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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审理有玄机]申请异地审理的条件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4-03 04:41:58 点击:

      事实上,刑诉法对于什么情况下上级法院可以另行指定法院审理,都没有规定。法律界普遍认识是,有权审理的法院因为特殊原因不便审理。  异地审理的玄机之一  越是级别高 越要异地审
      一、必须是中院;二、最好在重点城市;三、离羁押地近;四、审判庭够大,音像设备够先进;五、最好有过大要案审判经验;六、有模范法官就更完美……
      中国刑诉法规定,案件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犯罪地可以是犯罪行为发生地,也可以是犯罪结果发生地。
      不过,刑诉法还有一条,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它法院审判。按照现行法律,最高法院无须交代缘由。现行刑诉法对指定管辖的规定非常简单。它只提及,下级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上级法院可以指定管辖。除此之外,什么情况下上级法院可以指定法院审理,刑诉法没有规定。法律界的普遍说法是,有权审理的法院因为特殊原因不便审理。律师钱列阳说,他代理的多起职务犯罪案件都是最高法院指定管辖,原天津市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皮黔生的案子在沈阳审,原南京市委书记王武龙的案子在合肥审,他从来不关心最高法院为什么指定此法院而非彼法院。他认为,指定管辖,法院没有必要向公众交代理由,当事人觉得有问题,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
      原重庆司法局局长文强的案件,侦办和审判都在重庆。在他之前落马的重庆高院副院长张弢,就没有在重庆本地受审,最高法指定贵州中院管辖。
      重庆司法界人士透露,因为贵州离羁押张弢的地点近,所以被选中。就近是最高法院指定管辖时考虑的首要因素,一为保证安全,二为节约成本。
      正因为犯案的省部级高官多在京城附近羁押,判后将押往秦城监狱服刑,北京市一中院、二中院,成为“随时准备审理指定管辖案件的法院”。
      这两家中院审理的要案高官可以列出一长串: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等等。
      距离北京最近的河北衡水、沧州、廊坊,以及天津市等地的中级法院也常常得到指定的机会。2010年1月,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河北廊坊中院受审;2011年7月,原中国移动党组书记张春江在河北省沧州中院受审;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案件,落在天津市二中院。
      重大案件异地审理被认为可排除“地方主义”干扰,按照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本应“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异地审理的玄机之二
      最高检侦办 地市级审理
      不少省部级官员的职务犯罪案件,都由最高检直接侦查完结后,移交某地市检起诉,胡长清、田凤山、李嘉廷、李纪周,都属此例。
      按理说,省高院更有条件承担大要案的审判,但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多数都放在中级法院。
      一审被判死刑的,一般都选择上诉,但均被驳回。这些人中,除了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外,多为副部级官员,如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原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原济南市人大主任段义和、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等。
      进入大要案指定管辖法院的行列,说明这个法院审判方面的软硬条件得到最高法院的认可。
      在迎接大要案到来的日子里,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开审某副部级官员的几个月前,西部某中院就开始装修翻新审判庭,重中之重,是对被告人羁押室做“软包处理”。墙壁铺上软材料,消除锐利有棱角的区域,都是为了不给被告人自残的机会。主审法官一遍遍地做庭审预案、演练,向上请示,多起大要案的事后总结中,都能看到这类描述。
      羁押地附近硬软条件相当的几个中院,哪家更有机会?有过大要案审判经验的,多少有些优势。天津市二中院在审判陈良字之前,就审过原湖北省长张国光。赌球系列案足协“三巨头”中的南勇、杨一民,被指定在辽宁铁岭中院受审,这个中院审过刘涌案。据报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案件,很快将在辽宁某中院审理。
      依法律规定和惯例,负责侦查的公安局、审查起诉的检察院、审理的法院,一般应该在同一地域。
      也有例外,陈良宇案由最高检指令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侦办,吉林省检察院对案件侦办完毕后,按理应向吉林省某中级法院起诉,此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天津市二中院审理。这也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是吉林省检察院需要把案卷材料移送给天津市检察院起诉。
      除了陈良宇案,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的案件也由最高检指令河北省检察院侦办。其他不少省部级官员的职务犯罪案件,都由最高检直接侦查完结后,移交某地市检起诉,胡长清、田凤山、李嘉廷、李纪周,都属此例。
      办理重大案件的最高标准,按照官方的说法,是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异地审理的玄机之三
      换个地方审 人就老实多了
      高官贪腐案件异地审理成为常态,是在2001年辽宁“慕马案”之后。
      2011年7月19日,贪腐官员许迈永(杭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苏州市原副市长)被依法核准死刑并执行。
      这两人的案件,皆在邻近城市一审。许迈永案,归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姜人杰案则为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溯近年司法实践,此类职务犯罪案件多为异地审理。多名法律界人士说,省部级高官腐败跨省异地审理,厅局级干部腐败案件省内异地审理,已是相对固定的司法惯例。
      这种做法,原则上有明确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将案件移送到其它人民法院审判。但是,什么样的案件采取异地审理方式,还未形成具体的评判标准,尚无规范的制度可供遵照执行。
      许迈永、姜人杰被核准死刑当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最高人民检察院正酝酿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指定管辖工作, “促使各地法院都能够对影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扩大异地管辖适用范围,推动异地审理向制度化方向发展”。
      高官贪腐案件异地审理成为常态,是在2001年辽宁“慕马案”(因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副市长马向东涉案而得名)之后。   事后公开的资料显示,在马向东一案办理过程中,其妻子章亚非曾使尽浑身解数打通关节,一年中送出去的钱物高达100多万元。
      一位当年接近办案人员的人士回忆,马向东在看守所时持有手机,可随时与外界联系,“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为切断马向东、章亚非与外界关系网的联系,中纪委协调司法机关决定,对马向东、章亚非实行异地管辖。对案件查处的干扰,催生了异地审理的“试点”。
      当时,江苏刚刚成功办理了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办案水平名声大噪。因此,“中纪委决定将马向东案放到江苏突破”,该部分案件被指定到南京管辖后,马向东的态度发生重大转折,连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线索,马向东也主动进行了交待。
      整个案件共有122名涉案人员被“双规”,最终6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根据最高法院指定,江苏省南京市、宿迁市和辽宁省抚顺市、大连市等7个中级法院同时审理。
      为了有效排除、预防审判干扰,最高法近年来明确要求各地法院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采取异地审理的做法。实践证明这些年来审理的异地管辖案件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有效排除了案件查处中的各种干扰和阻力,也有效消除了一部分社会公众对审判工作的担忧和误解。
      异地审理的玄机之四
      层次不高影响坏 也要异地审理
      “我爸是李刚”,也是异地审理。
      “慕马案”后,越来越多官员腐败案件实行异地审理。其中,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基本跨省异地审理,如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在天津受审,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在四川被判死缓,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在河北,广东省原政协主席陈绍基在重庆,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在河南,等等。
      厅局级干部腐败案件则大多在省内异地审理。但这也非绝对,比如,2009年的首都机场原董事长李培英受贿贪污案,其人虽位居正厅,但根据最高法院的指定管辖决定,仍采取了跨省异地审理,一审在济南中院,二审是山东省高院。
      前述沈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也是正厅级,当年跨省异地审理;而同一腐败窝案中的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是副省部级,却仍在本省内审理。
      有分析人士指出,厅局级干部跨省异地审理,可能背后涉及更高级别官员。譬如,黑龙江省绥化原市委书记马德在北京受审前,曾检举了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和黑龙江省政协原主席韩桂芝。
      通常而言,落马官员级别越高,异地审理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不过,职级不是惟一标准。2010年底舆论关注的河北大学醉酒驾驶肇事一案,因嫌疑人李启铭的父亲李刚系事发地点所在的公安分局副局长,此案一审采取市内异地审理方式,由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法院审理。
      而涉及政法系统内部人员的案件,也更加注重发挥异地审理的效用。2009年,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就联合下发《关于以法院工作人员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实行异地审理的通知》。
      官员案件是否选择异地审理,不能一概按照官职和职务来区分;行政级别是一个因素,关键在于嫌疑人在当地政法系统的影响。有三类贪腐官员通常要异地审理:一是当地四套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二是重要岗位如组织部门、财政部门等的主要负责人,三是司法官员。
      基于类似的考虑,在俗称“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指定管辖、异地审理也是法院力推的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说,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行使管辖权可能影响司法公正时,可以指定其它法院管辖。
      (孙奇奇荐自《滇池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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