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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篇长读(之四)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2-08-12 13:10:04 点击:

      罗萨的《河的第三条岸》
      我要从南走到北
      我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
      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
      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
      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
      也不愿有人跟随
      不好意思,听我这么突如其来地扯着嗓子“嚎”歌,十句以内,大部分人还没醒过腔来,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忍一忍估计就过去了,可一旦听过了十句,明白了我这也叫唱歌,那很可能,你们当中,就有人冲我扔鞋子鸡蛋西红柿了——这我有数,我只“嚎”八句。但就这八句也足够了,那些对流行歌曲稍有了解的人都听得出来,我唱的是摇滚歌手崔健的《假行僧》,而这《假行僧》,在我看来,就是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这篇小说《河的第三条岸》的歌曲版。当然了,长于抒情的歌曲与长于叙事的小说,再异曲同工,也还是各有自己所擅的胜场,能在同样的旋律中发展出来不同的调门,那才真叫各得其所:同为对程式化世俗生活的否定反抗,《假行僧》抒发的是潇洒、豪迈、玩世不恭之情,《河的第三条岸》则叙写了犹疑、怅惘、无能为力之事。
      请允许我继续从崔健过渡。我不会唱歌,对唱歌这种全民热爱的赏心乐事,也从来没有过任何多于正常值的兴趣与喜欢,如果朋友聚会时为了助兴,我也张牙舞爪地嚎几嗓子少年时代的荒谬唱词,那更多的,只为讽刺以及控诉。但另一方面,这几十年里,从我不足二十岁直至今天,却一直有歌手让我——对,让我喜爱,就像对卡夫卡、博尔赫斯、罗伯-格里耶那样,让我一听到他们的名字,就能条件反射式地生成出喜爱。倒不是简单地觉得他们唱得多好,这我也基本不会判别,况且,这么多年里,我听着顺耳的歌,一两百首总归有了,而我看着顺眼的歌手,三五十个估计也不止。我所说的条件反射,是指有关他们的信号一刺激到我,即使那信号感伤、悲怆、冰冷、黑暗、邪恶、绝望……也都能让我如同食了或色了,舒服快活满足受用,似乎连活下去的理由都充分了。我“喜爱档”里存储的歌手计有两位:一位是出现在1970年代后期的邓丽君,她以温软帮我恢复人性;另一位,是出现在1980年代后期的崔健,他用冷硬帮我建立人格。事实上,他们最终成为我喜爱的对象,远远滞后于他们在公众视野里走红的开始时段,也就是说,我意识到他俩对我价值特殊,不是因为一见钟情,而是漫长的情感积淀与理性发酵的一个结果。我是个乐盲,五音不全,即使别人请我听演唱会,我多半也委婉地谢绝,可几十年里,有那么两次,我却自己主动买票去了演唱会现场,还每次回来,都因跟着歌手疯狂嚎叫而失音数天。我去的这两场演唱会整整间隔十年,但它们的主角却同为一人,都是崔健。而邓丽君,由于她一直未能在大陆的舞台上惊鸿照影,当我有机会去台湾时,她已与我阴阳两隔,我只能在她偏于简陋的故居里长久伫立和梦游般徘徊,还不论别人如何侧目,都一任泪水流满面颊。
      也像打动别人一样,最初震撼我的崔健歌曲是《一无所有》,可自从《假行僧》横空出世,对我个人来说,崔健的第一代表作就得屈居第二了——现在大家明白了吧?向各位坦白我对邓丽君与崔健的特殊感情,并非因为一时冲动,便想曝光我的追星经历,我只是希望《假行僧》能帮我证明,对于领航各位抵达“河的第三条岸”,我是何等心诚意笃。
      对巴西人若昂·吉马朗埃斯·罗萨,至今我也一无所知。初读他这篇《河的第三条岸》,应该是在十年以前。记得一读之下,便印象良好,但不知为什么,对这突然闯进我视野的好作者好作品,我却没像以往那样,将关注投放得更多一些。难道,当时,有比小说更好玩的事情牵绊了我?对巴西小说家,我阅读若热·亚马多稍多一些,而整个葡萄牙语里,诺奖得主若泽·萨拉马戈最得我心,但即使这样,虽然光《味似丁香、色如肉桂的加布里埃拉》这样的书名就让我心醉神迷,而《修道院纪事》则更是仅憑放肆地使用分号这一标志性特点就能引我入胜,可是,另一方面,连他们名字中“若热”与“若泽”是否拼法相同这个小小的问题,我都没试图花点时间搞搞清楚,而只是通过汉语的音译胡乱猜测:大概,“若昂”之“昂”与“热”或者“泽”,关系不会那么近吧?由此也便不难看出,对葡语作家,我那种赏析性的把玩十分不够,尽管,这并不出于我的心中无数,因为我很清楚,除了萨拉马戈,也还有一个年长他三十多岁,但晚于他将近十年被我读到的随笔作家佩索阿,同样值得我把玩赏析……
      对不起,我放任这样一个拗口的西式复合长句蛇蟒般盘缠,并不是为了混淆视听,而是希望,它能更精确地反映我的心态:当这个讲座进行到中途,当语种问题成了我选择作品与作家的基础性考量时,《河的第三条岸》这篇在我印象里好了十年的葡语小说,便立即像条跃出水面的肥硕大鱼,自动跳进了我大脑的网里,可是,我同时又全无把握,如果我伸手,真就能抓住滑溜溜的它吗?我想说的是,其实,我很难找到合适的办法,让它再物质化地,从我的脑袋里跳回到纸上。因为十年前读它时,我好像根本就没留意过,是哪种杂志或哪本小说集,在它我之间充当了媒介,甚至连它那个不知所云又别具韵味的小说名字,我都没再说准确过;我只记得,有个巴西人,写了篇叫什么“河”的短小说很有意思,其主人公父亲,与霍桑的韦克菲尔德,与卡尔维诺那个“在树上攀缘的男爵”柯希莫,像同一家族的叔伯兄弟。对霍桑和卡尔维诺,我的推崇没有保留,那么,他们笔下人物的“叔伯兄弟”在我心中地位怎样,想必我不言你也能明。不过,就这样一笔带过又易生歧义,那我也就不忌啰唆地再多一句嘴,免得有人误以为我是在主张复制赝品,或肯定艺术的陈陈相因。在我看来,艺术产品那种基于原创的独特品质,一向都是美德之最,我之所以能接受认同“叔伯兄弟”,也是有个绝对化的条件作前提的:九子虽为一母生,却应个个皆不同。接下来,在这一晃而过的十来年里,至少又有两或三次,在比较让我信服的同行的文章里,我凭着还算敏锐的嗅觉,闻到了他们试图疏浚的那条有个“沉默寡言”的父亲出没的大河所散发出来的熟悉气息。我为我略同了英雄的所见感到高兴。于是每次,我都很想把这篇小说的以及它创造者的名字写入记忆,倒不是以往就预见到了今天的讲座,而是希望以此种方式,答谢给我带来过别致体验与特殊冲动的“父亲”与“河”。可是,这篇小说那个显然不很上口的篇名与它的创造者那个格外朗朗上口的姓氏,却仿佛总在与我作对,让经常对许多佶屈聱牙的作家名小说名都过目不忘的我,面对它们时,居然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失去记忆,直到前些天一个落雪的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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