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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7-07 07:05:18 点击:

      第 12 页,共 12 页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的根本制度,是高等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和巩固学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学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AA 省高等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 第一条

     中共 AA 科技大学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校内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第 12 页,共 12 页 (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作用,重视教风、学风和工作作风建设,培育形成良好校风。

     (7)加强校党委自身建设和对学院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二条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坚持通力协作,强化目标管理。

     第三条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第三章

     校长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 第四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党委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

     (1)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

      第 12 页,共 12 页 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拟订和实施校内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校内行政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3)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4)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5)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把学校办成国内先进,居于省内高校前列,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6)组织开展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7)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8)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9)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10)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议事决策制度 第五条

     党委全委会。学校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委会”)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校工作,主要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全局性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纪

      第 12 页,共 12 页 委工作报告。

     1.会议的组织 (1)全委会每年召开 1—2 次。

     (2)全委会由常委会召集,议题由常委会确定。

     (3)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4)非党委委员的校领导、校级调研员列席会议。

     (5)党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6)党委全会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

     2.议事规则 全委会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下经过表决形成决议。表决事项时,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

     (2)讨论研究学校发展规划。

     (3)讨论研究学校重大改革方案。

     (4)听取和审议党委常委会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

     (5)研究决定加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工作和重要部署。

     (6)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意见。

     (7)讨论决定召开党代会的有关问题。

     (8)选举或通过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的上报名单。

      第 12 页,共 12 页 4.会议决议或决定的落实 (1)全委会决议由党委办公室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和要求,以文件形式印发传达,或经会议主持人授权口头传达,并及时向缺席人员通报。

     (2)会议决定的办理事项,由党委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通知相关部门落实。

     (3)党委办公室对全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要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并及时将有关落实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或党委常委会报告。

     (4)全委会的决议或决定,各部门、单位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因情况变化暂时不能贯彻落实的,要及时说明情况,提交全委会复议;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落实的,党委办公室要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党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党委常委会主持党委经常工作,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做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提名、决定任免干部。

     1.会议的组织。

     (1)党委常委会每两周召开 1 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党委常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委常委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可列席会议。

     (3)党委常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

     (4)党委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实行候会制,只参加相关议题的讨论。

     (5)党委常委会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包括议题征集、会议通知、会议服务等。

     2.会议议题的提出 (1)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由党委书记确定。凡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一般应在 15 天内列入议题,紧急事项应及时召开会议研

      第 12 页,共 12 页 究。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需要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事先传阅或分发。

     (2)党委常委、党委职能部门对提交党委常委会的议题应认真调查研究,提出 2 个以上初步解决方案,并形成书面材料,一般应于会前 2--3 天送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将其汇总、整理并报会议主持人审定。有关校党委常委及部门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内容做好汇报准备。

     (3)党委常委会的议题应符合议事范围的规定。按照分工可以由党委常委个人处理的问题、校长办公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问题、上级或学校已有明确具体规定的问题不列入议题。

     3.议事规则 (1)党委常委会应按事先拟定的议题议事,一题一议。党委书记和校长如有一人缺席,一般不研究干部问题。有关干部任免问题不得临时动议。

     (2)党委常委会研究问题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先由会议主持人介绍议题情况,然后按照拟定的议题顺序由提出议题的党委常委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和备选方案,并对有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和说明。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常委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定,或经党委常委表决做出决定。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3)对于一时难以形成明确意见的重大问题,可暂缓决定,另行复议。对有时间限制必须做出决定而意见不统一的问题,可采取书记集中或表决的办法决定。

     (4)党委常委会召开之前,重要议题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充分交换意见。涉及中层干部任免的议题,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

     4.议事范围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中央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和会议精

      第 12 页,共 12 页 神,结合我校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2)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讨论决定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人才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规划,讨论决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4)讨论决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重大改革方案、年度进人原则及计划、专业设置、招生计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案及重大问题,决定关系全校师生员工利益和学校安全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

     (5)讨论决定校内科级(含科级)以上机构设置及调整;研究决定党委主管或党政共管的非常设机构设置及调整。

     (6)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考核、监督、教育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研究决定出国(境)组团与校、处级领导干部出国等事项。

     (7)讨论决定年度财务预、决算及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的预算外开支项目的立项;研究决定教育收费、重大基建项目立项、重要资产管理及校办产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8)讨论决定联合办学、对外合作与交流方面的重大问题。

     (9)讨论确定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名单,决定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10)讨论决定统一战线工作、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学生会工作及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11)讨论决定校长办公会提交的其他议题。

     5.会议决议或决定的落实 (1)党委常委会决议由党委办公室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和要求,以文件形式印发传达,或经会议主持人授权口头传达,并及时向缺席人员通报。

      第 12 页,共 12 页 (2)会议决定的办理事项,由党委办公室根据会议要求通知相关部门落实。

     (3)党委办公室对党委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要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并及时将有关落实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或党委常委会报告。

     (4)党委常委会的决议或决定,各部门、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确因情况变化暂时不能贯彻落实的,要及时说明情况,提交党委常委会复议;特殊情况下,可由党委书记征得多数党委常委同意后作适当调整,但应在下次党委常委会上说明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落实的,党委办公室要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

     1.会议的组织 (1)校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2)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参加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校长可视议题情况邀请相关校领导参加会议。

     (3)校长办公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4)校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监察处处长和议题相关主要部门负责人列席校长办公会。根据会议内容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实行候会制,只参加讨论有关问题。

     (5)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包括议题征集、会议通知、会议服务等。

     2.会议议题的提出 (1)校长办公会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一般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需要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经会议主

      第 12 页,共 12 页 持人同意后可事先传阅或分发。

     (2)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对提交校长办公会的议题应进行认真准备,对比较复杂的议题,前期要进行分析论证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 2 个(含)以上初步解决方案。上述会议材料一般应于会前 2—3 天送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将其汇总、整理并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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