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精良的桌子与几案 明代的桌与几案种类繁多。几案有方形、长条形、月牙形等。桌有高型桌,月牙形桌,也就是半圆桌。明式圆桌和半圆桌并不多见,也分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其圆桌有些做成两张半圆形桌,并合成而用,单独的半圆桌俗称“月牙桌”,可以单独使用,迄今尚在江南民间流行。矮型桌一般为炕桌。
“一腿三牙”的方桌
方形桌为桌面呈正方形的桌子,有大小之分和无束腰及有束腰两种。明式家具方桌中最典型式样是“八仙桌”“四仙桌”,枨上样式也很多,有罗锅枨、直枨和霸王枨等样式。其中有一种“一腿三牙”方桌,其造型最具特色,为明式家具的典型式样。该桌四条腿中的任何一条都和三个牙子相接,三个牙子即两侧的两根长牙条和桌角的一块角牙,也就是说三个桌牙同装在一条桌腿上,共同支撑着桌面,俗称“一腿三牙”,这种方桌不但造型有变化、不单调,而且坚实牢固。另有的为圆腿无束腰加矮老罗锅枨方桌,还有的为方腿带束腰加霸王枨方桌。该桌方腿内卷马蹄束腰,用一斜枨,将它安在腿足的内侧,另一端与家具面子底部连接,可把桌面承受的重量产生分力,均衡地传递到腿足上来,俗称“霸王枨”。
翘起飞角的“翘头案”
明式案种类很多,由于案和条形桌在造型上有些相似,人们往往称大型的为案,小型的为桌。严格说案、桌是有区别的,其最大的区别是桌的四腿在桌面四角且成直角,而案的四足不在四角而缩进案面,且多夹头榫,两腿之间多镶有雕刻板心或圈口。案的装饰千变万化,具有特色的为平头案和翘头案,平头案一般案面平整,且四足缩进案面,两档板多为雕刻纹饰。而翘头案案面两端装有翘起“飞角”,如同羊角一般,健壮优美,故称“翘头案”。翘头案的长度一般都超过宽度几倍以上,所以又称“翘头案”为“条案”。明式翘头案多用铁力木和花梨木制成。翘头的两端常与案面抹头联作,并施加精美的雕刻,由于档板用料较其他家具厚,常作镂空雕。
顾名思义,四腿在桌面下四角组成直角的为桌子,方桌以上已叙述,现在谈谈长条桌。这种桌子桌面呈长条形,也就是说桌面的长度超过桌子的宽度,也有称条桌为“长桌”的。一般四腿与桌面为直角,为马蹄足。其造型与方桌相同,亦有束腰和无束腰之分,也有罗锅枨矮老等装饰,式样很多,还有长方形带屉桌。
“三弯腿”和“鼓腿膨牙”的炕桌
炕桌为矮型桌,炕桌也为明式家具中一个重要的内容,使用于床榻之上。一般有束腰,多用托泥。典型样式有外翻马蹄三弯腿炕桌,鼓腿膨牙里翻马蹄式炕桌。所谓“三弯腿炕桌”是指:一般明式家具脚料或圆或方,但有将脚柱在上段与下段过渡处向里挖成弯折形,又向外来个急转弯,腿足有一处凸起的或外翻的足头,苏州工匠称之为“三弯脚”。所谓“鼓腿膨牙桌”,是指腿自拱肩处彭出后向里挖成弯折形后又向内收,足一般为内翻马蹄形。式样与三弯腿炕桌的上部基本相似。牙板因向外膨出,所以又有人称为“弧腿膨牙”。
亭亭玉立的香几
香几为承放香炉用的家具,或置炉焚香,也有的是置花尊插花,较高且多三弯腿,多为三弯式,自束腰下开始向外彭出,拱肩最大处较几面外沿突出。几面或用大理石、玛瑙石等,足下有“托泥”。一般香几造型修长优美,有亭亭玉立之感觉。如由杨耀先生后人收藏的黄花梨五腿香几,高106.5厘米、面径38.5厘米,肩最大径48.5厘米。黄金分割率被认为是最完美的比值,其比率为1:1.618,从香几的比例来看,略等于黄金分割率。所以这些家具都给人们留下秀丽俊俏的印象。陈增弼先生曾进行过精辟的描述:从使用功能看,这样的尺寸是合理、适用的,从造型看几面圆形,高束腰作圆形外凸,插肩榫与几腿相连,五条几腿作大曲率的“S”形状,足外翻为卷叶纹,明代工匠称此为“螳螂腿”。整个几腿修长柔媚而富于弹性。腿下端踩圆珠与圆形托泥相接。托泥下有5个矮脚触地,使整体获得一种稳定感。为明式家具的上乘之作。
感情共鸣的琴几
琴桌是一种弹琴专用的家具。其形制大约沿用前制。因为琴要置于琴几上,为了便于弹琴者弹奏,所以琴几耍矮于一般的桌案。有的用郭公砖代替桌面,且两端透孔。使用时,琴音在空心砖内引起共鸣,使音色效果更佳。琴几只用三块板式构成,造型简洁,琴几两端的挡板一般各开一椭圆形的亮洞,既减少一块整板给人的厚重和呆板感,也起到了画龙点睛的装饰作用。挡板式腿与几面交角处有的有一雕刻纹饰作为角牙,从而丰富了琴几的造型和装饰,具有简洁精致、轻盈秀丽的审美效果。此外明式几中还有炕几、茶几、花几等。
责编 孙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