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党校学习 > 正文

    宪政理想与民国文学空间 民国二十五年宪政纪念币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5-06 04:45:57 点击:

      对于民国时期中国文学的生存环境,我们曾经有过不容置疑的定论:军阀混战,动乱频仍,一党独裁,进步文学饱受摧残压制一这不仅是来自新中国视野的反思与批判,其实民国时期的文学史家也早有批评。如钱基博就发出过“民不见德,唯乱是闻”的感慨,并且为了回避令人生厌的“民国”,他宁愿用“现代”一词来描述近世文学。不过,与此同时,谁也无法否认就是在这么一个“动荡”、“黑暗”的年代。中国文学却一改前代文学的颓势,在运用现代汉语表达现代中国人情绪和思想上取得了突出的成就,释放出了夺目的异彩。民国时期中国作家的精神高度和文学实绩,甚至让20世纪下半叶的人们自愧不如。
      究竟应该怎样理解这一矛盾现象呢?我以为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常常混淆了一般社会历史的情形与文学发展所需要的“空间”,甚至对这些社会历史具体情形的把握也不时流于模糊、笼统和概念化。
      人的生存感受固然受制于社会历史的基本状况,但这些社会历史状况却有着不同的“类别”和“层次”,其在不同方向上所产生的作用也各不相同——军阀混战对于耕耘于仕途和耕耘于农田的人显然影响各异,经济萧条对青年学生的烙印也不同于企业家、大学教授和普通农工。这就是布迪厄所说的:“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世界是由大量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这些社会小世界就是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空间,而这些小世界自身特有的逻辑和必然性也不可化约成支配其他场域运作的那些逻辑和必然性。”民国时期知识分子相对稳定的经济状况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创作基础,正是这样的基础将底层的动荡阻挡在了一个尚不足以摧毁生存的距离。这个“小世界”就是我们所谓的文学空间,或者布迪厄所谓之“场域”。布迪厄将影响文学作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种因素所构成的有机系统称为“场域”,并且尤其强调其中的各种“关系”与“斗争”。在我看来,对于将文学视作文明启蒙工程的中国现代作家而言,除了“资本”与“市场”等的“关系”和“斗争”之外,其中精神元素的沉淀和运行可能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对民国文学空间的描述,我们几乎忽略了一个贯穿始终的精神性脉动——宪政理想,这几乎就是流淌于知识阶层全体的精神信仰,而现代作家则扮演了活跃的角色——他们宣讲、传播、阐发、呐喊、抗争。既诉诸文字,也诉诸身体。他们不仅借文学发动思想的“革命”,而且不惜直接参与行动的“革命”。当宪政成为一种弥漫的精神时,整个国民都能清晰地感知到它的声音、它的呼吸,自觉或不自觉地承受它的压力,包括形形色色的政治家和独裁者。凭借着宪政力量有意无意的推动,从晚清到民国,知识分子的写作空间获得了一种较为稳定的开拓。
      首先是各种法律至少在形式上肯定了创作和发表的自由。与先前《大清律例·刑律》将“造妖书妖言”归于“盗贼”类加以严惩有别,晚清政府颁布的五个新闻法规,开始用法律的语言肯定了言论出版自由。《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庄严保障言论出版自由。袁世凯一度以《报纸条例》《出版法》等加以限制,但不久又被段祺瑞开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虽然颁布了一系列书报检查条例,对言论自由大加压制,但也不得不在宪法中宣示对这些自由的肯定。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有发表言论及刊行著作之自由,非依法律不得停止或限制之。”1936年《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第十三条同样声称:“人民有言论、著作及出版自由,非依法律,不得限制之。”在一段时间里,政府为了赢得知识界的支持,甚至还有过进一步开放的姿态。如1928年国民政府曾发布过开放报刊的通电。1929年9月5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第33次会议决议:“凡新闻纸之一切检查事宜,除经中央认为有特殊情形之地点及一定时期外,一律停止。”1929年12月27日,蒋介石通电全国,一方面表示“言禁”,一方面又在北平记者招待会上声明希望各报“以真确之见闻,作翔实之贡献,其弊病所在,能确见其实症结;非攻汗私人者,亦请尽情批评”。甚至声称:“查言论自由,为全国人民应有之权利。现在统一政府成立,亟应扶植民权,保障舆论,以副额望,而示大公。”
      其次是近现代的地方分权在客观上降低了官方对言论自由的掌控力度。地方分权、地方自治也是近现代中国宪政追求的重要内容。清末地方自治运动分化了皇权,为宪政改革推波助澜。1920年代的联省自治运动则于政治改革方向上取得了重要的成就。1921年,浙江、湖南制定省宪先后出台,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不仅专门规定了省权,而且还特别规定了县的权力,从而对省级以下的地方自治提供了宪法保障。南京政府时期力图强化中央政权,不过由于它本身无力真正解决地方势力与党内派系问题,因此在不同的权力张力间形成了言论自由的空间。例如,当时的国民党中央试图通过政党和政府两种渠道对地方进行控制,规定:“凡各级党部对同级政府之用人、行政、司法及其它举措,有认为不合时,应报告上级党部,由上级党部咨其上级政府处理。”但地方党部并不能直接干涉地方行政,中央党部也不能直接干预地方行政,党对政府没有直接干预的权力。书报检查制度实施之时,虽然地方报刊不能批评当地政府,但却不妨批评中央或其他地方。这样,一个专制独裁政府,“其内部的纠纷百出,理论中心不能建立,共信力量不能集中”,却为民间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空间。
      于是,在军阀混战的年代,中国的报刊发行量一度出现过井喷效应。据叶再生《中国近现代出版史》统计,1920年全国报刊杂志有一千多种,甚至每隔两三天就有一种新刊物问世。不仅有《新青年》的思想文化启蒙,也有《湘江评论》《新湖南》《天津学生联合会报》《觉悟》等激进之声。最典型的莫过于1926年的“三一八”惨案,段祺瑞执政府卫队枪杀徒手请愿的学生,引发了舆论的大讨伐。北京一地的报刊几乎尽数上阵,谴责之声铺天盖地,最后迫使内阁总理辞职下台。在这场现代传媒力量的集中展现中,现代作家纷纷投入其中,鲁迅、周作人、梁启超、林语堂、朱自清、蒋梦麟、闻一多、凌叔华都等以自己犀利的笔锋显示了自由的力量,宣示了社会舆论与民间言论已经成为当权者不能漠视的存在。
      当然,在民国,宪政理想与现实之间也存在深刻的矛盾,不然哪里有“三一八”惨案这样民国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又哪里还有后来左翼青年惨遭杀害的事实呢?而国民党政府的书报检查制度更是将自己的独裁本质暴露无遗,形成了对宪政制度的最大破坏。北洋时期出现过张作霖残杀《京报》社长邵飘萍、张宗昌杀害《社会日报》主笔林白水的悲惨事件。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当局即在上海、南京等地展开新闻检查,后来又一再以“戒严”、“讨逆”为由在各地实施新闻检查。根据张克明辑录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查禁书刊编目》统计,历年查禁书刊基本情况如下:1927年8月到1937年6月,查禁书刊约2000余种。1938年3—12月,查禁书刊185种。1939年1-12月,查禁书刊271种。1940年1-12月,查禁书刊116种。1941年1-12月,查禁书刊414种。1942年1-12月,查禁书刊62种。1943年1-12月,查禁书刊157种。1944年1-12月,查禁书刊171种。1945年1-12月,查禁书刊16种。1946—1949年间,查禁书刊超过1000种。   更有甚者,在审查方式上,国民党政府经历了从初期“出版后检查”向1934年“出版前检查”的改变,这严重地剥夺了公民的基本言论自由,桎梏了出版业的健康发展。在这样的检查罗网中,一大批批判现实、思想激进的左翼文学饱受摧残,查禁的理由大多是“鼓吹偏激思想”、“为奸党作宣传”甚至“派系私利”等既模糊又明显侵犯公民言论思想自由的论断。据吴效刚对抗战时期图书的初步统计,仅仅以“派系私利”的模糊理由查禁的文学作品和杂志就达300多部(种),占查禁作品总数的30%。进入1930年代的鲁迅这样描述他目睹的文学检查状况:“禁期刊,禁书籍,不但内容略有革命性的,而且连书面用红字的,作者是俄国的,绥拉菲靡维支(A.Serafimovitch),伊凡诺夫(V.Ivanov)和奥格涅夫(N.Ognev)不必说了,连契诃夫(A.Chekhov)和安特来夫(L.Andreev)的有些小说,也都在禁止之列。于是使书店只好出算学教科书和童话,如Mr.Cat和Miss Rose谈天,称赞春天如何可爱之类——因为至尔妙伦(H.Zur Mtthlen)所作的童话的译本也已被禁止,所以只好竭力称赞春天。但现在又有一位将军发怒,说动物居然也能说话而且称为Mr.,有失人类的尊严了。”其荒谬酷烈超过了北洋政府,因为“那时的北京,还挂着共和的假面,学生嚷嚷还不妨事;那时的执政段祺瑞先生,他虽然是武人,却还没有看过《莫索理尼传》”。虽然发生了屠杀事件,“然而还可以开追悼会;还可以游行过执政府之门,大叫‘打倒段祺瑞’”。于是,“当三0年的时候,期刊已渐渐的少见,有些是不能按期出版了,大约是受了逐日加紧的压迫。《语丝》和《奔流》,则常遭邮局的扣留,地方的禁止,到底也还是敷衍不下去。那时我能投稿的,就只剩了一个《萌芽》,而出到五期,也被禁止了”。失去自由环境的文坛只能是强权当道、流氓横行。在《黑暗中国的文艺界的现状》一文中,鲁迅告诉我们,在文学查禁年代,“属于统治阶级的所谓‘文艺家’,早已腐烂到连所谓‘为艺术的艺术’以至‘颓废’的作品也不能生产,现在来抵制左翼文艺的,只有诬蔑,压迫,囚禁和杀戮;来和左翼作家对立的,也只有流氓,侦探,走狗,刽子手了”。不仅有特定思想倾向的文学被禁止、被镇压,而且作为这些文学对立面的“主流意识形态”文学也如此不堪,难以构成真正的文学平衡,这实在是写作生态的极度劣质化。
      然而,无论我们怎样估价民国时代的生存环境与文学空间,无论我们怎么描述中国作家在那些矛盾困苦岁月的种种遭遇,我们都不得不正视一系列显赫的事实——恰恰是在新旧困斗、矛盾丛生的民国时代,中国作家发掘了脱离固有文学困境、走向新文学的契机,使千年以降的中国文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也是在禁锢挤压的生存现实中,鲁迅、胡适、茅盾、巴金、曹禺、胡风等一大批现代知识分子不屈抗争,以“魔罗诗力”的意志、普罗米修斯的勇气,以对现代政治与法律文化“空隙”的敏锐把握,努力撑开了一片崭新的写作天地。专制独裁的阴影从来没有窒息现代作家心中的光明。1929年4月20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保障人权命令,胡适、罗隆基等人借机在《新月》杂志发表文章,历数国民党政府侵犯人权的事例,公开呼吁制定约法,保障人权,实行真正的民主政治。虽然胡适因此受到当局警告,被迫辞去了中国公学校长之职,罗隆基也遭受拘捕,但他们为言论自由、保障人权而奔走呼吁的理想却并未停止。在“文字狱”的全面围剿中,有人劝鲁迅“不如放下刀笔,暂且出洋”,“说是在一个人的生活史上留下几张白纸,也并无什么紧要”。但鲁迅没有接受这样的规劝,相反,他更加坚定于这样的信念:“生存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当鲁迅秉持这样的信念,以手中的“刀笔”努力“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时,也就为现代文学开拓了极大的生存空间。
      而在现代中国的文学史、新闻史与出版史上,类似这样个体抗争与群体抗争的事例可以说是此伏彼起。甚至在1940年代中期,因为黄炎培《延安归来》的出版还引发了出版界、新闻界声势浩大的“拒检运动”。这场知识分子群体的大规模抗争持续一个多月,最终迫使国民党中央在9月22日举行的第十次中常会上通过决议,宣布从1945年10月1日起撤销对新闻和图书杂志的检查。虽然国民党的言论控制并没有真正结束,但是历史证明,民国知识分子的这些努力却具有很大的震慑效应。同样是在言论控制严苛的抗战时期,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张道藩提出了规范“文艺政策”的设想,梁实秋立即著文反对,结果反倒是张道藩知难而退,还不得不撰文解释:“我们提出的文艺政策并没有要政府施行统治的意思,而是赤诚地向我国文艺界建议一点怎样可以达到创造适合国情的作品管见。”1930年代,慑于知识分子阶层的不满和批评,掌管国民党新闻事业头号人物的陈布雷也曾对新闻检查者提出审慎的建议:“愿行法之人顾大体而略小节,谙法意而少运用。”“故除诚心反动之宣传品外,对于一般,与其严毋宁恕,必使舆论出版界有发乎爱党国之真诚而自知审慎,然后可达所期之目的,万不可打草惊蛇,反致顾此失彼。”
      马克斯·韦伯说过:“常常是观念所创造出的‘世界图像’——如同铁路岔道上的扳道工一样——决定着行动在利益动力的推动下运行的轨道。”近现代中国的宪政理想从根本上改变了历史的方向。正是在民国时期中国现代文学的实际成就中,我们发现,近代以来限制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宪政理想已经深入人心,它不仅成为现代知识分子精神追求的内核,而且也以自己强大的现代道德的力量对专制体制内部形成某种渗透和冲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动摇和消解了专制统治的坚硬和无情。
      民国文学由此在艰难困顿中营造了自己独立的空间,在满目疮痍的原野上盛开了一簇簇倔强的花朵。

    推荐访问:宪政 民国 理想 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