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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期货市场发展_当代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研究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4-12 04:53:29 点击:

      摘要:当代中国期货市场诞生于制度转轨时期,它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解决商品流通和价格波动等一系列现实经济问题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反过来又推动了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完善。二十年来,中国期货市场的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市场功能逐步发挥,国际影响进一步增强,同时它的发展也存在诸多不足和制约因素。未来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必须走制度创新之路,以制度创新促进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中国;期货市场;市场经济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2)02-0110-08
      当代中国期货市场诞生于制度转轨时期,是在国家确立改革开放国策后,在经济制度变革的过程中,在政府强力推动下逐步发展起来的。它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反过来,又成为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当代期货市场重建于20世纪90年代,可以借鉴国际上成熟的期货市场制度和规则,因此获得了后发优势。二十年来,中国期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无论是制度建设、市场规模,还是功能发挥、国际影响力,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这为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在社会主义中国建立期货市场毕竟史无前例,期货市场的重建一开始就带有明显的试验性色彩。由于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仍然存在诸多障碍;与中国整体经济实力相比较,期货市场的发展水平还存在明显的不足。反思当代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客观评价其成就与不足,有利于探寻期货市场未来发展的正确路径,从而促进期货市场的创新发展。
      一、当代中国期货市场产生的背景
      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级形式,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期货市场诞生于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制度变革的内在需要,以及解决价格波动和流通体制改革等现实问题,在借鉴西方期货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并发展起来的,它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中国经济体制变革成为中国期货市场诞生的总背景。
      1.经济制度变革的宏观背景
      改革开放前,国家建立起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通过“大财政、小银行”的财政金融体制,对实物进行统分统配、对资金进行统存统贷。固定的价格和计划调拨使各个企业只是生产单位而非市场主体。由于缺乏市场机制,价格被严重扭曲,资源配置失效,经济效率下降。僵化的经济体制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发展,使经济社会处于崩溃的边缘,经济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
      改革开放后,政府逐步确立了由计划向市场转变的经济制度改革取向。在这一过程中,改革者进一步理清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理顺了价格的形成机制及流通渠道,并使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开始发挥作用。相应地,计划经济成分逐渐减少,市场成分逐渐增加。与此同时,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改革的推进,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得到确立;城市里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则把企业真正推向市场,使市场主体的基础进一步扩大。所有这些宏观及微观的经济制度变革既为期货市场的重建准备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其重建提出了现实的要求。
      期货市场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级形式,它集中体现和反映了商品经济中最活跃的价格因素和市场主体的避险要求。期货市场的出现将更加有利于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使市场机制形成并发挥作用,满足经济制度变革的需求。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期货市场的重建被提上议事日程。
      2.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现实需求
      作为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形成机制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价格改革是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落实和深化。国家价格改革先后历经国家调整阶段、双轨制运行阶段和实行市场定价等不同历史阶段。自1985年引入价格双轨制开始,国家逐步放开了农产品和工业品价格,至80年代后期大部分产品基本实现了市场化定价,统制价格比重已显著下降。到1993年,中国生产资料实行市场价格的部分已经超过85%,而消费资料实行市场价格的部分甚至已经超过95%。可见,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但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化并不等于价格的合理化。事实上,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发展,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大,价格信号对生产的影响也在加大。以当时农产品价格为例,小麦在1989年为每公斤1.20元,到了1990年则降为0.80元,价格跌去33%;稻谷1989年为1.20元,到了1990年则仅为0.60元,价格跌去了50%。市场价格波动过大必然影响经济的发展。如何形成真实、公正的市场价格是中国价格改革的客观要求。而在当时,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逐步发展,转移企业面临价格风险的问题就越加突出。建立期货市场,形成集中供求,则有利于市场价格机制的形成。因此,建立期货市场以管理价格风险,为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提供套期保值的工具,就成为现实需求。
      3.流通环节改革的迫切呼唤
      流通环节不畅一直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之前,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80年代曾多次出现“卖粮难”等一系列农副产品流通不畅的问题。而流通不畅必然引起价格的大起大落,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为解决流通难的问题,武汉、郑州、石家庄等地的生猪、粮食、木材等批发市场开始兴建起来。但是,批发市场仍然属于现货交易,其交易机制与传统的交易方式没有实质性差别,商品流通成本、交易谈判成本、合同违约成本仍然难以解决。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一些既定的合同又无法解除,而合同一旦解除或违约,又会给其他流通环节带来损失。因此,发展期货市场,通过大力推行标准化合约交易,既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节约商业成本,又给市场参与者在合同到期前,通过对冲方式解除合约的权利,便利了市场的流通。
      二、当代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成就与不足
      当代中国期货市场的理论研究与方案设计起始于1988年。1990年10月12日,中国第一家以现货为基础,正式引入期货交易机制的全国性批发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正式开业,这标志着当代中国期货市场的诞生和现代化期货交易所的出现。随即交易所开始现货试点。从1990年至今,期货市场的发展先后经历了期货试点和无序发展阶段(1992-1994年)、清理整顿阶段(1994-2000年)以及规范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中国仅用了二十年时间即建成现代化期货市场,走完发达国家100多年历程,并已成为世界最大商品期货市场。短暂的二十年发展历程,起伏跌宕、艰苦卓绝,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存在明显的不足。   1.期货市场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
      中国期货市场筹建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当时国际期货市场已经进入高度发达的阶段,因此有充分的国际经验可以借鉴。由于发挥了后发优势,中国期货市场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取得了较快发展。无论在制度建设、市场规模,还是在功能发挥以及国际影响力等诸多方面,均取得重大成就。
      建立了规范的市场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
      期货市场研究工作小组早在市场筹备阶段,就放眼国际,瞄准当代期货市场发展最发达的美、欧、日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研究并借鉴它们的发展经验,因此获得了高起点。在实际运行阶段,各交易所也自觉地吸收国际上成熟的市场制度和交易规则,如会员制度、保证金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持仓限额制度、逐笔盯市制度等。如当时成立的北京商品交易所,自1993年12月15日转入正式交易后,当日结算,逐笔盯市,每日提供市场分析,成为当时国内规范化程度较高的交易所。①在交易手段上,国内交易所则既考虑到本国国情,也紧跟时代潮流,采取电脑撮合竞价制度和电子屏幕报价方式。交易行情通过电缆实行即时传递分送到世界各地。同时,国内期货市场的参与者和研究者也能通过期货公司了解到内外盘的即时信息。我国现有四大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均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市场制度和交易规则,装备了最先进的通讯设施,从而在软件和硬件上均实现了现代化。
      同时,在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上也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试点时期各期货交易所自行其是,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极不统一,地方色彩较浓。为此证监会于1994年11月22日发文,要求交易所章程必须载明包括名称、住所、设立的目的与方式等13项重要事项。同时要求各交易所在重要交易规则上保持统一和规范,套期保值头寸与投机头寸分开,对投机头寸实行绝对量限仓以及建立大户业务报告制度等10项规定。各试点期货交易所遵循《通知》要求,对交易所章程与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先后得到了证监会的批准。2000年5月起,整合后的3家交易所开始实施新的《章程》、《交易规则》及9个《实施细则》。
      确立了三级监管的组织架构
      在市场监管方面,中国期货市场汲取国际经验,逐步建立起三级监管的制度架构。1992年期货试点开始后,各地各部门在对期货知之甚少的情况下,接连成立了大量商品交易所。全国出现50多家冠以“商品交易所”或“期货交易所”名称的机构,这一数量几乎相当于全球期货交易所总和。在上市品种选择上,各交易所上市品种重复雷同情况严重,一些因缺乏科学论证而根本不适合的品种也被推人期货市场,从而造成极大的市场风险和资源浪费。针对此情,为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管,1993年11月4日国务院下发通知,初步确立了中国期货市场由证券委统一指导、证监会具体负责的统一监管体制。此后,证监会先后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品种、期货市场参与者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等进行了强力整顿,并建立起期货市场监控系统,使试点时期一度存在的盲目和无序状况得到根本扭转。
      为促进行业自律和行业规章制度的落实,2000年12月29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作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接受证监会和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指导和管理。协会的建立表明期货市场正在顺应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加快了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步伐。协会的宗旨是“在国家统一监管的前提下,进行期货业自律管理;发挥政府与期货待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期货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期货业的正当竞争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推动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期货业协会的成立,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市场主体的参与意识,使市场更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同时,各大交易所也加强了自我监管,建立起科学、系统的风险监控体系。自此,中国期货市场建立起包括政府、行业协会以及交易所在内的三级监管体系。
      培育了日益增长的市场规模
      中国期货市场虽然起步晚,发展历史短,但由于较好地利用了后发优势,在商品期货市场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经过1994年到2000年的清理整顿之后,中国期货市场逐步恢复发展,并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期货交易规模日渐扩大。2007年中国商品期货成交量占全球商品期货的26%,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商品期货市场。中国上市的期货合约大多数在全球同类合约中位居前三位;全球最大的10个商品期货合约中有5个来自中国。
      到了2010年,中国期货市场又跃上新的台阶。当年前10个月,期货市场成交量为24.95亿手,成交金额为236.15万亿元,投资者开户达115.28万户,客户保证金近1800亿元。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商品期货市场。此外,中国证监会在WTO证券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整体框架下,积极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补充协议,已经批准6家国内企业在香港设立机构从事期货业务,批准3家港资企业机构参股内地期货公司,并批准了31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在境外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与此同时,证监会和各交易所对外交流活动也越来越多,期货业逐步国际化。
      较好地发挥了市场功能
      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其诞生之日起即主要为现货市场服务。作为风险管理工具,其基本市场功能在于发现价格、规避风险、套期保值、沟通产销、降低交易费用。因此,期货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有助于促进本国经济的良性发展,体现在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上:首先,期货市场有助于减轻现货市场价格的波动,对于稳定经济具有积极的正面作用。其次,期货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吸引大量的投资资金,有利于繁荣当地的经济,促进该国金融中心的建设。无论是伦敦、纽约、东京、还是新加坡,没有期货市场其国际金融地位就难以确立。从历史的发展来看,这些国家的期货市场都对其本国经济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本国的经济贡献率都比较大。
      中国期货市场发展时间虽然不长,但在传统商品期货领域已经形成包括能源、化工和农产品在内的多品种结构。商品期货市场的建成,极大地促进了商品流通,便利了购销双方对接和风险管理,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农产品期货、金属期货等市场功能得到正常发挥。大量现货生产商和贸易商在期货市场上参与套期保值,有效规避了市场价格风险,较好地保护了产业发展。2010年4月股指期货上市以后,股指期货日益成为投资者套期保值,对冲现货证券资产风险,纠正价格偏差的重要工具。   2.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不足
      中国期货市场在短暂的二十年内取得上述成就固然可喜,但期货市场长期存在的诸多问题却不可忽视。由于制度创新相对滞后,期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仍然面临诸多障碍;与中国整体经济实力相比较,期货市场的发展水平还不匹配。期货市场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期货市场监管体制不完善,行政色彩过于浓厚;期货立法严重滞后,至今仍无基本法;期货市场过于封闭,缺乏国际定价权;市场品种类型单一,重要工具缺失(如期权)等。
      监管体制不完善,行政色彩过于浓厚
      中国期货市场诞生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是政府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产物。在期货市场整个发展过程中,从筹备到起步,从试点到清理整顿,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得非常明显,政府成为期货市场制度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供给者。由于政府地位过分突出,可以决定期货市场的生死存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反过来又会成为市场发展的阻碍。期货市场于2000年进入规范发展阶段至今,三级监管体制仍然未能落到实处,主要表现为行政监管权力过大,交易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行业协会作用不大。交易所不仅没有自由上市新品种的权力,甚至其高层管理人员本身的任命还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场自主创新的能力和动力被明显削弱。
      期货立法严重滞后,至今仍无基本法
      在期货市场重建之初,中国采取“边试点边立法”的发展模式。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中国期货市场已经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摸索出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方式方法。但时至今日,中国仍然没有制定类似《期货法》这样的基本法。第一个规范期货市场的国务院规章《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于1999年6月2日。暂行条例施行8年,经过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于2007年4月15日被取消“暂行”而获得正名。可见,期货立法已经相当滞后。
      由于立法滞后,期货市场的发展缺乏前瞻性法律指引,市场发展相对缓慢。同时,法律法规的缺失也为行政监管提供了更大的权力空间,这样会进一步削弱市场自我监管的权利。
      期货市场过于封闭,缺乏国际定价权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经济联系进一步增强,期货市场也随之需要国际化。就目前而言,中国期货市场在国际化建设方面还未能迈出实质性步伐,期货市场的国际定价能力明显不足。期货监管层迟迟不愿意开放市场,主要原因在于控制风险问题,担心稚嫩的国内市场经受不住大量外资的冲击。因此,监管层对从事境外套期保值和境外投机交易限制较多;也不允许境外机构或个人在我国内投资。由于国内期货市场在封闭环境下运行,期货投资者既无法参与国际跨市套利,也无法在国际期货市场对冲风险。而国际上主要期货市场之间都建立了合作机制,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实行不间断交易,一个市场的风险可以在另一个市场及时对冲。由于中国没有与境外市场建立起合作机制,国内期货投资者事实上与国际投资者处于不平等地位。此外,境外资金无法进入国内,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显然大打折扣,期货价格也就难以成为世界市场价格,产品的国际定价能力也难以实现。
      市场交易品种类型单一,投资机构培育不足
      首先,期货上市品种单一。中国期货市场交易品种长期局限于少数商品领域,到2010年底,上市的商品期货仅有22个。直到2010年4月16日,当代中国期货市场才史无前例地推出股指期货。虽然中国在期货品种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与国际市场相比仍然落后很远。上世纪70年代,国际上已经发展起外汇、汇率、股指以及个股期货,商品期货交易量在整个世界期货交易量已经降至个位数。显然,中国期货期货市场未能跟上国际步伐。而就商品期货而言,国际上商品期货品种繁多,而中国商品期货品种却屈指可数。问题的关键在于,新品上市决策权集中于国务院,期货交易所没有决策权。
      其次,中国期货市场品种缺乏还表现在缺乏重要的期货投资工具——期货期权。由于期权实质上期货交易的选择权,它起着一种类似期货保险的功能,因此对期货交易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期权工具的缺失,国内期货投资者同样与国际期货投资者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期货投资组合难以实现。
      再次,机构投资者培育迟滞。一般而言,成熟市场中的投资者结构应该以机构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应包括投资基金、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对冲基金及其他类型机构投资者,当然也应包括产业机构投资者和期货公司本身。中国机构投资者没有发展起来,这与市场政策和产业发展密切相关。在期货市场清理整顿时期监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限制了机构投资者的参与,也使得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及期货经纪公司的自营业务分别受到限制或禁止。这些规定限制了国内机构投资者的发展,使得期货投资基金也难以发展。这一局面直到2007年3月经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公布后才得以改变。直到最近,政府才允许基金投资期货,机构投资者的培育才刚刚开始。
      三、未来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路径选择
      期货市场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是制度创新的体现。在世界经济联系日趋紧密,国际经济规则日益趋同的情况下,中国期货市场显然需要借鉴国际经验。但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期货市场需要立足本国国情,加快制度创新。当代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成就与不足表明,加快制度创新是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总方向。
      为此,中国期货市场需要在市场监管制度、市场培育制度和市场开放制度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采取内生性和移植性并存、诱致性和强制性兼具的模式,充分发挥后发性优势,尽快将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1.期货市场的监管制度创新
      一般而言,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国家监管(国家立法和行政监管)和自律监管(行业协会和交易所自我监管)。完善三级监管体制,需要突出国家监管中的国家立法,降低行政直接监管的作用,尽可能扩大行业自律和交易所自我监管的职责,使期货市场在法律体系下朝向自律监管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市场的创新发展。
      突出国家监管中的国家立法
      市场经济本身是法治经济。期货市场的运行同样需要期货立法的保障。在期货市场的运行及监管中,要突出国家立法的作用,使法律成为期货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指针。以立法的形式加强期货行业的监管已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也是中国的现实选择。为此,需要加强立法的前瞻性研究,尽快建立完备的期货法律体系,改变中国期货市场缺乏基本法的不合理局面。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已逾20年,至今立法层级仍然停留于国务院规章的层级,仅由一个《条例》规范市场。直至2008年下半年,《期货法》的立法工作仍处于论证阶段。这显然不能满足期货创新的需要。期货立法应该以更高的层级,更深刻的立法研究,更广泛的参与和讨论,更超前的规范,尽快实现升级。   完善监管体制建设,发挥三级监管各自的作用
      要完善政府的监管体制,首先要对期货市场的主管机构——国务院证监会的职权进行法律界定,限制其过多地直接干预市场的权力,让政府监管更多地体现在宏观指导上。同时要加大制度供给,给市场预留更多的创新空间。其次要充分发挥期货业协会的作用,使期货业协会的法律地位落到实处,享有真正的监管权利,履行应有的监管义务。再次,要加强交易所的自律建设,使期货交易所成为期货市场自主创新、自我监管的最重要主体。赋予交易所应有的权利,改变证监会对期货交易所总经理的人事任免权,给交易所更多的创新动力和空间。因此,在中国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上,应该朝着有利于期货交易自我监管、行业协会具有相应监管权能、证监会总体负责的立体、有机的监管结构方向发展。
      2.期货市场的培育制度创新
      期货市场的培育着重体现在上市品种的培育和投资者主体的培育两个方面。培育制度的创新首先要在这两方面加大力度。因为,期货品种的培育有利于扩大市场容量,扩大市场的覆盖范围;期货投资者的培养有利于优化投资者结构,有效发挥市场功能。
      上市期货品种的创新培育
      首先要加强新品种的研发上市,促进品种结构的升级。截止到2010年底,国内4家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22个,但主要为商品期货。作为唯一的金融期货产品,沪深300指数期货刚于2010年4月16日上市。在人民币国际化步伐逐步加快之时,外汇期货也应适时推出。在利率方面,利率日益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利率的频繁变动,对于房地产等资本驱动型行业影响较大,因此也需要利率期货为其避险。此外,由于期权可以应用于各个期货交易品种,因此应尽快推出,从而增强期货市场投资组合和风险对冲的能力。因此,要加快金融期货(包括外汇期货、利率期货、个股期货、ETF指数等)、期货期权的研发和培育力度,使期货品种结构更趋合理。其次,要加快推出境外期货品种,即在本国上市别国的期货产品,使本国投资者有机会在国内投资境外期货。这样既有利于把金融资源留在国内,又增加了中国经济与境外经济的联系,同时还有利于培育产品的国际定价权。再次,要增加期货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的话语权,给交易所更多的创新空间,
      机构投资者的创新培育
      期货市场的投资者结构问题对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具有重要作用。如果散户投资者过多,不仅市场风险大,而且价格发现能力弱,投机氛围重。因为散户在资金数量、信息获取、投资理念等方面远远不及机构投资者。一般而言,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强的市场研发能力,对现货市场比较熟悉,机构投资者的广泛参与有利于集中市场供求,反映真实的市场需求,增加套期保值的比例,增强价格发现能力。
      当前,需要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机构投资者的培育:首先,要鼓励更多的现货生产商、销售商进入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其次,要鼓励基金公司大量参与期货投资,使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一样,拥有更多的社会机构投资者。2010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该业务的推出极大改善我国期市投资者结构,对发挥期市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功能,增强期市广度和深度具有积极意义。同年11月证监会又公布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对《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51号)及其配套规则进行修改,使得基金公司有望投资商品期货。机构投资者的培育还需要有更多的创新举措。
      3.期货市场国际化的制度创新
      加快期货市场国际化的制度建设就是要尽快建立一系列制度安排,将期货市场推向国际,扩大市场开放程度,促进国际间合作,在此基础上扩大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尽可能获取国际产品定价权。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建设需要加强前瞻性研究,在做好风险防控体系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在完善国内期货市场监管制度和培育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资本市场整体开放的战略安排,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建设应该允许市场开放,加强国际间合作,着力获取产品国际定价权。
      期货市场国际化程度的创新
      市场开放是多元的,既包括市场投资主体的开放,也包括市场组织主体的开放;既包括引进来,也包括走出去。首先,要扩大允许国内投资者参与境外套期保值和投机的主体范围,放开对境外期货市场投资的限制。其次,要渐进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国内期货交易的范围,使更多的境外投资群体进入中国期货市场。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征求社会意见,有意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这即是很好的开端。再次,允许国内期货公司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当地期货公司、甚至参股当地期货交易所。此举将极大便利“走出去”。
      加强国际期货机构合作的创新
      当今国际期货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各国期货市场加强了国际间的横向合作,使各个期货市场优势得到互补,期货覆盖网络得到最大程度得延展。合作联盟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立市场对冲合作机制,二是建立市场监管合作机制。世界各地的经济风险随时都可能发生,而各国期货市场的营业时间一般是有限制的。因此不同时区的期货市场之间建立共享的交易平台,有利于及时对冲市场风险。建立市场对冲合作机制是国际期货市场的重要方面。同时,由于国际间资本流动越来加快,游资不断增多,大量资金的恶意炒作对一国的经济危害也越来越大,因此加强国际间的监管合作也非常重要。即可以交流监管的制度经验,也可以加强监管的行政合作,使经济环境更加健康平稳。
      扩大国际产品定价权的创新
      目前国际上主要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均在其他国家。中国虽然是大宗商品的最大买家,但却掌握不了诸如铁矿石、石油、国际农产品等的定价权。要分享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权,必须加强市场的基础建设,加快本国期货市场的发展,使本国期货市场在国际商品价格形成方面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从而获取国际产品定价能力。
      作为新兴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实体经济已经跻身世界前三强,具有:越来越大的世界性影响力,但在虚拟经济方面中国显然要落后很多。在资本越来越国际化,世界经济越来越一体化的时代,发达国家利用其先发优势,不仅为其本国的实体经济服务而且还将期货市场变成发达国家争夺国际财富的尖端武器。发达国家通过对期货市场定价权的掌控,影响世界商品价格,掠夺其他国家的财富,从中获取最大利益。加强期货市场建设,其意义不仅在于维护国内市场繁荣,使资源配置更加有效,而且在于与发达国家争夺大宗商品定价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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