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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的天道观与先秦文化研究:孟子名言名句100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5-07 04:39:40 点击:

      摘 要:孟子对天的理解,继承了殷周以来中国传统的天命观,但又有所不同。孟子认为天包括自然之天、社会发展趋势之天与伦理之天。孟子用自然之天表示自然万物存在的自然性及其发展规律;在社会发展趋势之天上,既用天、命表示社会发展的一定必然性,又用它表示社会发展过程中某些时间上的偶然性;在伦理之天命上,认为天是认得性善存在的自然性及其向善发展的必然性。
      关键词:孟子;先秦文化;天命观
      作者简介:洪敏,女(1991.2-),海南海口人,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09级本科,学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2)-20-0-01
      殷周以来,中国传统的天命观是以天为万有之本源,是自然万物和人事的主宰。先秦古籍中的“天”定义有三:一是人格化的宗教性的最高的神,如《尚书·召诰》中的“皇天上帝”,《诗经·大雅·皇矣》中的“天立阙配”;二是道德法则的本体,如《诗经·大雅·烝民》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三是自然现象的物质之天,如《诗经·大雅·云汉》:“倬彼云汉,昭回于天;瞻仰昊天,有慧其星”。孟子对天的理解,在上述三义中,都有可取。笔者认为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点。
      一、自然之天: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
      孟子所说的自然之天,是指日月运行、四时寒暑交替、万物受其覆育的自然之体。在《梁惠王上》中他说:“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又援引《诗经》之语说:“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此下民,或敢侮予?”天“作云”、“下雨”是自然现象,没有人能够改变。《离娄下》有言:“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借用水运行之“道”,日月星辰交替之“故”,说明了顺从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方能获得成功。认为人们只要掌握了天体、星辰运行的规律,即使是一千年以后的冬至,亦是能推知出来的。进一步说明了天下万物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此,天的神秘性已完全失去,显示出孟子天道观中蕴含有朴素唯物主义的因素。
      二、社会发展趋势之天:天降生民,天生蒸民
      受殷周以来宗教有神论的天道观的影响,孟子默认在人世之外存在着上帝和神,他说“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离娄下》);又说“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万章上》),此句中的“神”,就是指有人格的主宰世界的天神。并且认为是上天降生了人,他援引《尚书》、《诗经》之语说,“天降下民”、“天生蒸民”,既然天降生了人,那么天就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对人世有主宰作用。 “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万章上》)。他援引《诗经》:“商之孙子,其丽不亿;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虽然孟子肯定天对人世间有主宰作用,但他又援引《尚书·太甲》之语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认为天降之灾尚可躲避,人为之祸则无可逃脱,并且进一步指出:“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公孙丑上》)所谓命运之天,是具有客观必然性的含义。指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然之势,是存在于人力之外的一种无形而巨大的异己力量。孟子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万章上》)也就是说没有想到要这样做,而竟这样做了的,便是天意。赵岐解释说:“人无所欲为而横为之者,天使为也。”孟子认为命运之天左右决定着天下的治乱。春秋战国时期,战争迭起,天下大乱。
      孟子还提出了与此意义的天有紧密联系的另一个概念“命”。他说:“莫之致而至者,命也。”(《万章上》)即人力未曾招致而结果如此,就是“命”。孟子所说的“命”实质也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异己力量。
      三、伦理之天命:是故诚者,天之道也
      在孟子的天道观中,更强调道德、义理之天。受孔子“天生德于予”和子思“天命之谓性”思想的影响,孟子亦认为天具有道德属性。他说:“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告子上》)又说:“夫仁,天之尊爵也。”(《公孙丑上》)认为仁义忠信诸德就是“天爵”,而仁是“天爵”中最为宝贵者。他还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离娄上》)也就是说天道即诚。戴震《孟子字义疏证》:“诚,实也。据《中庸》言之,所实者,知、仁、勇也;实之者,仁也,义也,礼也。”孟子认为人的仁义礼智的道德意识来源于天。他援引《诗经》之语说:“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认为上天造物,必然赋予物所遵循的规范;天生众民,自然也赋予众民行为必须遵循的内心规范。人们的内心规范就是其生而具有的善性,也就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此“四心”即是人之本质所在,经过扩充、完善即为仁义礼智四德。由此可见天是道德义理的最终根源。
      孟子认为天包括自然之天、社会发展趋势之天与伦理之天。孟子用自然之天表示自然万物存在的自然性及其发展规律;在社会发展趋势之天上,既用天、命表示社会发展的一定必然性,又用它表示社会发展过程中某些时间上的偶然性;在伦理之天命上,认为天是认得性善存在的自然性及其向善发展的必然性。天道观是孟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性善论、伦理思想、政治思想的出发点和哲学依据。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孟子的天命观虽然不乏唯物主义的因素,但从整体上来看,是有神论的唯心主义的。
      参考文献:
      [1]、郑钦.论孟子的社会变迁观[J].宁波大红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01) .
      [2]、刘华军.以天人关系看孟子“仁政”的乌托邦[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 .
      [3]、李强.孟子:“善”的三重意义[J].中文自修,2011,(01) .
      [4]、陈俊亮,王莉霞.孟子生态伦理思想及其现代价值[J].卫生职业教育, 20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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