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地方有个海贼郑广,后来接受朝廷招安当了官。一天与同僚相会,同僚强迫他做诗。郑广推辞不过,开口咏道:“不问文官与武官,总一般。众官是做了官做贼,郑广是做了贼做官。”(《拊掌录》)
上述诗话趣闻,发生在宋绍兴二十六年,实际情况是这样的。一日,郑广到福州府衙参加聚会,满座官员济济,或谈笑风生,或吟诗作赋,就是没有一个愿意理会郑广的。郑广忿然起立说:“我是个粗人,有一首诗献给大家,好吗?”等众人安静下来,郑广大声吟道:“郑广有诗上众官,文武看来总一般。众官做官却做贼,郑广做贼却做官。”满座等着看郑广笑话的官员,一时惭愧得鸦雀无声。(见道光版《晋江县志·海防志》)
虽然两个故事在具体细节上有些出入,但“众官是做了官做贼”的基本事实没有变。我宁愿相信郑广说的是实话,不然,众官为何“惭愧得鸦雀无声”,为何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反驳和回击呢?其实,在旧时代,一些人“当官做贼”的现象,并非一地所有。
过去广州出贪官太多,从晋代到唐朝,时间长达几个世纪,历任广州刺史当不下一百,可真正能载入史册的清官却只有吴隐之、冯立等寥寥数人。当时有人把这里官员贪腐严重的原因归罪于饮了贪泉之水。可吴隐之不这么看。他不仅痛饮贪泉,并赋诗一首曰:“古人云此水,一歃(饮)杯千金。试使夷齐(伯夷叔齐,商代末年高士)饮,终当不易心。”在吴隐之看来,“不见所欲,其心不乱”,他担任广州刺史期间,清廉的操守更加严格。(《晋书·吴隐之传》)另据《旧唐书.冯立传》记载,冯立任广州都督数年,他说“吾当汲而为食”,喝足了泉水才离开。在任几年间,他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
郑广所言的“当官做贼”,显然是指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窃取民脂民膏。殊不知,小偷比之于贪官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有些原本好好的官员,为何当起了“贼”呢?要找答案并不难。余薇野有首《窃贼的逻辑》诗写道:
我偷书,我爱智慧;
我偷花,我爱美;
我偷煤,我爱温暖;
我偷电,我爱光明;
我偷世界,我爱一切。
正是这种极其荒唐的逻辑,使其毫无顾忌,偷瘾十足。一些官员贪鄙严重,不也是一种“为爱而偷”的“占有欲”所导致的么?宋人杨万里说得好:“人心之病,莫甚于一私。”(《答陈国材书》)一个人一旦“私”迷心窍,就会利令智昏,胆大妄为。南梁鱼弘曾聒不知耻对人说:“我为郡有四尽:水中鱼鳖尽,山中獐鹿尽,田中米谷尽,村里人庶尽。人生但有欢乐,富贵在何时?”(《劝忍百箴》)如此大肆贪婪,一心追求及时行乐的官员实属罕见。
当官做贼平生耻,不只因为它较之于盗贼,具有更大的隐秘性和欺骗性,更在于它玷污了官德,亵渎了民心,败坏了风气,具有更大的危害性。
在现今物欲横流的年代,各种诱惑无时不有、无处不在。如何使自己“终当不易心”?答曰:加强自守,并努力破除心中之“贼”——摒弃种种妄念。否则,便容易在不经意间糊里糊涂地登上“贼船”,这方面的教训,难道见得还少吗?
盗贼不灭,民无宁日;贪官不除,国必遭殃。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共识。
【摘自《红网》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