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农村工作 > 正文

    从“排斥”到“积极整合”:新时期党对私营企业主阶层整合政策的变迁|积极分子思想汇报2018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3-31 04:50:25 点击: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党不断深化对私营经济的认识,并且适时调整了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整合政策,经历了一个从“政治排斥”到“积极整合”的过程。这既体现了党治国理政思路的转变,又体现了私营企业主“权利扩充”的过程。由于每一次政策调整,都涉及利益再分配问题,因而要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各个阶层的利益,适当调整整合策略:其一,要保护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积极性;其二,要规避私营企业主的负面效应;其三,在对私营企业主进行积极整合的同时,要注意照顾其他阶层的利益。
      关键词:政治整合;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权利扩充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2)04—0036—06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私营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私营企业主阶层也日益成为社会结构的重要部分。就目前的研究来看,大多学者是将私营企业主阶层作为对象进行“本体论”层面的分析,他们立足于私营企业主行为本身,探讨这个阶层的政治属性、政治参与的意义与限度、政治参与心态、参政方式、政治参与等问题,极少数研究从“方法论”这个层面出发,探讨私营企业主阶层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改革开放之后,私营企业主阶层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扩大,都深嵌于社会结构变迁的宏大背景之中。因而,加强“方法论”上的审视,以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为“透镜”,分析中国社会政治变革的阶段特点和规律,是十分必要的。毫无疑问,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是私营经济发展、私营企业主阶层壮大和国家权力等众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从政治整合的视角出发,通过历史的方法分析执政党对私营企业主阶层整合政策的变化,从中窥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思路的转变。
      二、党对私营企业主阶层实施整合的三个阶段
      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升华了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理论认识,并将其逐步整合到正式的体制中来,这个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20世纪80年代:私营企业主经济地位的“重生”与政治身份的“模糊”
      1.私营经济的发展仍然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20世纪80年代初,党虽然放开了个体经济的发展,但是对于私营经济的态度并不明朗,因而,私企在发展中受到严格限制。1980年中央“75号文件”明确规定“不准雇工”。在那个特殊年代,人们对于能否雇工、雇多少工的问题十分敏感。有经济学家甚至得出这样的结论:“雇工7个人以下,赚了钱用于自己消费的,算个体户;雇工8个人以上,就产生了剩余价值,就算剥削,就是资本家。”此后形成了所谓“七上八下”这种判定经济性质的简单逻辑。
      改革开放后,中国第一张私营企业“准生证”的诞生经历了许多周折。针对由“个体户”向“公司老板”转型的个案申请,国务院还召开了专门会议,但由于政策所限无果而终,后来在党的总书记“让他先试办一下嘛”的口头支持下,“开办公司”才得到国务院的特例批准。而一些地方甚至出台政策,对私营企业采取限制发展的措施,点名批评“大队干部借集体名义入股办厂谋私利”等现象。
      2.私营企业主模糊的政治身份与“自我保护”。随后,私营企业的生存空间虽然得到了相应扩大,但是,党内外对私营企业主这个阶层抱谨慎态度,并未明确其政治属性。1983年1月,在中共中央印发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对私营经济提出了“三不”政策,认为:“对超过规定雇请较多帮手的,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而应因势利导,使之向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1987年中央“5号文件”的发布,虽然将原来的“三不”政策改为“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但是,仍然将私营企业视为需要“加强管理和引导”的“异己成分”。党的十三大报告虽然确立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但仍然认为,由于“私营经济存在雇佣劳动的经济成分……不可避免地产生剥削和被剥削”,将私营企业主视为“鼓励、保护、引导、监督和管理”的对象。在特殊而敏感的政治时期,党对私营企业主的防范更加严格,中央曾明确提出:“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不是全民党,在党的性质上不能有任何含糊。”由此可见,私营企业的阶级属性在非常时期仍然属于被防范的范畴。
      在普遍缺乏安全感的氛围中,私营企业主采取了“戴红帽”、慈善捐助等形式进行政治上的自我保护。他们通过将企业注册为“集体企业”或“乡镇企业”来躲避“阶级属性”的审查。“一些私营企业主通过裁减雇员、压缩企业经营规模,重新成为个体户。”据报道,在1988年,“大多数私营企业都处于‘藏龙卧虎’状态。他们‘藏’在合作组织、乡镇企业里,‘卧’在个体工商户中……在全国28.3万户合作经营组织中,属于私营企业性质的就有6万户。以集体名义登记、实为私营性质的企业,也不下5万户”。
      (二)20世纪90年代:私营企业平等经济地位的获得与政治身份的积极转变
      1.从被规范的经济成分到平等经济成分的获得。在20世纪80年代上半期,个体经济被视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1987年党的文件才正式对私营经济有所松动,认为:“在一个较长时期内,个体经济和少量的私人企业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党的十三大报告也开始将私营经济视为“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但是,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私营经济在党内的定位仅仅为公有制的“配角”地位,并且一直被视为要“加强正确管理和引导”的经济成分。
      进入20世纪90年代,私营经济的经济地位有了积极的变化。1992年,党的十四大首次赋予包括私营企业在内的其他企业“平等竞争”的地位。到了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更是出现了“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的积极转变。1995年,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国家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1997年,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将私营企业等提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被限制的经济成分”到“被鼓励发展的经济成分”,私营经济的地位得到了质的提高。   2.政治身份的积极变化与政治吸纳的开始。党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明确之后,私营企业的经济地位继而得到了法律的认同和保障。1999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规定,并且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随着私营经济贡献的增大和私营企业主群体的壮大,“党和国家迫切需要重新确定这一群体的社会属性,进而进行政策上的调整”。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央组织的几次大型调研,得出这样的结论:“私营企业主群体不是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而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力量,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盟友”。在此基础上,1991年中央“15号文件”明确了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属性,称其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对他们要进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自此,私营企业主成了党“团结的对象”。
      这一时期,“不管是体制内还是学术界,总体上都对民营企业家属性的判断趋于中立和正面”。但是,由于受苏东剧变等事件和传统思维的影响,仍有一部分人对私营企业主的阶级属性持否定看法。社会上一度掀起了关于“私营企业主原罪、偷税漏税、贿赂腐败”的讨论,这增加了私营企业主政治上的不安全感,因而这个群体仍然愿意通过自己的方式寻求政治保护。据调查,1993年“红帽子”企业占集体企业的比例为50%~80%,1994年的抽样调查也发现,在乡镇企业中,有83%实际上是私营企业:同年浙江东阳市的统计,属于假集体的私营企业占集体企业的比例在70%以上。从大环境上看,这个时期政治系统对私营企业主态度的最大变化就是,开始将这个群体视为政治吸纳的对象。根据对浙江某市的调查,在90年代大部分时间里,“一大批私营企业主担任了农村党支部书记。在1995年进行的农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企业家型党支部书记明显增多,办厂能人占到54.8%”。而且,这个时期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形式也趋于多样化。
      (三)21世纪以来:私营企业主阶层社会影响的扩大与更加积极的政治整合
      1.私营企业主社会影响力的扩大。20世纪90年代末,经过党代会报告和宪法的修正,私营经济的地位被进一步提升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宪法的保障下,私营企业主的利益动机和社会地位有了进一步强化。
      从经济上来看,进入新世纪,私营企业的发展进入了积极的提速阶段。有学者将1989~2004年划分为首尾相接、每段6年的三个时间阶段。“从1999年到2004年这个阶段,私营企业主增加的户数分别是第二阶段与第一阶段每年增加户数的1.99倍和6.3倍。”全国私营企业从2000年的176,2户增加到2008年的657.4户(见表1),到2010年底又超过840万户,成为中国最大的企业群体,占全国实有企业总数的74%;从2003年到2010年,全国私营企业注册资金从3.53万亿增加到“十一五”末的19万亿;从2000年至2007年,私营企业税收增长率平均达到45.4%,高于全国平均19.6%的增长速度。
      从社会地位上来看,随着经济实力和贡献力的上升,私营企业主获得了更明确的法律地位,以2004年“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入宪和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标志,私营企业主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得到了国家体制的正式承认,自此,私营企业对于“企业原罪”、“财产所有权”的担心被彻底“扫除”了。由于法律地位的明确和私营经济的壮大,在以“经济资源”为主要划分标准的“社会分层”中,私营企业主群体的社会地位大幅提升。私营企业主阶层被排在了中国十大社会阶层中的第三位。一些实力较大的企业主甚至成了“明星”,走到哪里都会成为媒体追逐的对象。
      2.党对私营企业主更积极的整合。面对私营企业的成长和壮大,党开始对私营企业主实施更加积极的政治整合,这从三个方面可以验证:
      第一,明确定位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属性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并将其视为“新世纪统战工作的新的着力点”。对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属性做出积极转变的标志事件是2000年召开的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党首次将私营企业主阶层归类为中性意义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2001年,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明确将私营企业主界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社会新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基于这些定位,2006年7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第一次全面地系统地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关于私营企业主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理论和政策”。明确了“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提出要把私营企业主等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作为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
      第二,党政组织逐步拓宽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渠道,将其整合到正式的体制中来。2002年党的十六大解决了“私营企业主能否入党的问题”。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明确写道:包括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只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进一步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大各省区市要吸收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代表”,这是党整合私营企业主群体的又一积极变化。由中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等先后组织的8次抽样调查显示:“2009年,私营企业主中的共产党员比重达33.5%。”为了加强对私营企业的整合,执政党还加大了在私营企业中建设党组织的力度,2000年9月,中组部印发了通知,要求凡是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到2006年7月,全国85%符合条件私营企业已建立基层党组织。
      除了党组织对私营企业主群体的开放以外,私营企业主还更多地通过人大、政协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政治参与或者利益表达。据中共中央统战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国第七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报告显示,“私营企业主中间的代表人士被选为全国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有9000多人,被推荐为全国县级以上政协委员的有3万多人。私营企业主在县、地(市)、省三级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数分别是263人、278人和89人,分别占被调查总人数的6.9%、7.2%和2.3%”。在浙江某市,私营企业主“占据了三成多市人大代表的份额,在市政协委员中的比重更是接近了50%”;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中,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执行委员会共480人,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共304名,占执委总数的63.3%;在基层,富裕起来的私营企业主也更多地担任起基层群众组织的领导人,2009年浙江省2/3以上的村子由企业家、工商户、养殖户等先富起来的人担任村委会主任或村党支部书记,他们被称作“老板村官”。   自2004年起,私企的经营管理人员开始被允许参加国家公务员的招考以及参评全国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等较高荣誉,这些措施都是党为了更好地整合私营企业主而做出的积极改变,也标志着私营企业主开始全面走上政治舞台。
      三、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私营企业主阶层进行整合的特点
      (一)党对私营企业主的整合经历了从“政治排斥”到“积极整合”的阶段。1978年以来,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党对私营企业主群体的整合,经历了“政治排斥一政治吸纳一积极整合”三个不同阶段(见表2):
      (二)党对私营企业主整合策略的演进体现了治国理政思路的转变。私营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党的政策调整。而党对私营企业及其拥有者的态度,都深深扎根于党在不同阶段的治国理政的方略之中。
      最初对私营经济的“放行”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当时,社会上显然还没有对私营经济做出积极评价,但是,在党内较为开明的领导人的支持下,私营经济毕竟迈开了“重生”的第一步。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实践证明,私营经济一定程度的发展,有利于促进生产。”从中可以看出党对私营经济“放行”的理由,即对私营经济政策放松的本身,是“解放思想”的一种“革命”,它直接服务于党的执政重心,即经济建设。
      进入20世纪90年代,党加快了改革的步伐。党的十四大的主题是“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党的十五大报告的任务“就是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这个时期,党容纳了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并且开始以开放的姿态调整政治制度,而这种调整主要是为了调动各阶层力量参与现代化建设。在一些地方,由于政绩考核上的“GDP主义”,各级党政机关为了吸引投资,甚至争相向私营企业主奉送“政治帽子”。
      到了21世纪,党除了继续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重心之外,更加强调加强党的执政建设这个主题。2002年,十六大报告认为,我们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要“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了要增加新的阶层和新的经济组织的代表。从这个时期出台的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新政策来看,都呼应了这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阶级基础这个主题。
      由此可见,党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认识和整合方式,体现了党在新时期执政兴国的工作重心。20世纪80年代,党对私营经济政策的松动更多地体现了“解放思想、发展经济”这个中心。到了90年代,对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吸纳则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现代化建设”这个核心任务。进入21世纪,党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整合,则更多地从“加强党的建设”和“社会和谐”方面考虑。
      (三)党对私营企业主的整合体现了对阶层结构变化的积极反应。随着私营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主阶层成为社会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这引发党对这个阶层进行新的认识与判断。
      20世纪80年代,由于发展空间有限,私营经济的规模和从业人数并不多,“截至1987年底,全国私营企业约有11.5万户,还有一部分以集体名义登记的私营企业5万户,以合作经营组织登记的私营企业6万户。总数加起来,全国约有私营企业22,5万多户,雇工总数360.7万人”。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党的政策的明朗以及私营经济合法地位的取得,私营经济迅速发展(参见表3)。全国私营企业的户数、从业人数和注册资本总额同上一年相比较,1993年的增长分别为70.4%、60.7%和208.1%。1994年的这些指标分别为81.7%、74.0%和112.6%。1995年底,注册资金超过100万元的私营企业有4627家,雇工100~499人的就有3829个。到了1999年,全国共有私营企业150.9万户,投资者达到322.4万人,从业人员已经达到2021.5万人,2003年,私营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占到全国就业人数的5.65%,2008年这个比例达到10.2%,增长十分迅速。
      此外,“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目前,全部非公有制经济已占全国GDP的一半以上,占全国GDP增量的三分之二;私营经济向国家缴纳的税收收入,由1989年的1.1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4771.5亿元;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就业人数已经占到城镇全部就业人数的75%以上和新增就业人数的90%”。由此可见,进入新世纪,私营企业的实力日益壮大,对社会的贡献也越来越大。
      面对私营经济和企业主群体的壮大,党也逐步调整整合策略,开始从执政的战略高度考虑对新兴阶层的整合:一方面肯定私营资本对社会的贡献,一方面将之视为新时期统战工作的着力点。
      (四)党对私营企业主的整合伴随了该阶层权利扩充的一个过程。改革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私营经济的发展基本是运行在党内“试试看”的政策范围内,而其经济地位更多是在90年代获得法律保障的,更重要的是私营企业主的合法财产得到法律认可与保护是在新世纪初完成的,这清晰地显示出其民事权利特别是经济权利扩展的过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私营企业主凭借其经济上的影响力逐渐受到地方政府的青睐,他们开始较多地出现在地方政权组织中担任人大代表甚至地方官员,直接参与行使政治权力。到了21世纪,由于党对其政治地位的明确,私营企业主参与政治的层级和范围均有明显的提高和扩大。这是政治权利扩展的过程。与此同时,随着党对民生和公共服务的重视,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社会各阶层,都越来越多地开始享受社会权利。在党的整合政策变迁过程中,私营企业主阶层“经济权利一政治权利”的扩充尤为明显。
      四、政策建议:要站在和谐社会的高度实施调整政治整合策略
      私营企业的发展既得益于私营企业主自身的努力,又得益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但是,私营企业主不是中国社会的唯一阶层,党的每一次政策调整,都涉及社会利益再分配问题。因而,势必要从全局出发,谋划政治整合策略。
      (一)继续推行积极的整合措施,保持私营企业主阶层的积极性。众所周知,除了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原因以外,私营企业的发展还受一些主观障碍制约。例如,“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比无政治关系的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和更长的贷款期限,而且,在金融发展越落后、法治水平越低和政府侵害产权越严重的地区,政治关系的这种贷款效应越显著”。由此可见,私企的发展既受到自身条件制约,又受到政治环境的影响。针对这些问题,党和政府要从产业升级、技术改造、信贷支持、人力资源等方面加强对私营企业的服务,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调整税率,提供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
      (二)在保持私营企业主积极性的同时,也要规避其负面效应。私营企业是在人们的争议中成长壮大的,受传统思维影响,人们更愿意从对立面来审视这个群体,还有一些人害怕私营企业主进入党政组织会改变党的“颜色”。因而,必须更为谨慎和严格地规避其负面效应。由于缺乏原始资本积累再加上自身的发展冲动,确实有部分私营企业主通过投机走私、行贿、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手段赢取暴利,引起民众公愤。还有一些企业主道德低下、炫富仇穷、私生活糜烂等,严重破坏社会公德。在私营企业内部,还存在劳资关系矛盾等问题,这些现象对私营企业主整体的形象和党的政策势必造成损害。因而,必须依法严格查处私营企业主的非法行为,加强对私营企业主党员的监督和管理。还要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平,引导社会对这个群体进行理性监督。
      (三)在对私营企业主进行积极整合的同时,也要注意照顾其他阶层的利益。随着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壮大,党加强对其整合,并且日益走上了制度化轨道。但是,由于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涉及各阶层的利益得失,因而要严格审视政策取向,以防出现制度偏差,影响社会公正。例如,在对私营企业主进行政治吸纳的同时,也要注意平衡其他阶层的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因而,要统筹安排各种资源在不同阶层中的分配情况,严防对某一个阶层过于“亲和”,而造成其他阶层的“离心”。
      责任编辑:王慧

    推荐访问:整合 新时期 企业主 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