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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信使之函》的修辞学解读] 小说修辞学pdf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15 04:53:12 点击:

      孙甘露的小说《信使之函》最为突出的特征表现在他对小说语言的使用上,汉语文学中积累的许多语言艺术的经验被他聚合在一起,不少约定俗成的语言规范被他随意打破和重新塑形。全篇呈现的都是大量繁复的语词,使人在阅读时不断落入迷阵。
      对于这篇小说,争论一直不断,尤其是将语言作为作品的主角,成为作品内容与形式的熔铸物,与传统小说有着本质的不同。本文将从语言修辞学的角度去审视孙甘露的小说。或许会有意外的收获。
      
       一、修饰语的叠加使用
      
      这篇小说如果去掉那些层叠的修饰语将会怎样?估计篇幅至少要去掉三分之一。就是说,这些修饰语是构成孙甘露小说的重要成分,也使他的小说具有显著的个性特征。修饰语通常具有两种作用:一是具有说明和限制作用,一是具有描写性、体现事物情状。前者的结构相对简单和稳定,而后者则活跃而自由。孙甘露就是利用了修饰语的第二种作用,构成了这篇小说奇异的语言特征:
      
      那是个东逃西窜的人。若是在冬天,玻璃上结出冰冷的图案,他就在屋内面壁枯坐,要不就焚烧那些涂满胡乱词句的纸片。他年轻的时候身历过几次著名的动乱,渐渐地他变得心灰意冷而又满腹牢骚。在他恶狠狠的赌咒永远离开耳语城的那个阳光明丽的秋日,他被耳语城人认定为乱世余生的典型。当下,他就在充满每日恩典般的无微不至的关怀中陷入了秋日街头那无法自拔的狂乱自残。
      
      从以上段落可以看出,修饰语几乎是无所不在的,这些词语带有明显的书卷风格,其中成语和惯用语所占的比例相当大,如“东逃西窜、心灰意冷、满腹牢骚,阳光明丽、乱世余生、无微不至、无法自拔”等。在篇幅如此之短的文字里使用这么多此类词语,在小说乃至散文中都是不多见的。孙甘露的小说语言明显具有六朝骈赋的特色,把其他文体作为自己小说的资源,使之具有别样的风貌,这在当代小说并不是新鲜的手法。从古汉语中寻找可以利用的语言资源,这是不少作家做过和正在做的事情,孙甘露正是从中国古典文学中吸取语言的营养。从艺术特征的角度来看,骈赋在选择词语的时候注意声调的协调,抑扬顿挫,有音律般的美感,骈赋的句式构成是以四言为主并且押韵,与散句相互配合使用。散句用于叙事议论,韵语用于描写形容。
      显然,孙甘露借用了骈赋中的四言句式,但是如果他不加改造地照搬这种构成形式,便不符合现代汉语的语言习惯,因此他将四言形式放置在修饰语部分,使之作为句子成分出现,这种四字的修饰语掺杂在散乱的句子中所构成的工整句式,形成了句与句之间的相互呼应,使句子富有节奏和韵律。
      另外,修饰语的叠加实际上与铺陈十分接近,而铺陈是赋最为显著的特征,也是孙甘露借用赋这一语言资源的又一个体现。章太炎在《六诗说》中这样认为: “赋之为名”是由于“文繁而不被管弦也”。崇尚词采,的确是赋在艺术形式上的追求。赋之所以能借铺陈达到词彩华丽的效果,是由于赋中不仅有声调,还有色彩、线条、画面、光线,有意境,有情致,而这些因素的混合 “既非欲界的情色,亦非自然界的物色,而是‘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的文字的声色”。这样可能达成的诗乐画文同构的效果,对于孙甘露的语言尝试来说的确是适用的,所以从《信使之函》的语言来看,形成那种绵延的词语之流也不足为怪了。
      修饰语越多,对事物的描述可能就离事物本身的性质更远,修饰语与中心词语之间的关系就显得更加复杂和难以琢磨。这大概是孙甘露如此繁复地使用修饰语的目的之一。例如:
      
      我们在铺天盖地的醒世恒言中碌碌无为地生活,庸而不俗地创造着耳语城无比悠久的历史。在我们的耀眼得致使我们看不太清的远古岁月里,耳语城清心寡欲的先哲们先是任意捣毁了仅有的几座在众人臆想中的玫瑰园,然后,先哲们精心挑选了一个秋高气爽的日子……
      
      “在铺天盖地的醒世恒言中碌碌无为地生活”一句中,中心语为“生活”,对于生活的理解在现实中依据每个人不同的阅历及角度可以说千差万别,而通常人们认为生活是否过得有意义、有价值的衡量标准是看他有所作为还是碌碌无为。所以人被划分为英雄、失败者和庸碌者。这句话前面的“碌碌无为”和这个修饰语前的介词结构“在醒世恒言中”,以及修饰“醒世恒言”的成语“铺天盖地”,意义之间相互矛盾和抵消,然而这也恰好可以表现一种生活状态,一种矛盾复杂但又真实的生活状态。就是说,人们很容易对生活目标作出期盼,而事实上真实遭遇的生活大约就是这样的状况。
      这种使用方法不仅在此段落中,在《信使之函》中可说是随处可见。当然并非小说里所有的修饰关系都是可解的,大多数情况下词语变得意义模糊似是而非,可以感受,但难以言说。按照过去的阅读习惯,人们比较容易去探究小说的意义,有时甚至是随意阐释,而小说家作为对小说艺术语言的探索也被这种阐释曲解。小说作为艺术,并非如同可以解剖的标本一样任意进行切割,在整体中可以体会的意义,可能在具体的词语及句子中就不能明确作出阐释。因此,对于孙甘露的小说,如果从修辞的角度去分析,也许更容易理解。
      在上面例段中出现了这种修饰语叠加的情况:“我们的耀眼得致使我们看不太清的远古岁月”,这里的中心语为“岁月”,最近的定语为“远古”,接下来的“耀眼得”本来是形容物体或物质发光给人的视觉印象,在这里修饰“岁月”隐含着“辉煌光荣”之意,可是在“耀眼”之后增加了“致使我们看不清”这一补语,使得清晰的语义又含混起来。在“耀眼”之前又增加定语“我们”进行限定,同时与补语“致使我们看不清”中的“我们”相重复,形成了一种强调的效果。在这个句子中,定语叠加的方式有多种变化,而不是简单地进行排列。
      一般而言,修饰语的增加往往使被修饰的中心语在限定之中更加具体明确,如“男人”是一个概念性的名词,如果说“一个男人”就是在数量上进行限定,“一个穿灰色上衣的瘦高个儿的中年男人”,在外部特征上进一步限制同时也是确定。但是孙甘露使用的定语叠加的手法效果却是相反的,原因就在于这些定语本身就是相矛盾的,因而在叠加使用之后反倒无法断定它的确切涵义了。
      孙甘露在小说中大量使用叠加的修饰语,与后现代小说使用的“语词加倍”技巧有相似之处。 就是说,通过“语词加倍”,词语的含义在一次次地改变,小说也从一个虚构过渡到另一个虚构,形成一种变动不居的叙述状态。孙甘露使用的修饰语的叠加也是利用了语义的矛盾、相关和背离,达成这样一种效果。
      
      二、语义的矛盾拼合
      
      语言的主要功能是进行交际,语义明晰准确才可能确切传达意图,因此,日常语言避免出现歧义。然而,在《信使之函》中,孙甘露有意制造歧义,语义的矛盾拼合现象经常出现。为何作家在写作作品时时常出现这种破坏常规甚至不合情理的语言现象。因为语言的常用方式合乎语言规范,却无法体现语言的潜在价值。所以,作家要运用语言的非常用方式,通过对语言规范的偏离,来达成新异的修辞效果。在这篇小说中,孙甘露采用对语言习惯的反叛、对语言逻辑的背离和对俗套用语的处理几种修辞手法,来实现这种偏离和创新。
      (一)对语言习惯的反叛。语言系统具有相对稳定性,这是实现交流的必要前提,否则随意变动的语言就无法进行对接,更谈不到交流的有效性了。因此,一种创新性的语言实践最终总会进入语言体系,从具有突破性的变异转化为为人所接受并且使用的常规,这就构成了语言习惯。孙甘露对语言习惯的反叛不是在做适度的偏离,而是大幅度的反叛式的实践。作为一个营造语言迷宫的小说家,孙甘露总是利用词语的歧义和模糊性质,制造更多的语言迷雾。
      
      “不论在历史里,还是在眼下,你是第一个向我致意的人。”
      “不仅如此,我也是最后一个向你致意的人,因为我是耳语城唯一的致意者。”
      
      这个致意者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前面的引文只会使人感到更加迷惑和玄虚。文中有一段富于玄想和似是而非的介绍性的话语――“致意者是个来历不明的人,在耳语城,致意者必须是一位丰富词汇的占有者,同时必须是一位沉默寡言的木讷的智者。航海家早年传奇般的冒险生涯赋予他以广博的见识和孤僻的性格。他向我回忆他的第一个夜晚,欺骗是我的最初感觉。”――词汇占有者和知识广博的智者身份,令人不辨真伪的言谈和带给人的欺骗印象的感觉,最终也无法说清“致意者”到底具有什么样的可以确认的身份,因此,我们只能将其看作是对虚构的认定。“在历史里”和“在眼下”形成了语义的对比和延伸,“你是第一个向我致意的人”与“我也是最后一个向你致意的人”,相互之间又制造出对称的结构和语义的效果。
      利用反义词制造迷宫式的语言效果,也是《信使之函》留给人的深刻印象。
      
      “从某种意义上看,你我是同一类人,信使在陆地上漫游,而航海家则在海上。我甚至认为,信使也是一个致意者。”
      “那样,我们可以互相致意。”
      “不,我们相互向对方致以敌意。”航海家微笑道。
      
      上面是信使遇到致意者后两人之间的一段对话。其中对“信使”和“航海家”共同具有漫游属性的阐释,看上去也合情合理,相互的对话似乎在将两个陌生人的关系拉近。“致意”一词相对稳定的含义就是双方见面相互致以敬意,这样一种尊重的表示,是在社交场合极为普遍的一种交际方式,而现在,惯于将辞藻玩于股掌之间的致意者就将语义颠倒了过来:“我们相互向对方致以敌意。”那么这个“致以敌意”是否就是确定将两者的关系由友化敌了呢?后面矛盾的描述又否定了这样的猜测,“致意者微笑道”,这便补充说明将“致意”本义歪曲为“致以敌意”,并没有实现词义的彻底转化,作者不过是借人物之口,利用词语的转义特性在做语言游戏而已。
      (二) 对语言逻辑的背离。语言是与思维相联结的,若使所选用的词句与客观事物形成严格的对应而不产生歧义,就要考虑语言的逻辑性问题。只有遵循逻辑规律,才能保证思维的正确性,达到交际的效果。如果句意之间缺乏逻辑线索,偷换概念和判断自相矛盾、模棱两可,由已知条件无法推导出正确的结论,只会造成语言交流的混乱。文学语言恰恰可以利用这种模糊性甚至逻辑上的错误,产生独特的修辞效果。
      
      “据说,你在宫中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
      “这很难说,这要等我写完全书才能知道。人不能凭空断定什么,我们至少还要凭借纸上的字。”
      “那么,你的书中往事从何而来?”
      他露出僧侣的微笑:“从写作中来呀?”
      ……
      “你能让我读几段你的手稿吗?”
      “你想读哪方面的呢?是女人和丝质的披巾,还是酒和纸牌,或者秋季与扫兴的蟋蟀的郊游?”
      “哪方面都行,依你。”
      “依我,那就不必读了,因为我想你最好从最关键的山中故事读起,但那节我还没写呢。”
      
      这段对话更是试图混淆现实世界与虚构世界的一个例子。
      僧侣对自己是否在宫中生活过不能作出明确的回答,因为他认为不是现实生活为虚构提供切实的依据,而是现实要靠虚构证明其是否真正存在过,这显然是违背客观规律和生活逻辑的,但却可以成为小说的逻辑,也就是说语言的违背事理的矛盾,可以成为小说自身的组成部分,作者就是借此在使语言凸现,在暗示小说虚构的本质。目的还是加强扑朔迷离的效果。
      
      “你们。是迟到者吗?”一个少年僧侣拦住我们的去路。
      “不,我来找一个人。”我上前作答。
      “现在,你找不到任何人,所有的人都给神话中的人物送葬去了。他们要到午夜之后启明星出现之前方能返回。”
      “能让我去看看么?或许,我会碰见我要找的那个人。”
      “好吧。”他无可奈何地说:“我还从来不知道,活人是那么固执。你沿着这些相互关联、彼此相像的街道去找吧。也许,你能赶上他们。”
      “他们是朝哪个方向走的?”
      “四面八方。”
      
      这样的对话按照逻辑思维来理解是荒谬的。少年僧侣拦路的行为按照通常的思维习惯推测,应当产生小说情节的转折和变化,使阅读者进一步产生对故事发展的期待。可是,这种期待显然落空了,拦截的行为并没有发生戏剧化的转折,寻找之路竟然是通向四面八方的,这在现实之中根本是不可能存在的,就是在虚构的小说中,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也意味着小说情节线索的中断,所以,可能产生的意义完全被消解了。再如人群给神话中的人物送葬,这也是极其荒诞的,神话中的人物本来就是虚构的,无所谓生死,送葬又从何谈起呢?作者在这里营造的语言迷宫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的说明,跳跃的意象令人迷惑。其实,阅读者不需要去推敲语句背后的所谓含义,这在现实世界中绝对是荒谬的,而在想象的世界中却有存在的理由,也只有语言的艺术可以利用谬论和荒诞去再造另一种现实――虚构的现实。
      到了小说的结尾处,这种矛盾和否定就到了更加彻底的程度:
      
      我无法逃避信使的结局,便在通往遥远的古代的驿道旁,就着如血的残阳挑选了一个企图逃避结局的开端:
      “信起源于一次意外的书写。”
      
      到底有没有结局?这本来是信使送信的一个过程,在结尾处却仍回到起点,“信起源于一次意外的书写”,这说明这是一封没有写的信,是一个幻梦,但梦也曾经在人的记忆中停留过,它只能是一个虚构。语义的丰富性的确为小说修辞提供了可以施展的空间,这种模糊和多义恰恰说明了人的确既是有理性的但也常常处于非理性之中,人与世界的复杂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语言的多重性上,小说作为语言的艺术提供了另外的认识世界的方式。
      (三) 对俗套用语的处理。俗套用语是指以固定不变的语言形式重复使用的表达方法。这种表达方法是与陈词滥调和平庸相连的,也是与文学语言的独特性相左的。一般而言,作家总是避免使用这类词语。俗套用语之所以大量存在,源于日常生活中交流的需要这种描绘是建立在对社会和文化标准认可的基础之上的。波兰作家阿施认为: “俗套用语具有简化功能,简化印象,是认识周围环境,建立清晰而有意义观点的第一步。” 它可以帮助人们应对由于信息过量摄入导致的混乱状态。社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语言的发展,一些老生常谈似的用语也不断被新创制的用语取代,但是,由于传媒的广泛影响,使得信息得以大量繁殖,新鲜语句又会落入俗套。完全避开俗套用语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对此类用语作家往往采取两种态度:一是尽力避开并有所创新,二是故意把俗套用语加以夸张的使用,使其在具体的小说语境中获得一种新的表达效果。后者在后现代小说中使用得较为普遍,通过对现实俗套语言的引用和戏拟,达成一种反讽的效果,这也与后现代主义改变传统叙述的常规,模糊各种文学体裁之间的分野,以及拒绝确定意义的表达和具有通俗化倾向有关。孙甘露对俗套用语也采用了两种方法:
      第一是加以改造使其呈现陌生化效果。如:
      
      “我真是爸爸的背运秀了。那地方节日挨着节日,连换气的机会也找不到。诞辰,忌日,命名日,纪念日,周年,百周年,千周年,万周年,甚至还有休息纪念日,天五十六百三年一,没个清净的时候。爸爸的,我跑回来了,我是回来度假的。我要像个人那样休息!”这个鬼魂大口大口地吸着新鲜空气。我估计是“锯木作坊”里太闷的缘故。
      
      “爸爸的”是日常用语中的粗话“妈妈的”的变体,使用在这里显然有些戏谑的意味,致意者这个还未写出的小说《我的宫廷生活》的作者,因为信使要让另一个人物出场,就让他突然死掉了,这个来历不明的人莫名其妙地死掉,又莫名其妙地出现,成了一个鬼魂,他总是滔滔不绝地说的“那地方”,就是那本还未写出的书中所说的宫廷。这个“爸爸的”也像这些没有来龙去脉的混乱事件一样,让人感到莫名其妙,这大约算是一种“陌生化”的效果,是与语言营造出的奇怪异常的氛围相吻合的。后面的“百周年,千周年,万周年,甚至还有休息纪念日”,还有将通常说法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颠倒为“天五十六百三年一”也都具有相同的作用。
      第二种用法就是直接使用俗套用语。例如:
      
      温柔的睡莲衣裙翩然,在款步中引一只灵巧的彩蝶与无定的风向做魔幻般的纠缠和情人承诺般的温存。这平和的原野断无半点灵怪的踪迹,淳朴的民风在耳语城随处可见,那种充满脂粉气的传奇早已与变态的公案一同埋进岁月的深处,三三两两的游人在纯洁无瑕的暮色中作着日趋没落的嬉戏。
      
      这些俗丽的文字使得小说含有一种柔靡悱恻的色彩,对女人的描写总是与步态款款、温存、脂粉、纯洁无瑕等等这样的词语脱不了干系,小说里的女性人物也有着此类风格的名字:温柔的睡莲。从孙甘露这篇小说的整体着眼可以看到,他并不是借这样的语言而生成新的语言肌体,使这些早已被不少人诟病的俗套用语焕发生机,而是拿来直接使用,以达到一种具有反讽意味修辞的效果。按照后现代某些作家的文学主张,语言是一个自足的世界,不需要意义,不需要社会、历史甚至人的情感介入。孙甘露显然也是沿着这样的方向进行尝试。
      
      三、似是而非的释义
      
      语言具有交流的性质,对于事物意义的理解,有些是不言自明的,在人从小学习语言的过程中,通过将实物和词语意义相联系的方式,或者迂回解释的方式,使人最终明白词语表达的意义是什么,而这些词语具有基本的意义,就是说脱离开具体的语言环境这些词语也是能够为人所懂的,这种稳定性保证了交流实施的可能;为了防止个人偏差,常给意义规定明确的定义,这也是词典的主要用途。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即便在词典中,词语也有多重意义,而不是唯一的。这并非仅仅出于词语自身繁殖的功能,同时也是世间万物本性的体现。在《信使之函》中,孙甘露借用了解释意义的方法,但是却对这种方法进行了极大的颠覆。
      (一)非等同释义。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认为,在一个语言系统中,能指与所指的对应关系是约定俗成的,并不存在语词与本源之间恒定的意义。作家正是利用了能指的滑动,使所指被延搁,造成文本中语句意义的不确定,也使小说不再具有所谓的终极意义。
      在下面的例段中,括号中的内容显然是对前面语句的解释,但是却并非更加明晰的界定,而是使意义更加模糊了:
      
      在旋律中(在音乐中)……在对日出般升起的请求之中(在对命运的请求之中),在白对黑的驱逐之中(在理想之中),在强烈而独特的扭曲着自己也扭曲着时代的抽象线条之中(在不懈的追求之中)
      
      “在旋律中”后面的释义为“在音乐中”,旋律是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旋律并不能等同于音乐,所以这样的解释将词义的范围扩展了一些,但并不是定义。
      同样,以“日出般升起的请求”比喻对希望的渴望,希望是生命的动力,但不是命运的全部,这也是以部分词义指代全体词义;“在强烈而独特的扭曲着自己也扭曲着时代的抽象线条之中(在不懈的追求之中)”,是以追求的负面作用来指代追求的全部涵义。
      上面这段话尽管从总的句法特征上看是介词结构,但是其中包含的主要是偏正词组和动宾词组,具有对情态、事件和细节加以描述的作用。
      (二)描述释义。小说话语的言说方式包括叙述和描写。传统小说的重心放在“故事”上,因而叙述就成为推动故事发展的动力。现代小说与传统小说一个显著的区别在于,在叙述中出现大量的描写。描写的叙述功能在于可以造成图式化的画面感和身临其境的幻觉,使叙述更加生动逼真,弥补单纯叙述造成的单调乏味,以增强虚构故事的可信度。这个特征在《信使之函》这种诗、散文和小说等文体混合的作品中,也更加突出。他借用释义的形式,目的不是解释抽象的概念或者阐明哲理,而是将着重点放在描述具体情境和人物上。例如:
      
      a.在谁叹息之后的空气悸动之中(在对感伤的思索之中)
      b.在对行走的困惑和漫步的悠闲之中(在对日常生活的证伪中)
      c.在浸润泥土的腐烂和泥土散发的芬芳之中(在诱惑和对诱惑的抗拒之中)
      
      这三个例句的重心在前面的描述部分,但与后面的释义部分构成相互补充的关系。a句“在谁叹息之后的空气悸动之中”,描述了一种情境,着眼于外部,而“在对感伤的思索之中”则反映了人物的内心;b句“在对行走的困惑和漫步的悠闲之中”,这是对人此刻动作的描述,而“在对日常生活的证伪中”却突然切换到人的内心思考;c句 “在浸润泥土的腐烂和泥土散发的芬芳之中”,这是具有隐喻意义的语句,而后面“在诱惑和对诱惑的抗拒之中”就是隐喻的本体,两者构成谜面与谜底的关系。
      这种修辞手法有点类似美国作家纳博科夫的小说《微暗的火》。这部小说包含了两个文本:一是诗人希德的诗的文本,一是金保特的注释文本。通常来讲,注释部分是对正文部分的解释,是一个从属部分而非独立的文本。但是在《微暗的火》中,两者之间实际上并不存在主次关系,而是并置的两个部分,互相补充又各自独立,因此,这里所谓的释义其实是一种独特的形式,不是科学的研究文本而是一种语言游戏。孙甘露也在《信使之函》中借用了这种技巧,不过不是文本结构上的,而是词语句式上的。因而,试图从本义和释义中寻找答案只会枉然,而把两个部分合在一起,所获得的却是似是而非的含义,得到的是语言印象而非终极意义。
      以上所分析的内容说明,作者之意不在解释词义,他是借用了释义的形式,扩大他的表现领地, “让各个词在力量的不均及冲突中自主地行动;他们在相互的反射中发光,就像由许多宝石反射出的一条忽隐忽现的光芒一样……”在此,动作与心理,行为与情境,感觉与思维交互融合,形成一种泛滥恣肆的语流和斑驳陆离的画面感。
      (责任编辑:吕晓东)
      
      作者简介:姚建新,东北财经大学文化传播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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