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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去的,还会回来吗]逝去的人还会回来吗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08 04:25:56 点击:

      (一)   搬到这个地方。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然这里被称为贫民窟,但我宁愿相信,这里只是条比较旧的胡同,并且道路有点旧,道路两侧的房子有点旧,房子附近的厕所有点旧。
      仅此而已!
      等级划分。这是令我害怕的东西!

      (二)

      我同另外四人,住在这条胡同深处的一间瓦房里,瓦房里有两张床,很小。这就意味着另外三人,要睡在地上。我是睡在床上的那两个中的一个。睡在地上的是三个民工。他们坚持让我同另外一个睡在床上。理由是:我们是学生,理应睡在床上,而他们在地上睡惯了。
      这个理由,让我感动了很久。
      当然,这也造成了我一定的困扰。例如:当我半夜想出去上厕所的时候,翻身起来。在月光的映照下,我看到的是一条条发亮的大腿。我在心里估算着那腿与腿之间的距离,回忆了一下,自己小时候是否练过蜻蜓点水或凌波微步之类的武功,答案总是否定的。
      所以,我只能忍着。

      (三)

      每日有课的时候,我总会走这条“水泥路”去车站赶车上课。何谓“水泥路”?其实,只是一条土路而已,不过一下雨的时候,就成了又有水,又有泥的路了。
      “水泥路”两侧尽是些老旧的二层小楼。楼下门口,总会坐着一两个和小楼一样老的人,而他们通常会坐上一整天。
      刚搬到这里的那几日,晚上回来,走在这条路上,由于路灯过于昏暗,我都不太敢往路两旁看,心里最怕,一动不动坐在那里的老人家突然跟我说一句:“小伙子,小心点儿,前面的井盖又被偷了。”无论他有多么好心,我想我都会头也不回,拔腿狂奔。

      (四)

      我住的瓦房对面,是栋有个很大天台的房子。在没看到这家人的时候,我就断定他们家一定有个大胖子。因为在看到这家人之前,我看到一条在他家天台上,迎风招展的花内裤。
      这条硕大的花内裤,无论从样式,颜色,大小哪方面来观赏,都让我感到震撼。
      后来,我知道了,这条内裤的主人是个杀猪的。
      那腰围,跟怀了孕的母猪差不多。他的脖子上,总是挂着一条很粗很粗的金链子。的确,金光闪闪的。但遗憾的是,远远看上去,总让我联想到狗颈上的项圈。可是你把他归到狗那一类,也说不通啊,哪有那么肥,还穿花内裤的狗啊。但如果将其归到猪那一类,似乎就更加说不通了,哪有带金链子的猪啊。
      我在这时突然想到了一句成语:
      猪狗不如!
      由于我跟这杀猪的住得很近,所以,他们家有什么动静,我非常清楚,就像每当这人喝了酒回到家操练老婆的时候,通常,他老婆的苦喊声,会比猪被宰时的嗥叫声,还要惨烈。

      (五)

      早上去上学之前,我都会去一家卖酥油饼的小摊吃饭。当我坐定下来,总会有几只鸡围过来,大有包围我之势。
      这些鸡都是被附近的住户放养的,胆量惊人。不怕人,不怕狗,不怕猫,在路上闲庭信步。全然不把自己当“外人”,有些公共场合对于它们来说只是展示自己魅力的舞台罢了。
      说实话,我挺喜欢它们的。
      至少我吃东西,它们围过来的时候,我感觉不到孤单。

      (六)

      写到这里,我必须提及一条狗。
      我感到我跟这条狗交流的次数,要明显高于跟这里的人。我俩的交流,有眼神上的,有心灵上的。当然,没有语言上的。
      我们刚见面那天,我觉得它的眼神有点含情脉脉。直至有一日,我注意到其实这是条公狗时,我才发现,我在自作多情。
      经济宽裕时,我会买些排骨自己煮来吃。肉被我吞进肚中,骨头丢给它。它也总会边吃边看我,眼神中充满感激。
      我也会在这时,突然觉得人跟狗交流是多么的容易,同人交流是多么的困难。
      因为狗是懂得感恩的,而人,大都不会。

      (七)

      从前,我是喜欢晚饭后散步的。但自从搬到这里以来,我也就散过一次。就是那一次散步让我打消了再在这里散步的想法。
      我想谁散步,都不会把地点选在较嘈杂的地方。当然,也不可能去厕所附近,就算那里称得上安静。
      所以,我选择走上一段路,去附近的一所大学。
      因为,我知道这所大学校园里有漂亮的草坪。
      选择去这里是没有错的,错就错在我不是晚饭后去的,而是夜宵之后去的。
      夜很深,路灯又昏。要命的是我忘戴眼镜了,更要命的是,我踩到人了。踩到了一对正躺在草坪上亲热得忘我(忘记我存在)的人中的一个。
      踩上去的时候,感觉明显高于我之前走过的草坪,并且很软。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直到听到一声低沉的声音:“哥们,你踩着我了。”
      这才明白,我的脚下,是个人。
      我没说对不起,便悻悻走开了。回去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想对那哥们说,真是不能怪我,谁让你们亲热的时候,看到我将走来,竟不发出点什么声音以作提示,其实,哪怕是呻吟声,也成啊!

      (八)

      要是让我用“时光过得真快啊”、“时光如流水啊”、“时光一去不复返”来形容我们每天消逝而过的年华,我自己都会觉得俗。但这也的确是真实的。真实得就像无论报纸怎样抨击贪官,社会怎样谴责贪官,但贪官却依然真真实实的存在着。他们也许就开着车,就从我们每个人身边嚣张地呼啸而过。
      而对于他们,我们无能为力。

      (九)

      总有那么一天,这条胡同会被高楼大厦所代替。我,也将流浪到另外一个地方。而那条狗,大概饿死,大概病死。但我并不肯定,它在死之前,是否会思念我这个老朋友。至于那群鸡,肯定会被宰掉。它们的主人,不会因为我喜欢它们,而放弃杀生的念头。还有生活在这条胡同里的不知为谁而活的人们,也依然会不知为谁而活。

      (十)

      在文章的结尾,我突然意识到,问逝去的,还会回来吗?是多么多么的多余,因为连上小学二年级的小朋友都知道:逝去的,已经逝去,并且,不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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