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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9-23 21:19:04 点击:

    【阅读提示】疫情常态化已经是一个趋势了,我们要时刻做好防护,学生在开学前遵照学校的开学通知,做好隔离或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给国家添麻烦。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教育频道!

    1.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司全体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在公司职工中的发生和流行,尤其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阶段,使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应急预案:

      二、目标管理L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职工中的发生和蔓延。

      三、组织机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部门员责人

      四、监控预防措施

      1.公司所有职工持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建立职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并有当班组长或部门员责人进行逐一登记,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公司办公室,并进行及时隔离,并对休假员工进行健康询问,及时掌握不在岗员的健康状况。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公司在接到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疾病控制中心有关重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下不折不扣地实施卫生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五、应急处理

      L在发现确证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间:甲类传染病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乙类传染病6小时内/农村12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发现确诊或疑似职工,职工应在结果出来30分钟内直接上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在30分钟之内报告公司总经理,联系家属进行,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传染性肺炎病人,对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

      4.对新型冠状病毒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5.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7.公司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防疫防控知识,提高公司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责任。

      六、应急保障公司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公司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并建立巡查小组,确保公司各部门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疾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对于突发疾病的部门和员工,公司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患病人员的善后工作。

      3.对疫情防控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疫情的发生。

      4.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尽快恢复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对工作场所每日必须彻底消毒,要求每个到访公司人员做好防护,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在接待全程中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因新型冠状病毒暂时停工的职工,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连续2次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才可复工。

    2.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

      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

      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

      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

      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防控手段。

      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

      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

      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栏,提高防护意识。

      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的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3.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我们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守护校园一方净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两个目标,特制订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党办、校办、学生工作部、保卫处、人事处、教育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组成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张勇

      副主任:尹承国刘小书杨林罗永全滕志华朱志平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6)及时掌握与疫情相关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与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级疾控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并上报相关情况;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2)准确摸清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和重点人群名单,掌握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主动做好相关舆情处置、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全校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要求

      1.应急发起。发现学生和教职员工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时,所在单位、部门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所在单位、部门指定专人指导发热者佩戴好口罩并指引至学校指定地点或发热者自行前往学校医务室;

      3.学校医护人员测量并记录体温,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确认发热和初步诊断后,校医室及时用专车送往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4.若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所在单位、部门应及时通知其家属或家长,患者按要求接受治疗,并开展全校环卫消杀;

      5.若排除新冠肺炎,当事人应按医嘱接受治疗或居家观察,学生应在学校留观室观察,直至痊愈;

      6.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七版)》或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校医、辅导员、应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7.应急预案的终止。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疾控部门评估,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在应急响应期间,学院大楼实施封闭管理,不允许各层次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员进入学院大楼,大楼外设立临时隔离区域。教职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大楼处理应急事务,须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工作证或一卡通并接受检查、询问和体温检测。

      2.应急响应期间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类考试、研讨会、报告会等,一般情况下不安排教职工出差。

      3.全体学生未获得准确开学日期前务必不要提前返校。

      4.寒假留校学生(含留学生)不得随意出入校园,体温监测情况每天要及时报告辅导员并进行线上数据填报。确有特殊情况要离开学校的,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在外出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返校时,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返校时出现发烧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按照相关流程处置。

      5.在津教职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来校进院。近1个月来有湖北武汉等“封城”地区进出经历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上述地区离开者的教职工一律不得返津,何时返津等候通知。其他地区教职工如需返津,须在返津前向学院联系人告知出行日程和健康状况等,返津后每天监测体温,自行居家观察。

      6.密切排查师生有无接触疫区往来人群的情况,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情况或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学校并按学校防疫预案进行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人群的风险。如涉及课程教学、教学研究实验,由学院协调安排,并按规定上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实验设备处等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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