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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务知识:对发展对象父母政审函调要在确定发展对象党委审批之前吗?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9-22 21:13:46 点击:

    党务知识:对发展对象父母的政审和函调要在确定发展对象党委审批之前吗?


    更多党建党务知识汇编...

    答:政审应该在党委审批之后,发展对象人选只有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答:政审一般发生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

    答:一般是党委审批确定为发展对象,再进行政审和培训。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规定:应当先进行发展对象的党委备案,再开展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

    答:报上级党委备案之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可参阅本网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及文档下载 (流程图下载)

    答:政审在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完成,另外确定发展对象是报上级党委备案不是审批

    答:按发展流程应该是在党委备案、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后,才可以开展政治审查工作。

    答:       先是上级党委备案,再进行政治审查。      依据:1.《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遵纪守 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
    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 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 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 的,不能发展入党。       3.《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8.上级党委备案,10.进行政治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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