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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民警正当执法撑起保护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24 04:37:05 点击:

      什么叫“警心工程”?就是我们“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正在做的一项工作。   一转眼,已近7年光景了,可不管是7年还是70年,在从事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工作中,有一件事让我始终都难以忘怀――
      那是2000年3月的一天下午,也就是“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正式挂牌后的没几天,南汇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就打来了电话,说是交警支队的队长因为纠正一次车辆逆向行驶的违章,被违章车辆的驾驶员恶意撞翻在地,撞落了四颗门牙。作为“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的我,当即询问了这位老队长目前的情况,对方答道:已经送去医院做了医疗处理,现在家中休养。我向市局领导作了汇报后,马上驾车前往南汇,由南汇公安分局局长和政委陪同前去探视,代表市局领导送上了慰问金。这是我们对他的第一次探视。稍后几天,我们再次前往探视,送上了慰问牌。其实,上次探视就应该一并送的,只因为慰问牌还在制作过程中,于是,只能在这次补送了。当这位老队长接过“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后颁发的第一块慰问牌,感慨万千地对我说:“老陈,让我说句心里话吧,今天你送来这块慰问牌,我觉得比什么都值钱。”他是南汇交警支队的老队长,因为年龄的缘故,领导和同志们要求他不要到第一线上岗,可他执意要上岗。他的家人因此揶揄过他:好端端的办公室不坐,偏要去立什么路口!他没听。这回,家人怎会不埋怨:你说去站马路好,现在好出事情来了吧?他只能无言以对。可此刻,他却自豪地从盒子里取出了慰问牌,对他的家人说:看看,这是市局领导对我工作的肯定,值得不值得?后来听说,他接受慰问牌后的第二天就上了岗,有的交警与他开玩笑,说是“你缺了门牙还没补上,形象不好啊”,他一笑了之。
      “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是在2000年2月28日那天正式挂牌的。筹备中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的刘云耕找我们集体谈了一次话。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谈话时的情景――
      那是2000年1月3日,元旦刚过,我接到通知,去局长办公室。进去一看,连我算在一起,一共来了7名警官,都是正处级的干部。当时,我曾任技侦总队副总队长,而其他几位,也都担任着相应职务。
      “我有一个重要的任务交给你们,因为你们都是资深警官,有着丰富的业务经验。”刘云耕开门见山,“你们都知道,现在,社会的执法环境不大理想,民警的执法权威常常受到挑战。就拿残疾车整治一事来说,本来是一件好事,因为残疾车载客拉客,不仅影响了客运秩序,而且还影响了交通秩序,市民反映很大,市里下了决心,也出台了政策,但在整治过程中,不知有多少民警遭到围攻,受了委屈,有的还被人殴打了。你们说,我们的民警找谁去诉说自己受到的不公遭遇?我去慰问时,先不说安慰的话,我就向他们三鞠躬,把所有的谢意和敬意都表达了。但是,我能到处去三鞠躬、一直去三鞠躬吗?再说,假如我们的民警一再遭到侮辱、遭到袭击,他们会不会产生‘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想法呢?长此以往,会不会造成执法中的不作为呢?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把保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摆上议事日程了,要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这个机构要为正当执法的民警撑腰,要成为他们的保护伞。”
      我们所有的人都领悟了这番话的意思,但是,应该怎么去做呢?
      刘去耕看出了我们的心思:“这在全国是没有先例的。当然没有现成的经验,因此没有框框,要靠你们来摸索路子,来创造经验。对你们,我抱有非常大的希望,我相信,我们的所有民警也对你们寄予了非常大的期望。”
      在这次谈话中,我们都表了态:尽管从来都没有做过,但是,我们会尽力去做好。我们心里都清楚,这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新时期保护民警的一项创举。就我个人来说,我只要在岗一天,就会对党负责一天,对我们的民警负责一天。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随后,我们就开了许多调研会。
      第一个调研会是去宝山分局开的。为什么?当时,那里是市里的边缘地区,外来人口集中,情况相对复杂一些。第二次调研会是在交警总队,我们的交警日日夜夜在道路上执勤,他们遭受到的非法侵害也多,也应该是我们这项工作中的重点。
      说起来会让人不相信,据当年1到4月份的不完全统计,已发生殴打执法民警的案(事)件115起,其中重伤4人,轻伤、轻微伤100余起,还有近480名警察受到诬告或失实举报。从全市民警执法受侵的统计数据看,受侵害民警的警种大多数为110接处警民警,占48.2%;其次是街面执勤的交巡警,占45%。从遭受不法侵害类型看,纠正交通违章占26.1%、处理酗酒滋事占16.3%、调解群众纠纷占15%、盘查抓捕占11%、专项整治占6.2%。造成执法民警轻微伤以上案件占11.5%。
      我们设了6只投拆电话,通过《上海公安报》刊登告示,将电话号码告诉了全市民警,并且保证,对于民警遭受不法侵害的投诉在15天之内给予答复。此举一出,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在“上海市公安局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后的两个多月里,我们就接受各类投诉39起,处罚各类伤害民警的违法人员19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劳动教养3人,治安拘留5人,有效地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接任的市公安局局长吴志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上海市公安局在坚持从严治警的同时,也十分注重保护民警正当的执法权益,做到以情待警。今年2月,针对民警正当执法中遭受侵害时有发生的情况,我局率先成立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动接受民警投诉,让民警挺直腰杆儿执法,此举极大调动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被誉为了‘警心工程’。”
      这是确确实实的。在了解处理横沙岛民工围攻殴打派出所民警事件中,我们曾经三赴宝山,最后,当我们带了慰问品上岛慰问被打民警时,那一幕情景让我们每个人都禁不住动容了:横沙岛派出所全所民警不仅列队欢迎我们,还打出了“欢迎来自‘娘家’的亲人”的横幅。为了流血流汗的民警不再流泪,我们觉得还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要做。
      
      从保护委员会一成立,我们就确立了“从保护到保障到保证”的工作目标,假如说2000年到2004年初是我们的起步阶段,那么,从2004年年中开始,我们的这项工作就进入了保障阶段。
      在从事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整整4年中,我们始终忙于接收有关信息,忙于了解情况,忙于探望慰问,都有了一种忙于应付的感觉。整日疲于奔波,使我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执法维权工作,光靠我们保护委一家能做好吗?是不是需要市局各职能部门多策并举、齐抓共管呢?
      我们的这个建议得到了市局党委的肯定,其实,市局党委也正在研究这个问题,因此,不久就作出了一个周密的部署:市局指挥部为一线执法民警开通“公安民警紧急报警热线”;市局政治部与卫生部门联系,为全市因公负伤民警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和民警心理放松减压室;纪委制订《关于监察部门进一步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规定》;后勤保障部为一线民警配备自制警用录音笔;教育训练部门拍摄“防范暴力袭警”教育系列片,开设“执法保护专项课程”;宣传部门拟制“有话大家说”保护民警正当的执法权益系列访谈节目;法制办制订《本市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政违法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案例实务》和《关于本市妨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和案例实务》……
      为什么要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呢?原来受到伤害的民警被送进医院,先要挂号,还要付6000元押金,对于医院来说,这是规定,这是程序,但是,因为要办这个那个手续,救治时机是不是也会因此而延误呢?再说,我们哪个执勤民警身上会带那么多的钱呢?我们写了报告,建议要建立“绿色通道”,使我们的民警及时得到救治。市局党委立即责成市局政治部与卫生部门进行了协调,并与各大医院签订了合同,明确了签约医院必须在第一时间安排最好的医务力量对受到伤害的民警进行抢救。
      同样,为一线民警配备自制警用录音笔的好处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千万不要小看这支录音笔的作用。发生在某分局的一桩事情就证明了它的功效:2004年10月的一天上午,有一辆小客车遇黄灯时超越停车线,执勤交警请司机把车退回去。假如司机此时听从了指挥,那么,也不再有事了。偏偏那位女司机来了个不理不睬,执勤交警只能请她靠边停车,然后开具了抄报单。可是,令人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天下午,那位女司机在丈夫的陪同下,吵到了车辆违章处理部门,不仅说执勤民警瞎抄报,还说执勤民警欺侮她,辱骂她。这还了得!违章处理部门当即派人去取来了执勤民警的录音笔,当着这对夫妇的面,按下了放音键,执勤民警与女司机当时的对话清清楚楚,事情也明明白白了。要是没有这支录音笔呢?那位执勤民警就是有100张嘴巴也解释不了啊!为此,录音笔的发放范围还将扩大到治安民警、社区民警。
      
      再说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吧。在这项重要措施形成和实施之前,我们尽管建立了从市局到各区(县)局乃至基层派出所的三级执法保护网络,但是在事实面前,我们终于又一次认识到:光靠公安一家来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还是不够。
      事情发生在闵行,那天下午,执勤交警发现一辆河南牌照的中巴在路当中违章停车下客,于是,就让该车靠了边,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拿不出行驶证的司机说是忘带了,马上让车主送来。没过多久,人是来了,证还是没有,执勤交警就照章作了扣车处理。车主气势汹汹地扬言:谁扣车就找谁的麻烦!谁拖车就打谁!丝毫没把我们的执勤交警放在眼里,但是,他还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车被拖走了。“你不让我活,我就让你死!”他咬牙切齿。这个车主并非说说而已,他动真格了,竟然约了六七个人候在了交警中队队部的门口。我们的那位执勤交警下班后,见到这副架势,就向值班领导作了汇报,值班领导当即调来了一辆私车送那位执勤交警回家。更加令人愤慨的场面出现了,一辆金杯面包车和一辆桑塔纳尾随而来,竟然一前一后将那位执勤交警的车夹在了当中,在那位执勤交警多次警告下,这帮目无法纪的人干脆驾驶着面包车撞了上来……说真的,我们民警正当执法中还没有碰到过如此嚣张的违章对象。虽然在整个过程中,执勤民警并没有受到人身伤害,但是,对方的威胁恐吓,甚至跟踪、撞车,是对法律和公安机关的公然挑衅,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如果不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就起不到法律的威慑作用。但是,我们知道,真要将这帮人绳之以法,需要法院、检察院、司法联手行动。
      我们的建议报给了市局,报给了市委,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公、检、法、司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终于出台了一份《关于本市办理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明确: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份通知是对执法环境的整肃,是对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的保护,后来,对那个为首者数罪并罚判刑7年,而另几个参与者也被判劳教。这个案例通报全局后,基层民警的执法底气就更足了。
      我们所从事的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工作也逐步推出了三个拓展的工作思路:从内部保护向社会保护拓展,从事后保护向事前保护拓展,从行政保护向法律保护拓展。
      我一直都在说,我们所从事的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工作,从开始实施到大力推进再到不断拓展,自始至终离不开市局领导的支持,也离不开公安部领导的支持。
      在我们开始实施这项工作时,2000年公安部政治部的第13期通报就以“民警受委屈有处诉”为题,通报了上海市公安局成立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一事,2005年9月,市局领导又让我赴京汇报工作。在汇报中,我说我们力求做到的三个“避免”:一是避免民警流血又流泪,二是避免民警受怨又受屈,三是避免民警受气又受苦;我说我们必须做到的三个“有”:让民警有怨可诉,让民警有苦可吐,让民警有难可解;我说我们必须递进实现的三个“保”:一是保护(主要是保护正当执法权益),二是保障(将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以形成一个系统的保障机制),三是保证(保证民警受伤亡、受委屈的善后工作得到妥善解决并逐年下降,体现保护工作的最终效果)……公安部领导称赞道:老陈,你不是汇报,是经验介绍。随后,公安部举办了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调研座谈会,并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通知,明确了侵犯公安、检察干警执法权益行为的类别,以及分别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法定情形,同时,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的组织机构问题、程序问题、措施问题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了民警执法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遏制了袭警行为的发生。
      (本文由缪国庆整理)
      
      发稿编辑/浦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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