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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隆信息,罚款10万 成都克隆出租车罚款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29 04:40:24 点击:

         货运信息被人一再抄袭      “永明网消息:急发营口10吨,4500元,需8米以上车。”这是设在江苏省东海县县城的永明信息网向其用户发出的货运信息,用户收到这个信息后,便会组织车辆来承揽这笔业务。永明网不断给他们发布这样的信息,按期收取信息费。
      这条信息发出后,立即就被鸿运网截获了。它也是做货运信息生意的,手下也有一批客户,需要它定期发送信息,于是对这条信息毫不客气地拿来就用,不到一分钟就转发给其下辖用户,并“顺便”也发给了永明网。这一招,连徐州铁通公司的话务员小姐都看不下去,气得脱口而出:“抄袭。”
      话虽这么说,但她作为一个服务人员,也不便管得太宽,只有给鸿运网把这条信息再发下去。但当永明网主宋永明来的时候,她忍不住对他说:“宋经理,你一定要想办法,不然我们每条信息都发两遍,累都给累死了。”
      宋永明岂能不急,他都快给急疯了。自2003年4月以来,这种抄袭行为如影随形地紧跟着永明网,随之而来的则是信誉和利益的双重损失,过去许多车队经理都指望他的信息来安排任务派车子,而现在鸿运网插在中间,他们把信息都发到每个驾驶员手上,这些车队经理动作稍慢一点点,业务就被鸿运网下面的车子拉走了。车队经理揽不到生意,都来质问他:“怎么搞的,我们每月都向你交信息费,你怎么把信息发给人家呢?弄得我们拉不到货。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向你交信息费?不如与那家合作算了。”
      宋永明知道,再这样下去,他非给挤垮不可。因此,他来到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东部的丁字路口,在那里,有一条204国道笔直地伸向前方,鸿运网就在那国道边上。宋永明找到鸿运网老板,请他停止这种做法。
      鸿运网老板哈哈大笑,反说宋永明信口雌黄。
      宋永明对他说,自己办这个信息网实在是不容易,他经历过许多次惨痛的失败,好不容易才选定这个项目,所有身家财产都押在上面。而当初为了推广这个服务项目,他和老婆洒尽了血汗和泪水。
      
      鸿运网老板理也不理,他笑着劝宋永明,干脆别干这一行了,让他鸿运网一家干算了:“你要不听,我一两个月就让你这个永明网消失。”
      宋永明的犟劲上来了,这个当兵出身的人咽不下这口气,他跺着脚说:“我们就看看,到最后究竟谁倒霉。”
      宋永明第一个想到的自然是去找公安局,但公安局的回答让他们夫妻俩一下跌进了冰窟:一是目前还没有明显的证据证明鸿运网侵权;第二,就是侵权也不好随便出面,因为法律规定,侵权造成50万元以上损失才可以立案,你们有证据证明你们的损失已经超过50万了吗?
      夫妻俩一听,眼睛都直了:还要达到50万,我们一共才有多少本钱?根本不用到那时,我们早垮了。
      夫妻两人坐在公安局里失魂落魄。公安局的同志不忍心看他们这样,就对他们说:“实在不行,你们到工商局去看看,他们也许能帮上忙。”
      宋永明此时已没有其他出路,只好一步三晃地来到连云港新浦区工商分局,分局将此案交路北工商所查处。
      
      鸿运网老板承认窃取了地址码
      
      路北工商所接到任务后,就将宋永明请到所里去说一下情况。工商系统谁也没处理过此类事情,因此,开始时,尽管宋永明说得青筋直暴,但工商所的人听了还是不明白,后来才马马虎虎明白个大概。
      货运信息网络是个新事物,其中涉及到的地址码、终端接收器等,对于工商人员来说,还是个新名词,需要他们认真地去熟悉。而这还是次要的,最关键的一点是,鸿运网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他们一时也拿不准。目前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先从外围了解情况。
      他们来到与永明网签订服务协议的徐州铁通通讯公司,该公司证实,他们与永明网签订了合作协议,由永明网组织货运信息,他们提供货运信息接收机和发送信息服务,并对信息进行客户以外的保密处理。永明网定期向客户收取信息费用,并与他们分成,每年约需向他们缴纳14万元费用。永明网曾向他们反映过信息被盗用的事,他们也曾帮助永明网改变地址码,以便永明网的信息不再被窃取,但不知怎地,再怎么改也无法甩掉鸿运网这条尾巴,改过地址码后不到10天,鸿运网又如鬼影子似的贴上来。
      这家通讯公司的证言说明,永明网给用户发送信息能给自己带来利益,具有实用性,为此徐州铁通公司和永明网采取了保密措施,这些都符合商业秘密的特征,鸿运网此举就是侵犯了商业秘密。
      调查组回来后,准备查处鸿运网,但他们随即又发现了一个棘手的技术问题:怎样才能证明鸿运网盗用了永明网的信息?在目前这个信息时代,人群中到处都是信息,天空中也布满了信息,甚至在地下都有不少信息,你凭什么一口咬定说鸿运网盗用了永明网的信息呢?
      为了进一步收集证据,工商所又加强了调查组力量,除了维持正常工作的人员以外,几乎全所人员都扑到这个案子上来,一共有十几个人,决心将这个新类型的案件给吃下来。
      调查组再一次奔赴徐州,向徐州铁通公司请教。铁通公司指出,此事说玄也玄,但说简单也简单,因为此案的中心内容是信息,按常理,个别信息重复是允许的,但若是绝大部分都重复则是绝对不正常的,肯定存在抄袭问题。而区别抄袭与否,也就是一个发布时间先后的问题,若是鸿运网的信息始终比永明网慢一拍,那它就是抄袭无疑。
      于是十几个人立马回来,兵分三组,深入到连云港市新浦区及赣榆、东海县,对鸿运网和永明网发布的信息进行调查和核对,结果发现,鸿运网80%以上的信息均来源于永明网,只是每条信息的发布时间都滞后于永明网。为试验其真伪,调查人员通过一客户的终端机向永明网发布了一条“天津5吨,总价600元”的信息,永明网将其发了出去,没多久,鸿运网也将这条信息发了出去,可见其确系抄袭、侵犯别人的商业秘密无疑。
      于是,他们开始与鸿运网正面接触。
      8月29日,在新浦区公安分局的配合下,他们突然来到位于新浦区丁字路口的“鸿运物流总公司”进行检查,在此之前,他们了解到,此案的关键在于地址码,就是那个像控制收音机或电视机频道的那个东西,到现场后关键是要抓住这个证据。到那儿一看,现场有3名工作人员,一名女话务员正在紧张地收发信息。执法人员令她停止工作,配合检查,但想打开电脑检查地址码,却因老板设置了密码而无法打开。经多次电话联系,鸿运网老板始终不露面。为防证据丢失,执法人员对电脑主机及其他设备采取了强制扣留措施。
      这一下鸿运网的老板急了,他第二天就跑到工商所,但他不是去认错的,而是对着检查组成员大喊大叫。
      检查人员说,你用密码把电脑打开,给我们看看地址码,不就一目了然,一切问题都很清楚了吗?
      鸿运网老板反过来质问他们:你们凭什么要检查我的电脑,发现我有违法行为了吗?按法律规定,有一定证据才可以采取相关措施,请问你们发现了我什么问题?假如你们手上真有我犯法的证据,行,我接受检查,你们倒是拿出来呀!
      那是个长得又黑又高的主儿,站在那儿像尊塔一样,加上他拉来的几个人也在一边狐假虎威地喊叫,气氛一时乱糟糟的。
      检查人员被他气得两眼冒火,证据就在他的电脑里,但他不配合打开你也没办法。工商部门没有强制权,没法叫他服从你。
      更令人头痛的是,工商部门检查有时间限制,若是到时候抓不住确凿证据,还真得把东西还给他,并向他赔礼道歉。
      开弓没有回头箭,更何况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工商所根本就没有退路了。
      检查人员又展开一次深入细致的工作,针对鸿运网老板声称的两个信息网用户重复的情况,他们决定走访所有永明网的用户,看看是否存在鸿运网老板所说的情况。这一次调查整整进行了一个星期,他们一户没漏地逐一走访了永明网的用户,约有200多家,结果发现,他们无一是鸿运网的用户,他们只向永明网发送货运信息,而从来没有向鸿运网发送过一条,鸿运网所称的用户交叉情况根本不存在。
      于是,检查人员与鸿运网老板再次进行接触,向他出示了200多户永明网用户的谈话资料。在这些铁的事实面前,鸿运网老板只好承认他盗用了永明网的信息,而盗用的手段就是窃取了永明网的地址码,同时交待了自己设置的密码。在检查人员的监督下,他打开了被扣留的电脑主机。检查人员立即发现,里面的地址码与永明网正在使用的一模一样,永明网发出信息后,只需几秒钟时间,他就能收到了,然后再花几秒钟时间处理一下,就能作为自己的信息发出去了,可谓方便快捷。
      至此,鸿运网盗用并转发永明网货运信息的违法行为已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
      但另一个问题随即又冒了出来,永明网的地址码是高度保密的,据宋永明介绍,纵使在徐州铁通公司,也只有台长、副台长和技术员三人知道,鸿运网老板是怎么知道,并窃取来为己所用的呢?
      
      原来铁通公司里有内应
      
      检查人员就此事问鸿运网老板,但那老板极端讲“义气”,坚决不出卖朋友,只说自己是误打误撞地弄到了永明网的地址码,看有好处,就干起来了。
      但这根本无法自圆其说,怎么可能会误打误撞呢?而且,偶尔撞上还马马虎虎说得过去,怎么能在永明网改变地址码后,还一而再、再而三地撞上呢?他们要求鸿运网老板说清这个问题。
      鸿运网老板说不清,他干脆转过脸去,不说了,也不再理会检查人员的询问。
      对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人,检查人员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因为缺少强制手段,工商局查案一般都比较艰难,他们只有掌握充分的证据,才能让违法者接受处罚。他们又请来宋永明,希望他能提供线索,将此案查处到底。
      据宋永明回忆,永明网成立之初,曾与连云港中铁寻呼台合作,当时是寻呼台负责技术问题的徐某与他们签订的协议,后因中铁寻呼台不具备签订合同主体资格,并被撤销兼并到连云港铁通公司,永明网就转而与徐州铁通公司合作。在与中铁寻呼台合作初期,由徐某负责为永明网提供写入地址码等技术支持,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宋永明掌握了相关技术,便不再与徐某接触,特别是在与徐州铁通合作以后,更是与徐某没有了往来。
      检查人员眼睛一亮:看来问题就在这里了,因为除了徐州那三个人外,知情的就只有徐某一人了。
      他们来到连云港铁通公司了解情况,发现正如宋永明所说,当初是徐某全权负责永明网的技术问题,包括写入地址码等关键技术,那么他对永明网的一切应该是了如指掌。
      不仅如此,检查人员还了解到一个重要情况:连云港铁通公司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只是一个虚拟网,也属于徐州铁通领导,但连云港的相关信息业务还得经过它中转或中继到徐州铁通,然后再由徐州铁通发回给连云港的用户,就是说,连云港的业务,不管是永明网的还是鸿运网的,它都能了解到。而这一切中转或中继的业务管理,也主要是由徐某负责。
      再仔细调查,检查人员还发现了连云港铁通公司领导都没注意到的问题:徐某为鸿运网开通的一些业务,公司上下竟然都不知情,完全是他一手操作。
      事情至此已真相大白,于是,检查人员与徐某正面接触。开始时,他还装模作样,表现得一副纯真的模样,对检查人员找到他头上表示很吃惊。
      但他不知道,通过这些天的接触和学习,检查人员已经掌握了相关知识,他们向他提出了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他为何背着领导为鸿运网提供一些服务,目的何在;而且永明网的地址码是他亲手编写的,怎么可能忘了,后来又“误打误撞”地又编给了鸿运网,这可能是无意的吗?还有,后来永明网改变了地址码,鸿运网又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是徐州铁通告诉他的吗?那按他了解的情况,徐州铁通那儿谁与鸿运网有关系呢?
      一连串有力的问话让徐某脸色发白、语不成句,最后只好承认,他一开始就将永明网的地址码给了鸿运网,为鸿运网盗用永明网的信息创造了条件,后来他又不断积极地为鸿运网提供服务,使得鸿运网一再地侵犯永明网的利益。
      原来,鸿运网于2003年4月才成立,开办前,老板信心百倍,相信到时候肯定能大赚一把,因为连云港市有上万辆货运汽车,他觉得不用多,哪怕只有三分之一、3000辆车子的驾驶员来买他的信息,他就发大财了,光是卖那个终端设备,就够赚一大笔了。但他也害怕自己到最后搞成无米之饮,骑虎难下,就与徐某商量,“能不能拉兄弟一把”。而被宋永明“抛弃”后的徐某,此时心中正好有点“怨妇”的感觉,鸿运网老板求上门来,可算得上正是时候。于是,2003年4月8日,他代表公司与鸿运网的负责人进行了商谈,并与鸿运网签订了合作协议,把永明网正在使用的地址码直接写入鸿运网的终端接收设备――一个掌上电脑般的精致而又小巧的玩意,以每只800元外加3个月服务费180元的价格,交给鸿运网使用。
      他清楚地知道地址码在这行中的重要性,有了这东西,鸿运网等于是坐到了永明网的闺房里,把握了它所有的秘密。宋永明一下成了鸿运网的打工仔,鸿运网不费吹灰之力,就免费享用了永明网通过艰苦努力得来的货运信息。
      此举很快引起永明网的投诉,但投诉无效,宋永明只好转而请求徐州铁通公司帮助。2003年6月18日,徐州铁通公司应宋永明的要求,更换了永明网的地址码,鸿运网的信息量一落千丈,客户纷纷找他们理论,鸿运网便从永明网的一个客户那里借来一个终端机,从那上面获取信息后,再向外发布。宋永明发现这一措施也无效,便进行追查,一下查到了鸿运网的信息来源,便以违约为由,与那个客户断绝了关系,收回了他的接收机,使鸿运网失去了信息来源。宋永明以为这下总算可以高枕无忧了,但令他气恼万分的是,不到10天,鸿运网又像个鬼影子似的盯了上来:永明网的客户发现鸿运网又能收到他们的信息了,并大肆发送。更换地址码的工作量大得惊人,但依然归于无效,永明网真有点走投无路的感觉了。宋永明气得向铁通公司提出抗议。徐州铁通也为此疲于奔命,他们都没想到,此中的中心人物乃是徐某。
      徐某这种对鸿运网老板忠心耿耿的行动,当然博得了信赖,更有所报答,他被委任为鸿运网的技术咨询。
      
      重罚,但谁能还网络一片洁净?
      
      鉴于鸿运网利用地址码非法获取信息,并对外发布,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给永明网造成了严重损失;而且他们在接受工商所调查时提供虚假资料,态度非常恶劣;此外,工商所又查获鸿运网在经营中有虚构经济实体等非法行为;江苏省连云港工商局决定对其进行重罚,于2003年11月12日作出处罚决定:罚款10万元。对于一个规模不大的个体私营企业而言,这个处罚是相当严厉的。
      工商局的处罚也帮鸿运网老板避开了一场大灾难。因为在选择用户方面,他根本没有宋永明调查了解得细致,也根本没有宋永明考虑得周到。宋永明当初不是没看到个体户驾驶员这个市场,但他觉得此事不能做,因为货物代理也是个风险很大的生意,必须有强大的信誉和财力做保证,所以他将用户定位在那些车队经理身上,这样就是出了事,如货物被个别驾驶员拐跑了,车队经理有这个财力承担责任,起码他这个人和公司跑不了;而个体户驾驶员则不然,那些素质差的会见财起意,带货潜逃,到时候根本无法找到这个人,那鸿运网老板只有自己承担赔偿责任,那时候他就是倾家荡产也赔不起。
      同时,工商局感到,在这起事件中,责任最大的应该是连云港铁通公司,作为一家专业公司,他们应该非常清楚地址码使用方面的规定和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因此,只有严惩其违法行为,才能让他们吸取教训,阻止他们今后再滥用技术优势为他人侵犯商业秘密创造条件,更重要的是能杀一儆百,进而规范市场秩序。因此,对连云港铁通的处罚比对鸿运网的处罚还要严厉:罚款16万元。
      徐某因其个人的一点私心,给单位带来了严重损失。由于他是代表单位与鸿运网签约,所以工商局认定其是职务行为,因而将处罚对象确定为连云港铁通公司。
      这个处罚在连云港铁通公司内部引起了极大的震动,据悉,公司在整肃制度之余,将对徐某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严肃处理。
      而在此案中受到震动最大的是谁呢?说来非常地出人意料:竟然是徐州铁通公司。因为连云港铁通公司是它的下属,连云港这儿只是一个虚拟网,真正的业务是在徐州铁通进行的,罚连云港铁通,也就等于是处罚他们。他们没有想到积极地配合工商局调查,最后的结果竟然是自己被罚了16万元,这太出乎他们意料了。
      永明网虽然胜利了,但宋永明心中也不轻松,一下子把徐州铁通公司得罪到这个程度,无论怎么说,都不是件愉快的事,自己将来再与他们合作,心中总是有阴影。而且,此次矛盾处理下来,使他对网络上的凶险更增加了一层认识,使他以后在这一行业上更加小心翼翼。
      他希望执法部门都能像工商局这次一样,积极尽职,这样就能还网络一片洁净,他干起来也就放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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