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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义迷失的历史痕迹】 中国历史上的道义论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14 04:37:33 点击:

      刚来加拿大时,我和朋友去买电脑。卖主是一位即将回国的、十分年轻的中国学生,他告诉我们,移民后因为既入不了这里的大学,又找不到工作,所以只好“忍痛割爱”,把刚买了几个月的电脑卖掉后回国。我们听了他的解释,又查看了电脑,觉得很满意,于是成交。但当我们要拿走电脑的时候,他又告诉我们,他要一周后才回国,还要用一下电脑,能不能一周后再来取。我们答应了。一周后,当我们把电脑取回家后,才发现我们拿到的电脑比当初看到的那台年长近两岁,尽管外观相差无几。当我们把这件事说给一个在北美生活多年的亲戚的时候,他脱口而出:“你怎么能相信一个中国人?”他说话时那不容置疑的语气好像他自己不是中国人似的。我的心中非常诧异。后来旅加的时间久了,这种诧异的感觉就逐渐淡漠了,因为每当我买东西的时候,我们的同胞都会很善意的提醒我:“别买中国人的东西。”说这话的时候,他们都仿佛忘记了自己就是一个中国人。而且,日后的经历也证实,和外国人打交道要比和我们的同胞打交道,令人放心得多。
      我们总是抱怨别人不信任我们,声称那是外国人对华人的歧视与偏见。实际上,最令人震惊与悲哀的是:首先是我们自己就不相信自己,换句话说,对道义、诚信缺失的体认与确信首先来自于我们的内部。华人之间的相互猜忌与不信任,是我来加后最为深切的感受之一。发生于加国的两起著名的华人被害案,凶手(疑凶)都是我们的同胞。联系到国内官场、商场中欺诈成风,谎话、假话、空话满天飞,各种统计数字、报表水分多多的现实,我们就不能不对我们的道义、诚信状况产生深刻的忧虑与反思。
      来加后,学习之余,我最常看的中文书就是李泽厚的《论语今读》,其中的一条注释引起了我的注意与联想。《论语・子路》写道: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其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此: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这条语录的本文很浅显,而且后两句“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已成为现代汉语的习惯用语,毫无翻译的必要。我所感兴趣的是如何“隐”,即“隐”的方式问题。
      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要为他隐瞒。隐瞒的方式无非有三种:一、保持沉默。在中国文化语境中,面对别人的指责保持沉默,往往就意味着默认。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来“隐”的可能是最小的。二、不承认有“攘羊”这回事。这是一种对事实的全盘否定。这种隐瞒方式最为彻底,但有漏洞:万一你“攘羊”的时候恰好被人逮住、或者是被人亲眼发现,你难以抵赖。三、承认“攘羊”的事实,但对“攘羊”的动机、过程等作出“超出常见”的解释。这里的关键是关于“攘”的理解。这里要强调的是,“攘”不是偷,只是帮你牵回家,帮忙看护、照顾之意。解释有很多种:你的羊跑到街上,我老爸怕被坏人偷走,又不知主人是谁,只好先牵回家,而且“攘”回家之后,既要帮你喂养,又要帮你照看,颇花费了心血与银子等等,诸如此类。所有的解释都指向相同的事实:羊是我老爸“攘”的不假,但是出于好心,所以这种“攘”不光无损于你,甚至还有恩于你,属于学雷锋、做好事的性质。这种“隐”的方式最为高明,符合逻辑,天衣无缝,甚至有“化腐朽为神奇”、“把坏事变好事”的功效,为后世所广泛采用。中国文化中讲谋略、权术、兵法、阴谋、阳谋的书籍之多,中国历代政治中暗箱操作之盛行即是明证。
      然而,真正令我惊讶的倒不是孔子肯定亲子相瞒的正当性这一事实本身,而是孔子在肯定这种“以亲遮义”时的那种毋庸置疑、理直气壮的态度与口气:“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正直就在其中了。”偷了别人的东西,互相隐瞒,不仅没有丝毫理亏的感觉,而且还有一种“正义在握”的理直气壮,天底下有这样的道德准则与逻辑吗?无论孔子的徒子徒孙们如何巧舌如簧,百般狡辩,有一个事实不容质疑:道义、正义感的缺失就发生在我们文化的源头。
      面对原儒中“道义缺失、正义为血缘遮蔽”的事实,后世儒家抱持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论语今读》中恰巧收录了几条前人关于此条语录的注解,以及李泽厚本人的解读,从中清晰地映现出儒学义理承传的历史痕迹。
      先看主张“存天理、灭人欲”的宋明理学鼻祖朱熹是怎么说的。《朱注》的注解是:“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矣。”这里,没有丝毫的反思批判的意思,相反,一个“至”字把对老祖宗的无条件肯定与推崇表达得异常明晰,父子相隐,不仅仅是好的现象,而且是好得很,好到“极致”。而“不必刻意追求正直,正直就在其中了”的论断,更把老祖宗的意思往前推进了一步。这里不仅再次肯定了“亲大于义”的原则,而且通过强调“直”的达成的自然性与自发性,抹杀了在达到“直”的过程中所需付出的肉体历练与精神、伦理痛苦,从而也就大大地贬低了正义的伦理地位与道德价值(一种轻而易举就可以获取的东西能有价值吗?)。表面上看,这种论断仿佛与理学所主张的“以理克欲,克己复礼”相违背,但在本质上,却恰恰与“孝悌为本”的儒学根基一脉相承。退一步讲,即使自己的主张同老祖宗的圣训有矛盾,也要惟老祖宗马首是瞻。
      如果说朱熹的话代表着传统或“前现代”观点的话,李泽厚本人则可作为现代人的代表。李泽厚对此条语录的注解亦颇可玩味。首先,李泽厚承认:“在现代社会,这当然违反法律,构成伪证罪”,但他话锋一转,强调这是“人情”,而且进一步论证其合理性:“从社会学说,这是重视家庭作为社会基础的巩固;从心理学说,这是重培植情感高于其他。”经过这样的论证,父子相瞒这一事实本身就获得了现代语境下的合理性。李泽厚又进一步论证说:“因此所谓‘直’‘正直’在这里并不是法律是非、社会正义的含义……‘直’――正直、公正在《论语》中与情感的真诚性有关。”看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正直、公正”这些在现代语境下最具公德性、共识性与社会性的范畴,在儒家文本中仅仅是“宗教性私德”,是私人性的,只关涉“情感的真诚性”,或者说,儒家所谓的“真”、“义”绝非现代意义上的“公正、道义”,那么是否可以推导出,在儒家教义中,根本就不包含现代意义上的“公正”、“道义”的内容?更何况,如果将客观性、公共性的“正义”原则建立在个人性、主观性的“情感的真诚性”上,这种所谓的“正义”靠得住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英国作家、哲学家罗斯金早就指出情感作为一种是非标准的不可靠,他将其称之为“情感的误置”,他说,情感的参与往往遮蔽理性的明晰,使我们的判断产生错位。
      从以上的简单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李泽厚对“父子相瞒”的解释已打上现代的印记,比如法律意识的参与,但从义理与本体上,李泽厚并没作出基于现代性之上的批判与反思,可以说,他与近千年前的朱熹的解释并无根本的区别。在源头就迷失的道义在现代社会并没被打捞上来。从孔子,到朱熹,再到李泽厚,从源头经由传统社会到现代,道义迷失的历史痕迹清晰可见。
      公正(直)是人类社会最具普适性的道德准则之一,在现代社会里,其价值更被以无比醒目的形式凸现出来。在左派思想家那里,它被推崇为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社会标准;即使在强调自由重要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比如罗尔斯)那里,它也是两大核心范畴之一。儒家学说,作为人类最为成熟、最为长寿的思想体系之一,不可能没有认识到它的崇高价值。事实上,在儒家的原典《论语》中,“义”、“直”都是最为重要的范畴,尽管它们的含义与现代社会的普遍概念大不相同。那么,我们不禁会问,既然儒家已经认识到公正、道义的重要性,那为什么又会导致道义迷失、公正贬值呢?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儒家对血缘关系的极端强调以及对“孝”这一伦理原则的抽象化与实际上的宗教化。我们承认,从原初义理上说,儒家强调“实用”与现实关怀,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敬鬼神而远之,是为敬也”。然而,由于“孝悌”这一立人治国的根本原则事实上的排他性、不可侵犯性(任何其他的原则都要绝对服从于它,或者说,孝悌具有先验的正确性),特别是经由以董仲舒为首的汉儒的重新阐释与改造,当世俗的人道同神秘莫测、统制一切的天道相感应、相融合的时候(所谓的“天人合一”),儒家从理论上已具备了某些宗教的品质。孝与不孝,不仅是一个世俗的道德、品行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是否符合天道、是否违背超验价值的问题。祖先的遗训、父母的意志不仅是一种世俗经验的传承、现实生活的指引,更为重要的是,它感应着天道,有一种神秘的不可抗拒的权威与魔力,一旦违背,会遭受上天的惩罚(所谓天谴,天理不容,天打五雷轰)。在儒家那里,没有统一的人格神,但祖先、父母的灵魂却具有人格神的功能。所以,儒家学说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宗教,却有宗教的功能,所谓的亚宗教,韦伯等一批西方学者干脆称之为儒教。当血缘联系上升为“天”的高度,世俗中的“义”、“直”之类当然只有服从的份了,所以,尽管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你还为之隐瞒,实在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但因为遵从血缘,“正直就在其中了”。
      国人整体道德观念(不仅仅是公正、道义)的淡化,还与道家文化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与儒家追求的道德人生恰恰相反,道家文化是反道德的,绝圣弃智是道家的核心理念。老子表现出对道德的冷漠与对生命的冷酷。“天地不仁,视万物为刍狗”。天地之间没有什么温情关爱可言,有的只是利益的分配与竞争。要在各种二元对立的元素中权衡取舍,使自我的收益最大化。庄子则指斥道德的虚伪,“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仁义存焉”,并表现出非道德的倾向。他理想中的神人、至人形象,都和这个世界脱离了一切联系,无牵无挂,可以无所凭依地在空中飞翔。庄子本人则视官位为太庙里被供奉的死龟,妻子死了鼓盆而歌,朋友死了干嚎而出,不辨蝶人之分,表现出对世俗人情伦理的彻底弃绝。当然站在个体的角度上,任何法律道德都是对个体人性的压抑与异化,在义理上,庄子并没有错,相反,其学说由于对自然人性的珍视与对自由的强调,而对从古至今的中国人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然而,人毕竟是生活在人群与社会中,无论你喜欢与否,法律道德是维系社会秩序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更为致命的是,儒家对道德的过分强调以及道家的反道德、非道德倾向的共同作用,往往使国人在价值判断与道德选择上产生混乱,甚至无所适从。我们的文化推崇中庸,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极易走向道德标准的多重性、人格的两面性以及思想行为的两极性。中国社会中的两面人特别多。据舒芜先生揭露说,以关心人民疾苦为己任、并写下无数现实主义诗歌的著名诗人白居易,实际上是一个妻妾成群,以玩弄女性、虐待女人为乐的高手。其实舒芜先生本人不也有在“反右”中上交朋友书信、卖友自保的不良记录吗?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我经常会感觉到遵从道德与蔑视道德两股力量在激烈冲撞,狼奔豕突。我经常想,在儒家与道家的双重拉扯与驱使下,我们的内心以及道德选择是不是真的走向了分裂与破碎?否则,我们怎么解释在我们社会中发生的那么多超出任何文明底线的事件?
      这学期的课程阅读书单中,有一本美国著名汉学家林培瑞写的《北京夜话》(PerryLink:Evening chatting Beijing)。这的确是一本十分出色的研究中国问题的书。在此书中,林培瑞提出一个十分富于启迪性的观点。他认为,中国社会日常语言的不统一――人们不得不在官方与非官方两套语言系统中不停转换,对中国社会的道德状况、特别是诚信原则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官方语言,即那种运用于各种正式场合、文件以及媒体中的语言,不少内容因与现实内容的严重脱节已蜕变为一种语言游戏,而这种游戏性的语言已经渗透于日常生活的内部,成为普通人自我辩护,甚至掩饰道德缺陷的面具。
      循着林培瑞的思路上溯中国历史,我们会惊讶地发现一种十分相似的语言现象。在中国漫长的传统社会里,书面语言(同时也是官方语言)与日常语言也是截然分离的。这种语言的分裂性以及在这种语言分裂背后所包含的不同价值观、道德观的冲突,也必然对中国的道德状况产生深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借助“之乎者也”之类的“高等语言”以及这种语言所折射的价值观,为自己的偷窃行为进行辩解的。中国传统与现代的历史仿佛都在证明着以海德格尔为代表的西方语言哲学家的论断:语言的异化,实际上正是人自身的异化,因为语言就是人本身。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当前中国社会普遍弥漫的道义缺失、道德沦丧的现状,与我们文化传统及语言传统是紧密相关的。要改变我们的道德现状,就必须借助人类共同的价值标准,对我们的文化做出深刻的反思与批判。只有这样,我们才有望走出目前的道德危机,重建我们的价值观与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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