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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3年)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4-05 17:00:20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2年),供大家参考。

    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2年)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事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广大劳动者最基本的劳动权利。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来阅读。

    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试机器设备、工件、衣服;

    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修理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施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不是自已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放置场所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油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之物品;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气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在用机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擦试;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在使用搬动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加强学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安排专人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续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有灭火器。做实验时,教师务必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安排专人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接任何家用电器。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消防工作,有效地防止重大火灾的发生,保护学校和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过》,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组长(主管校长兼)、副组长和成员若干名,负责全校防火安全领导工作。

    第四条建立义务消防队,进行定期训练,做到平时能防、遇火能救。

    第五条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各职能部门应有一名行政干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消防安全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六条学校在新建、扩建和改建重大工程时,必须同时落实消防供水、室内消火栓、消防通道等设施。

    第七条禁止在校(园)内点燃明火,因施工等确需明火时,必须事先经学校总务部门批准,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第八条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通通道的畅通。建立严格执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和值班巡逻,确保安全。

    第九条全校实行防火责任制。

    第十条根据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

    (1)对本单位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养和维修,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消防标志完好、有效。

    (2)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3)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报告。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接受消防技能训练,参加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法,能够迅速扑灭初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情。

    (5)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备的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按照防火安全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配备、更换、维修。

    (6)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更换,必须符合防火部位物品的性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7)消防器材应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8)消防器材要定期保养、检修、更换;
    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更换及检修等情况。

    (9)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管理;
    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配备的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伤或擅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特殊情况须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变动。

    (11)防火组织健全并积极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
    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第四章逐级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校长防火责任制: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3)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6)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十二条主管领导防火负责制:

    (1)组织制定年度消防计划。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演练。

    (6)授权学校总务(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校长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总务(有关)部门防火责任制: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期对全校进行防火安全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具体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6)对学校义务消防队进行日常的管理和培训。

    (7)主管领导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组织防火责任制:

    (1)结合本职工作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班前班后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领导。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消防培训、学习活动,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监督学校和本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4)保管维护本部门的消防器材,保持完整、有效。

    (5)发生火险及时报告,并积极参加抢险。

    (6)积极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宣传消防知识,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对在执行和落实安全防火规定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不认真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违反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爱护消防设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护自救常识和逃生技能。

    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追究责任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制度。在室内,应存放一定量灭火用沙及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6、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由硬质钢管接入室内,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7、人人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材以及各种消防警示标志等,违者要严肃处理。

    8、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加强对校内的用电线路、设备等安全检查,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不得私拉乱按。发现用电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

    11、定期组织学校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培训,演练,提高处置火灾初起的能力。

    12、保障校内消防设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禁止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及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燃放烟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检查学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学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学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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