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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有效“灌输”策略 大一思修重点2018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4-11 04:43:28 点击: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05方案”实施以来进入高校课堂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肩负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道德公民和法治公民的艰巨任务,具有理论性强、针对性强、实践性强的特征,是名副其实的“走进大学第一课”。为克服课程教学中传统灌输教育的弊端,需要把握“灌输”的基本原则,明确“灌输”的主要内容,深入了解“灌输”的对象,精心设计“灌输”的途径,即通过课堂教学的正面灌输、案例教学中反思灌输、课堂讨论中引导灌输、实践活动中隐性灌输、日常交流中灵活灌输等策略,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关键词]“灌输”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应用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0-0119-02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不断增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说服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因此,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灌输”思想的内涵,并深入探讨在“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中的有效“灌输”策略是非常必要的。
      1“灌输”理论的基本内容
      列宁在1901—1902年撰写的《怎么办?》中全面而系统地阐述了“灌输理论”,形成了著名的“灌输论”思想。其基本内容包括:“灌输”的必要性:列宁认为,科学理论不可能从自发的工人运动中产生,必须从外面灌输;对无产阶级灌输科学理论,是抵御各种错误思想的有力武器。“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列宁还认为对无产阶级进行灌输,是抵御各种错误思想的有力武器,因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自发的工人运动容易受到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控制。对于工人运动的任何自发性的崇拜,对于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任何轻视和脱离,都意味着资产阶级思想体系的加强,必须重视灌输在工人运动中的作用;“灌输”的办法:关于如何向工人阶级“灌输”政治知识这一问题,列宁认为必须宣传与鼓动相统一,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我们应当既以理论家的身份,又以宣传员的身份;既以鼓动员的身份,又以组织者的身份‘到居民的一切阶级中去。’”另外,列宁强调要用通俗的语言,深入群众,不要把理论当做枯燥无味的教条,生搬硬套,而要他们参加日常的斗争。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性质及其特点
      2.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性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05方案”实施以来进入高校课堂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肩负着为国家和社会培养道德公民和法治公民的艰巨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主要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思想道德和法律问题,有效地开展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更好地引导大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和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使大学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特点
      (1)理论性强。作为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全面涵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贯穿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涉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等领域众多的理论、基本概念及其内涵。
      (2)针对性强。作为面向大一新生开设的公共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从正确认识大学、适应大学学习和生活入手,遵循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客观规律,是名副其实的“走进大学第一课”。课程的教学内容与大学生面临的客观现实息息相关,体现出极强的针对性。
      (3)实践性强。正因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理论性和针对性强,要求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以正确的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现实生活,解决思想困扰、学习困扰、生活困扰,从而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法制观,做到知行合一。
      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灌输”现状
      目前,由于教学改革的滞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惯用传统的灌输教育。传统灌输教育长期以来存在着脱离实际的泛政治化倾向。表现在教育要求上,主要是灌输内容追求理论化、体系化、原则化,片面强调“应是”的理论灌输而缺乏“实是”的理论指引,片面追求社会需求与社会价值,刻意强调思想统一,却相对忽视了受教育者主体的个性发展与利益需求,使得灌输教育渐渐远离群众,远离生活,导致学生常常是被动接受而不能主动思考、自发创造,思想政治教育最终流于形式,成为政治标签、政治口号。“灌输”也成了“填鸭式”、“满堂灌”的同义词。学生感觉课堂枯燥乏味,提不起学习的兴趣。于是有的教师一味迎合学生,专拣学生喜欢的讲、专挑学生爱看的放,对本该灌输的价值观念、理论观点置之不顾,更有甚者对网络热讽、社会乱象津津乐道,对非主流文化推波助澜,偏离了正确的价值导向。
      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也是矛盾多发期,经济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社会上诸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贪污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加上西方敌对势力的渗透,容易给大学生造成思想混乱,严峻的现实使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有效“灌输”十分必要。
      4“灌输”理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4.1把握“灌输”的基本原则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有效“灌输”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总揽,遵循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客观规律,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大学生,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4.2明确“灌输”的主要内容   虽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仅8章,20余万字,但涉及的教学内容却十分丰富、庞杂,需要吃透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明确“灌输”的主要内容。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引导青年大学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发扬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践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念,进行“思想”灌输。要遵循《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学生践履笃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进行“道德”灌输。要紧密联系我国现阶段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与时俱进,将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等大政方针有机融入教学内容,进行“时政”灌输。要着重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习惯,进行“法制”灌输。
      4.3深入了解“灌输”的对象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容易受到各种意识形态和社会思潮的影响,需要加强教育和引导。2005年1月17~18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总结,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环境中,大学生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受到各种思想文化的影响明显增多。目前,在一部分大学生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思想问题,主要是:有的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有的社会责任感不强、团结协作意识较差,有的艰苦奋斗精神不足、心理素质脆弱,有的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影响较深。所以,要从大学生的实际出发,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想,努力提高灌输的针对性。
      4.4精心设计“灌输”的途径
      (1)课堂教学的正面灌输。课堂教学中必须坚持正面灌输,要理直气壮地阐述党的指导思想、理论体系和路线、方针。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这就要求在灌输的过程中,掌握好“火候”,既不能长篇累牍,铺天盖地,又不能蜻蜓点水,浮光掠影。必须紧密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联系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用学生便于理解、易于接受的话语体系,把道理讲深、讲透,做到以理服人。同时,要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中总结客观规律,加以理论提升,着力提高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2)案例教学中反思灌输。案例教学是增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吸引力和说服力的重要方式,在案例教学中要注重在对案例的反思中进行灌输。教学案例反思中灌输要精心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预设“案例折射的根本问题”结合课程教学的要求,以教学案例为载体,以反思析理为目的,增强灌输的实效。如通过“香港回归,实现中华民族百年夙愿”的案例,充分说明“落后就要挨打,当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选择”,进而引导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主动承担起民族振兴的历史使命。同时,选择的案例要贴合学生实际。如第一单元“适应大学生活”,可以选择一些优秀校友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3)课堂讨论中引导灌输。课堂讨论能将教学内容与学生思想实际紧密结合,是师生互动交流的有效形式,能够积极调动学生的主体性。在课堂讨论中,教师要精心设计话题,尽力营造民主、真诚的氛围,广泛调动学生参与,引导广大学生将真实的想法充分表达,继而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在各种观念、认识的交锋中辨明真伪。如对“怎样的人生才有价值?”的探讨中,引发学生关于自己人生的思考,辨析各种看法背后的思想根源,再通过典型的事例加以辅证,启发学生正确认识和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探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讨论的形式也可多样化,可设计辩论赛、小组讨论或自由发言等,以实现有效灌输。
      (4)实践活动中隐性灌输。“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课程,要将实践教学与学生的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机结合,通过隐性灌输,提高课程教学的效果。早在1886—1887年,恩格斯就强调:“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越少从外面把这种理论硬灌输给美国人,而越多由他们通过自己亲身的经验(在德国人的帮助下)去检验它,它就越会深入他们的心坎。”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者的教育意图越隐蔽,就越是能为教育的对象所接受,就越能转化成教育对象自己的内心要求。”要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参观走访教育基地、校园文化活动等多种多样的实践活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让大学生在实践中体会增进对社情民意的了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自觉将自身的价值实现与国家的发展进步紧密结合。正如西方国家将品德知识和政治文化的内容散落在公民教育、历史教育、法律教育中。并且善于运用渗透性极强的“软灌输”,比如优化校园环境、誓约、参观博物馆、心理咨询、职业咨询、毕业庆典等,通过无孔不入的形式来宣扬资产阶级的优越性,统一人们的价值观念。又如当前在重庆高校广泛开展的“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有机结合,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唱响了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时代主旋律,有效实现了灌输思想。
      (5)日常交流中灵活灌输。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任课教师而言,要树立“灌输无处不在”的观念,通过与大学生进行的各种日常交流,实现课堂内外相结合的有效灌输。要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工具,如网络博客、网络论坛、QQ群、E-mail、手机短信、飞信等多种途径,千方百计拉近与学生的距离。要透过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交流思想,释疑解惑,弘扬积极健康的主流思想文化,创建生活中的“第二讲台”,让大学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所学所见的一致性,正确地看待和理性辨析社会生活环境,从而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
      总之,要通过多种有效“灌输”策略的综合运用,使“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真正成为大学生终生受益的“大学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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