重视妇女在这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重要角色,提出要“组织检查组进行复查工作,巩固组织工作,宣传教育妇女群众参加查田定产,彻底削减阶级敌人”,[14]同时提出要在土改复查中也要复查妇女权益落实的情况,“配合贯彻土地改革,结束土地改革任务,复查妇女在土地改革的政治经济与文化教育地位,保障妇女应有权益,真正团结起妇女力量,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14]。

    妇女的积极参与,不仅推进了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妇女不仅翻了身,而且当家做了主人。占人口一半的妇女生产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1952 年,全省粮食产量854.3 万吨,比1949 年增长18%。1953 年粮食产量达930.3 万吨,比1952 年增产8.9%”[2]99。

    土地改革运动中,为了推动土改的进展,也为了妇女工作的长期开展,党和政府比较注重妇女干部的培养,“在土改中培养农村妇女干部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如果在这运动中不出一把力去培养一些干部出来,那么,土改一结束,工作同志走了,干部没有培养出来,妇女工作就会停下去”[17]。进而要求,“各地训练土改干部时,要吸收一定数量的妇女干部参加,并把发动农村劳动妇女的问题作为土改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便男女干部都能在土改中密切的联系男女群众,以便在土改中展开妇女工作,各级党委还应注意在土改中培养与提拔妇女干部”[11]。

    培养妇女干部的基本做法首先是发现妇女群众中的积极分子,继而将其培养成妇女骨干,最后有计划地逐步培养成妇女干部。在培养妇女干部的过程中,特别注意结合妇女的特点,体谅妇女的难处,包容妇女的缺点,爱护妇女干部,“培养妇女干部,除了把自己当作她的参谋、指导以外,还应把自己变成她最知心的朋友,一般贫雇农妇女实际中还有许多困难与苦处,必须很耐心地体贴的帮助她。工作中表现得好的应该鼓励她,做错也不要当众打击,应耐心地批评她”。[17]

    除了在土地改革中注重培养妇女干部外,广东省妇联还以办培训班的形式,集中培训培养妇女干部。为此,省妇联专门设立了妇干班,“省妇干班是省妇联培养训练干部的附属单位,它是根据省妇联各个时期工作的需要而训练各种干部的,由1950 年9 月开办,当时还不是训练专职妇女干部,而是着手训练妇儿福利方面的工作人员,如保健员保育员妇儿福利干部,当时仅一二期保健训练班(开始叫助产员训练班)是和省卫生所保健院女子师范学院合办的,由1950 年开始办训练班共办了18 期,1950 年9 月至1951 年4 月开办第一期保健员训练班,同一时期办省保育人员训练班。”②训练班在不同的时期各有侧重。土改开展初期,“为发展农村托幼组织,使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土改运动和生产建设中去,1951 年9月至1952 年2 月,省妇联仍借用米市路62 号,单独举办一期‘农村保育员培训班’”[2]169。在土改后期,则重点培养妇女干部,主要“为适应1952 年全省土改及广大地区经济建设的需要,培养各级妇联福利工作干部,开展有关妇幼卫生儿童保育工作与时务技能使对工农子弟得到合理教养,减少农村婴儿死亡率及解放妇女劳动力,参加增产工作。”③同时在贯彻婚姻法运动中,“省妇联决定于十一月下旬抽调已完成土改的四十七县妇联干部(妇联主任一人,妇联干部一人)来省训练学习婚姻法,以便担任在贯彻婚姻法大运动中婚姻法庭审判长的任务。”④“1951 年11 月至1952 年5 月,为了培养农村合作社的妇女干部及农村妇女文化宣传员,省妇联在东山龟岗一马路14 号,举办一期‘农村合作社妇女训练班’”[2]169。此类训练班在不同时期开班讲授的内容和学习的重点有所不同,但从总的来讲,“工作是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不管从提高与改造干部思想熟悉业务都起到很大的作用。学员经过学习后回到工作岗位上推动了部分工作同时也推动了中心工作”。⑤

    广东省在开展土地改革过程中的妇女工作,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的积极性,推动了土地改革的进行。同时,也促进了妇女自身的解放,培养了妇女干部,为接下来的妇女工作以及一系列的政治运动和社会事业的开展打下了基础,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

    首先,大力培养妇女干部,爱护妇女干部。在土改进行中,培养出了一支优秀的妇女干部队伍,“土地改革运动开始后,全省农村妇女在省妇筹的领导下,积极投身运动,斗争恶霸地主,大批妇女成为土改骨干和积极分子,并参加到基层政权、农会的领导机构中。土改后,一批妇女担任乡村农会主席、女村主任。同时,妇女在土改中巩固了自己的队伍,建立、健全妇女基层组织”[2]5。其次,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动员妇女参加土改,并将妇女组织起来,鼓励妇女参加农民协会、妇女代表会议等组织,建立、健全妇女基层组织。新中国成立前,中共中央就提出,“妇女代表会议是更广泛的更民主的联系妇女群众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各地各级均应有此种组织”[21]467。至1951 年,广东“在土地改革运动中,许多妇女参加了剧烈的阶级斗争,对运动起了很大的作用。据10 个县统计,妇女参加斗争地主恶霸的有1,529,000 人,略估参加斗争的人数50~70%,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大批贫雇农妇,妇女骨干,许多参加了农会和区乡村政权的领导机构”[22]。这些“妇女在土改中巩固了自己的队伍,建立、健全妇女基层组织”[2]5。组织起来的妇女,迸发出了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于土地改革以及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

    但这一时期的农村妇女工作也存在些许不足之处。第一、妇女群众中仍旧存在一些后进者,发动不够充分。“据各地报告农会的后进者中妇女和老年人所占数目最大,如普宁县第二区塔边乡第4 分会,在146个农会会员中,后进分子有62 人,其中有44 人是妇女,积极的有23 人,妇女仅占3 人”[22]。第二、妇女组织成分不纯。“如龙川县各乡妇女会长地主成分的有27 人,富农的10 人,各村妇女会长地主成分的13人,富农的54 人。老隆区12 排,村妇女干事99 人中有6 个是地主①,又如中山县六区东岸村妇女会去年4月成立,主任是一个拜神婆,会员大多数是有关的妇女”[23]。第三,妇女骨干的培养跟不上。“从中山县第4区西桠乡15 个妇女干部的情况看,他们在土改中有5 个被评为模范,另外有7 个是功臣,2 个积极分子。但到土改分配果实后,有8 个中、壮年妇女或因分果实时表现自私自利,犯了错误,或因受了一些打压而灰心,两个青年妇女因婚姻问题影响而表现消沉。在余下的5 个中,两个中年妇女因培养不够,作用不大,三个青年妇女目前工作虽积极,但对妇女群众的要求体会不深,不能紧密团结广大的妇女”[22]。第四,不少妇女组织由于没有经常宣传,教育和土改斗争中的锻炼,“只有形式不起作用”[22]。

    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原因是复杂的。首先,封建传统产生的消极影响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除的,妇女的发动受到来自家庭、社会和自身等各方面的阻碍。比如,曲江妇女亚娥就受到了来自家庭的阻挠,“亚娥参加了妇女会,因为她的特点是最爱劳动,不怕辛苦,直率聪明,所以妇女们选她做小组长。有一次,一区召开妇女会,她的家婆思想很顽固,阻挠说‘参加妇女会,人都学坏了’”[24]。家庭落后的思想限制了广大贫雇农妇女参加土地改革。其次,有些领导不重视发动妇女,“由于几千年的封建压迫的余毒影响,而使今天的男女干部中还有些存在着看不起妇女,看不起自己的封建思想,因此妇女工作又是容易被忽视的”[25]。故而在妇女工作的领导上并未贯彻“男女一齐发动”的方针,这表现在“有些干部由于缺乏艰苦深入的培养教育工作,认为中、壮年妇女赶不上男子和青年妇女,使许多积极分子受到不必要的淘汰”[22]。这些对妇女一贯的歧视让妇女干部的发展遭受阻碍。比如“中山县4 区瓜岭村瓜滇村的大伯母,斗争性强,能联系群众上土地改革时表现好,后来再选选举农会主席时,大家公认他有条件当选,但领导上却表示怀疑说女人工作坚持性比不上男人。以第二届省人民代表会议和去年第一届比,女代表的数目没有随着土地改革运动中妇女所起的积极作用,与一年来妇女工作的开展而增加,相反的比去年减少了”[23]。第三,男女平等的地位一时难以完全实现。在土改时期,妇女由于受教育的程度不高,因此能担任职务只有少数,并且在工作中常常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一些男干部,也不尊重女性。比如在广州石牌乡,一位女干部欧阳群英“和一个男干部争起来,本来她的意见是正确的,但那个男干部态度很粗暴”[17]。这类现象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男女地位的不平等。正如区梦觉在当时的工作总结中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于保护妇女权利有了明确的规定,并在各方面都与妇女以很多的便利,但是由于封建统治根深蒂固,反动政权虽然被推翻了,但存在于人们脑筋的封建传统习俗等,却不是一个早晨用一纸命令可以完全改善的”[23]。这也表明,要真正实现妇女完全解放,男女平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土地改革时期广东省农村妇女工作,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广东省妇女工作的起跑线。在这场运动中,妇女得到了充分的组织动员,激发出了生产劳动和斗争的热情和潜力,推动了土地改革运动。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妇女工作和妇女解放,促使了妇女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这些都为之后农村妇女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随之到来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以及其他运动中,广东妇女发挥了越来越多的作用。

    注释:

    ①参见广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共中央中南局关于1950 年妇女工作任务决定.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33-1-1-47~48.

    ②参见广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十年来干部训练工作总结.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33-1-67-112~139.

    ③参见广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妇儿福利干部训练班一个半月来的工作总结,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33-2-18-19~25.

    ④参见广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关于贯彻婚姻法训干的通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33-1-11-57~59.

    ⑤参见广东省民主妇女联合会:十年来干部训练工作总结,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33-1-67-112~139.

    ⑥南方日报原文《进一步发动妇女群众参加土地改革的几个问题》字迹不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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