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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许三观卖血记》后感1000字高中范本合集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3-03-13 06:25:05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许三观卖血记》后感1000字高中范本合集,供大家参考。

    读《许三观卖血记》后感1000字高中范本合集

      《许三观卖血记》有一股温情在默默流淌,散遍全身,化作眼泪,触动了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这是一个关于丈夫和父亲的最圆满的梦。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

      读《许三观卖血记》后感1000字

      纪伯伦说:爱是颤抖着的幸福。许三观的爱就是那只有指端长的针尖上岌岌可危的幸福。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憨实的丝厂工人,可生活还是对他这只羊羔下手了。生活的艰难,命运的忐忑,让他每当窘迫时,就用卖血来解决问题。卖血,如同吸毒一般让人上瘾,却是许三观的担当,他别无选择。小说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高超的写作技巧,有的只是幽默感十足的白话短语对话。在那个迷茫的年代,不必刻意的追求,在余华的笔下,温情婉婉道来。

      在书里,许三观十二次卖血,卖的是力气,卖的是生命,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他用生命去保护这个家。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错的不知道是一个人还是整个社会,而许三观对抗社会唯一的方法就是卖血。他是个英雄,为了他的所爱和男人的责任与社会对抗到老。

      许三观的爱来得荒唐。出于好奇去卖血,用了八角三分钱就把许玉兰给定了下来。打着同样姓许的旗号,劝动了许老爷子,拆散了许玉兰和何小勇一对小鸳鸯,娶了让他后来又爱又恨的许玉兰。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许三观五年就有了三个大胖小子,长子一乐就叫许三观头疼了。其实许一乐应该叫何一乐,其缘由是许玉兰犯了生活错误。可许三观的担当超越了血缘的隔膜。从以前“我卖血挣来的钱,花在你身上,花在二乐或三乐的身上,我都很高兴,就是花在一乐的身上,我心里不高兴。”到“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最后发出“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的,我就和谁动刀子”,拉起一乐的手说“走,我们回家”的宣言。家,多么温暖的词啊,离家的路有千千万,回家的路只有一条,何况是如此坚定的行为,更是到最后用实际行动证明他爱一乐胜过爱自己。许三观的爱如白水,同涓涓细流样,生生不息。许三观在他的三个孩子身上现显出了父亲的荣光,道是白水最长情。

      许三观的爱单纯又充满力量。脱了书本我也记得,她说:“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都不怕了……”心里装着一个人总想着要对她好,许三观偷偷地把饭盖在红烧肉上的小聪明真的是暖到心窝窝里了。回到家开大会大大方方承认和许玉兰一样犯过生活错误,还在三个儿子面前为许玉兰开脱。许三观用他拙劣却又坚定的陪伴告以许玉兰他的长情,这份心意可以抵挡世间所有的坚硬,可以温暖生命所有的岁月。

      或许上一辈的感情就这样,没有轰轰烈烈的行为;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没有气如长虹的誓言。有的也只是红尘作伴,细水长流,温情长存。像极了我的爷爷奶奶。

      花甲之年,奶奶不知什么时候牙不好了,谁也没说什么。爷爷默默地把长年吃的坚果换成了糖果冻软糕点。奶奶空手出门溜达一圈,就是拎着核桃回来。坐在八仙桌边上,抿着糖,拿着小锤子,往空罐子里扔核桃仁。当陪伴都成了习惯,两个人在风雨的磨合下就有了默契,连言语都失了颜色。

      最后的许三观和许玉兰何尝不是这样?两人在胜利饭店里吃了三轮的黄酒下炒猪肝,嗑叨遇到的烦心事。令人揪心的是这缘由还是许三观卖血卖不出去,想到如若遇到祸乱,他再也对抗不了这个社会了。于是,他哭了,哭的撕心裂肺,混浊的眼泪在他的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他到老还想着要保护这个家庭!

      《许三观卖血记》就像一首民谣,它不管前路如何黑暗,血液都打着恰恰的节拍不断流下去,直到生命长河的终止,却也会因下一辈人的继承,生生不息。因为人心不会冷漠,情义不会泯灭。哪怕白发三千丈,此情绵绵无绝期。

      读《许三观卖血记》后感1000字

      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的故事。

      在书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27章。一乐肝炎重病住院,为了就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在李血头拒绝买血时,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作者的描述从来不用华丽的词藻,朴实无华的词语,描绘出一幅幅动人的画面,看到此章都会动情泪目,悲叹世界的不公,哀叹主人公悲惨的命运。

      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平淡温和的叙事口吻,语言和故事都很贴切生活,也给人很沉重的悲伤。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反繁华彩的词汇。许三观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个简单的要求都要用命去博,在那个时代背景下,连做一件新衣服都是奢侈,读后感.每个月工厂发的新手套都带回家让许玉芬做衣服,一件精仿的上衣都要攒好长时间,他也从不戴新手套,旧手套都戴的烂得露手指也不舍的换。就这么艰苦的环境中,还遇上一乐生病,二乐生产队队长要来请吃饭,他都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活。

      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磨难,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不管你所面对的境遇有多么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

      读《许三观卖血记》后感1000字

      又是一个阴雨天,闲来无事,一口气读完了书架里的《许三观卖血记》,两天前花了四元买下了这本电子书。很久没读余华的书了,但他的作品总是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人不读到最后不罢休。文章笔调诙谐,荒诞,看着看着会不经意间笑起来,但同时又让人觉得心情沉重,戳中泪点。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是跟卖血有关。

      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三个孩子里,他最喜欢的是一乐。但偏偏,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孩子。当一乐砸破了其他孩子的头时,许三观说,我不是他的父亲,你去找何小勇要钱吧。读后感.那时,我以为许三观是自私的。但他不过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对于一乐的爱是无私的。当一乐患上了肝炎,他一路卖血,一路到上海。人们说,血要三个月才能卖一次,但他十天里卖了三次,并且差点因为卖血而死掉。跨越血缘的爱,人性本来便是温柔的啊。

      如果不是生活所迫,谁又会去走卖血这条路呢?他又如何不害怕死亡呢?

      万幸的是,结局是好的,故事没有照着我以为的悲剧去走,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是这种朴实感,真实,并且动人。

      年迈时,当许三观因为想吃猪肝再次踏入那里的时候,别人却说,他的血老了,没有人会需要这样的血了。此刻的他哭的像个孩子,内心也崩溃了,因为他的血,救过命啊......

      一本值得二刷的书,一篇零零散散的书评,写于这个雨天。

      读《许三观卖血记》后感1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读《许三观卖血记》后感1000字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开始读,感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在大革命时候,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心许三观会死掉,最后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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