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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汇报(精选文档)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2-12-10 21:35:04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贯彻信访条例汇报(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汇报(精选文档)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汇报4篇

    第一篇: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汇报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华容县农机局夏金明201X年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

    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
    信访不复,百姓在哭;
    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

    1.书信;
    2.电子邮件;
    3.传真;
    4.电话;
    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权利:

    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
    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
    3.请求复查权;
    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
    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义务:

    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
    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
    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
    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
    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

    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

    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第

    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

    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

    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除尘滤布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第

    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

    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第

    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压滤机滤布厂家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
    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信访条例学习心得》

    附送:

    信访条例电视宣传讲座

    信访条例电视宣传讲座

    信访条例广大干部和职工群众同志们:

    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定于201X年5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信访条例》的修订实施,引起了广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近期有很多干部和上访群众询问,想了解有关方面的问题。为了在宝泉岭垦区认真贯彻落实好《信访条例》、依法维护上访秩序,现应大家的要求和按照分局党委的安排,举办这次国务院《信访条例》电视宣传讲座。

    一、国务院新的《信访条例》是根据当前信访工作的需要进行修订的。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信访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1995年颁布的《信访条例》已不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因此,国务院及时地对《信访条例》进行了修订。

    二、新的《信访条例》的修订,有着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这次修订《信访条例》的指导思想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认真总结1995年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实施以来的经验和所遇到的问题,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这次修订《信访条例》的总体思路是: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以更好地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是创新机制,以提高处理信访事项的效率和效果;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促进问题的解决;

    四是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新《信访条例》增加了很多新内容,修改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修订后的《信访条例》共计7章51条,与1995年《信访条例》的6章44条相比,新增和修改46条,新增和修改条款占《信访条例》内容的90%,新增和修改字数占《信访条例》内容的85%。

    一是对信访工作原则做出重大修改和补充。确立了信访工作格局,要求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信访工作责任。第一,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第二,明确区分信访工作机构和职能部门的职责,信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受理、登记、转办、交办、督办。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受理、登记、办理和答复。第三,强化了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的责任,明确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应当由有权作出处理的行政机关负责处理。第四,将信访工作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并实行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

    三是明确规定了信访工作机构的设置、性质及职责。赋予了信访工作机构受理、交办、转办、承办、协调、督办信访事项的职能和提出改进建议权、行政处分建议权、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权。

    四是突出了畅通信访渠道,强化了对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提出了方便信访人反映问题、有利于迅速化解矛盾的一系列工作机制,体现了对畅通信访渠道的强化和重视。五是强调了“双向规范”原则。既规范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也规范了信访受理、办理等工作行为。六是为了避免无休止的上访,减少信访成本,筛网滤布明确了“三个不予受理”。第一,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不予受理;
    第二,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三,信访事项经过行政机关办理、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再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核后,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上访的,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予受理。这在信访终结机制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四、新的〈信访条例〉强化了信访工作责任。第

    一、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第

    二、条例明确了因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责任人的责任:

    因行政机关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应当作为而不作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或者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

    三、条例要求,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信访事项应当直接转送,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说明理由。第四、条例强化了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的责任,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在15日内予以处理。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五、条例对避免频繁越级上访和重复信访有了明确的规定。条例要求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压滤机滤布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确定本地区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下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条例明确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

    六、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为畅通信访渠道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公民有提出建议和申诉的权利。畅通信访渠道是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并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为此,条例主要作了三方面规定:

    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为信访人采用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违反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三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七、《信访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信访人如何提出信访事项,反映自己的意见、要求和建议,明确规定了怎样上访的问题。《信访条例》第十

    六、十七、十八条对此作出了规定:

    一是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二是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三是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四是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八、新的〈信访条例〉对过激行为上访和违法上访有了明确的规定。近年来,少数人在上访时,采取过激方式,如围堵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公路、铁路交通等,既影响了广大信访群众的正常信访活动,也扰乱了当地的社会公共秩序,给当地群众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信访条例》对此主要作了如下规定: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但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建立并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规定了维护信访秩序的措施:

    一是,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信访事项已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三是,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是,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谢谢大家《信访条例电视宣传讲座》

    第二篇: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汇报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聚焦“强化责任意识、在工作推动上敢于担当”

    原标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聚焦“强化责任意识、在工作推动上敢于担当”

    9月14日,市委中心组举行“三严三实”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强化责任意识、在工作推动上敢于担当”展开交流讨论。市委书记孙政才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松南深入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市委常委张鸣、曾庆红、陈代平围绕学习主题,结合自身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作中心发言。中心组成员进行了充分交流讨论。

    孙政才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巡视是一把反腐利剑。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巡视制度。《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具体成果,是我们依法依规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推进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坚持严字当头,“常”与“专”结合,通过大规模、全覆盖的巡视,对腐败分子形成了强大震慑,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党的建设各方面工作。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发挥好巡视利剑作用,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巡视工作,推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孙政才指出,持续推进和做好我市巡视工作,要抓好几个方面的重点。一要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始终做到责任到位。进一步自觉落实巡视工作主体责任,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视办、各巡视组都要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真负责、真担当,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要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增强巡视监督实效。抓重点,聚焦“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巡视工作,净化政治生态,优化从政环境。抓创新,全面落实《条例》,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创造性开展工作。抓成果运用,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处理;
    对巡视发现的涉及普遍性、倾向性的共性问题,要抓好面上整治,做到举一反三。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巡视铁军。进一步加强巡视机构建设,把那些政治坚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表现突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党员干部充实到巡视队伍中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干部队伍。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巡视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各巡视组要以“严”的要求推动工作,以“严”的纪律树立形象,用铁的纪律打造巡视铁军,更好地担当起巡视工作重任。

    孙政才指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强调“三个聚焦”,其中之一就是聚焦敢于担当。市委也反复强调“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全市党员干部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要求,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突出强调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尤为重要。没有担当、不敢担当,甚至为官不为,就会制约改革、阻碍发展,就干不好工作、干不成事业,就会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就对不住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担当是全面的,在政治立场上要有担当,在事业发展上要有担当,在工作推动上要有担当,在责任承担上要有担当。

    孙政才强调,担当既有思想、党性上的要求,又有作风、工作上的要求;
    既体现在原则问题上,又体现在具体工作上;
    既要立根固本,又要抓细抓小;
    既要强调自身努力,又要强化督促监督;
    既要强调个人负责,又要强化合力推动。是不是敢于担当,考验一个党员干部的品质。“大事难事看担当,顺境逆境看襟怀”。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不畏惧、不气馁、不骄躁、不耍滑、不取巧、不抱怨、不找借口,自觉把该担的重任担起来,把该做的工作做起来,以敢于担当的昂扬精神状态,树立新时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能不能担当、会不会担当,考验一个党员干部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加强学习,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精学本职业务、广学各科知识,加强实践磨练,练就一身善于担当的本领。担当能不能落到实处,考验一个党员干部的作风。敢于担当,不是空话、大话,最终要体现在推动事业发展和工作落实上。作为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负责人,敢于担当,就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积极务实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眼光放在长远上、把心思用在打基础上,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尽心尽力干好该干的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成绩。

    本月9日上午,市委中心组举行“三严三实”专题学习会,集体观看电视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该片以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生动而深刻地展现了中央整肃“四风”突出问题、推进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展现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坚决行动,展现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党风政风不断改进、社风民风不断转变的重大成果。

    昨日,按照省委书记李纪恒批示精神,省委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专题学习培训。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本平以“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切实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为题作专题讲解辅导。

    张本平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工作的相关情况,阐述了《条例》的创新内容和特点,讲解了《条例》规定的巡视范围、内容、方式、权限、程序、纪律、责任等方面的深刻内涵。他指出,《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利器,是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巡视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要认真学习宣传,把握精神实质;
    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
    要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制度体系;
    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硕辅主持讲座。他强调,要以本次辅导为指导,抓实《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深入学习、武装思想。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各级纪委、组织部门和广大巡视干部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条例》的基本内涵、主要内容、内在联系和精神实质。二是严格落实、推动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使命担当,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力支持巡视工作,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相关机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支持配合责任,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广大党员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

    张硕辅要求,巡视机构和广大巡视干部要严守巡视纪律,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要严格执行《条例》、模范遵守《条例》;
    要坚持问题导向,改进方式方法,推动问题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出席。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省纪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州市、滇中产业新区、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省委巡视机构干部参加。(记者 杨富东)

    将《巡视条例》的成效运用到干部和党员的教育学习中

    学习贯彻《巡视条例》是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制度的作用和成效,最终都要靠坚定的执行来实现。我们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能特点,把学习贯彻《巡视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作为领导干部学习和党员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巡视条例》的责任感、自觉性。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党员深刻领会《巡视条例》精神实质,提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贡献力量。

    将《巡视条例》的成效广泛运用到干部和党员的严格教育中。一些被查处的干部最后都清醒的认识到,他们走向违法犯罪的根源,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变形。一个人主观世界的改造,不是一劳永逸、一次完成的。思想教育是长期的、具体的任务。所以我们尤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财政部:贯彻巡视条例 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财政部迅速行动,召开了学习贯彻会议。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楼继伟做了讲话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主持会议。

      楼继伟强调,要按照王岐山同志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迅速行动起来,切实抓好巡视条例的学习贯彻,更好地发挥巡视工作的利剑作用。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的自觉性,深刻理解其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为自觉学习贯彻巡视条例注入强大的内在动力,真正做到思想上清醒、行动上自觉。要深入领会巡视条例的内容和要求,真正做到弄懂弄准、入脑入心,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依法依规开展巡视工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巡视行为,不越位,更不能缺位。

      楼继伟回顾了十八大以来财政部巡视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要以学习贯彻巡视条例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推进财政部巡视工作迈上新台阶。部党组要按照王岐山同志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及时了解巡视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做好财政部巡视工作。同时要注意准确把握巡视工作方向,用好纪律这把尺子,进一步唤醒全体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纪律和规矩约束党员干部行为。要根据实际需要,继续积极探索开展专项巡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常规巡视要从固有的模式和思维中跳出来,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要充分利用巡视成果,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选拔任用干部时重视听取巡视方面的意见。要进一步严明巡视纪律,强化“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不放松。

    9月16日上午,衡水市召开《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专题辅导培训会,省委巡视办专职副主任李清怀对新修订颁布实施的《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专题辅导,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学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室主任以上干部;市委巡视联络办和巡查组全体同志;各县(市、区)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市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了培训会。

      李清怀多年从事巡视领导工作,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亲自起草和审核河北省出台的许多有关巡视工作的法规、文件和办法。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方法、具体生动的事例,在巡视制度的由来、《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以及十八大以来全国巡视工作的总体情况、《巡视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以及创新之处、我省巡视工作的主要情况等四个方面,对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了专题辅导、精心解读,提出了许多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我市今后做好巡视巡查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就如何把此次学习成果落实到工作中,陈学民讲三点意见。一是要内化于心,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深入学习《巡视工作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巡查机构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学习的安排、推动、督导工作,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多种方式精心组织、确保效果。二是固化于规,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要参考对照《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即将出台的《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对以前巡视巡查相关配套制度进行清理,该制定的制定,该修订的修订。三是要外见于行,扎实推进巡视巡查工作开展。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正确理解、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巡视巡查工作,努力形成党内监督的整体合力。今年我市第二批巡查工作即将开始,各巡查组要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要把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深化巡查的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过程。

    第三篇: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汇报

    信访条例学习体会

    许允

    5月1日起,国家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
    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另外,在新《信访条例》总则中,实行多年的“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原则,被修改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被引申为“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一系列职责被强化,我注意到,有三个“应当”条目尤为醒目:应当畅通信访渠道;
    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细读新《信访条例》中的严厉措辞、饱含问责要义的约束性条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打造责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鉴。 由此可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加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大路径。

    信访有其以柔克刚的优势,它能以适当的人治性制度缓和法治在一定情形下的过分僵硬和过分刚性。但信访并非权利救济和保障的独木桥,信“访”更应信“法”。  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在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权利救济作用。但它一面敞开大门,向民众提供一种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对一些司法活动的行政性干预提供制度化的正当渠道,运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一股对司法权威和法治建设的抵消力。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承载了太多的不合理责任,已感力不从心。
        正如众多专家呼吁的那样,社会成员的正当参与和权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访活动一条独木桥可走,信访不可能也不应当“包罗万象”、“包打天下”;
    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多的应通过国家法律的渠道来实现。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行政后勤人员,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第四篇: 学习贯彻信访条例汇报

    乡镇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汇报

    乡镇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汇报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以来,藏南镇积极行动、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全面组织学习大力推进从严治党
    藏南镇把《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全面解读与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等方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党政成员率先学习,藏南镇党委中心理论组以“两学一做”集中学习为契机,组织中心理论组八名成员专题学习《中共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实质和要义,充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机关干部专题学习,藏南镇党委召开150名机关干部参加的机关作风建设动员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

    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学习落实到位。完善制度长期学习,统一发放《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单本,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农村干部集中学习。建立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修订完善了镇村干部问责意见,对问责机制、问责管理进行细化,使前后的问责机制无缝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执行抓好落实违规违纪“零容忍”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条例》贯穿于服务基层的全过程,并熟练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党内问责的精准度和执行力。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农村干部以身作则,敢于较真碰硬,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严格把握测试阶段的出卷、评分环节,确保全体党员人人知晓内容、个个遵守法规。
    藏南镇党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严格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责任领导的责任,并对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监管有效果,履职能尽责。从严监督责任典型案例先行推广

    藏南镇把《条例》执行情况作为干部监督的重点内容,真问责、严问责,有效防止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情况纳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做法,总结应用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藏南镇将继续加强对《问责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不到位,做表面文章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条例》学习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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