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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清如水】一清如水打一生肖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04 04:29:20 点击:

      要说“五四”以后“谈话风”散文的影响力,首屈一指的,无疑还是胡适。胡适的影响是无处不在的,一如空气和水。别的大家,诸如鲁迅、周作人、徐志摩、林语堂、冰心……或如酒,或如药,或如冰,或如火,特色俱在;而胡适只是一味的淡,一味的白。事实上,胡适的行文风格,已化成现当代中国文章一种最基本的样式,成了白话文的一种底色了。
      综观漫长的文学史或文章史,这样的风格,在中国确是不曾出现过。这是一个奇迹。
      让我们随手抄一段看看:
      
      北京大学今年整五十岁了。在世界的大学之中,这个五十岁的大学只能算一个小孩子。欧洲最古的大学,如意大利的萨劳诺大学是一千年前创立的;如意大利的波罗那大学是九百年前创立的。如法国的巴黎大学是八百多年前一两位大师创始的。如英国的牛津大学也有八百年的历史了,剑桥大学也有七百多年的历史了。今年四月中,捷克都城的加罗林大学庆祝六百年纪念。再过十六年,波兰的克拉可大学,奥国的维也纳大学都要庆祝六百年纪念了。全欧洲大概至少有五十个大学是五百年前创立的。
      ……所以在世界大学的发达史上,刚满五十岁的北京大学真是一个小弟弟,怎么配发帖子做生日,惊动朋友赶来道喜呢?
      
      这是那篇《北京大学五十周年》的开头部分,收入《北大五十周年纪念特刊》。这是很典型的胡适文风,干净,清浅,平淡,从容,即使谈论很严肃很学术的话题(庆典,且是中国最高学府的庆典)也喜用最日常的用语(诸如“小孩子”、“小弟弟”、“做生日”等)。真个是平白如话,但真的说话又不可能如此清晰精准,毫无冗词赘字。所以,这样的文字,其实还是做文章,是做出来的。既是做出来,头脑里总要先有一个蒙胧的影子,或一种虚虚的文章的构架,不可能是全然凭空的。
      在中国古代,有过“老妪能解”的白居易的平白的诗,也有胡适自己一再提及的寒山、拾得一类的诗,却少有与此相应的文。当然,也有过十分白话化的文字,比如朱皇帝的御批,宋儒和禅宗的语录,还有就是《水浒》、《海上花列传》以至《何典》那样的白话小说,然而稍稍比一比就能发现,没有一种在语调、风格上,是与之相近的。
      那么,胡适这种白话化的文体,是如何创造出来的呢?他有可能受过哪些方面的影响么
      近年来已有不少人做过研究,认为这种文风受了《圣经》的影响。看来,这是有根据的。比如袁进先生就曾指出,自19世纪60年代后,欧化的白话就已在中国登场,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班扬的长篇小说《天路历程》的白话翻译。这主要是传教士做的工作。他们与中国民间的语言工作者结合,成功翻译的《圣经》,更是一个极重要的白话文本。周作人在《圣书与新文学》一文中说过:“前代虽有几种语录说部杂剧流传到今,也可以备参考,但想用了来表现稍为优美精密的思想,还是不足。有人主张‘文学的国语’,或主张欧化的白话,所说都很有理:只是这种理想的言语不是急切能够造成的……这个疗法,我近来在《圣书》译本里寻到,因为他真是经过多少研究与试验的欧化的文学的国语,可以供我们的参考与取法。”他还说:“我记得从前有人反对新文学,说这些文章并不能算新,因为都是从《马太福音》出来的;当时觉得他的话很是可笑,现在想起来反要佩服他的先觉:《马太福音》的确是中国最早的欧化的文学的国语,我又预计他与中国新文学的前途有极大极深的关系。”此文写于1920年,应该说是对这一新文学源流的比较早的检讨。
      胡适曾有一段时间大量接触《圣经》,但主要是接触英文本而非中译,读《天路历程》也是取英文原作,这从他的留学日记中都可查到。如1911年6月30日,就记有:“读《马太福音》第1至第5章。”7月1日又记:“读《马太福音》5章7章。读班洋之《天路历程》。”7月2日记:“读《马太福音》8章至9章。”7月9日再记:“读《马太福音》。”此后几天读拉丁文,应付化学考试等,至7月29日又记:“读《马太福音》。”至9月24日仍有:“读《马太福音》2卷。”10月15日则记着:“Prof. Comfort有《圣经》课。”1912年的9月29日又记:“往听H.E.Fosdick讲经。”11日1日记:“听Prof.N.Schmidt演讲摩西及犹太诸先知,甚动人。”较有趣的是这年的12月16日,记他与友人“归途同至戏园看戏,所演为本仁小传及《天路历程》(如《西游记》,为寓言之书)”。本仁即班洋,一年前的译名他似乎已淡忘;但从两次提到《天路历程》的语气看,他在国内时未必见过中译本。
      对上述读《圣经》的情况,胡适在《我的信仰》中说得很明白:
      
      我留美的七年间……当意气颓唐的时候,我对于基督教大感兴趣,且差不多把《圣经》读完。1911年夏,我出席于宾雪凡尼亚普科诺派思司举行的中国基督教学生会的大会做来宾时,我几乎打定主意做了基督徒。
      但是我渐渐地与基督教脱离,虽则我对于其发达的历史曾多有习读……
      
      《圣经》从文体来说,确有它特有的平白和简单。因为要面向所有的人而不只是面向知识阶层,所以它必须通俗清浅。也因《旧约全书》最初几乎都是用古希伯来口语表述的,这种古老语言的基本词汇量很小,缺少描写性词语和抽象名词;动词系统时态很少,也没有特定的形式来表示条件、虚拟和祈祷等语气。这样,《圣经》内容的丰富多样和表述上的极平极简,造成了一种很有趣味的格调,让人过目难忘,颇多回味。这从《圣经》的中译本中也能体会到。
      从胡适的白话文中,可以读到《圣经》的趣味,但细加咀嚼,却又觉得不一样。因为不管怎么说,《圣经》再清浅,总还是“端着”的,是讲一些遥远而神圣的故事,从内容到文辞都不可能和我们很“贴”。两种文本之间,还是隔着一道薄薄的墙。
      也许,胡适还受着西方报纸、广播、讲演等文体的影响。胡适留美期间十分注意报纸与广播,这在日记中时有记载。他往来听各种讲演极多,自己也积极参与讲演。胡适对此十分重视,1911年2月28日记道:“夜有学生会,余适值日,须演说,即以《虚字》为题。此余第一次以英文演说也。”7月19日则写着:“偶与沈保艾谈,以为吾辈在今日,宜学中国演说,其用较英文演说为尤大,沈君甚以为然,即以此意与三四同志言之,俱表同意,决于此间组织一‘演说会’。”以后演说会不断活动,轮流演说,胡适说得最多,还被推举为主席。这种以美国流行的演说为模板的中文讲演,对于后来胡适白话文风的形成,肯定是有大影响的。此前,当胡适尚未留学,还不满十五岁时(1906年),曾为《竞业旬报》写过大量白话文稿,该报第一期就有关于“地球是圆的”一段文字,后被胡适抄入《四十自述》:
      
      譬如一个人立在海边,远远地望这来往的船只。那来的船呢,一定是先看见他的桅杆顶,以后方能够看见他的风帆,他的船身一定在最后方可看见。那去的船呢,却恰恰与来的相反,他的船身一定先看不见,然后看不见他的风帆。直到后来才看不见他的桅杆顶。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那地是圆的……诸君们如再不相信,可捉一只蚂蚁摆在一只苹果上,叫他从下面爬到上面来,可不是先看见他的头然后再看见他的脚么?
      
      是的,这样的文字已经很白话了,这也可见那时的白话报纸已为后来的新文学运动打好了前站。然而,如从文风上看,总觉得还不够从容澹定,清晰简洁,还有着一种火气,更有梁启超的“新民体”的痕迹。这与成熟期的胡适体,还是有着一墙之隔。
      总而言之,把《圣经》的影响,报纸广播以至演讲的影响,加在胡适少年时期的白话文上,仍未完全达到“五四”后胡适的风格。就像一块调色板,加上几种颜色后,还是没有调准,总觉得还缺一点什么。缺的什么呢?
      其实,我们不妨回味一下,在阅读和感觉的记忆里搜索一下:我们读过的中外文章,有没有和胡适很相近的?肯定有,而且不会少。因为这种从从容容、清清淡淡的明晰,是我们很熟悉的美感。我一下子就能想起很多,但最为接近的,却是列夫・托尔斯泰。我不是指他的《战争与和平》或《哈吉穆拉特》那样的名著,而是指他为孩子们写的《启蒙读本》、《新启蒙读本》、《俄罗斯读物》以及《高加索的俘虏》那样的短作品。他当然更受到《圣经》的影响,同时又愿意为俄罗斯儿童提供一些最浅近的用以识字的读物,而他还曾把这些读物称作自己最重要、最满意的作品。我儿时读过一些,居然至今未忘当时所体验的那种亲近和感动。遗憾的是,我只能读中译,现在抄在这里的,也只能是中译。这是一篇叫《沙皇和衬衫》的短文(吴墨兰译),写一个沙皇生病了,据说只有找到一个幸福的人,把身上的衬衫脱下来给沙皇穿上,他的病才会好。于是――
      
      沙皇派人到全国各地去找幸福的人。但是,沙皇派出的使者在全国各地找了很久,也找不到一个幸福的人。没有一个人对一切都满意。有的人很富,但是病魔缠身;有的人身体健康,但是很穷;有的人身体健康,而且有钱,但是妻子不好;有的人孩子不好――总之,所有的人都在抱怨什么。
      
      这里所要表达的,当然就是《安娜・卡列尼娜》开首所反讽的“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这是托翁反复思考过的基本的人生观。但他此处写得那样浅――因为读者对象不同。这个故事的结果,是皇太子终于找到一个干了一天活正安心睡觉的人,想用高价买下他的衬衫,但他穷得根本没有衬衫。
      为什么把这样的文本和胡适连在一起?我起先也觉得莫名其妙,但很快发现,它们确有内在的相通。它们都与《圣经》相近,也都与通俗演讲相近,但与此两者又都有不同。不同在哪里?就在于那种极度的平易、耐心、亲切,再加上一种充满愉悦的叙说的兴趣。一个人,只有当他面对孩子时,才最易于用这种语气。所以,这其实是全世界儿童文学、儿童读物所特有的叙述风格。
      胡适在外留学时,是否受到过西方儿童文学的影响?这是一个很值得查考的课题。曾有人编过一系列现代大家与儿童文学关系的专集,诸如鲁迅、周作人、茅盾、冰心、叶圣陶、黎锦熙、陶行知等,却从未有人想到编一本胡适与儿童文学的书。因为胡适从来没有正面谈论儿童文学的话题。但事实上,从他的不经意的流露中,不难看出,他对儿童文学是熟悉的,也是有兴趣的――
      1914年9月13日,胡适日记中有《波士顿游记》,其中写到“七日以车游康可(Concord)”,在爱默生旧居不远,“为女文豪阿尔恪特夫人之旧居。阿夫人著书甚富,其所著小说《小妇人》,尤风行一世。夫人家贫,自此书出,家顿丰。夫人之夫阿君亦学者。屋后数百步有板屋,为阿君所立‘哲学校’,余亦往观之……”胡适表现出深厚的兴趣,遍览了“夫人著书之屋”。《小妇人》可说是美国早期最著名的儿童文学。他不仅称这位女作家为“文豪”,甚至还称其为“英雄”,并依卡莱尔之言曰:“文人亦英雄之一种。”
      1914年12月,胡适曾作《睡美人歌》,认为对于中国,“睡狮之喻不如睡美人之切也”,遂歌以咏志。翌年3月15日的日记中追记此事,且复述了睡美人的故事――而这正是我们所熟悉的格林童话中的名篇。胡适能信手拈出,可见早滥熟于胸。
      1911年5月18日的日记,记有“昨夜往听演说”的事:“题为‘Cowboy Songs in America’,即吾国所谓《牧童放牛之歌》。此君搜求甚多,亦甚有趣。”
      1914年11月3日,胡适在日记中详记了女友韦莲司给他说的印度神话“月中兔影”的故事。11月15日,他又在日记中写道:“吾国古代亦有‘月中玉兔’之神话,今约略记之……”最后总括道:“连类记此以自遣。少时不喜神话,今以社会学之眼光观之,凡神话皆足以见当时社会心理风俗,不可忽也。”
      胡适留学期间读小说极多,其中包括狄更斯、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作品,而他们的有些小说也是被认作儿童文学的。此外如宗教小说《天路历程》,在西方也被列入儿童文学,胡适说它“如《西游记》”,正是说到了点子上。胡适甚至还尝试着动手翻译儿童文学,那就是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这是1912年9月的事,9月29日的日记中记:“夜译《割地》(即(最后一课)成。”此译文不久即刊于《留美学生季报》。事后胡适曾得意地说,这是最早向国人介绍都德;他的法文老师还要去了译文,说要寄给都德的遗孀。这篇译文的文风,已经很“儿童文学”了(现在通行的文本与之相去未远),这是他从法文的行文趣味中揣摩出的中文风格,此前并无类似的中文可作参照。那开头的几句是:
      
      这一天早晨,我上学去,时候已很迟了,心中很怕先生要骂。况且昨天汉殊先生说过,今天他要考我们的动静词文法。我却一个字都不记得了。我想到这里,格外害怕,心想还是逃学去玩一天罢。……
      
      胡适其实是一个很有童心的人,他后来的文章中,时常出现“小孩子”的比喻。对于与儿童有关的诗歌、图画、故事等,常能引起他的注意。他还在日记中,有意识地收存了不少充满童趣的西方漫画。1915年4月25日的日记,记了这样一节:
      
      火车中余座前有妇人携儿可二三岁,睁睁望余,似甚亲余。余与之语,其母谓余曰:“儿仅能斯拉夫语,不能作英语也。”然儿与余戏若素相识,余行箧中无食物可啖之,因剪纸为作飞鸟以贻之。
      
      这种对儿童和儿童文学的兴趣,贯穿了他的一生。1921年5月6日他记道:“十二时,去看赵元任。他译的‘Alice in Wonderland’(《阿丽丝漫游奇境记》)差不多译完了。这部书译得真好!我在他家吃饭。”而此书的译笔,与胡适的平白的文风极为接近。三年后,胡适为自己的爱情所苦,曾作了一首很有名的短诗,题目就是《小诗》,一共四行:“坐也坐不下,/忘又忘不了。/ 刚忘了昨儿的梦,/又分明看见梦里那一笑。”后来他又删了前面那两行,让它只剩了后面的两句了。但此诗最有趣的还是后面的一段补记:
      
      《阿丽思漫游奇境记》中的猫“慢慢地不见,从尾巴尖起,一点一点地没有,一直到头上的笑脸最后没有。那个笑脸留了好一会儿才没有”。(赵元任译本页九二)
      
      由此可见胡适读童话之细,也可见此童话在他心中的印象之深。
      说到底,胡适自己的创作,有不少就可归入儿童文学中去。如《尝试集》中最早、也最出名的那首《蝴蝶》(原名《朋友》),即“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的诗,不就是典型的儿童诗吗?在他的《尝试后集》中,有一首译诗,那是他1943年的译作,但却是从十几岁时就开始喜欢并打算翻译的作品,作者是美国诗人朗费罗,诗题是《一枝箭,一只曲子》。我以为,这也是典型的儿童文学。现也抄在这里:
      
      我望空中射出了一枝箭,
      射出去就看不见了。
      他飞的那么快,
      谁知道他飞的多么远了?
      
      我向空中唱了一只曲子,
      那歌声四散飘扬了。
      谁也不会知道,
      他飘到天的那一方了。
      
      过了许久许久的时间,
      我找着了那枝箭,
      钉在一棵老橡树高头,
      箭杆儿还没有断。
      
      那只曲子,我也找着了,――
      说破了倒也不希奇,――
      那只曲子,从头到尾,
      记在一个朋友的心坎儿里。
      
      儿童文学的影响与《圣经》的影响是可以互补的,虔诚的基督徒托尔斯泰就是最好的例证。儿童文学与报纸广播演说等也有相通处,这可从安徒生身上得到证明。安徒生作品的一位英译者就曾说过:他自创的文体引起了当时的批评家的愤怒,但却对丹麦散文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为他说,“我写童话,正如我对小孩子讲一样”,即抛弃了所谓文章体,“改用口语上的自然的谈话的形式”;这就好像一篇论广播英语的话,安徒生实在也可说是一个最初的广播者,“这据说正是不列颠广播会(B.B.O)的重要工作之一”。(可参见周作人文《安徒生的四篇童话》)
      关于胡适与儿童文学的关系,虽还有不少材料可用,我们先就说到这里吧。但有两件事却不得不提。其一就是陈衡哲的《小雨点》。当留美的胡适与友人还在激烈探讨文学革命的问题时,陈衡哲已用莎菲的笔名写了第一篇白话小说《一日》,由胡适编发在《留美学生季报》上,所以胡适称她“是我的一个最早的同志”。而她的代表作《小雨点》,胡适认为是《新青年》时期“最早创作的一篇”。可以说,她是胡适文风的最初实践者,而《小雨点》恰恰是一篇典型的儿童文学,写的是雨点在大自然中漫游的故事,严格地说是一篇童话。这样的文风一落到创作,便先出之于儿童文学,我想这不是偶然的。
      其二是老舍的长篇小说《小坡的生日》。老舍的风格自与胡适不同,但也与胡适的行文有很大关系,这我们会在以后说到。而老舍偶作儿童文学,便感到自己忽然发现了白话的秘密,却很能发人深省。他后来写过一篇《我怎样写》,其中说到:
      
      最使我得意的地方是文字的浅明简洁。有了《小坡的生日》,我才真明白了白话的力量;我敢用最简单的话,几乎是儿童的话,描写一切了。我没有算过,《小坡的生日》中一共到底用了多少字;可是它给我一点信心,就是用平民千字课的一千个字也能写出很好的文章。
      
      老舍在这里说的,是用“最简单的”、“几乎是儿童的话”,“描写一切”,而不只是描写儿童生活;是用最少的字(这让人想到构成《旧约》的古希伯来语)“写出很好的文章”,而不只是写儿童文学。他从儿童文学中悟到这种“白话的力量”,能不能看作胡适当年在文学革命中披荆前行过程的一个缩影呢?
      我们大体探寻了胡适那一清如水的文体产生的原素,调色板是否调准了,还得看读者和时间的评判。这一文体的长短处及对于后来的中国文章无可替代的影响关系,只能放到下次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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