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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政策性金融支持机理分析及体系构建|中小企业创新政策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4-22 04:41:21 点击:

      【摘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实现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以审慎经营和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金融不愿对其提供资金支持,融资难已成为制约企业成长的瓶颈。为弥补市场失灵,政策性金融应充分发挥其特有的政策导向与资金扶持、首倡诱导与虹吸扩张功能,在企业成长的初期阶段,构建政策性金融体系以支持并诱导更多商业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
      【关键词]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金融支持体系;功能机理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2012)07-0060-04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深化改革开放、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国内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世界经济结构也正在进行着深刻调整,既有的劳动力、土地、资源等要素成本都在快速上升。这对中小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创新能力不足、低端分工地位等竞争力“短板”形成了严峻挑战,传统的主要分布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中小企业的生存受到了严重威胁,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必须走科技创新之路。日本的实践经验也说明了这点。日本政府侧重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代替对中小企业的普遍支持,更加激活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可喜的是,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它们提供了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而且,《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相关配套政策中明确提出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因此,为实现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升综合国力和核心竞争力,未来就要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我国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尚处于起步阶段,每年有专利技术2万多项,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成果2.5万多项,但其转化为产品并形成规模经济效应的仅为10%~15%,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80%的水平,而真正形成大规模产业化生产的还不到3%。究其原因,像其他中小企业一样,融资难成为制约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瓶颈。
      (一)商业银行贷款意愿不强、金融创新动力不足
      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积累能力有限,企业发展主要靠外源融资,但受自身条件限制很难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方式进行融资,于是就形成了对商业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而商业银行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及审慎经营的考虑,要么不愿给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要么由于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不符合商业银行抵押担保要求而不能发放贷款。
      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供的融资手段较少,并且在信贷品种、融资方式、结算服务等方面创新动力不足、方法不多。目前,尽管银行贷款总体规模有所增长,但重点支持的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在产品产业化之前难以得到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
      (二)资本市场功能未能有效发挥
      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的前期发现和推动功能发挥是决定商业银行后期能否投入的关键因素。由于我国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前期孵化阶段缺少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支持,加上政府投入少,没有形成完整的资金支持链,高风险由银行独自承担是商业银行不敢扩大信贷投入的根本原因。
      1.股票市场。我国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依靠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直至2004年6月,我国才在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为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拓展了直接融资渠道,迈出了我国科技与资本市场有效结合的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2009年10月,十年磨一剑的中国创业板正式启动,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但中小板与创业板有着严格的上市门槛,对于众多处于创业初期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而言只是望梅止渴,要符合上市条件还有一段很长的路程要走。
      2.企业债券市场。企业债券是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美国,政府对企业发行债券融资规定较为宽松,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能够方便地发行资信等级低或无等级债券融资。活跃的“垃圾债券”包销市场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了一个便捷的融资平台。但在我国,企业债券市场非常弱小,发债主体仅局限于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而且需层层审批,阻碍了大量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进入债券市场,在债券品种上,缺乏有助于创新型企业融资的高新技术债券和垃圾债券。
      3.风险投资。风险投资作为一种高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投融资模式,可以有效地解决高技术产业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对于风险投资而言,资本市场是其退出实现股权增值的最佳路径选择,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艰难,使得风险投资很难实现功成身退,制约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并最终影响到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
      二、政策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机理分析
      政策性金融是为解决市场失灵而进行的一种特殊性资金融通行为,它是政府和市场、财政和金融的完美结合体。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化的发展,它逐步成为国家干预或引导经济发展的比较有效和常用的方式。在我国,仍然存在着不计其数的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因而,中国比发达国家、其他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更加需要发达配套的、实力强大的政策性金融。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不同,政策性金融主要是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实现宏观调控目的而专门对“强位弱势”行业、群体和地区进行资金扶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作为我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生力军这一“强位弱势”群体,理应得到政策性金融的支持。政策性金融应充分发挥其特有的政策导向与资金扶持功能,首倡诱导与虹吸扩张功能,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政策性金融功能的发挥与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生命周期   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要经历“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创业期”里,科技人员经过创造性的探索研究先提出新设想、新方法,然后对初步形成的研究成果进行精心筛选,对具有较高商业开发价值的项目实施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转变。在项目产业化的过程中,企业要面临技术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的考验,创新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并且,此时由于创新产品尚未完全定型,不能投放市场,此阶段的现金流入几乎为零。然而,此阶段却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等,仅靠企业内源融资是不够的,必须获得更多的外源融资。中小企业由于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不符合从资本市场融资的条件,只能依靠商业银行贷款。但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收益原则及抵押品的考虑,也不愿向其发放贷款,此时能够提供金融支持的只有政策性金融。而随着科技创新项目产业化转变进入快速成长期,企业产品销售形势逐渐好转,市场占有率逐步提高,外源融资渠道增多,此时政策性金融应择机退出,商业性金融成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支持方式。因此,政策性金融主要是在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创业期”发挥作用,支持并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政策导向与资金扶持功能机理分析
      政策导向与资金扶持功能是政策性金融首要的、最基本的,也是最能体现其本性的功能,即政策性金融执行政府不同时期的经济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社会稳定政策,对“强位弱势”特殊群体和地区、领域等,义不容辞地承担的信用引导和扶助支持的责任和义务。
      政策性金融主要是为解决市场失灵而存在,信息不对称、外部性是造成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政策性金融机构作为行政机构的一种特例,本身具有获得宏观长远信息的便利。它充分利用其拥有的信息优势,对一些商业资本不愿投资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群体进行先期投资以支持其发展,因此,政策导向功能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市场失灵。而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扶持功能主要是通过解决外部性问题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政策性金融作为一种公共产品,通过直接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借助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和专业化的项目挑选机制改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这两种支持方式来发挥其资金扶持功能,解决由此引起的市场失灵问题,促进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首倡诱导与虹吸扩张功能机理分析
      政策性金融凭借拥有的信息优势,获得了信息的长期有效性和宏观有效性,避免了短期无效性和微观无效性。有了这个层次的有效信息作为支撑,政策性金融的投资诱导功能就可以克服或改善信息的不对称性,实现政府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的战略意图。具体功能机理如下。
      1.首倡诱导过程。政策性金融通过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先期投资,或为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商业性资本给予优惠政策的方式,向全社会释放一个信号——该领域是国家未来一个时期主要发展和重点投资的目标,让商业性资本了解政府的政策目标和战略意图,影响商业性资本的投资预期,增强其投资信心,引导其对这一领域跟进投资。
      2.虹吸扩张过程。随着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不断成长,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渐显现,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性资本在利益驱使下,开始大量向这一领域进行投资,并最终超过政策性金融,成为投资主体。此时,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已起到主导作用,已成为投资主体的商业性资本将继续扩大吸引更多的商业性资本进入该领域,原有一定数量的政策性金融资金已经撬动是自身资金量数倍甚至是数十倍的资金,极大促进了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壮大,实现了政府特定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意图。一旦商业性金融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投资热情高涨起来,政策性金融机构就应该转移投资方向,并开始新一轮的循环。
      政策性金融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支持主要是通过首倡诱导与虹吸扩张功能来实现的。因为政策性金融的自有资金实力与实现政府所有的特定政策目标所需要的资金量相比,实在是很微小,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只占企业所需资金的一小部分,主要还是通过发挥政策性金融投资诱导功能,激励商业性资本的投资意愿,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体现了政策性金融是市场性和财政性统一体的本质,也体现了政策性金融在整个资源配置体系中的非主导地位。
      三、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构建
      构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主要是为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特殊功能,在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初期给予资金扶持,并诱导更多的商业性金融对其提供金融支持。我国现有四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其各有专攻,但业务范围很少有直接涉及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因此.调整金融结构的布局和金融组织体系,在坚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通过金融改革和深化,建立一个最大限度地尊重市场机制的、补充市场失灵意义上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体系。
      (一)创建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
      从国际经验来看,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世界各国或地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成功经验。而我国目前则缺乏专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设的中小企业司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尚缺乏有效的措施。鉴于中小企业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市场融资中的市场失灵,我国也可借鉴国际相关经验,成立类似的专门为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政策性银行,为这类企业成长初期的技术引进、技术研发、新产品试验与推广等与科技创新有关的业务提供服务,并可以清晰地传达政府意图,引导更多商业性资本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二)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体系
      商业性金融不愿对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进行资金支持的主要原因是风险预期较大。要诱导并激励商业性金融特别是商业银行对企业资金支持,就必须尽可能降低商业性金融的风险预期,提高盈利预期。而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体系是较好的解决方式,对有效降低金融风险并改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外的实践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大都建立了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体系,资金来源都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团体予以补充,为商业银行向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重要信息支持和担保保证。但是,他们大都又不是全额担保,以增强中小企业风险意识,激励企业加强经营管理。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作不规范、法律地位不明确、信用品种单一,加上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高风险性,使得我国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缓慢,不能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因此,我们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快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的信用担保体系,对处于创业初期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商业贷款给予担保,并发挥其杠杆作用,积极引导各类资金进入担保市场。
      (三)由政府参股设立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将分散的、愿为较高收益承担高风险的中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形成风险投资基金,投入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支持其创业,可以有效地解决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中的资金瓶颈问题。目前,由于我国存在大量未转化的科技成果、社会资金供给潜力巨大、证券市场日益壮大、国家正加快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进程等这些建立风险投资体系的条件已日益成熟,政府可以设立高技术创业投资种子基金,通过参股方式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以使更多的风险投资机构支持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推动高新技术研究和项目开发。这种方式克服了以商业银行信贷为主导的金融方式难以承受风险而无法提供资金支持的缺陷。
      (四)利用金融创新探索建立政策性金融主导的资本市场融资模式
      资本市场是国外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场所,但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有着严格的发行条件限制,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难以实现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但我们可以利用政策性金融,通过金融创新,解决资本市场功能失灵,让其重新焕发出生机活力,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成长。
      发行企业债券以往都是国有大型企业的专利,单个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债券市场进行融资。但通过金融创新,政策性金融却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单个中小企业很难符合债券发行条件,但在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诱导功能前提下,通过金融创新,积极支持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经营效益好、偿还能力强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集合债券的形式进行融资,以满足这些企业的融资需求,破解了以往的融资困境。这种金融创新,摆脱了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杭州西湖区“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就是这种金融创新的典型案例。“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权基金”是一种介于银行贷款和风险投资之间的产品,这种融资模式摆脱了要么依赖银行贷款,要么等待风险投资这一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困境。这种融资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实现政府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的引导力、科技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和风险投资市场的配置力“三力合一”,最大限度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这是一种政府引导下的多方参与、企业受益的全新科技资金扶持方式,值得各地借鉴。
      此外,在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诱导功能前提下,利用金融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积极探索发挥融资租赁、典当、信托等融资方式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这些都为我们今后的金融创新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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