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励志电影 > 正文

    副处级干部任期聘任工作方案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7-10 07:08:16 点击:

      副处级干部任期聘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及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交流和任职回避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和第三轮人事聘任工作,选好干部配齐班子,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集体决策

      坚持校党委统一领导,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党委议事规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沟通酝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标准和群众公认原则,加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业绩、行为作风、廉洁自律情况考察,注重平时平常和关键时刻表现考察。 (三)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 坚持以事择人、按岗选人、知人善任、用人所长原则。干部任期聘任工作规则、程序,特别是留任、轮岗人员,以及提任处级岗位考察对象、拟任人选等,经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督和教师干部监督。 三、工作目标 落实干部任期制要求,促进副处级干部多岗位锻炼;配齐建强各单位处级领导班子,使用一批、备用一批,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供组织保障;优化干部

     队伍结构,用好各年龄层次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鼓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立足岗位加强学习、勤勉奉献、建功立业。 四、工作机构 成立副处级干部任期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组织部、人事处、党政办、校工会、纪委、监察处等部门工作人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主要任务 分步骤、分类别有序推进副处级干部任期聘任和空缺岗位选拔工作。实现“留任一批、轮岗一批、提任一批”的目标。 (一) 确定留任干部 1.工作规则:担任现职务时间不满一届或 4 年的,原则上不进行轮岗交流。确因工作需要轮岗的,由分管(联系)校领导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2.工作程序:工作组向校领导提交《任现职务时间不满一届或 4 年的副处级干部名单》。校领导听取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建议,综合考虑班子状况和工作实际,提出留任副处级干部建议名单,提交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 (二) 确定轮岗干部 1.工作规则:担任同一职务时间满两届或 8 年的,原则上都要轮岗,专业技术岗位可适当放宽;满一届或 4 年但未满两届或 8 年的,鼓励轮岗。确因工作需要不进行轮岗的,由分管(联系)校领导提出意见建议。 2.工作程序:学校党委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统筹副处级干部的轮岗工作,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具体工作程序详见附件 1。 (三)确定提任干部 1.工作规则:符合副处级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2.工作程序:在本人志愿报名基础上,教学单位党组织协助工作组共同做好业

     务副院长(副主任)公开选拔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艺术学院除外),具体工作程序见附件 2;其它空缺的副处级岗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选拔。由分管校领导分别带队,指导工作组按照干部选任程序要求和标准,对所辖岗位报名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比选择优,具体工作程序见附件 3。 3.未获得提任的考察对象,列为副处级后备干部,加强培养。 上述任职时间均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历)为计算截止时间。 六、工作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 干部工作以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任条例、规定、制度为依据,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工作人员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常委会决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校纪委加强过程监督,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要求,确保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纪律严明。 (二)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各级干部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工作有序推进。 本方案解释权归党委组织部。

     附件:1.副处级干部轮岗工作程序 2.教学单位业务副院长(副主任)任期聘任工作程序 3.副处级干部提任工作程序 4.工作阶段

     附件 1

     副处级干部轮岗工作程序 【适用于全校各单位副处级干部(艺术学院除外)】

     一、 征集意向。在确定留任副处级干部的基础上,公布副处级空岗岗位,面向符合轮岗条件的副处级干部,征集个人轮岗意向。 二、 意向梳理。工作组汇总副处级干部任职年限、个人轮岗意愿等信息,上报有关校领导。 三、 征求党支部意见。工作组征求副处级干部所在党支部意见。了解干部的政治素养、德才表现。 四、 征求纪委意见。按照廉政风险防范要求,听取纪委对副处级干部是否应进行轮岗的建议。

     五、 校领导推荐。校领导听取分管部门(联系学院)负责人意见,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对分管部门(联系学院)副处级领导干部的轮岗意见,填写《副处级干部轮岗推荐表》。 六、 汇总推荐意见。工作组汇总以上意见。 七、 听取意见。校党委书记听取副校级领导干部意见。 八、 沟通酝酿。校党委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初步方案;再次征求纪委意见,形成建议方案。 九、 确定名单。召开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轮岗副处级干部新任岗位。 十、 正式任命。颁发《聘书》,集体谈话,签订《履职承诺书》。

     附件 2

     教学单位业务副院长(副主任)任期聘任工作程序

     一、资格条件 担任教学单位业务副院长(副主任),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管理经验; 3.由正科级提任的,应当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熟悉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由教师直接提任的,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一定的管理经历; 4.具有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党委组织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龄、学历、任职时间等均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历)为计算截止时间。 二、工作程序 1.意向摸底。公布业务副院长(副主任)任期聘任工作程序、任职资格条件及规则,由教学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现任业务副院长(副主任)是否担任下一聘期副院长(副主任)工作意向进行摸底,并将结果反馈组织部。 2.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留任、轮岗、提任教学单位业务副院长(副主任)岗位的教师、干部填写《报名表》,并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交至党委组织部。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满意度测评、会议推荐。教学单位召开教师干部大会,对现任业务副院长(副

     主任)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对报名参加下一聘期业务副院长(副主任)选拔的人员进行无记名民主推荐。 4.学术委员会推荐。各教学单位学术委员会对业务副院长(副主任)人选进行推荐。 5.谈话推荐。听取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干部教师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推荐意见。 6.征求纪委意见。 7.校领导推荐。综合满意度测评、会议推荐、学术委员会推荐、谈话推荐等情况,教学单位联系校领导提名推荐副院长(副主任)建议人选。 8.汇总推荐结果。工作组汇总以上各环节推荐情况。 9.听取意见。校党委书记听取纪委书记、副校级领导干部意见。 10.沟通酝酿。校党委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初步方案;听取纪委意见,形成建议方案。 11.确定留任、轮岗人员及拟提任岗位考察对象。召开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留任、轮岗副院长(副主任)人选;按照差额考察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拟提任业务副院长(副主任)的考察对象。 12.组织考察。 13.确定拟提任人选。党委常委会以无记名票决方式,确定拟提任副院长(副主任)人选。 14.公示。 15.党委正式任命。颁发《聘书》,集体谈话,签订《履职承诺书》。

     附件 3 副处级干部提任工作程序 【适用于除教学单位业务副院长(副主任)以外的其他副处级干部】

     一、资格条件 提任副处级干部,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近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由正科级提任的,应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由教师直接提任的,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具有一定管理经历; 4.具有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党委组织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龄、学历、任职时间等均以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历)为计算截止时间。 二、工作程序 1.组织报名。公布空缺岗位及任职条件,具备副处级干部任职资格条件的在校教职工提交《报名表》至党委组织部。每人可报 1 个岗位,第一次报名截止后,工作组将公布报名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允许已报名人员进行报名志愿调整。《报名表》需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 2.报名情况汇总。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校领导分工,汇总报名情况,分别呈送各位校领导。 3.开展民主推荐、比选择优。

     分管校领导带队,指导工作组按以下程序,对所分管岗位报名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比选择优。工作组成员中,应包括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等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回避原则的基础上,可邀请第十届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参与工作组工作。 (1)会议推荐及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公开演讲,主要陈述个人工作业绩、任职优势、工作设想等,现场回答与会人员提问。与会人员由党委组织部根据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原则,报带队校领导审定。 (2)谈话推荐。听取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意见建议。 (3)征求纪委意见。 (4)校领导推荐。分管校领导根据以上民主推荐情况,提出所分管(联系)部门拟考察对象建议人选。 4.听取意见。工作组汇总分管校领导对各岗位拟考察对象建议人选的意见。校党委书记根据推荐意见,听取纪委书记、副校级领导干部的意见。 5.沟通酝酿。校党委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酝酿,形成初步方案;再次听取纪委意见,形成建议方案。 6.确定考察对象。召开党委常委会,按照1:2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各岗位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 8.确定拟任人选。党委常委会听取考察工作汇报,对各岗位考察对象进行充分沟通酝酿,以无记名票决方式确定各岗位拟任人选。 9.公示。 10.正式任命。颁发《聘书》,集体谈话,签订《履职承诺书》。

     附件 4 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确定留任、轮岗人员

      【第二阶段】分岗位类型开展民主推荐及干部选任工作

    推荐访问:聘任 任期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