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人们可以因为某产品上没有注明使用说明而把任何一家企业告上法庭。这也促使许多企业不得不给自己的产品撰写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说明。密歇根的一家“监督滥用起诉权”的组织每年都举办一次比赛,评选出最荒谬的商品说明。
以下是近9年来该组织评选出的最为可笑的商品使用说明:
1.吹风机:不要在睡觉的时候使用。
2.炸薯条的包装袋上写着:你有可能会中奖,但无需购买任何商品。详细说明见袋内。
3.肥皂:像普通香皂一样使用。
4.一些冷冻食品的说明:使用建议――化冻后食用。
5.甜面包圈:请注意,如果您加热食用,该产品会很烫。
6.熨斗:穿在身上的衣服不要熨。
7.儿童止咳药:服药后不要开车,也不要操作重型机械。
8.安眠药:注意,该药可能会导致疲倦。
9.日本制造的某种食品加工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10.花生包装袋上写着:注意,内装有花生。
11.飞机上的花生包装袋上写着:打开包装袋,然后食用。
12.仿超人的服装:穿上这件衣服也不会让你飞起来。
13.婴儿车:折叠婴儿车之前先把婴儿抱出。
14.三爪鱼钩:如果吞咽可能会造成伤害。
15.木匠使用的钻头:该产品不是为牙医所设计。
16.汽车遮阳板:开车时不要放下遮阳板。
17.打印墨盒:不得食用。
18.自卫时使用的喷射辣椒粉的瓶子上写着:该产品可能会伤害到眼睛。
19.自行车运动员专用袜:该产品不会保护暴露在外的身体其他部位。
20.洗碗机:不要让孩子在洗碗机内玩耍。
21.烧烟囱的柴禾:注意,可能会着火。
22.生日蜡烛:该产品上的蜂蜜不得用于耳塞或其他用途,不得插入身体的任何部位。
23.油画家使用的可达1000摄氏度的风干机:不得作为普通吹风机使用。
24.清洁卫生间的刷子:不得用于个人卫生。
25.冰鞋:使用该产品时可滑动。
26.搅拌器:在该机器工作时不要触摸里面的食物。
27.平底锅:放在炉上时该产品会被加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