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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描写国家利益为重诗句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10-31 11:44:31 点击:

    1.列举古代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或以国家利益为重的先进人物的事迹

    古代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或以国家利益为重的先进人物的事迹有:

    1、林则徐虎门销烟。

    1839年,林则徐于广东禁烟时,派人明察暗访,强迫外国鸦片商人交出鸦片,并将没收鸦片于1839年6月3日在虎门销毁。虎门销烟使中英关系陷入极度紧张状态,成为第一次鸦片战争,英国入侵中国的借口。

    2、大禹治水。

    大禹为了治理洪水,长年在外与民众一起奋战,置个人利益于不顾,"三过家门而不入"。大禹治水13年,耗尽心血与体力,终于完成了治水的大业。

    3、苏武牧羊。

    苏武在天汉元年(前100年)奉命以中郎将持节出使匈奴,被扣留。匈奴贵族多次威胁利诱,欲使其投降;
    后将他迁到北海(今贝加尔湖)边牧羊,手持汉朝符节,扬言要公羊生子方可释放他回国。苏武历尽艰辛,留居匈奴十九年持节不屈。

    4、岳飞抗金。

    抗金战争中,岳飞取得了的胜利,但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为了彻底实现控制军队和压制主战派的目的,开始陷害岳飞。无奈宋高宗一心求和,以十二度金牌召岳飞回京。

    5、郑成功拒降抗清。

    1653年(清顺治十年,永历七年)农历四月,金砺进犯海澄,与郑成功展开激烈战斗。在清军的猛烈炮火之下,郑成功部队损失惨重,许多部将战死;
    郑成功见军队士气低落,亲临阵前喊话,也险遭炮击。

    2.中国伟大以国家利益为重的有哪些

    人的利益高于一切.!

    没有公民绝对没有国家.

    但没有国家,同样可以存在公民.

    这世上本来就没有什么国家不国家.

    国家只是某个团体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产生的工具.!

    教材也说:国家只是统治阶级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

    所谓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只不过是当权者提出的要普通老百姓为他们卖命的幌子.

    简单的说就是:
    国家只是统治和管理我们的工具.!

    我们的国家只有一个 --- 地球

    3.形容人把国家利益,人民安宁放在首位的词句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

    常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

    ----------------司马迁

    瞒人之事弗为,害人之心弗存,有益国家之事虽死弗避。------------- 吕坤

    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吉鸿昌

    锦城虽乐,不如回故乡;
    乐园虽好,非久留之地。归去来兮。

    -----------华罗庚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 陆游

    4.论语中讲述 为国家利益牺牲家庭利益的名言语句

    [原文]13.29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译文]孔子说:“善人教练百姓七年后,百姓甚至可以直接上战场(打仗)。” [原文]13.30 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译文]孔子说:“不告诉老百姓、让他们知道他们有抗争的权力,这就是抛弃圣道。”我的理解(29-30):先谈两个概念:军和民。

    我们出生在一国,天然就是那一国的民;
    如果我们在一国参军,那就成为那国的军。对于一个参军的民来说,他的身份既是军、又是民;
    他既要卫国、又要保家。

    问题来了:当军民身份互相矛盾时,该怎么办?当所卫的国侵犯所保的家时,该怎么办?李将军就是如此:他是联邦的军人、联邦却要进攻他的家乡;
    他是联邦的军、他是家乡的民。军民之间发生冲突,他该如何是好?李将军的选择看起来奇怪,其实非常符合逻辑:军可以退役、民却不能,所以他放弃军的身份,而以民的身份拿起武器、保卫家乡!通常、军以服从为天职、是某些人手中的枪;
    民以守卫为宿命、是他生存那块土地上的盾。

    ——这就是军和民的区别。再往前推一步:军民身份冲突的实质,就是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

    军人身份的放弃,则意味着——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圣道民为重、民以民为重,这就意味着:在民的心中,民的利益超过君、超过江山社稷……再想一下,什么是“国家利益”——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国家利益就是人民利益;
    我是人民、所以人民利益中就有我的利益;
    那……我能不能损害我拥有的那部分“国家利益”?感觉中,除非法律禁止(或要求),否则我应该有权损害属于我自己那部分的“国家利益”,而国家利益如果不包含我的部分,那还叫国家利益吗?知道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我们就该明白:在圣道中,民的使命是保卫家乡。他所反抗的,既包括外敌入侵,也包括来自国家的暴政!法律禁止(或要求)也有个新的名称——叫公民义务。

    公民义务又分自觉义务和强制义务,在此,我用个例子泛泛说一下吧:某人彩票中奖10万,这10万是他的个人利益,如果国家利益高于个人利益,那此人该把10万送给国家……他没送,把奖金装入自己的口袋,装入口袋多少钱——8万,另外2万哪去了——纳税了。纳税是他的义务,在纳税面前,他的个人利益是低一个层次的。

    纳税是强制性义务,他只能交2万,想少交不行、想多交也不行。——因为这是法律强制的。

    汶川地震,他捐2万。这是他在主动损害个人利益,是因为道德要求?是因为良心驱使?是因为不捐别人会骂?还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不管怎样,他捐2万,是他的主动性捐款:没人去强制、他可以不捐——我把他称为自觉义务,就是因为无论怎样强迫、都必须经过他的同意、才能捐款。

    这就象《子罕》19段“譬如为山”那段话。话越扯越远,还是回到论语吧!“即戎”是能够立即走向战场的民,“民战”是指让民有战斗欲望(斗争的思想),他们都不是军。

    所以,这两句话谈的不是加强国防(军队)建设,而是——藏兵于民。现代社会通常都实行征兵制,这就是藏兵于民的一种方式。

    再想想,如果民可“即戎”,他就应该先行拥有武器,用现代话说,就是让公民持枪!武器是否应该管制?这又是个永恒的话题。我欲持枪、你想禁武——这、又变成两党了。

    两党不是问题、不会妥协才是问题:我欲持枪、不至于想要公民家中常备原子弹;
    你想禁武,估计也不想象元朝那样,让5户人家共用一把菜刀。所以,关键是度的问题。

    美国允许公民持枪,却又对持枪发放持枪证、并对枪的种类进行限制……他们所努力解决的、都是那个度的问题!“民战”战谁?它既包括外敌入侵,也包括来自国家的暴政!“教民战”就是告诉民:你有权力反抗一切强加于你的不公,不管它来自哪里;
    你反抗手段不仅包括“四种表达”、还包括动用武力!“以不教民战”即“不教民以战”:就是不告诉民、不让他们知道上述的权力。弃之是弃民?不是——民不自弃,你看似弃民,实际是民弃你、是你抛弃了圣道!上面两段(29-30),强调了民有极端抗争的权力,包括抗争装备和抗争思想。

    《八佾》讲规则的原理;
    《述而》讲论语的规则;
    本章讲什么?讲走上圣道的规则!想走上圣道,就要 “小国寡民”(见《八佾》最后);
    想“小国寡民”,就要管住君(弱化执法)。怎样管君呢?过去、君直接使臣(民),要想管住君,就要在君臣中间插入一个杠子,这个杠子就是立委、治国者。

    为政者执法,首先要有法可依,我们不能简单的相信,领导者的每句话,都是“英明决策”。君要使臣,要先经立委同意,同意后才能使臣。

    同时,立委还要有“成立、推举、赦免(或批判)”的权力。为走上圣道,我们只能如此。

    这是(1-3)段。4-6段告诉我们,立委需要专业人才。

    同时,我们也要对立委进行限制:立委不同意的命(未经批准、形不成令)不见得不行、同意的令也不见能行。执行与否、还要经过执行者的再次考量。

    7-9段,阐述了“齐鲁之政”,告诉我们该怎样走上完美的王道。10-12段,告诉我们从王道走上圣道的艰难。

    13-21段,谈走上圣道的三大步:管住君、放开民、让民有向上的精神。22-28段,谈立委的。

    5.以国家利益为重的事例有哪些

    1.一边是云集了世界所有高手、奖金丰厚的英国联盟杯赛和英国锦标赛,一边是夺冠几无悬念的亚运会,丁俊晖牺牲了前者,要在多哈再次夺取4年前就已赢得的冠军。中国台协官员说:“丁俊晖是以国家利益为重。”

    2.赖宁,英雄少年。14岁(指被评为“十佳少先队员”时,下同),四川石棉县人。他胸怀大志,品学兼优,全面发展,从上小学开始,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曾获省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一等奖,地区少年儿童绘画比赛二等奖和县儿童书法比赛一等奖。小学毕业后,他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入重点中学——石棉县一中。

    1988年3月13日一位14岁的优秀少年在熊熊燃烧的烈火中牺牲了,他的名字就叫赖宁。那天下午3点左右,因八级大风,把县城附近一家工厂的电线杆吹倒,造成电线短路,引起了大火。风助火威,火越来越大、烧得越来越远。此时,森林、电视卫星接收站和附近的油库存都不得面临着巨大的危险。赖宁看见后立刻赶到火灾现场。他找到了一棵松枝奋不顾身地冲向前奋力扑火。虽然,消防队员曾劝阻大家别往火中硬闯,但赖宁不忍心看到国家财产遭到严重损失又去扑火。最后大火终于扑灭了,但赖宁却牺牲了。

    赖宁对祖国、对家乡、对人民、对生活无比热爱,他三次救火而不留姓名;
    他有着远大志向,要做像李四光那样的科学家;
    他坚持几年为家乡探险寻宝,利用节假日采集矿石标本,进行无线电实验。他求知若渴的进行学习,好追根寻底,有积极探求的进取精神。1988年3月13日,石棉县海子山突然发生山林火灾,为了扑灭山火,挽救山村,保护电视地面卫星接收站的安全,赖宁主动加入了扑火队伍,他不顾个人安危,在烈火中奋战四五个小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了表彰赖宁的崇高精神,1988年5月,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做出决定,授予赖宁“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号召全国各族少年向赖宁学习。

    赖宁的家乡石棉山区是火险区。

    赖宁读小学的时候曾3次上山灭火。他做了这些事,既不写出来,更不告诉别人,直到林业部门把表扬信寄到学校,老师们才知道。1988年3月13日是个星期天。下午3点半,县城附近的山林因电线短路引起大火。火借风势,刹那间山上一片火海。大片森林、卫星电视转播台和石油公司油库,都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赖宁写完作业,和有病卧床休息的妈妈说了声:"我下楼走一走。"妈妈特意嘱咐:"外面风大,别走远了!" 下了楼,赖宁一眼便瞧见了冲天的火焰。他连告诉妈妈一声都来不及,就飞快地直奔火场。

    赖宁跑到山上,挥动松枝奋力灭火。高达二三十米的火焰,狂烧猛窜,赖宁和他的伙伴英勇强,一次次地冲向火海。

    这时天色已晚,现场指挥救火的县领导,命令用汽车将参加救火的学生强行送下山。赖宁、周伟、王海等同学也被拉上了车。在车上,有个同学遗憾地说:"唉,今晚看不成电视剧《再向虎山行》了。"赖宁却风趣地说:"那我们就再向火山行!"一车人都笑了。山间的火势越来越猛,烧焦的枯枝败叶在火焰的冲腾下漫天飞舞,发出噼啪的爆响。天黑了,山陡路滑,风助火势,野火更猖獗了。"我要下去,我要下去!"赖宁跳下了车,王海和周伟也跟着跳了下去。三个人手拿松枝,又一次去迎战烈火。山上的狂风左一股,右一股,撩拨得火焰东奔西窜。9点钟左右,天全黑了。赖宁、王海和周伟三个同学被大火截住了退路。忽然一阵狂风刮来,把离他们10多米的一片大火呼地吹到他们身边。风向一变,赖宁就和同学们失散了。

    赖宁独自在火中向山上攀登。他的双脚迈开弓步,他的双手紧紧地抱着一棵小树……

    大火终于扑灭了。4000余亩森林保住了,卫星电视转播台和石油公司库都平安无事了。14日上午,人们在海子山南坡的过火林带中,发现了赖宁的遗体。他,右臂紧紧挽着一棵小松树,额头靠着山坡,眼镜丢失了,左手撑着地,右腿还保持着向上攀登的姿势。

    赖宁离开我们去了,但是赖宁的精神永远不会消逝.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是我们永远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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