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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市街的斯宾诺莎】 斯宾诺莎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04 04:28:54 点击:

      自由人很少想到死,所以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关于生的沉思。      ――斯宾诺莎秋天是纽约色彩最丰富的季节。   街上的色彩缤纷起来。冬天里所有的人都像在墨汁里洗过澡,从里黑到外;夏天满街都是肉色的光腿光肚光膀子晃来晃去。到了秋天,人们腻烦了闷热的夏天,又害怕长无尽头的冬天临头,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爿店,都迫不及待地把最鲜亮明丽的色彩翻出来,穿在身上,涂在脸上,满街跑。
      原来一色的绿树,一阵一阵被风被雨染成金的、红的。晴时,天上一幅画;雨时,地下一幅画;有风的时候,这幅画就在微凉的空气里飘呀飘。
      这么好的时节,谁都会成为诗人。难怪有人会说在街上扔一石子,打中的就是一个诗人,好歹至少一位“三啊”诗人。所谓“三啊”,即开头一“啊”,收尾一“啊”,当中至少又一“啊”,听起来好像广东人吃的“三叫”。因此我时时提醒自己,石子不要打中我,尽管我有时不禁要“啊”几声。啊啊!秋天!
      就在这样一个晴好天气,我从Battery Park沿哈德逊河边一路“啊”过去。啊,蓝天!啊,碧水!啊明亮的人和狗,啊啊绿草金树银带似的公路……可是啊到14街的时候,喉咙就渐渐发毛、堵塞,啊不出来了。
      我发现自己走到肉市街来了,面前一排生锈废弃的仓房,与晴和高远的秋空构成一幅夸张而怪诞的图画。
      这地方临哈德逊河,于12街和21街之间。从前是美国最大的屠宰场兼肉食加工场。在过去的一百年里,除了屠宰亿万头鸡鸭猪牛,没有任何值得“啊啊”的事情。宰割了百年的牲口,空气里混杂着动物甜腻腻的血腥,至今迟迟不肯离去。百年的肉臭味惹得苍蝇欣喜若狂,它们在阳光下发情交尾,嗡嗡地冲来冲去。下过雨,石子路上一汪汪积起了水,浑浊的,泛着可疑的翠绿或者绛红,好像前卫艺术家不小心把颜料打翻在地上,仔细一瞧,漂浮着几只小硬壳虫背负青天划着水。废弃仓房外墙上的斑斑迹迹,你搞不清楚是年深的水锈还是被屠宰牲口的血。这一切都让你有限的想像重演着从屠宰、扒皮、去毛,到洗下水等等地狱里的情节。这些情节在一百年里被无数次重复着。尽管这些东西为“三啊”诗人所不齿,但前卫美学崇尚审丑,专职于观照垃圾废墟死亡以及破败之美,他们喜欢逛墓地,玩自杀游戏,喜欢手捉钝刀站在屠宰场里。我觉得捉钝刀的屠夫比捉快刀的屠夫吓人得多。无例外地,这些奇异而颓废的色彩大大地刺激了前卫艺术家的灵感。所以屠夫前脚还没有全部搬走,艺术家后脚就紧跟而来。“Western Beef”的牌子还没有撤掉,下面就装潢起来,开起了画廊。一个接一个。不过想想也差不多,以前挂肉,现在挂画,都是卖的。一个便宜些一个昂贵些;一个喂众生,一个喂众生里的饱食者。
      秋天清明的阳光空空地停留在肉市街。阳光里没有多少人在走。艺术是黑暗和死亡的朋友,所以艺术家白天都不露面,街上空荡荡冷清清的。沿街走过去,餐馆还没营业,桌腿椅背都赤条条的,还没铺上桌布椅垫。咖啡馆打着瞌睡。暗旧仓库改作的画廊里,灯光前卫地亮着。整个画廊只有你一个人,脚步声出奇地响,随你怎样小心轻放都没有用。好像一个死的世界就你一个活人在走路。脚步在一幅一幅画前面响过去,那些扭曲的艺术灵魂悬挂在空大的仓库里,被聚光灯照着,发出被“宰割”前的嚎叫,就如屠场里一头头捆住蹄子被倒挂的牲口。画廊尽头的暗处,坐着一个雇来的代理,低着头,好像在掐指倒记时计算他下班一分一秒。
      好像所有菜肉市场都具有某种共同特征,上海的也罢,纽约的也罢。石子铺路,沿街搭一溜顶棚,几缕阳光从棚子的破处漏下来,生出些许怀旧的暖意。
      我小时候喜欢上菜市场。天还半明半暗时候,看半睡半醒一脸黑气的大人提着圆竹篮子去买菜。插队,吵骂,争先恐后,热闹得很。人还没有到砖头早已排起了长蛇队。和上海人一样,上海砖头也不是吃素的砖头,是长脚的。还有一排排铜钩子钩住的爿猪,齐整地悬于肉铺的半空。我在饥饿的年代长大,饿的时候就一心一意想着把整个爿猪都抱回家去,吃掉;但只能眼巴巴看着卖肉的那方削铁如泥的刀把肉漂亮地条条割下,薄如刀削面。一年年就这么过来了,人在长大,食欲在增加。每回去菜市场或超市,提着一满袋子的食物走出门时,就会想起“一袋子进一袋子出”的话来。那是我姐姐的名言,充满哲理。她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个,对哲学没兴趣,但会做十分可口的菜。我想不知道年深月久,一个人一辈子要消费多少只爿猪啊!不知道在消费的时候又制造出多少艺术和思想,痛苦和快乐。每天午夜,东河上游一条一条驳轮亮着零星而昏黄的船灯,拖着几千吨几千吨压成方块的垃圾,鬼魅地游下来,去新泽西、德拉瓦、马里兰和弗吉尼亚州。实在是个奇观!黑色的东河在我脚下不舍昼夜地流,不知道有多少快乐和痛苦,艺术和思想交换出如此规模的垃圾!新闻传言道,弗吉尼亚州拒绝接受纽约的排泄物,可是至今还没有听说他们拒绝接受纽约的艺术和思想。这是盆菜,要搭卖的。
      空荡荡的肉市街角,有个黑人坐在阴影里吹一只小号,头发灰白,腮帮鼓得发亮。我想他在吹蓝调,声音在街上游荡,像个闲汉子,晃东晃西,最后拐进玻璃打碎的空窗洞里去,就断了下文。那支小号的蓝调一吹到高音区其声就破,褴褴褛褛的,这破倒破出蓝调的悲凉来了,像是诉苦哭哑了嗓子。他面前放着一顶毡帽,张口朝天,里面有几枚硬币,街上没人,不知是谁扔下的,我怀疑是他自己抛砖引玉。他坐在一个我念不出名字的意大利时装店外侧的橱窗前,和背景构成一幅不坏的艺术作品。据说里面出售内裤两百元一条,我想如此一块老虎肉,定然是有回春之妙。按照镶金牙者要配之以金筷金碗金台面的原则,那这位内裤消费者该拥有一台小型印钞机才是。难怪艺术的灵魂都要自己把自己悬挂起来,撕心裂肺地嚎叫呢。三十六计,苦肉计不失为一计,只要可以被收购了去。
      几年前,纽约风行一个电视连续剧,叫做《都市和性》,是一个同性恋编剧的作品,里面讲四个单身职业女性在曼哈顿的情感和性的生活。其中最有意思的要算莎曼莎・琼斯。她是个丰乳肥臀、肉欲横流的女子。她穿着四寸高跟鞋,闪光衣裙,经常出没于肉市街,一不小心跌进天窗敞开的地窖,就跟下面的壮男劳力做一把,再爬上街来,继续前行。同性恋编剧还嫌不够淋漓酣畅,最后恶作剧地安排莎曼莎・琼斯在肉市街买了公寓,安营扎寨,表示落叶归根的意思。网上有人对此表示严重抗议,不许此女子进驻肉市街。
      不过走在肉市街,你真的得小心别一脚踩空掉进地窖里去。无数地窖铁盖子就这么在人行道上肆无忌惮地张开大口,好像等着把你吃下去。五短的拉美人土豆似的在地窖口蹦上蹦下。
      记得看过捷克作家赫拉巴尔写的一本叫做《过于喧嚣的孤独》的小说,整篇是个名叫汉嘉的废品回收站打包工的呓语。倒楣蛋汉嘉三十五年呆在地窖里和废纸垃圾打交道,呼吸垃圾,思考垃圾,毛孔里堵塞着垃圾,所以他的行为具有极高的艺术审丑价值。他每个星期只能洗一条胳膊,因为他一讲卫生就完蛋,但他充满思想,敞开的天窗里扔下来一包一包搭卖的垃圾和思想。他每天等着上面掉下来的废纸,他从废纸里读到了比纽约市立图书馆还多的书,敞开的天窗掉下《共产党宣言》,《愚人颂》还有斯宾诺莎和尼采……就是没掉下莎曼莎・琼斯。也许是他的废品回收站不在纽约肉市街的缘故,要不然的话会掉下来不止一个的莎曼莎・琼斯来。他肯定也读不成斯宾诺莎、尼采和《共产党宣言》。在肉市街,斯宾诺莎可以拿来包猪肉,化神奇为腐朽。别说在肉市街,即便是在纽约的其他地方,斯宾诺莎也还是没太大生路。不过可以送去“上只角”的大都会博物馆,和木乃伊之流为伍。在那里所有的宝物都活在属于自己的年代里,好像什么都封了冻。
      难怪辛格在他的《市场街的斯宾诺莎》里经常让一辈子研究斯宾诺莎、把《伦理学》读得稀烂的菲谢尔森博士趴在市场街的阁楼气窗上,俯瞰像“缀满了罂粟子的卷饼”的街道,干叹气:“They desire nothing but the pleasure of the moment.”
      “这条街上,再也没有像夏天的夜晚那样熙熙攘攘的了。窃贼阿,妓女啊,赌徒啊,买卖贼赃的人啊,都在广场上荡来荡去,从上面望下去,这广场竟像是缀满了罂粟种子的椒盐卷饼。小伙子们粗鲁地大笑,姑娘们在尖叫。有一个卖西瓜的小贩,一股蛮劲儿地叫喊着,他手里还拿着一把切西瓜的长刀子,像鲜血似的西瓜汁正从刀口上滴下来。”
      但这位浸透了斯宾诺莎精髓的博士在初尝了肉欲的快乐之后,又被辛格恶作剧地送去趴在他阁楼气窗上,倒吸一口午夜冷气,咕哝道:“啊,神圣的斯宾诺莎啊,饶恕我,我成了傻瓜啦!”
      此情此景,连辛格都“啊”了出来,你就不用担心“三啊”人到此“啊”不出。说不定他们就径直“啊”到地窖里,且啊得更厉害。这不正是斯宾诺莎的The pleasure of the moment?
      我晚间很少去肉市街。我相信阴世,怕所有的鬼,男鬼女鬼猪鬼牛鬼。我觉得那地方杀气太重,空气里漂浮的尽是魂灵,吸一口气说不定就咽下几条去。我怕后面跟几个回家,看不见摸不着又甩不掉。据说晚上的肉市街才是真正的肉市街,热闹得每个旮旯都被挤满,不是吃喝的人就是舞蹈的鬼。六十来个餐馆和酒吧咖啡馆伺候着睡醒了的艺术和欲望,人们脑子清醒地做着一分钱一分货的最最公平的生意,像威尼斯商人和夏洛特,一个要割一磅胸脯上的肉;另一个要充公他的全部钱财如果割多了哪怕一根毫毛。你可以挑一个露天的座位,看前卫版本的莎士比亚。经济学第一大定理:“世上没有白吃的饭”,这里却有白看的戏。
      此地居多的还有小资嘻皮和雅皮,可爱的单身男女酒鬼,腹背受敌的中产阶级。他们整晚泡在咖啡和酒里,醉螃蜞似的,在街上摇摇晃晃,人影子被出租车灯投在石子路上,恍恍悠悠,时短时长,飘忽迷乱。到了午夜一两点,整个城市的黄出租都开到此地。他们是城市里一群嗅觉最灵敏的人,知道什么时候到哪里做生意:早晨是下城华尔街,中午到处乱窜,到了半夜,就是肉市街了。
      辛格又要把可怜的菲谢尔森博士送到阁楼气窗前趴着,以垂而不死的哲学意识叹气了。而我正努力把喉咙里的“啊”字换一种方式吐出来。就跟你欣赏安迪・沃荷之流的杰作,你非得练就某种前卫的审美本事。
      然后我说,啊,肉市街,都市里又一片前卫的色彩!
      
      题图摄影/瑞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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