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启金融之门 (一)什么是金融 金融是指有关货币、信用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总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每一个家庭或个人、各类经济单位几乎每天都要接触货币,都要同金融打交道;任何商品都需要用货币来计价,任何购买都要用货币来支付;人们与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有各种经济关系,例如去存款、取款、付款,去申请各种生产经营性贷款或消费贷款,去办理各种保险,去购买有价证券,等等;报刊、电视、电台每天都要报道股票行情、外汇牌价、借贷利率等各种信息。总之,现代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借助货币信用形式来完成,一切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也都要通过货币金融手段来发挥作用。金融就是经济社会里,货币、信用、银行、汇率、货币调控与监管等的总称。
(二)我国现代金融体系
我国现代金融体系包括金融调控与金融监管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
1、金融调控与监管体系
“一行三会”:“一行三会”是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这四家金融管理和监督部门的简称,它构成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格局。
(1)中国人民银行(宏观调控)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2)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行业监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是中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证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以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是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机关,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和管理保险市场。保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
2、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的金融机构主要分为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1)银行类金融机构主体
政策性银行。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促进“瓶颈”产业的发展,促进进出口贸易,支持农业生产优化,并促进国家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的转化,1994年,我国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支持进出口贸易融资和农业政策性贷款业务的任务。
2007年1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国家开发银行已于2008年12月16日挂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在适当时候上市。
大型商业银行。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中国建设银行逐步得以建立、恢复和发展,曾被称为四大专业银行,随着四家银行改制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交通银行的发展壮大,从同质同类机构监管的角度,这五家银行统一归为“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并称为“大型商业银行”或“五大行”。
中小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两大类。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一大类别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主要包括12家商业银行,即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和渤海银行。
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是在邮政储蓄的基础上组建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市场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外资银行。外资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一家外国银行单独出资或者一家外国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银行代表处。
(2)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保险类机构
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是为了避免因过度的恶性竞争损害行业的整体利益,由各保险公司在资源基础上成立的保险业协调组织,虽然它属于非官方性质,但却可以利用行业公约形式对违规的公司进行制裁。
保险机构:保险业务机构是指具体办理各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分为两大类型--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机构是介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专门从事保险业务咨询与推销、风险管理与安排、保险价值评估、损失鉴定与理算等中间服务活动,并获取佣金或手续费的组织。
证券类机构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目前,中国已注册两家证券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投资者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并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以书面、电话以及其他方式,委托该证券公司代其买卖证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分为证券经营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狭义的证券公司是指证券经营公司,是经主管机关批准并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后专门经营证券业务的机构。它具有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资格,可以承销发行、自营买卖或自营兼代理买卖证券。普通投资人的证券投资都要通过证券商来进行。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证券服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发行及交易的咨询、策划、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其他配套服务;证券资信评估服务;证券集中保管;证券清算交割服务;证券登记过户服务;证券融资;经证券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业务。
证券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业自律性组织,属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信托业务的关系人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方面。转移财产权的人,即原财产的所有者是委托人;接受委托代为管理和经营财产的人是受托人;享受财产所带来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托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任意信托、特约信托、公益信托、私益信托、自益信托、他益信托、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信托业务方式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有利于搞活经济,加强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有利于吸收国内外资金,支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一种完全属于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它的服务对象限于企业集团成员,不允许从集团外吸收存款,为非成员单位提供服务。
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汽车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是指从事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并提供相关汽车金融服务的专业机构。
货币经纪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向境内外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产品的自营业务。
3、金融市场体系
A、货币市场。货币市场是指以短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短期资金融通市场。货币市场上融通的资金主要用于周转和短期投资,因为其偿还期短、流动性强、风险小,与货币相差不多,此类金融工具往往被当作货币的替代品,这也是它为什么会称为“货币市场”的原因。我国货币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市场。
B、资本市场。资本市场是指以长期金融工具为媒介进行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资金融通市场,主要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在资本市场上,发行主体所筹集的资金大多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偿还期限长,流动性相对较小,风险相对较高,被当作固定资产投资的资本来用,因此被称为“资本市场”。
C、外汇市场。外汇市场是进行外汇买卖的交易场所,它是由外汇需求者、外汇供给者及买卖中介机构组成的外汇买卖场所或网络。外汇市场由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外汇市场是指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包括同一市场各银行间的外汇交易、不同市场各银行间的外汇交易、中央银行与外汇银行之间以及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活动;广义的外汇市场是指由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及客户组成的外汇买卖、经营活动的总和。
D、黄金市场。黄金市场是集中进行黄金和白银买卖的场所,是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子市场,它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并存,并发挥特有的功能。(待续)
责任编辑、校对:杨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