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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洞穴奇案》后感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3-05 06:03:36 点击:

    读《洞穴奇案》后感

      一个人既可以深思熟虑地忠于自己的选择,也可以不假思索地忠于自己的心。

      ——题记

      阅尽诸子散文,看遍百家妙语,我只想读懂你——《洞穴奇案》。这本奇书是我翻阅了两遍依旧没有充分理解的经典之作,也是让我第一次看到手持怀疑和批判的利剑,癖好寻根问底,秉持理性,挑战权威,不懈地探索真理,揭示本质的一群人;
    犹如一桌法哲学盛宴,让读者得以品味精彩动人的深邃思辨。在这本书中富勒虚构了五位大法官的五份判决意见,各不相同,萨伯又假设五十年之后重审此案,并且虚构了另外九位大法官的陈词,又都完全不同,十四位虚拟大法官的意见代表了不同的法律学派。每位大法官都提出观点并佐以充分的论证。洞穴奇案的假想来源于两个真实的案例:霍尔姆斯案、杜德利案。霍尔姆斯案中的水手将船上的人一个接一个地抛下海中央只求保全更多人的性命,陪审团将其认定为非预谋故意杀人罪成立,鲍尔温法官对水手处以六个月的监禁和20美元的罚金,最后水手只服了六个月的监禁,20美元的罚金被泰勒总统赦免了;
    杜德利案中四人幸存,其余三人将年龄最小,身体最虚弱的见习船员帕克杀死,食其血肉维生,三人获救后被以杀人罪逮捕收监并被判处绞刑,最后被维多利亚女王赦免。洞穴奇案是作者萨伯延续著名法律学者富勒的一个假想案例:五名洞穴探险者被困于洞穴之中,并得知无法在短期之内获救。为了维持生命以待救援,他们约定以掷骰子的方式选出一名牺牲者,杀死他让另外四个人食其血肉维生。成员之一的威特莫尔是最早提出这个建议的人,但是掷骰子之前他决定撤回同意,另外四人却仍执意掷骰子,且恰好选中威特莫尔为牺牲者,于是杀掉并且吃掉了威特莫尔,其他人获救后,被以杀人罪起诉。他们该被判有罪吗?

      世间难得双全法,笔者认为这本书的经典在于情与法的两难困境,这也不由让人想起了电影《我不是药神》,电影中的主角到底是为了致富而卖药还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活下去而卖药呢?专利权利保护与患者用药需求的巨大冲突和洞穴奇案提出的问题同样令人纠结。十四位法官的陈词字字在理,句句铿锵,每看一位法官的陈词我的立场就动摇一次,让我不得不感慨法律的魅力之大。

      其中我最欣赏的是首席法官特鲁派尼的陈词:“法典的规定众所周知:‘任何人故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都必须被判处死刑。’尽管同情心会促使我们体谅这些人当时所处的悲惨境地,但法律条文不允许有任何例外。”尊重法律条文,法律不仅仅是条文,更是一种精神。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我相信大部分的罪犯都是有说不出的苦衷,那么我们就可以因此而对他们从轻发落吗?答案是不能的。法律是现代社会的唯一底线,是限制我们行为的最基本条框,尤其是在当今这个大规模合作的社会中规则真的很重要。作为一位法律学习者,我认为严格执行会比有空间的自由裁量要更有利于社会的运行。就本案而言,如果本案的被告不管因为什么原因被判无罪,那么以后当有类似的情况出现时,或许人们就会把抽签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作为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这与没有这种途径的时候对人的影响完全是截然不同的判断。洞穴奇案里的遇难者遭遇固然令人同情,但吃人真的是唯一办法吗?如果一群人认为这个社会的规则不能解决当前的问题,那就不承认它,通过抽签或者其他方式,我们能够决定别人的生死,能够重新定义规则,这对社会的整体发展,从长期来看还是有很大伤害的。

      在书中我也总能看到两个字:正义。那到底什么是正义呢?他们无罪是正义还是有罪是正义?我认为在不同的情况下正义的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在战争时期,奋勇杀敌,保护我方的有生力量就是正义;
    在和平时期,保护每一个正直公民的生命就是正义,而杀戮就是罪恶。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对作者所提到的正义能够几乎没有障碍的理解,是因为在当下所有的人类都几乎已经形成了一个在底层逻辑上的共识,比如不能故意夺取他人的生命。所以正义是什么跟这个社会是如何形成的有非常大的关系。正因为不同人对这一价值判断有不同的理解,我们对这本书才有了如此多的讨论空间,其中就包括了道德和法律。就像某些观点说的,牺牲一个人的生命总好过失去六个人的生命。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危险的,就像著名的电车难题,同样的生命到底是以什么标准才能判断谁高谁低呢?因此在遇到这种极端的事件时,道德的评判标准就会因为有主观的不同判断有比较大的差别,道德在社会中起到的作用更多是作为更普遍的行为规范,是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一种弹性较大的规则。相比之下,法律则是在国家机器力量保证下,能够严格执行,以解决道德规则不能解决的问题。法律是解决社会争端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就是说法律是判断一个争执如何解决的最基本规则。这个规则是社会能够有稳定预期的运行的最基本保证,所以法律规则要比道德规则更明晰,更确定,更有预期性。

      《洞穴奇案》我认为是法学生路途中不可或缺的读物之一,当然非法学生也可观读,感受其中的万千趣味,了解法律世界的魅力。这本书既是法哲学专业领域寓言式的经典文献,又是大学跨学科通识教育的理想读本,如果你是不热衷于给某种观点贴标签或猎寻虚幻,对严肃而有意义的论证充满兴趣的人,就读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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