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高级副行长林毅夫是台湾宜兰县礁溪乡人,于1979年在金门服兵役时趁夜游泳到厦门,被台当局以“叛逃罪”通缉,如今已历33载。海峡两岸关系时空变化,林毅夫是否能够回乡探亲、祭祖,既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值得台湾社会一起省思、探索。
林毅夫的太太陈云英,3月间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林毅夫的世银任期将于今年6月1日结束,卸任后最想做的事,就是一家人回台湾看看。陈云英激动地说“两岸的悲剧还不够多吗?你们愿意继续描述这样的历史,让历史记住林毅夫不能回家吗?”的确,幽暗的时光隧道何不尽快穿越而重见亮景?
回首上世纪70年代,正是台湾“戒严”时期白色恐怖笼罩,两岸敌对悲剧持续上演。其时,岛内异议人士与“台独”、中共一起被执政当局打为“三合一敌人”。后来,台湾“动员戡乱时期”1991年5月宣告终止,昔日“反共将领”纷纷登陆、化敌为友,旧时林毅夫的“投共”行为自亦应予重新评价。
至于法律层面,在台湾,“叛逃”犯行的法定追诉时效为20年,因通缉而依法延长为25年,所以,林毅夫的行为至今早已逾追诉权时效。岛内有一种说法,指此行为属“继续犯”的性质,故其时效期间尚无从起算。但此种说法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叛逃”犯罪完成,其“实行行为”业已停止,只不过还是“违法状态”仍然延续而已,学理上称之为“状态犯”,类似毁损罪、伤害罪等性质,其追诉权时效于犯罪行为完成就该起算了,而不是须等“违法状态”结束方能起算。
在法律解释学上,执法者对于追诉权时效起算点的认定,理当随着法律适用的时空背景,本着“目的法学”的概念,做出最适切的论理解释,以解决实际发生的争议课题,使其符合人民的论理感情。在“林毅夫事件”亦可作如是观。
海峡两岸互动的历史沧桑,牵系着中华民族的感情脉动,有待主事各方的智慧发挥始得圆满成局。苏东坡词云:“天涯倦客。山中归路,望断故园心眼。”但愿林毅夫的归乡梦早日实现,两岸历史的悲剧徐徐落幕。
还给ECFA一个公道 尹启铭
2009年2月,台当局宣布要和大陆洽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后,各种善意的批评、负面的抨击就未曾中断,到今天仍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即使是在签署ECFA之后,反对ECFA的人士仍继续批判:签ECFA后会造成大量劳工与白领失业、出口会进一步“倾中”、产业会大举西进等后果。如今一年多过去了,有了初步历史性的资料,该是还给ECFA一个公道的时刻了!
就业方面,从2010年6月签署ECFA至今年1月,台湾失业人数从57万人减为45.2万人,减少了9.8万人;就业人数则从1048.3万人增至1080.8万人,增加了32.5万人,数据显示ECFA并未造成台湾劳工大量失业,反而就业情形在逐步改善之中。对外投资方面,2011年核准对大陆以外地区投资的金额从28.2亿美元增加至37.0亿美元,增长31%。另外,台商外销订单海外生产的比重于2010年为50.4%,2011年仅微幅升至50.5%,亦显示产业并未进一步外移。在出口方面,2011年台湾对大陆(含香港)的出口增长率是8.1%,对其他地区出口增长率8.3%,但是对新兴市场的出口增长率则是高达22.1%,显示台湾出口市场正朝多元化方向迈进。以上种种均可以佐证,目前应该是还给ECFA一个公道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