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励志电影 > 正文

    三个规定:法院人履职红线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6-12 09:36:49 点击:

    党风廉政建设原则就像“红绿灯”——不能乱;规矩就像“方向盘”——不能偏;制度就像“固定栓”——不能松。下面编辑为您精选《三个规定:法院人的履职红线》一文,大家共同学习进步。

     三个规定:法院人的履职红线

     

    点击上方京法网事获取北京法院官方资讯    法袍制服红领带,调解开庭阅案卷。从不奢求朝九晚五的慢节奏,惟愿一次次顾不上的餐饭、风雨无阻的辗转、追赶期限的通宵达旦,能换来当事人的心服口服和自己的心宁心安。
        这就是我们的法院人,如果你觉得他们有那么一点可爱,愿同他们一道呵护神圣的法治梦想,请一定用正确的方式爱护他们,因为,“三个规定”的红线,需要您帮着共同拉紧。
        “三个规定”,到底怎么规定的?
        请托说情
        法官说:一个案子怎么办、怎么判、怎么执行,只有案件事实、法律规定能决定,除此之外再无他。所以,不要试图通过正规渠道之外的方式向办案人员“介绍”案件的来龙去脉、讲述当事人的个中苦衷、普及某领导干部的身家背景。能对案件案件结果产生影响的法律事实,办案人员会在审理中去查明。您要做的就是认真准备诉讼,在庭审中充分表达意见。
        私下会见
        法官说: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到法官。不要通过正规渠道之外的方式与办案人员说悄悄话,公事要在公所谈。
        转递材料
        法官说:打官司需提交各种诉讼材料,证据、诉状、答辩状、申请书、财产线索、代理词等等,这些都是重要的案件材料,诉讼参与人可以在线上法庭提交电子版,也可以在线下法庭当面提交纸质版,或者直接邮寄给办案人员,每一次通过正规渠道的递交,都是一次官方记录。
        打探案情
        法官说:在判决作出前,办案人员无权告知案件结果,不要通过任何方式打听。如果想了解案件进展,可通过正规渠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法官。
        介绍律师
        法官说:委托诉讼代理人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选择公民代理,也可以聘请律师代理。律师的选定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法院工作人员不能向当事人推荐律师。如果有律师自称认识某某法官、保证案子能打赢,请不要相信!
        送礼请客
        法官说:无论案件在审理前、审理中、审结后、执行中、执行后,都不要对办案人员送礼品、请吃饭、代付款,办案人员依法履职,千万别用这样的方式表达感谢,办案人员依法履职,根据案件事实、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决。
        如果你找了他,他必须——
         第一步  
        严词拒绝
        无论你是否xx领导、xx同事、xx亲戚朋友,只要你对案件干预、插手、过问、说情,他都应当严词拒绝。
         第二步  
        记录或告知
        ●如果你是他的亲戚朋友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他必须:
        1、对于你的请托打听,他应当告知你直接向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询问,或者通过法院司法信息公开平台和诉讼服务平台12368进行查询。
        2、如果你请托他不按正当渠道转递涉案材料,他应当告知你直接递交给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或者通过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等正当渠道递交。
        3、如果你通过非正当渠道直接向他邮寄了涉案材料,如果是有证据价值的原件,他会要求你取回或者直接寄回,其他材料他均应销毁,不得转交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
        ●如果你是xx领导、xx同事、xx上级,他必须:
        在3个工作日内记录你的姓名、单位与职务、来文来函的时间、内容和形式;
    如果你是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电子邮件等网络信息方式过问案件,他还应当记录信息存储介质情况;
    如果你以口头方式过问案件,他还应当记录谈话的场所、在场的人员,其他在场的法院人也须签字确认。
         第三步  
        录入“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
        前面说过所有“不要找他”的事情,一旦发生,他都要第一时间登陆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将发生的一切如实记录、报告,并提交至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备查。
        如果他没有履行前述程序,他会被——
        第一重打击:难以评优评先
        第二重打击:被通报批评或受到处分
        第三重打击:被追究刑事责任
        铮铮铁律在这里——
        前面提到的各种要求,依据在这里哦!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翻来学习一下。
        依据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依据2
        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依据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最后,想对你说——
        如果爱,请真爱
        我相信,无论你与那个法院人是何种关系,但凡你能找到他、张开口,你们之间多少总会有些交情。只是,身份所限,他与你的交情绝不能触及案件与职责。若你觉得他还有那么点可爱,能够考虑他多年寒窗苦读的不易,心疼他埋首案卷风雨兼程的奔波,请你免开尊口!免开尊口!免开尊口!因为——
        风清气正、朗朗乾坤,不只靠公职人员去捍卫和坚守,更需要每一位公民从自身做起、用行动呵护。若你开了口,而他拒绝了你,请别怪他铁面无情,也无需夸他大公无私,因为他只是做了正确的事。如果你能理解,便是帮法院人拉紧了这履职红线、守住了这初心使命。



    快捷搜索:法院  履职  红线  三个规定  

    推荐访问:红线 法院 人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