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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极完美主义问卷 消极腐败问题之问卷报告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4-12 04:41:58 点击:

      积极面对和处理消极腐败现象,是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在建党90周年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并把消极腐败作为党在新时期需要面对和克服的四大危险之一。那么,当前消极腐败问题与过去相比情况如何?广大干部群众对于开展反腐败工作信心又是怎样?解决消极腐败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什么是下一步解决消极腐败问题的突破口?为此,本刊对一些官员和百姓进行问卷调查,并对问卷结果做出分析和评述。
      调 查
      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其中,对官员发放200份,收回167份,收回率83.5%;对民众发放200份,收回163份,收回率81.5%。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消极腐败现象愈演愈烈
      长期以来,反腐败一直都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但是相对而言,我们的反腐败工作重心一直都放在那些明显触犯法律规范的贪污贿赂型的腐败犯罪行为,而对“消极腐败”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些年,消极腐败现象呈现蔓延态势,具体情况如何呢?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绝大部分官员和民众的观点有着惊人的一致,都认为当前消极腐败问题与过去相比“愈演愈烈”。其中,官员持此观点的人数占到46.7%,民众持此观点的占到56.5%。与此同时,认为消极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的,官员只有17.4%,民众只有11%。有35.9%和32.5%分别认为“没变化,与过去差不多”。详见下图:
      对做好反腐败工作仍有信心
      党中央历来重视反腐败工作。也正是党在反腐败工作上一贯明确的态度和一查到底的坚决行动,让腐败分子感受到了威慑力,也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增强了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在被问及“您对做好反腐败工作有没有信心”时,绝大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都表示“有信心”,其中官员占到70%,群众占到55.2%,相比之下,官员对于反腐败工作的前景更乐观,信心也更足。这可能与官员本身处于“体制内”,有些甚至亲身参与了反腐败工作,能够更直观地感受到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惩治和预防腐败,绝不放过任何腐败分子的决心和行动有关。
      消极腐败问题的解决需要
      更大的智慧和勇气
      消极腐败问题产生的后果是严重的,比如公务接待、公款购车、公费出国(即所谓“三公支出”)的膨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盛行,铺张浪费、腐化堕落等现象层出不穷。广大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因而积极支持反腐倡廉,但是在问及“您认为当前解决消极腐败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时,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针对官员的问卷调查中,40.7%的官员认为“民主监督”是最有效的方法,40.1%认为是“法制建设”,13.8%和5.4%分别认为是“严厉惩处”和“加强教育”;在针对民众的问卷调查中,36.8%的民众认为“严厉惩处”是最有效的方法,31.9%认为是“法制建设”,28.2%和3.1%分别认为是“民主监督”和“加强教育”。显然,绝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靠“加强教育”是无法解决消极腐败问题的,“法制建设”虽然并不是选择人数最多的选项,但是相对是选择人数比较多的选项,可见大家也有一个潜在的共识,即反对消极腐败问题最终绕不开制度建设。但是在谈到“最有效的方法”时,大部分官员认为应该是“民主监督”,而大部分民众却认为应该是“严厉惩处”,体现出了不同的观点。如下图所示:
      中国封闭式的行政体系,让身处其中的官员产生更加民主化的意识和要求,其提出“民主监督”的要求也在潜意识里契合这种心理。而对普通老百姓而言,这些年有一部分民众因为消极腐败问题给其日常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而产生了仇富、仇官心理,其要求“严厉惩处”的心理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真正解决消极腐败问题,显然需要跳出各自直观的感觉和体验,以更大的智慧和勇气,全面综合考量,设计出更有实效性和长久效力的政策体系和制度。
      解决消极腐败问题的
      突破口是阳光行政
      解决消极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消极腐败问题的解决,需要寻找到一个合适的突破口,这样才有利于提纲契领,以高屋建瓴的气势,让居于其中的每一个对策设计,各安其位,各发其力,真正显现出政策效果。在问到“您认为下一步解决消极腐败问题的突破口是什么”时,绝大部分官员和民众都认为,应“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在这个选项中,官员占61.1%,民众占47.2%。而其他选项选择的人数都偏少。足见官员和民众对于阳光行政的期待。“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让权力运行在人民监督之下,参与的人多了,更多的人知情了,监督才能落到实处,消极腐败的现象才能不断得到克服。详见下图所示:
      上述调查结果分析表明,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在社会上滋生泛滥,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要彻底铲除消极腐败现象,需要多管齐下,既要对各级领导强化进行党性修养、民生民本等的教育,更要通过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严厉打击惩处等措施,并最终通过制度化来解决。特别是要以阳光行政为突破口,加大反腐倡廉中群众的参与力度。
      张朝丽(福建省妇女干部学校)
      解读1
      消极与腐败:一对共同为害的连体孽胎
      □薛 侃(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对腐败的严重危害,我们党一直高度警惕。毛泽东同志曾告诫全党:“腐败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乱源,轻则引起群众的反对和不满,重则会引起‘第二次革命’,造成干部‘霸王别姬’,党和国家改变颜色的局面。”胡锦涛同志也一再告诫:“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
      说起腐败,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等违法违纪行为。然而,现实中还有这么一些消极现象或者叫常见病症:第一种叫“懒散病”,有的干部不贪不占,不损公肥私,但工作上无所用心、无所作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岗不在状态,在位不谋公事,上班懒洋洋,下班喜洋洋,整天混日子、求安逸、图清闲。第二种叫“疲沓病”,有的干部散漫拖沓、暮气沉沉,不论发展压力多大、民生问题多急、工作任务多重,都是不冷不热、不紧不慢,晃晃悠悠,磨磨蹭蹭,天天有事做,事事拖着做。第三种叫“畏难病”,有的干部遇事“难”字当头,遇难“退”字当先,以“不会做”为理由逃避工作、推卸责任,以“做不好”为借口少干活或干轻活。第四种叫“老爷病”,有的部门和干部缺乏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 “中梗阻”现象时有发生,办事环节多,推诿拖拉,互相扯皮,衙门作风十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突出。   相对于贪污、受贿和渎职侵权等严重的腐败行为而言,这些长期积存于我们政府部门、国家公职人员中的“机关病”、“衙门病”,人们往往只看成是作风问题,见多不怪,习以为常,对其危害后果普遍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警惕。殊不知,这些庸官懒政的无良行为如同潜伏在人身上的可怕病毒,不但在慢慢侵蚀干部的免疫力,而且一旦传播开来,染之者众,就会侵害党和政府的肌体,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败坏党和国家干部的形象,也会损害公共利益,影响发展环境,贻误发展良机,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无法挽回、难以弥补,其为害之烈,一点也不亚于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严重的腐败行为,有时甚至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其实,良好的作风是抵御腐败现象和保持清正廉洁的重要保障,消极的作风往往是走向腐化堕落的助推因素。从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腐败案件看,不少人违纪违法都是从作风上出问题开始的。这就说明,党员干部一旦在作风上放松要求,就会忘记党的宗旨,失去前进的动力,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能力,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任何腐败无不从看似“无关痛痒”的消极行为发展、嬗变而来,消极多一分,腐败增一分,量变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 “蚁穴溃堤”之灾。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
      由此看来,消极与腐败常常相伴而生,是一对共同为害的连体孽胎!一些干部的消极行为正是为腐败的入侵打开了缺口。我们既要严厉地惩处那些明目张胆的大贪小腐,决不姑息,也丝毫不能放过庸懒散慢的消极现象;既要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显性腐败行为,也要积极铲除为政不勤、有责无为的隐性腐败土壤;既要坚决堵塞严重腐败行为发生的制度性缺失,也要时刻警惕“消极不腐”等错误认识的弥散……唯其如此,才有可能真正打赢反腐斗争这场生死存亡之仗,在人心向背的抉择中赢得广泛的民心支持和拥护。
      解读2
      消极腐败“愈演愈烈”的背后
      □黄洪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本期问卷调查显示,大部分官员和民众都认为当前消极腐败问题与过去相比“愈演愈烈”。其中,持此观点的,官员占46.7%,民众占56.5%。这说明,尽管近年来我国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但从调查结果来看,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较大差距。
      人们对消极腐败的印象,更多取决于他本人或周边人群的亲身经历,切身感受。无可否认的是,老百姓在日常耳闻目睹中,消极腐败现象并不少见:公款旅游、公款大吃盛行,萝卜招考引发出身焦虑,豆腐渣工程频频曝光……他们还看到,一包香烟,周久耕栽了;一个微笑,“表哥”倒了,有网民就此说:“从杨局长落马过程看,只是网民的随便一指,一查就是巨贪。这就是当下贪官的密度。”这种戏谑说法固然是非理性的,却表达了民众对当前贪腐现状的忧虑。
      分析消极腐败“愈演愈烈”的成因,首先是在主体方面。“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一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权利观异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滋长,是消极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与此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落马的贪官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常说自己是“被动腐败”,“无法独善其身”,这固然不能成为为其开脱的理由,但传递出来的信息还是值得深究,即消极腐败背后深层的制度、文化原因。
      腐败说到底是权力的腐败。权力腐败固然与掌权者的个人素质有关,却是更多地受制于权力结构的影响和制约。譬如政府部门消极腐败的一大根源,就是政府管得过杂过宽。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在行政管理与市场经济的磨合中,就潜伏着寻租的隐患。正因为此,今年10月11日,《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公布,重申“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机制能够调节的,政府都要退出”。遏制权力导致的腐败,除了要靠合理的权力配置,还要靠科学的权力监督制衡机制,特别是要实现异体监督。其中群众监督和举报应该成为一个重要渠道。廉政程度较高的香港据称有97%的案件就是通过群众举报发现的。
      防止消极腐败,文化的因素和作用也不容忽视。消极腐败现象的遏止,需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对贪腐行为零容忍的社会心理。当前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愈演愈烈”,除了制度层面的原因外,很重要一点,就是消极腐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和一些人的生活方式,渗透到一些人的思想观念和日常行为模式之中,甚至成为社会中一种被人们接受或默认的价值。这其中既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传统文化的浸染,也有当下权力失范的因素。这种腐败文化的滋生蔓延,会侵蚀人们的正义感,使一些官员产生强烈的腐败心理冲动,进而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资源实施违纪违法行为。对于普通公众来说,腐败文化扩大了社会对腐败的容忍度,甚至在某些人眼里,腐败成了身份地位的象征,甚而对腐败产生“羡慕嫉妒恨” 。所幸,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推进,对这种文化和论调的反思和抨击越来越多,这从不久前发生的有关“适度腐败论”的大论争就可以看出。
      总之,要在全社会倡导对腐败“零容忍”的理念,挤压“腐败亚文化”的生存空间。从主体、制度、文化三管齐下,唯此方能积聚起强大的“正能量”,消解民众内心强烈的“腐败痛苦感”,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解读3
      还是制度靠得住些
      □游劝荣(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在这次关于消极腐败问题的问卷调查中,在被问到“您认为当前解决消极腐败问题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时,有40.1%的官员和31.9%的民众选择了“法制建设”。通过法制建设来解决消极腐败问题,成为官民的高度共识。
      在笔者看来,这个“高度共识”的形成,既契合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方针贯彻落实的新形势的要求,也说明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路径选择的认识和判断更趋理性和建设性。抛弃“运动式”的反腐方法,改变对通过教育和个人修养的方法进行反腐的依赖,转而更多地认同和选择“制度反腐”的路径,既是这些年法制建设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人民群众对反腐路径选择问题的思考和认识达到了一个新水平,同时,也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邓小平同志曾经精辟地指出,还是制度靠得住些,制度好了坏人不能横行,制度不好好人也不能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小平同志这一番朴实无华的话,阐述了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和极端重要性,也为我们反腐倡廉的路径选择指明了方向。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小平同志关于制度建设及其根本性的这一段论述,说的是制度建设背后的“成本”问题,以及“成本”问题对人们行为选择的制约意义。好的制度,降低了好人做好事的成本,因而导向人们做好事;同样,好的制度让坏人做坏事的成本大幅度上升,让坏人通过做坏事所得的收益下降,因而减少坏人做坏事的冲动。与此相反,坏的制度让好人做好事成本很高,容易导向人们不做好事,甚至选择做坏事,走向反面;坏的制度还让坏人做坏事的成本很低,并且做了坏事还不容易受到制裁,容易鼓励和导向坏人做坏事。反对消极腐败现象,我们可以做的事很多,比如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个人修养等,但从根本上说,制度建设更具根本性,也更有长远意义。
      与强调制度建设对解决消极腐败现象的重要性一样重要的是制度建设的质量问题。以往反对消极腐败现象的实践表明,在反对消极腐败问题上,我们进行过不少制度建设,在一些领域,可以说还相当完善。比如我们为了对付“公款吃喝”问题,曾经发过数十个文件,可以说出台过“一系列”的制度,但在实际生活中,这些制度大多成了贴在墙上、写在纸上的东西,而没有成为社会生活的现实。“四菜一汤”的制度,就是其中一个经典例子,也成为我们反对消极腐败问题上的一个经典笑话。类似“四菜一汤”这样的制度之所以无法实施,并进而沦为世人的笑柄,究其原因,就是类似“四菜一汤”的制度是一个没有质量的制度。这种没有质量的制度建设,或者没有找准问题及其突破口,或者没有直面矛盾,或者没有可操作的具体方法,因而在实践中难以落实,“四菜一汤”演变为“四盆一缸”,成为一个黑色幽默。试想一下,我们如果把对付公款吃喝问题的制度建设重点关注“盆”和“缸”,转为在公款接待问题上明确接待金额标准,或许我们收获的就会不同。如果能把执行制度节约下来的开支用于奖励当事者,这种基于经济人假设基础上形成的“物质刺激”又会反过来导向人们争相执行制度,推动制度的落实。
      有“牛仔”雅号的美国总统小布什因其不时有“粗野”言行而饱受诟病,但就是这个“牛仔”总统说,美国之所以强大,不是因为美国经济总量世界第一、科技世界最发达,也不是因为美国军队世界最强大;在小布什看来,美国的强大在于有一整套的制度,这些制度保证了他这个掌握巨大权力的美国总统在笼子里工作,在笼子里行使权力。诚哉斯言!总统如斯,总统之下的百官,恐怕也无法为所欲为了。
      假如握有权力的大大小小的官员,都能像小布什那样,在一个有约束的“笼子里”行使权力,众目睽睽之下,严格约束之中,想消极恐怕就不容易,想腐败,则就更难了。
      解读4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徐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这次调查问卷中, 61.10%官员和47.2%民众都认为“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实现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是“下一步解决消极腐败问题的突破口”,官员和民众对这个问题认识的高度一致,足见官民对于政务公开的由衷期待。
      现代社会的政务信息是一种公共产品,政府公开信息不是恩赐,而是法定义务;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理念问题,是建立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需要。按照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政府有客观、公正、及时地公开其掌握的公共信息的责任和义务。除了必要的保密限制,应该破除部门和少数个人对信息资源的垄断。这种垄断往往与权力腐败的滋长有着密切关联。因为,腐败总是在黑暗中进行,权力的暗箱操作使得人民群众无法获得权力运行的相关信息,从而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滋生蔓延的条件,甚至会造成越腐败越垄断,越垄断越腐败的怪圈,加深腐败的程度。十九世纪末,美国也是腐败盛行,社会矛盾尖锐。他们进行了一系列现代制度建设,奉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准则,只要国家法律没有明令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都必须公开,并使之更透明,更便于公众监督。
      在民主政治体制中,人民拥有更为广泛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四项基本内容。这四项权利的落实,都需要以政务公开为条件,需要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前提。让人民监督政府,就必须让人民充分了解政府信息,知道政府在想什么、要做什么。只有公开权力掌握者运行权力的信息,才能使民众知道权力的行使状态,了解权力如何分配公共资源和社会利益,进而通过各种途径形成对权力的监控网络,由此以权利监督权力,预防权力腐败。
      与西方国家近一个世纪的政务公开史相比,我国的政务公开刚“呱呱坠地”,就面临着一个浪潮汹涌的信息时代。海量的网络信息可以让公众随时查找、核对需要的相关信息,“即便你是一条狗,网络都会知道你来自哪里”。在这种情况下,公权者如果想掩盖某个事实,难度之大超乎想象。围观改变中国,至今一些地方的领导者还没有清楚地认识到网络这一监督工具的放大作用,思想还停留在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旧思维里,出了问题,总想绕过公众一手遮天,用“捂、堵、瞒”的常规套路来解决,认为公开会让有关部门“丢人”、“出丑”,只要自己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即使事情曝光了,只要自己沉默以对,就能不了了之。事实上,这时的沉默只会刺激人们的无端猜测和遐想,把白的想成了黑的,把没事的说成了有事的,其结果很可能是越捂越轰动,有关人员或部门也越来越被动。从非典到7·23动车事件再到陕西“表哥”事件,都充分印证了这一点。社会的拷问、舆论的压力、公权力的介入、违法违纪干部的被查办,成为了这类事件从发生到解决的大致轨迹。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为止,一些部门和领导都未能从上述事件中吸取应有的教训。
      在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时代,开诚布公是公共政策的最优选择。政府只有尽最大努力向人民群众说实话、报实情,才能使公共权力的运行处于有力的监控之下。谣言止于“知者”,抵制谣言最好的办法就是满足群众的知情权,“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政府一个清白”。当前,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更要重视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扩大公民的有效政治参与。在网络时代执政,不能和群众的知情权“躲猫猫”,而是要和群众坦诚相对,同心协力共创一个公开、公正、宽容、善治的和谐社会,要善于利用网络的“开放、透明、互动、即时”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比如近几年各地推出的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主动面对公众的开放态度,通过发布权威信息,消除误解,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一些官员通过开通微博与民互动,更加看重信息公开之后群众意见的反馈,同时也实现了自身对群众意见的“知情权”。   列宁说过,“公开是一把利剑,它可以自己治疗自己的创伤”。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政务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公生明、暗生腐,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实行“玻璃房”式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贪腐就失去了必要的条件和土壤。
      解读5
      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
      □吴黎静(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监督是反腐的利器,但怎样的监督才切实管用,却是个不容含糊的反腐路径问题。古往今来,历史上许多政权整肃吏治的前车之鉴一再表明,仅仅依靠体制内的自我监督、自我净化,最终都难以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跳脱不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预防和惩治腐败要取得更大成效,关键是要创新反腐路径,变体制内的“同体监督”为体制外的“异体监督”,更多地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正因为如此,1945年在延安窑洞,当黄炎培先生向毛泽东同志提出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问题时,毛主席作出了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回答:“我们已找到了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当前,随着反腐倡廉形势的发展,民主监督,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越来越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这次调查问卷中,40.7%的官员和28.2%的民众都认为“加强民主监督,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是当前解决消极腐败问题最有效的方法。这种认同,原因大致源于两方面:其一,人民群众对腐败深恶痛绝,但面对愈演愈烈的腐败现象,以及花样不断翻新,隐蔽化、期权化乃至全球化的腐败行为,单纯依靠党内监督、行政监察、上下级监督、同级监督等传统的监督方式已难完全奏效。譬如,对官员8小时之外的行为难以有效监督,官员重大事项只对内报告,没有向社会公示,瞒报谎报无从知悉,埋下不少腐败隐患,监督的手段和方式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人民群众因此期望更加开放多元、更加有力有效的监督方式;其二,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尤其是微博的广泛运用,民间反腐之力日益风生水起。“人人拥有一支麦克风”,随时可以曝光腐败行为,网民之间的口口相传形成的证据链条,足以使任何隐匿的腐败官员上演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近年来,从抽“天价烟”的南京市某区房管局局长周久耕开始,一个个腐败官员的落马,都充分显示了人民群众反腐的无穷智慧与力量,也让人们对网络时代的民主监督更加充满了期待与信心。
      然而,民间反腐之力热起于网络,却不能止步于网络。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比较成熟的民主监督经验,我们的民主监督起步晚,尚不规范,大多处于分散、自发的状态,还受到诸如传统封建文化影响等多方面的制约。我国宪法规定,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力,这就从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为发展民主监督提供最为有力的法制保障。当前的关键是要以宪法和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抓住网络时代的有利契机,精心呵护人民群众焕发出的监督热情,进一步推动反腐民主监督的深入开展。
      首先,要大力培育公民意识。尽管我国有5.38亿网民,数量居全球第一,但实际上经常参与公共事务讨论的仍然只占其中很少部分,更多的人上网主要是为了获取信息,对公共事件抱有围观心态,群众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离建设公民社会的要求还有距离。要引导人民群众进一步树立现代政治文明的主权在民、民主法治、权利至上的理念,不断提升公民素质和监督能力,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在反腐倡廉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二,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监督的前提是知情。要推进党务、政务和官员财产公开,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最容易产生腐败的权力运行环节作为“晒”的重点,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而不能对焦点重点问题“犹抱琵琶半遮面”,使群众无从监督。对群众的监督批评要及时回应,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处理结果要反馈或向社会公布。对那些压制群众监督的官员,要坚决予以问责。
      第三,要加强相应的制度建设。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制度,并从内涵上进行丰富和完善,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民主选举、民主任免和民主监督制度,让人民群众通过制度化的途径,加强对政府及选任官员的监督。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做到有关人财物的重大事项决策事前要向群众及时通报,事中要有群众有效参与,事后要组织群众评议,违法要严肃追究责任,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作。认真研究新媒体特点,积极推进网络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网络举报的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使网络监督的渠道更多元、机制更完善、监督更有力,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监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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