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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娱令【浅析“限娱令”下的博弈】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16 04:47:44 点击:

      摘 要:传说中的“限娱令”终于出台了,但是在没有事先做民调的情况下出台的政策不免引发争议不断。“限娱令”背后可能是更大的利益,“限娱令”能是让文化正在走向另一个更加让人恐惧的监狱。
      关键词:娱乐至死;限娱令;央视;文化监狱
      
      上网一搜“限娱令”,大部分还都扯上了“娱乐至死”,但是,“限娱令”跟“娱乐至死”什么关系呢?“限娱令”只是打着“娱乐至死”的幌子虚张声势,试图给自己的强权找一个借口,并且“娱乐”大众罢了,而实质上,“限娱令”几乎形同虚设。
      一、望文生义的娱乐至死
      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提到“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这是他对人类进入电视时代的忧虑,是对电视这种媒介影响并改变人们生活、思考等方式提出的警示,但是“娱乐至死”说的是我们看电视的问题,而不是看什么电视的问题。如果我们一定要限制“娱乐”,恐怕那也应该是限制电视这种媒介。而借助电视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试图影响观众抵制“娱乐”,以暴制暴,似乎这只是一轮新的“娱乐至死”。
      电视已经无可避免地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就像手机、报纸、网络一样,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要摒弃它,逃离它,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有人告诉青蛙,冷水加热会慢慢煮死它的时候,或许它不会甘于等待死亡的来临,会采取措施反抗。同样,当我们意识到这是个“娱乐至死”的时代,并且我们无法离开这些媒介的时候,或许我们就不再会“娱乐至死”,我们会用更多的时间去反思,去适应这个“娱乐”的世界,并时刻警醒,这样总不至于让我们“至死”。如果“娱乐至死”真的不可避免,起码我们有选择怎样被“娱乐至死”吧!
      二、"限娱令"就是一场利益的局!
      为什么要限制娱乐?将怎样限制娱乐?下刀必有下刀之由。广电总局的理由是:“娱乐节目过多,且跟风现象严重、内容质量不高,有些还起到了不好的舆论作用。”但是,我始终不明白“限娱令”的这种意义。此次限娱令中“各台须设一档道德建设节目”一条要求实在滑稽可笑。娱乐跟道德有冲突吗?是因为我们娱乐了所有我们的道德沦丧了么?是因为《非诚勿扰》出了一批宝马女、豪宅女,所以我们的社会的婚嫁观才会变得如此现实,男婚女嫁才必须都得有车有房么?我就不觉得这些娱乐节目怎么就干扰到我们的道德观了,如果没有电视节目将这些社会现象放大,可能我们不会知道世界是这么五花八门,但是并被代表这些现象就不存在啊。道德的沦丧在于个人及整个社会的风气,说得严肃点,无论我们民族优秀,总有这样那样的劣根性。攀比之风,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不是现在这个时代才有的产物,这些从来都有,只是没有现在这么多媒介去放大它,让我们看到它,仅此而已。而值得思考的是,告别了娱乐的电视节目真的能担当起道德建设的重任吗,恐怕不能。
      限娱令的动机,官方说得冠冕堂皇,但是在政府公信力陷入“塔西佗陷阱”的今天,谁会把那些话当真呢?
      此番限娱,也并不是真的限娱,而是针对性的限娱,只是限制了34家省级卫视,央视并不在此范围,这就不免有为“老大哥”量身打造的嫌疑了。而在这个收视为王的电视时代,限娱令居然还废除了“微末淘汰制”。《意见》明确提出“三不”,即不得搞节目收视率排名,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搞末位淘汰制,不得单纯以收视率排名衡量播出机构和电视节目的优劣。是真心为广大媒体工作者减轻压力?或者是想削弱各大电视台的竞争意识?还是想为央视某些节目的低收视率寻找一个出口?
      这不仅让人怀疑‘限娱令’限的不是娱乐节目的伤风败俗,限的是各地卫视的逐渐变强;在各大电视台(特别是最具威胁性的湖南卫视、江苏卫视等娱乐主打电视台)最具竞争力的娱乐节目进行打压的同时,央视综艺继续,歌舞升平。无疑,打压卫视的收视率是重塑央视“老大”地位的有效办法。
      同时,每年选秀节目不能超过10档,全国这么多省市,这么多电视台,10档选秀节目花落谁家?是指定,还是抽签,是竞标,还是“跑部”?这恐怕是个大问题,也是个巨大的利益问题!
      三、我们有选择的权利
      有人说,低俗化的娱乐节目,表面上看是在迎合观众,但从某种层面上也是在侮辱观众:雇用群众演员表演,夸张渲染家庭矛盾;编造感人事迹,博取观众同情;放大个人隐私和社会的阴暗面,缺乏同情心;令人啼笑皆非的评委,令人瞠目结舌的嘉宾等等,这些俗气的通病,让娱乐节目越来越低俗。但是,我想说,我们真的有这么愚昧么?在到处都在说,这个节目是搬演的,那个节目请的哪儿的托儿的情况下,我们真的会笨到相信所有的节目都是真实的,然后挤出眼泪,产生共鸣么?没错,有的节目是很夸张,很虚假,但是,或许,在观看了别人的惨剧后,我们会更加留心周边的需求,伸出我们的援手;在笑过一场闹剧后,我们会更冷静地看待我们曾经经历过得那些笑话。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从这些节目中看到现实的反思,就不能再这些虚假中找到身边的真实呢?
      除开那些杞人忧天的关心外,在这个民主自由的现代社会,作为消费者,观众是一个具有选择自由的群体,我们完全可以选择不看怎样的节目、看怎样的节目,甚至我们还可以借助其它的娱乐方式达到自己的需求。电视作为媒介,主要功能在于提供选择的多样性,而选择的权利在于观众自身。况且,就算限制了电视这个平台,观众照样可以通过网络这个更加丰富的媒介去选择自己的“消费品”。所以,对于电视娱乐节目的限制并不能够起到真正的抵制低俗的目的,这只是剥夺了我们作为消费者选择的权利。
       “限娱令”的意义和价值应该是基于满足广大观众需求和真正净化电视荧屏,而不能成为强势媒体搞垄断和竞争的工具,更不能成为带有垄断保护色彩的文化阉割。同时,观众作为电视台的消费主体,在这场限娱风波里没有任何机会提出自己的意见。要不要娱乐?要怎样的娱乐?我们会用自己手中的遥控器做出选择。 我们起码有权利选择怎样被“娱乐至死”!
      《娱乐至死》中有一段话: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限娱令”不仅不可能限制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更大的可能是让文化正在走向另一个更加让人恐惧的监狱。
      
      作者简介:张力丹(1989- ),女,四川宜宾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硕士,专业:新闻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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