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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湖南邵阳新宁县芙蓉学校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安排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3-18 19:03:32 点击:

    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了2020年湖南邵阳新宁县芙蓉学校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安排,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小编为您发布的资讯。

      根据新办通字(2020]20号文件,按照《新宁县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行动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建立健全科学精细的义务教育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维护稳定大局,促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招生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和消除大班额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原则。

    招生计划


      小一招生8个班,原则上不超过45人/班。

    招生区域


      松园路以西,大兴路以南区域(含富丽城、御景花园、香山嘉苑、财政嘉苑、世铭豪园、紫鑫花园等),下马石现常住户籍居民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的常住户口、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及报名方法


      (一)年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20年秋季小学-年级适龄儿童的入学户籍年齡为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报名方法

      根据上级有关招生工作要求,所有适龄儿童的报名资料只能到一所学校进行预登记,否则后果自负。

      A.城区常住户口(含有房产且已实际居住的有房户)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本人的城区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致,且父母为户口薄户主。如不一致,以其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相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相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就读学校。

      a.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b.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c.孤儿、烈士子女。

      d.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须提供父母的城区不动产登记无房证明,到县政务中心打印),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相父母或外相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

      e.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

      B.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申请条件:其父母在县城居住满一年以上,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县城务工,经商时间满一年以上(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户籍、房产在解放小学、藕塘小学、焦家垅小学、芙蓉学校、思源实验学校、明德小学、水头学校、东风小学、观瀑小学招生区域内的居民子女,必须按划定区域就近入学,不能借用进城务工经商类别进行择校。

      因我校今年一年级学位相当紧张,按照上级政策,优先保证常住户和房产户适龄儿童就学,凡父母在我校招生区域务工、经商,其子女符合进城务工,经商就读条件的,可携带资料按招生公告时间到藕塘小学南方电子厂校区或观瀑小学进行审验,审核通过的,可就读该校。

    资料要求


      a.各部门核签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查表》。

      b.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及子女户口的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c.父母双方依法签订的有效务工合同、工资表(需经用人单位盖章和法人代表签字)或个体经营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纳税凭证,父母一方在外地务工、一方在新宁县城务工,同样出具有有双方有关证明材料。

      d.租房合同和不同季度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外县市来新宁县城务工、经商的,须办理居住证。

      e.预防接种证及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f.《新宁县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登记手册》或相关证明。

      c.其他特殊情况者。

      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特聘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由父母持人社、商务等部门或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基础教核定后,优先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须持组织人事部门、县安置办或部队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登记,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招生工作流程


      (一)8月12日,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政策和本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与要求等信息。

      (二)8月14日-15日,发放《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资格审查表》

      发放地点:新宁县芙蓉学校化解大班额专项行动2020年招生工作办公室(设新宁县芙蓉学校第一栋教学楼一楼)

      发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预登记(8月17日-20日)

      (1)登记地点:新宁县英蓉学校第一栋教学楼一楼。

      (2)时间安排:

      8月17日-18日,对我校招生区域内的常住户口(含有房产证且已实际居住者)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审验相关资料。

      8月19日-20日,对我校招生区域内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审验相关资料。

      (四)入户调查(8月21日-23日),学校对预登记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审核所报资料信息是否属实。如发现资料造假,取消其子女就读我校的入学资格。

      (五)抽查复核(8月25日-26日),教育局复核小组对各校入国对象入学资格进行随机抽查,抽查人数不少于入围总数的20%。

      (六)张榜公示(8月27日29日),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接受社会监督。

      (1)学校门口设立招生举报信箱。

      (2)学校招生联系电话:

      (七)摇号派位(8月30日),对审核合格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摇号,予以确定就读公办学校。

      (八)报名入学(8月31日),凡取得我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到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招生学位确定办法


      我校小一招生,优先保证学校招生范围内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剩余学位不能满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就读需求的(剩余学位数少于就读需求数),则采取摇号的方式,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摇号予以确定就读学校,摇号由我校组织,县教育局派人监督,家长代表见证(不少于2人)。未获得我校学位的,按相对就近的原则,派位到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不服从安排的,由本人安排子女返回原籍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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