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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00字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10-20 18:58:59 点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感谢您的欣赏。

    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以后,内心有一种深深的苦闷,久久挥之不去。

    故事的主人公叫许三观,他短暂的一生,都围绕“卖血”二字展开。许三观生活的年代非常穷苦,人们很难赚到钱,于是便通过卖血来满足家人的温饱。一开始,他是不卖血的,但村里的人都去城里卖血,然后用卖血的钱娶了媳妇。在他生活的小村庄里,卖血不仅是一种潮流,更成为了人们判断男子身体是否强壮的依据。后来,他跟着村里的根龙、阿方去城里卖血。他们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他们要喝许多水,目的是让血更多一些。卖完血,又会到饭店里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温过的黄酒……平日里,他们是没有机会下馆子的,只有每次卖血之后才能理直气壮地去。他们装作经常下馆子的样子,用手指敲着桌子喊道:“来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随着两杯黄酒下肚,他们脸上僵着的肌肉也慢慢舒展开来,伴着落日余晖,他们畅聊着这卖血换来的钱该怎么花……此刻,他们又是满足的。

    许三观靠着卖血,娶了媳妇,生了娃,日子不紧不慢的过着。可生活总会给你设置一道又一道考验,他无力、彷徨……每到走投无路的时候,许三观就会去卖血,他没有别的挣钱的方法,他只能通过卖血来勉强度过难关。他所能做的只有变相地妥协,然后挣扎着活下去。

    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他还是过上了比较满意的生活,而根龙和阿方却因卖血而失去了生命。也许这就是人生的真相,大部分人都是挣扎着活在这世上,幸运儿只是少数的。活着本身就极其不易,所以,切记要好好珍惜,珍爱自己,珍爱身边的一切。

    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

    天是星期六,因为无聊而想寻找一本小说来打发一下时间 ,也好让自己过得不那么颓废。

    因为曾经因为姐姐阿z的原因,知道了有一名叫余华的作家,也因此知道一本其代表作之一的《许三观卖血记》。

    首先,该本小说的线索全程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而展开。一开始,许三观因为阿方和根龙的介绍而进行了第一次的卖血,从而赚得了35块钱。因为许三观认为这钱卖的血,而不是汗,所以把这钱视为娶媳妇的本钱,就如许三观所说: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自然而然的,许三观娶了一女人——许玉兰。后来,俩人有了三个儿子,分别叫一乐、二乐、三乐,其中,一乐是何小勇的种。尽管这样 ,许三观仍为救肝炎的一乐而三个月卖血五次。在四十多年里,许三观前前后后多次为撑起一个家而卖血,可谓是真正的血汗钱。

    许三观,一开始看上许玉兰而表现得像一个痞子。但结了婚,有了孩子,他不得不在着艰苦时代撑起一头家,让家人都好好活着。血,小说中的许三观多次卖血都是因为家人。他,是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一个愿意为家人而焚烧自己的一家之主。

    在小说的最后,三个儿子都在城里娶了媳妇,有一天,年过六十的许三观突然想吃炒猪肝和喝黄酒,就去医院卖血,但新的血头嘲笑鄙视道:你的血只配让工匠拿去刷油漆。听了这话后,许三观一人在路边涕泗横流。仅仅这一次,许三观是想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的血。

    故事的最后,是一个温馨而圆满的结局。回顾许三观的前半生,历经坎坷,但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而我想的是,许三观只是当时千万无数父亲的一个缩影,他,为了家人而变得‘无所不能’……

    我是一名标准零零后,是二十一世纪的新青年。我没有经历过主人公许三观的时代,但我想,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是经历过的。我曾听我奶奶说:干活干渴了,去奢侈地买了一碗绿豆糖水,喝了一碗之后不解渴,但终究还是不敢奢侈下去。我想,我是生在了一个多么好的时代!像许三观这样的人,我相信,一定还会有,但数目会越来越少……

    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

    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害怕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

    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许三观卖血记》绝对是一本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作品,读了让人很有代入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生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无可奈何!

    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了生活,为了治病,为了孩子…

    最深刻的不是他卖血时的害怕,而是卖血前的准备。有经验的卖血人告诉他要喝多多的水,就算尿急也一定要憋着等到抽血过后才能尿。他们觉得这样抽出的血就可以多一些、就可以多卖一些钱…

    许三观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儿子是个白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子的纵容、孩子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父子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高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人很难忘记。

    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儿子的喜剧!

    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5

    读完此书,除了浅显易见的爱,总觉得作者应该还有想要表达。思之良久,得“公平”二字。

    许三观在农村里知道了卖血,为了证明自己身子骨结实去卖了第一次血,也吃上了炒猪肝黄酒。公平就是他想要和大家一样,让自己成为一个卖过血的男人,一个可以娶女人的男人。

    许三观用了一个许玉兰父亲无法拒绝的理由“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公平就是香火的延续。

    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惹的祸,把许玉兰的家具要回来,卖了第二次血。公平就是要让这个家继续下去。

    许三观和林芬芳干了事,卖了第三次血。公平就是他和许玉兰一人犯一次错,公平就是他要给林芬芳买肉骨头、黄豆。

    许三观为了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又卖了第四次血。公平是他作为这个家的当家人他有这个责任。公平是卖血换来了家人的一顿好饭。

    许三观对一乐的区别对待,对何小勇的车祸救助,对许玉兰的批斗送饭,卖血给一乐钱,卖血请二乐队长吃饭,卖血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直在公平对待他人,对待自己。到最后,他想吃猪肝黄酒,虽然有了钱,但是他依然想着那公平的开始,卖血才能吃猪肝黄酒,但是生活却不对公平了,他老了,他的血不值钱了,不能换猪肝黄酒了。

    最后他知道生活并不公平,“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好似是余华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当许三观变老想再次卖血,去尝尝胜利饭店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而医院却不要自己血时候痛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7

    刚到大学,在学校超市前会摆放各种类型的书籍,我好奇就买了一本《许三观卖血记》,看完这本书的我却发现这书居然这么现实而富有生命力。

    这本书塑造了一个敢于与苦难作斗争、顽强坚韧的父亲形象,而这位叫许三多的父亲卖血的经历也成为本书主要的线索。我仔细数了一下,许三观前前后后一共卖过十一次血。每次卖血经历不仅仅是生活中的苦难与折磨,还是他面对生活中的苦难所不屈的精神与毅力。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因为卖一次血就可以获得好多的钱,所以就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房进城卖血,卖完血后在胜利酒店学着龙根和阿方吆喝:“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尝到卖血的甜头后,许三观也开始了他的卖血之旅。第一次卖完血他把钱用在了娶妻生子上,第二次卖血他把钱用在处理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铁匠铺儿子要求赔偿的医药费上,第三次卖血的钱用在了自己因为探望因摔断腿在家养伤的丝厂女工林芬,乘虚而入了她,最后想要补偿她,给她买了肉骨头和黄豆上,而第四次卖血则是为了在大饥荒环境下家人能不挨饿。再之后的大跃进、知青下乡背景下为了宴请二乐的生产队长和治疗一乐的病许三观又去卖了血。

    这本书中有温情、有无奈、有感人也有伤感。从小说整体来看,许三观是过去贫苦中国旧社会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们在面对困难时别无他法,卖血只是生存的一种方法。这无疑是对当时社会的一种讽刺,百姓辛苦拿血汗换来的钱都没有轻轻松松卖血换来的多,这不禁让我们深深的反思。余华的作品文字十分朴实但却能给人最直观的感受,推荐大家也看一看这部书,它值得我们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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