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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时光寂静如海] 绿亦歌的所有小说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5-12 04:39:57 点击:

      林向屿结婚那天夜里,胡桃做了一个梦。  她梦到十七八岁时的一个下着雪的冬天,自己翘了课跑到隔壁林向屿的学校,他的教室在一楼,她便躲在窗边的花坛上偷偷看他。老师在黑板上写“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然后点起林向屿让他来解释。穿着蓝白相间校服的高大男生从座位上慢慢站起来,他的肩线流畅,声音低沉。
      林向屿缓缓悠悠道:“回忆起旧日这些事情,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真让人忍不住放声大哭。”
      彼时,窗外是被泡涨后发白的天,黑板上高考倒计时上的数字一天天减少,日子却仿佛永远都只是这样,做不完的习题,考不完的试卷。
      胡桃想,真是美得不可思议的一幕,它一定有一种超越了生死,超越了时光的壮阔。
      这是胡桃第三次梦见这个场景,胡桃在夜里哭着醒过来,她想,这大概是最后一次了。
      所有的年少都已停留在那个大雪肆虐的冬日。
      他的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她终于失去了他。
      【1】
      “听说你又甩男人了?”
      此时早已放学,校园里没剩几个人,胡桃便到林向屿的学校来看他打球。林向屿打完球,出了一身的汗,接过胡桃递过来的大瓶矿泉水咕噜咕噜几口就喝得精光,他拿过胡桃抱着的外套随意搭在自己肩膀上,笑着问胡桃。
      胡桃从看台上站起来,跟在林向屿身后,摇摇头,“性格不合。”
      “切,你哪回不是这么说?”林向屿挑挑眉头,稍微踮脚跳起来,将手里的矿泉水瓶准确无误的投进远处的垃圾筐里,“真是无情啊无情。”
      胡桃瘪瘪嘴,小跑两步走到了他身边,与他肩膀行走,夕阳将两个人的影子拉得老长,像是紧紧依偎在一起,“你还记不记得初中时候我的同桌,程丽颖?”
      “好像有点印象,怎么了?”
      “她昨天给我打电话说交男朋友了,让我带句话给你,说她初中三年都一直暗恋你。”
      林向屿被吓了一跳,胡桃冲他翻了个白眼继续说:“不过人家现在找到男朋友了,你这才叫被甩了。”
      “好好好。”林向屿不甚在意地耸耸肩,“你们学校昨天又开晚会了?晚自习的时候还放烟花。”
      “你这才叫无情!嗯,汇报演出一类的。”
      “你没参加?”
      “有啊!”胡桃拉了拉自己身上的短裙,转了一圈,“领舞。”
      林向屿侧脸看过去,胡桃的右脸被夕阳打上一层柔软的光圈,她漂亮得无可挑剔的五官灼灼似桃花。胡桃的美,在一年一年的岁月里越发盛大,像是一朵永远开不败的玫瑰。他笑着拍了拍她的头。
      胡桃读的是一中隔壁的艺校,净是些家里有钱不爱学习经常惹麻烦的二世祖们,学校的名声和学风都很差。当初胡桃听说林向屿高中要念一中,想也没想就说反正她考不上,就读一旁的艺校。
      两个人一边聊着一边走到了教室门口,林向屿准备推门而入的时候胡桃忽然叫他:“林向屿!”
      他疑惑地回过头,看到她温柔地笑着说:“我真的有,认真地在和他们交往。”
      “知道了。”林向屿摆摆手,没当回事,回头走进教室里。
      胡桃依然站在原地,用只有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继续笑着说:“努力地,让自己喜欢上别的人,除你以外的人。”
      等胡桃走进教室的时候,林向屿正和徐水墨一起讨论数学题,两个人坐在一起,低着头在草稿纸上写来写去,胡桃隐约能听到“……这里再加一条辅助线,这两个角相等……”,他们的声音不大,跌落在风中,绕了一个圈。教室里就他们三个人,胡桃闲着没事做,便走上讲台擦黑板,粉笔灰簌簌地落下来。
      回去的路上,徐水墨提起假期要和林向屿还有几个胡桃也认识的高中同学一起去泰山旅游的事情,问胡桃要不要一起去。
      “不用了,暑假每天要送妹妹去学钢琴。”胡桃淡淡地笑着拒绝。
      “亲妹妹?”
      “不是,继父的女儿。”
      徐水墨有些惊讶地“啊”了一声,胡桃略微有些讽刺地转过头看着她说:“没有想到?你以为我就是那种仗着家里有钱就随意挥霍青春的没大脑的女生?”
      徐水墨和林向屿都没有想到胡桃会忽然说出如此带有攻击性的话,都是一愣。林向屿皱起眉头有些严厉地叫了一声“胡桃”,胡桃大约也意识到自己说话太重了,咬住下嘴唇,一路上无人再说话。
      回到家后,胡桃犹豫了很久还是给林向屿打了一通电话向他道歉。
      “你今天心情不好?”
      “算是吧,”胡桃想了想,坐在家里客厅落地窗旁,从十几楼的高度俯瞰这座繁华的城市,“看到你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看到写满了公式的黑板就十分羡慕,为什么我们不能拥有相同的命运呢?明明看起来我很光鲜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可是为什么还是觉得那么寂寞,那么无助呢?”
      胡桃的声音通过电话慢慢传递过来,林向屿隔了许久,才郑重其事地说:“胡桃,我曾经说过,我当你一世兄弟。只要我还活着,就一定会陪在你身边。”
      原本眼泪已经盈上胡桃的双眸,听到林向屿的承诺,她却忽然放声大笑起来。
      他当她一世兄弟。信誓旦旦,言之凿凿。
      她“啪”地一声挂掉了电话。
      【2】
      那天之后便是暑假,学校在八月二十日开学,按照林向屿给胡桃提过的行程安排,他们应该是十七号回到C市,胡桃怕他旅途辛苦,便第二天才打电话去骚扰问候。
      接起电话的是林母,以前一起念初中时胡桃是林家的常客,林母一直很喜欢她。胡桃笑着说:“阿姨,林向屿回来了吧?他在吗?”
      徐母停了一下,才缓缓说:“桃桃啊,你来我家一趟吧。”
      胡桃心底“咯噔”一声,一时间有种不祥的预感。挂了电话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头发胡乱用抓夹一夹就冲出门了。一路上胡桃踩着拖鞋狂奔,不停地琢磨着会出什么事。
      等她急急忙忙赶到林家后,接过林母递过来的冰镇杨梅汁,也顾不得喝,“阿姨,林向屿他怎么了?”
      “不是他的事。”林母叹了口气,压低着声音,瞟了一眼林向屿紧闭的房门,“是和他一块儿去那个女孩子。”
      胡桃觉得脑子里迷迷糊糊的,听着林母说他们一行人才刚到泰山脚下,正商量着上山的路线,林向屿和徐水墨在后面买矿泉水,结果过马路的时候遇上司机醉驾,徐水墨被撞倒在地,抢救无效。   手中玻璃杯透着阵阵冰凉,胡桃却觉得夏日炎炎,自己已经无力再举起这只杯子。她用舌头舔舔干燥的嘴唇,用了很长的时间才消化掉这个事实。她也不算没有见过生死,小学的时候外公去世时她也曾哭得惊天动地,可是那和胡桃听到徐水墨死讯的感觉是不同的。
      恍恍惚惚的,胡桃觉得自己只是在做梦。肯定是自己太嫉妒徐水墨了,她从第一眼看到徐水墨就嫉妒她,看着她顺理成章地成为林向屿的女朋友,夺走自己的心上人,怎么能不恨呢?一定是这样,她才不由得做了这样一个恶毒的梦。
      胡桃使劲掐了自己一下,记忆中徐水墨穿着碎花长裙和白色帆布鞋,走到哪里背景都像是万千花吹,簌簌往下落。她是林向屿第一个喜欢的人,面红耳赤地在樱花树下向她表白,小心翼翼地牵起她的手。她怎么会突然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呢?
      胡桃敲了敲林向屿的房门,没有应答,她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睡觉,只好出声:“是我。”
      隔了好久,才听到里面窸窸窣窣的声音,林向屿踩着拖鞋打开房门,一言不发。
      她才十来天没有见到林向屿,他却像是大病一场,变了一个人似的。乱糟糟的头发,唇边长出的青涩的胡渣,皱巴巴的T恤,布满血丝的双眼和一张憔悴的脸。
      “林向屿。”
      林向屿淡淡地应了一声,然后才侧身让胡桃进自己的卧室。里面的摆设还是胡桃记忆里的样子,她也不客气,坐在了书桌前的凳子上。
      胡桃搜肠刮肚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他的行李包还丢在墙角的阴影里,像是被刻意遗忘。胡桃几次欲言又止,最后只好硬着头皮:“你还记不记得学校操场围墙边上有棵树,我非要说那是梨花,你说不是。前几天我买了本植物鉴别来看,原来你是对的,那不是梨花,是琼花。”
      林向屿没有开口,等她把话说完,“传说隋炀帝就是为了看琼花而修的大运河,扬州人说琼花离开了扬州就不能活,结果你看,它比人们想象中还要坚强。”
      “我也不知道我自己想说什么,你别笑我。”胡桃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琼花是四五月份开的,明年琼花开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琼花吧?你别搪塞我说等以后,以后的琼花是以后的,我就是想看明年的琼花。”
      “那句话怎么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林向屿,我真的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可是,有些命运我们无能反抗,只能接受。”自己一个人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还如此文绉绉的,林向屿居然还没有个反应,胡桃不由提高了音量,“后天就开学了,你去上学吗?”
      还是没有回答,胡桃毫不气馁,“你说句话啊?”
      他这才抬起头来,眼里满是疲惫,“别闹了。”
      “我没有闹,我知道你心里难过,可是难过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胡桃一字一顿,“无论你怎么难过,她都已经离开了。”
      她看到林向屿捏紧了拳头,是在努力克制自己情绪的宣泄,她知道自己言重了,不由得心软,“抱歉。”
      林向屿沉默了很久,才站起来,“我送你回去吧。”生硬的逐客。
      他的手上还缠着石膏,笨重的一大块,胡桃想起初中的时候他打篮球骨折的似乎也是这只手,不由得担心地问:“你的手没事吧?”
      “福大命大。”他自嘲地说。
      等他走到自己身边,胡桃才看到他刚才挡住的书桌上放了一个水晶相框,上面是林向屿和徐水墨的合照,两个人十指相扣,并肩微笑。
      胡桃镇定地收回了目光,走出了房间。
      “妈,我送她回家。”林向屿声音低沉。
      林母欣慰地点点头,只要他肯走出房门,说说话,怎么都是好的。
      林向屿在两个人出门后遇到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前停了下来,他一语不发地看着对面的人群,胡桃觉得他的身子在微微的颤抖,这不是一场事故的后遗症,而是一条生命。胡桃一语不发,站在他身边。几十秒后绿灯第一次亮起,林向屿没有动,然后是下一个红灯,人来人往,车如流水,他们一直这样站过了五个红灯,他才终于开口:“走吧。”
      说话间,他伸出手紧紧抓住胡桃的书包,生怕她会消失不见似的。等到他们小心翼翼地过完马路,林向屿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竟然已是大汗淋漓,他终于松开手,“谢谢。”
      胡桃摆摆手当做回答,她看到一旁有小贩在卖糖人,胡桃嘴馋,嚷嚷着要买一串。
      “要写字还是画画?”
      “写字吧,画画好贵。”胡桃吐吐舌头。
      “写几个字?写什么?”
      胡桃一愣,瞟了眼身边不吭声的林向屿,“写‘不开心’吧。”
      店员拿起盛满糖水的勺子很快写完了三个字,胡桃笑嘻嘻地接过来,举起头拿到林向屿眼前晃,“看我一口气把不开心吃掉。”
      说完,她真的大口咬下去,三下五除二就解决完了手中的糖,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棍子上残留下来的糖丝,“怎么样,很简单吧?你要不要试试,我请客噢。”
      林向屿看着胡桃孩子气十足的动作,不知不觉,竟然弯起嘴角淡淡地笑了。
      胡桃看他脸上浮现出来的笑容,挥舞到半空的手不由得停顿下来,她呆呆地仰着头凝视他,心中莫名的一热,差点被这不知所以的心动感动出泪来。
      胡桃知道,这一个笑容,是专属于她的。因为她努力地吃掉不开心,笨拙地手舞足蹈而露出的微笑。
      【3】
      两人没有坐公车,而是心照不宣地选择了走路去胡桃家。夏天的夜幕来得很晚,远处火烧云浮浮沉沉,有成群结队的大雁掠过天空。他们又陷入新一回合的沉默,但是胡桃觉得这次同刚才不一样,林向屿的心一定得到了些许宽慰。
      走到家楼下,胡桃站稳了步子,“那我上去了。”
      她向他挥手道别,才没走几步,夜风吹在脸上,只觉得薄凉一片,她觉得自己突然迈不开脚步了,她只想陪伴在他的身边,分担他的哀愁,为他抚平眉眼,一刻无不想同他分开。
      “胡桃!”他忽然在身后大声喊她。
      胡桃回过头来,看到他被风吹得凌乱的头发,看到夜色沉沉,看到街边路灯上扑火的飞蛾,看到百里之外波涛汹涌的江水,看到万里之外巍峨不倒的泰山。
      “她推了我一把。”他一字一顿,说得极其缓慢,像是将全部的力气都抽尽了,“被撞死的那个人,本来应该是我。”
      事发太过突然,谁也没有看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可是他知道,他将永远记得,自己的心上人是如何用力将自己一推,电光火石之间,她几乎是本能地将生的希望留给了他。   胡桃似乎看到漫天星辰骤然陨落,她唇干舌燥,不知道该说什么,良久才开口:“节哀。”
      她转身飞奔上楼,在最后一层猛然跌倒,如同一只被忽然折断翅膀的蝴蝶,活生生从天空跌落。胡桃枯坐在黑暗的楼梯上,被磨破皮的膝盖传来阵阵疼痛,却不及林向屿的万分之一。
      她知道,林向屿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徐水墨了。
      【4】
      林向屿的生日是在十一月,天气萧瑟。胡桃逃了课翻墙进入一中找他却被告知他并没有来上课,再详细地问,就没有人知道他去哪里了。
      胡桃惨淡地扯出一个笑容,斜挎包里放着一个包装得精致的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的是她熬了好多个通宵才完成的围巾。打听到徐水墨墓园所在地并不是件困难的事,虽然不是校友,但是胡桃漂亮的外貌总是有很多优势。
      幸好还未落雪,不然这样萧条落寞的墓地,光是站在围栏之外就能教人流下泪来。树叶早早的就落下了枝头,就连本就嫩绿的野草都变得毫无生气,东风瑟瑟,天空阴霾。
      胡桃就是在这样一大片一大片安静的墓碑里看到了林向屿。林向屿的个头已经窜到了一米八几,穿了件黑色的薄羽绒服,背影消瘦孤独。
      胡桃鼻子发酸,为他心疼。可是她却只能这样默默地在他身后看着他,看到初见时那个身手矫捷爬上墙壁冲自己咧嘴微笑的少年,被命运磨得如此隐忍内敛。
      林向屿从一大早就来到了徐水墨的墓碑前,他也不知道应该给她说些什么,手指碰到冰冷的墓碑上的文字,就像刻在了自己心头一样,横撇竖剌,触目惊心。很久之后,他用余光看到自己后方不远处有人站在那里,影影绰绰的一个身影,或许是来祭拜其他人的吧,林向屿心想。
      等到他离去的时候特意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胡桃赶紧蹲下身,他没有看到她。
      他没有看见她,便永远也不会知道她曾站在自己身后,默数自己所有的伤痛。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曾有一个人,那样绝望而热切地爱过他。
      【5】
      转眼就是第二年的炎炎夏日,等高考成绩那天胡桃在林向屿家里蹭饭吃,她拿起一块西瓜刚咬了一口,林向屿就挂了电话一脸沮丧地向她走来,胡桃紧张得西瓜籽都直接咽了下去,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半晌,最后是林向屿率先笑了起来。
      “超了重点线一百来分,胡桃,谢谢你。”
      胡桃还没回过神来,呆呆地看着眼前高大英俊的少年,忽然想到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六年前,两个人都是开学第一天就迟到,被铁门关在外面,他提议偷偷从栏杆上翻过去,胡桃还能记得的,是他骑在墙上,修长的双腿来回地荡着,不徐不疾地回过神对自己笑。彼时九月正是天高气爽,蔚蓝的天空澄澈如洗,梧桐树枝在他的身边舒展开来,绿色的叶片苍翠欲滴,阳光微微倾身,吻向少年的脸,照出一轮淡淡的光圈。
      却只见他气定神闲地笑。
      那是青春刚刚开始的时候,似日出喷薄而出,似新条抽出绿芽,似溪水流经远方,似流云散至天边。
      似他出现在她的生命中,措手不及。
      林向屿让胡桃也查分,她摆摆手作罢。
      胡桃在高三时参加了艺术生的统一考试,她继父生意做得大,人脉广,替她找好了本地一所艺术类的大学。她和他的路频频走岔,而这一次,他要去的海阔天空,她再也无法跟上。
      军训结束后林向屿给胡桃打电话,他入选了学生会,和师兄们一起打了几场篮球赛。军训的时候男生全部睡仓库,晚上睡觉前围在一起讨论女孩子,煞有介事地排出一二三。
      “她们都没有你好看。”林向屿在电话那头认真地对胡桃说。
      胡桃笑得两眼弯弯,“我知道。”
      是啊,她多么美,人人都夸她芙蓉如面柳如眉,男孩子开着双排跑车约她共进晚餐,送她圆润的珍珠,口口声声说爱她。可是爱是什么呢?爱是那年他们尚且年少,在蝉鸣阵阵的夏夜从阳台上偷偷翻出来,他张开双臂,接住捂着嘴巴跳下来的她,她快乐得一路歌唱,他笑着拍拍她的脑袋……
      回忆越陷越深,而她的耳边仍然是林向屿的声音,他还在说着什么?他说他们学院别的系有个叫韩予笑的女孩子,长发及腰,皮肤白皙,长得好似她。
      胡桃捏紧电话,有些刻意地出声:“她?”
      “……水墨。”
      他们已经有很长时间对这个名字闭口不谈,久到胡桃甚至天真地以为这些伤痛已经在林向屿的心底愈合结疤,而事实是,他对徐水墨的感情,已经从青春期简单的爱慕走向了刻苦铭心无法忘怀的深情。
      “那你打算……”
      “没什么打算。”他简单地在电话那头笑笑,“我有一次看到她和几个女生坐在花坛旁边很开心的在聊天,我当时就想,如果她还在的话,一定也能这样快乐。”
      那你快乐吗?依然活在这个温柔的世界的你,快乐吗?
      【6】
      胡桃开学之后的生活过得甚至比林向屿还忙碌,虽然她念的是一所名不见经传的艺术类大学,可是仍然得每天早上六点半就起床化妆,妆容不合格不许踏入教室,每天练舞累得半死,看到好吃的甜点只能吞口水。
      那阵子胡桃的学校开始选拨舞队的成员,大学第二年可以去北京表演,胡桃晚上做梦都在想,她能够站在宽敞华丽的舞台上,灯光落在她的身上,林向屿在光线晦暗的台下看着她表演,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刻,那么她一定能够比任何人都要,都要先一步地认出他来。那是他的北京,他同徐水墨约定的北京,无论如何,胡桃也想要去看一眼。
      她和林向屿一周通两次或长或短的电话,室友挤眉弄眼地笑话胡桃,说她有异地恋男友。很多年后,胡桃回忆起那几年,偶尔也在想,如果那时候没有韩予笑,那她和林向屿,会不会就能够一直这样,不说思念,彼此远远挂念?
      韩予笑和林向屿正式的交集是在那年的秋末,学院开运动会,韩予笑报名参加女子跳高,她把黑发高高束起,林向屿远远看到时恍惚间,觉得自己似乎看到最初的徐水墨,穿简单的白色T恤,扎一根马尾,穿浅蓝色小脚牛仔裤,在阳光下微微昂起头,哪里都可以去的样子。
      在林向屿失神的片刻,裁判吹响口哨,韩予笑轻松地冲出去,然后一个漂亮的起跳,蓝天白云,最美也不过这刹那。韩予笑落地时也是微微昂着头,林向屿想,那不就是水墨吗?第一次见面时他们参加同一个课后奥数习题班,他趴在桌子上睡觉,徐水墨用试卷卷成轴型,轻轻地在他头上敲了一下。   秋日早上十点过后的太阳是毛茸茸的,舒心的,比赛结束后,林向屿还没回过神来,只看到韩予笑向自己走过来,她的衣服被风吹得贴在身上,勾勒出年轻的曲线。
      她歪着头向他打招呼,伸出手来,“你好。”
      她的声音和徐水墨倒是相差甚远,徐水墨的声音是温柔的,如四月清风;她是清爽的,如夏日溪流。
      林向屿一愣,“你认得我?”
      “我当然认得你,从开学到现在,你一共偷看我三十七次。”她笑起来,两眼弯弯,凑近林向屿,“喏,你是不是喜欢我?”
      林向屿啼笑皆非,他应该怎么回答呢,你长得很像我的前女友?估计话还没说完,对方已经被这老套的搭讪笑掉了大牙,他只得摊开手掌,“我没有。”
      哪里知道韩予笑不依不饶,“没有什么?没有偷看,还是没有喜欢?”
      林向屿没有想到她竟然如此伶牙俐齿,自己实在不应该把性格温顺的水墨与她作比较,他叹了口气,“没有喜欢。”
      “那怎么办?”韩予笑苦恼地皱起眉头,“可是我大概,喜欢上你了。”
      时而有风吹过,黄透了的银杏叶缓缓落下,像是活在梦境里。
      不出几日,院花韩予笑主动追求林向屿的事情就被学院上上下下来来回回传了个遍,就连辅导员看到林向屿,都是笑眯眯地拍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不错嘛小伙子。”
      林向屿从小女人缘就十分的好,但这却是他第一次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他喜欢的人已经化作了风,化作了一汪清泉,留在他的心底。这些日子,他依然会梦见徐水墨,梦见那个炎热燥热的夏天,深蓝色的卡车迎面而来,她使出全身力气狠狠地推了他一把。可是他又挪不开停在韩予笑身上的目光,他想多看一眼,再看一眼,那是他的水墨啊,她的脸比哪一次梦中都要来得清晰。
      林向屿打电话给胡桃,将他的烦恼和遭遇一一讲给她听,她不动声色,看着他再一次为别的女孩子神伤,她想起初中的时候,自己的同桌兼好友是个叫程丽颖的千金大小姐,她一直偷偷暗恋林向屿,将什么心事都讲给胡桃听,她为林向屿的一举一动或悲或喜,还十分羡慕胡桃,能够和林向屿勾肩搭背嬉笑怒骂。
      再后来初中毕业,程丽颖去了别的城市念书,她们渐渐的不再有联系,最后一次通话,她已经有了别的喜欢的人,她说会依旧记得林向屿,因为他是她最初心动的那个人,她更加感激胡桃,陪她走过最天真最稚气的爱恋。
      所有人都以为她是一个树洞,就像《花样年华》里梁朝伟埋葬秘密的那个树洞,却从来没有人关心过她是否愿意倾听,她是否也有心事。
      “你会喜欢上她的,”胡桃对着电话,望着天空缓缓地说,“终有一日,你会将自己对水墨的所有感情,愧疚,思念,后悔,感动……所有的感情,都转移在她的身上,因为你背负了这么多,你多么需要为自己的感情找一个出口。她的出现就像是一道光,所以你无法挪开你的目光。”
      “你怎么这么矫情啊?”林向屿有些不自然地笑,打趣她,“什么时候成了感情专家?”
      “我一直都是啊,你别忘了,我交过的男朋友比你吃过的巧克力还多。”
      “那是因为我很少吃巧克力。”
      “别维护我啦,大家都这么说我,花心大萝卜。”
      “那是因为你没有遇到对的人。”林向屿难得认真地说,“胡桃,我还记得你曾经说过,你想要有一个家,我也一直相信,你会有一个很好的家。”
      胡桃没有吭声,忽然“咔嚓”一声挂掉了电话。
      他说,你会有一个很好的家,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给她一个很好的家。
      这年冬天,胡桃和林向屿各自在寂寞的城市里,度过了第一个没有和彼此在一起倒数计时的新年。
      那些年少的记忆,她穿着大红色的羽绒服接过他递来的棉花糖笑得几乎落出泪来的记忆,他将脖子上的围巾一圈圈取下来仔细为她系好的记忆,在沉重的新年钟声中,在纷纷扬扬的大雪中,已经距离越来越遥远。
      “新年快乐。”
      她虔诚地合上十指,为他祈求来年的平安健康。
      【7】
      胡桃大学二年级这年,过得十分的不平静。她终于入选了学校的舞队,并且老师答应在表演时会给她一段独舞。小的时候,胡桃总是因为自己的过去和差得一塌糊涂的成绩而在林向屿面前感到自卑,这么多年来,她像是自我催眠一般的告诉自己配不上林向屿,他是天之骄子,而这一次,她似乎终于可以靠着自己的努力,骄傲地站在他面前了。而几乎是同一时间,胡桃接到了林向屿的电话,告诉她他终于决定和韩予笑在一起。
      有那么一瞬间,胡桃甚至为自己的镇定而感到惊讶,当初林向屿将徐水墨介绍给自己的时候,自己差点拔腿就跑,不愿意面对这个现实。那是个难得的艳阳天,她终于收到了林向屿在北京参加奥数比赛时给自己寄的明信片,上面写着她最喜欢的一句歌词: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她兴高采烈地翻过学校围墙去找他,却看到他和一位陌生女孩并着肩安安静静地坐在树下,一人听一边的耳机……
      “你能分清楚吗,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你心里想的究竟是她还是徐水墨?”
      “刚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没有办法分清楚,那种感觉就像是饮鸩止渴,可是我真的没有办法停下来。到了现在,我想我已经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那她知道吗,徐水墨的事?”
      “嗯,她说,她还是愿意和我在一起。”
      是啊,谁不愿意和他牵着手,走过凤凰花开的路?谁不愿意闭上眼睛,等待他轻轻的一个吻?那么多人喜欢的一个男孩子,要住进他的心底,是多么难得,多么幸运。
      被他所喜爱的女孩子们,总是干净简单,如同点点芬芳矗立在绿草盈盈的山坡,青春无敌的样子。可是胡桃不一样,她的美太艳丽,好似一朵开不败的玫瑰,一直挺立在山谷深处,久了,就让人忘记了,再美的花,也终究会有凋谢的那一日。
      那她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胡桃闭上眼睛,沉默了很久,最后才扬起嘴角笑起来:“祝你幸福。”
      “笨蛋。”林向屿在电话那头失声笑起来,“搞得跟生离死别一样,不是说六月的时候会来北京吗?我带你去看燕京八景。”
      “啊,说定了啊。”
      那就这样吧,胡桃想,毕竟自己也曾经陪着他走过一条很长的路,这些回忆,已经足够去抵消不能相守的遗憾。   她开始比谁都要勤奋的练习,她越发的瘦,身体是流畅的弧线,她在练功室里看着一面墙大的镜子前的自己,上挑的眼角,不知何时已经蓄长的头发,却觉得那般无力。我们总是会爱上一个人,他是漂泊的船,我们点燃了灯光,以为能等到他的靠岸,可在无数漫漫长夜里等到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
      因为六月要去北京演出,舞队的期末个人SOLO被提前,胡桃选择了一支现代舞,在一个难度颇大的跳跃动作后,她因为连日的疲惫,忽然眼前一黑,没有站稳就跌了下去,好在她及时被送到了医院抢救,小腿骨折,因为她是一名舞者,为了不落下后遗症,医院建议她住院恢复。
      胡桃在黄昏时分独自躺在床上,期末考试和六月的演出都被取消。最开始住院那两天,来探病的人很多,等最初的热情退却后,她才有机会独自好好品尝这份冷清。胡桃发呆地望着自己打着厚厚石膏的双腿,动弹不得,想了很久,她才拿出手机给林向屿打电话。林向屿也正值期末考试前的备考期,她本不愿意去打扰他的。
      “有人照顾你吗?”他难得的声音温柔地问她。
      胡桃看到空空落落的病房,却点点头,“当然有,我继父给我请了私人看护。”只是被她给赶走了。
      沉默了一会儿,胡桃忽然出声:“林向屿。”
      “嗯?”
      “我想妈妈了,我好想她。”
      人在生病时果然是最脆弱的,胡桃想,她已经好多年没让自己这么放肆地哭出来了,这么多年,她自己爱着自己,照顾自己,自己惦记自己,自己疼爱自己,可是直到此刻,她才觉得好累。她想起很小的时候,自己和母亲在风雨交加的夜晚,被她的亲生父亲赶出家门,母亲紧紧抱住她并告诉她,桃桃,我们会有一个很好的家。
      再然后,再然后的岁月都是枉然,她依然孑身一人。那么多男孩子口口声声说着爱她,可到头来,他们爱的,也不过是她年轻美丽的外表,他们甚至希望她只是一个木偶,没有自己的思想,只需要供人观赏。
      好不容易,她终于和林向屿约好了去北京,站在舞台上为他跳一支舞,他带她去吃北京烤鸭,爬长城,赏故宫……是她失约了。
      为什么命运待她从来就比旁人苛刻呢?为什么她不能成长在一个普通的家庭,普通的成绩,普通的相貌,简简单单地生活着,就算失恋了,就算失业了,就算觉得天塌下来了,一觉醒来,还有阳光能够照在脸上……
      林向屿静静听她哭了很久,等回过神时天色已经晚了,他想了想,只是对胡桃说了句“别哭了”。那天夜里,胡桃一夜未眠,她想着林向屿冷淡的话语,心底明白,她和林向屿终于也越走越远了。他有了全新的生活,甚至爱人,他会和别人过一生,再也不是当初那个能陪着她坐在河边看烟花、放河灯的少年了,那时候他们的世界多么小,最大的烦心事也不过是解不出来的数学最后一道大题。
      她爱他的这些年,原来一文不值。
      当第二天,躺在床上听着音乐的胡桃看到突然出现在病房门口风尘仆仆的林向屿时,她甚至连尖叫都发不出来。
      他买不到飞机票,竟然挤上最近一班火车,站了十几个小时出现在这里。林向屿扔下背包,随手抓起胡桃床头柜上的苹果咔嚓咬了一口,“胡桃,我曾经说过,我会一直陪着你,我绝对不会食言。”
      生命中总是有那么几个瞬间让你永生难忘,凑巧的是,胡桃的每一个这样的瞬间都是因为林向屿,他说我决不食言。
      “学校那边呢?你们不是要期末考了吗?”胡桃仍然不敢相信。
      “我申请了缓考,你不要再担心了。”林向屿随手拉过一条凳子反身坐下来,“别说那些了,中午想吃点什么,我去给你买。”
      “那韩予笑呢?你怎么对她说?”
      “实话实说啰,我也跟她提过你的。”林向屿摆摆手,“你再唠唠叨叨的,我就走了。老规矩,大十字路口的红烧鱼如何?”
      林向屿才走出医院,就接到韩予笑的电话,他忍着疲倦,强打起精神向她禀报自己的行程,韩予笑不可思议地叫起来:“你真的买了站票回去?”
      “不然呢?”
      林向屿确实曾经向韩予笑提到过胡桃,甚至将两人的合照翻给她看过,男孩子大大咧咧的,他以为将这些与她分享是好事,可是谁能忍受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同自己男友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呢?
      “为什么非要你赶回去?她的父母,亲人,朋友,他们都不能照顾她吗?”
      多么简单的一个问题,林向屿在一个红灯下停下来,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这不正是当年徐水墨出了事后,胡桃好说歹说将他劝出房间的门,他们一同走过的那条人行道吗?
      “因为,”他听到自己有些沙哑的声音回答着,“她没有,父母,亲人,朋友,她都没有。她只有我。”
      胡桃出生在一个封建思想浓厚的小镇,她父亲是长子,却生下了一个女儿,致使她自小就和母亲一起不受待见。胡桃的亲生父亲只是一个工人,为人却不踏实,好赌博、嗜酒,时常与胡桃的母亲发生冲突,在胡桃六岁那年,她和母亲被赶出了家门。她母亲是个坚强的女人,揣着为数不多的钱来到省城,从最辛苦的工作做起,机缘巧合下认识了胡桃现在的继父,并再嫁给他。那时候胡桃的继父已经小有成就,在省城也算得上一豪,继父的女儿小胡桃四岁,从小骄纵自私,最开始那几年,让胡桃吃过不少的苦。
      可是这些其实算不上什么,胡桃想,她至少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甚至有专车接送,买得起自己喜欢的衣服和鞋子。可是在胡桃十二岁那年,已经过了生育最佳时期的母亲再次怀孕,却不幸难产而死,那个与胡桃有一半血缘关系的弟弟,她一眼都没有见到。继父是个念旧情的人,依旧收留胡桃,并给她提供最好的物资,可是胡桃知道,她所光鲜的,只有外表,在这个世界上,会真正一心一意待她、宠她的人,已经不在了。
      就在这一年,她遇见了林向屿。
      她曾经说林向屿需要一道光,他将感情寄托在了韩予笑的身上,其实自己何尝不是呢?尚且年幼的自己,便要经历人世间种种不幸,她对于明天所有的美好的期望,都寄托在初见时爬上墙壁,在阳光下冲自己微笑的男孩身上了。
      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林向屿,还有谁能够如此美好,还有谁能够承接她的生命。
      说完,林向屿又重复了一遍:“她只有我。”   韩予笑是第一次听到胡桃的过去,她曾看过胡桃的照片,她的漂亮比一般女孩子要多一股风情,韩予笑想,那大概是一种沉淀吧,要经历长长的时光,长长的痛,才能得到的沉淀。
      “你会爱上她吗?”她还是不安地问林向屿。
      林向屿愣了一下,虽然他和胡桃关系一直很好,但是很少有人开他们的玩笑,大概他们看起来就很不登对,又或者他们看起来实在太熟了,这竟然是第一次有人如此直接的问自己,你会爱上她吗?
      “当然不会。”林向屿脱口而出,失笑道,“怎么可能呢,我如果要爱上她,很多年前就会爱上了,怎么会等到现在?”
      【8】
      林向屿将胡桃照顾得很好。他看书,她听歌,偶尔两个人会停下来胡乱地聊聊天,或者一起用电脑放一部影片。护士小姐称赞林向屿,说胡桃真是幸福。
      胡桃开始私心地希望自己腿伤再重一点,或者愈合得再慢一点。他给她买来所有爱吃的东西,讲笑话给她听,这样的时光太过奢侈,可是没有办法让它停下来。
      林向屿有两门课缓考未办成功,韩予笑仍旧不相信林向屿居然不回来参加考试的行为,三天两次地催促他回去,然后问他每日都做了些什么,韩予笑得知他竟然只是如同保姆一般服侍着胡桃时,忍不住醋意大发,几次与他争吵。
      “以前你们也吵架吗?”胡桃问他。
      “都是些琐碎的小事,予笑很好哄的。”提前女友,林向屿总是笑眯眯的,“我就抱着吉他去她寝室楼下弹琴,惹到所有人都把头探出来看时,她就叮叮咚咚地跑下来,拉起我就跑。你不用担心,等你腿好了,我跟她好好道个歉,她能理解的。”
      “啊,好久没听过你弹吉他了,记得初中时我们还是一块儿自学的呢。”胡桃想起往事,伸出茧早就消去的手指,“我都快忘光了。”
      “女友专属,就不弹给你听了。”林向屿哈哈大笑。
      “切,谁稀罕?”
      胡桃白了林向屿一眼,抓起桌子边的蛋糕,狠狠一口咬了下去。
      “你不减肥了?”林向屿惊奇地问。
      胡桃这才正经地沉默了一下,然后告诉林向屿:“我……不想跳舞了。”
      林向屿并没有问她原因,只是耸耸肩,“好吧。”
      有什么原因呢?胡桃低下头微微笑,她只是突然找不到继续跳下去、努力下去的理由了,无论怎么做,都无法真正理直气壮地站在他身旁,那为什么还要给自己无谓的希望呢?
      短短的重逢,然后长长的别离。那才是他和她。
      【9】
      无论胡桃想还是不想,她的腿伤渐渐好了,已经到了盛夏。林向屿闲着没有事情做,去新东方报了一个托福强化班,每天上课到七点多,饿得他两眼昏花。
      “你要出国吗?”胡桃诧异地问。
      “学着玩呗,”林向屿耸耸肩,“反正我英语不差,托福高分可比四六级证书管用多了。”
      “不要给我说四六级啦,我们学校只要求三级,我考了三次都考不过!”胡桃捂着脑袋头疼地说。
      “不是吧,你当年高考英语多少?”
      胡桃别扭了半天,心不甘情不愿地吐出一个数字:“二十七。”
      林向屿笑得差点摔下椅子,胡桃扬起手作势要打他,这时林向屿的手机短信声滴答响了两声,林向屿打开来看,然后沉默了。胡桃心思玲珑,大概猜到了:“韩予笑?她还在生你的气?”
      “嗯。”
      “抱歉,我……”
      “干吗说抱歉,你又没做错什么事。”林向屿白了胡桃一眼,将手机放进兜里,“我和她之间,也许需要好好谈一谈。她觉得我生命中比她重要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你和水墨,死去的,活着的,她谁都比不过。”
      “向屿……”
      “其实我觉得她说得也没有错,”林向屿垂下眼,用手捂着面前装着冰镇柠檬的杯子,“人心也许就像一块蛋糕,切了太多块,那么分到每个人手里的就只剩很小的一点了。”
      胡桃用勺子舀了一口奶昔,又冰又甜的口感在嘴里融化,“向屿,这几天其实我一直在想。”她顿了顿,鼓起很大勇气才将后面的话说出,“要不,我们不要再见面了吧。”
      林向屿猛然抬起头看向她。
      “其实不是韩予笑的问题,换成谁都会介意的,我很开心你在水墨之后还能喜欢上别的人,我不希望你们两因为我而不愉快。反正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不是吗?”
      这九年来,她也时时刻刻等待着这一天。
      “开什么玩笑!”林向屿伸出手弹了弹胡桃的额头,“胡桃,你知道的,有些人陪你经过过生命中某段特定的时期,那么之后的那些人再好,也无法代替。”
      谁还记得年少的林向屿?谁还记得年少的胡桃?
      有些时候,我们告别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段再也无法回去的时光。
      那日之后,林向屿再也没有向胡桃提起过关于韩予笑的话题,只说等八月底回校两人见面后会好好谈谈。林向屿回学校后依旧和胡桃保持联系,但是对此事闭口不提,当胡桃咄咄逼人地提起时,他才无奈告诉胡桃:“我和她分手了。”
      他不想让胡桃愧疚,一直解释说是两个人之间的问题,再加上最初水墨的问题,这些都是隐形的炸弹,只是忽然之间全部引爆了而已。大学里的恋情似乎大多都是这样,好聚好散,人越长大,就越难遇到真爱,越难将全身心交付给一个人。
      是世界变了,还是我们本身已经变了?
      “我想过的,要好好珍惜她,好好待她,我甚至已经打算就在这里找工作,陪着她,就此一生。”
      为什么会这样呢,她心爱的男孩的情路总是坎坷。
      林向屿同韩与笑分手后,消极了很长一段时间,虽然他极力掩饰不让胡桃发现。十二月的时候林向屿参加了托福考试,半个月后拿到成绩,高得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给胡桃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北京正飘着小雪。有些念头,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冒了出来,他告诉胡桃,自己想要去美国。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忽然想要去看一看,我所见过的只是这个世界极小的一部分,我想要看得更多,走更多的路,遇见更多的人。”
      大三下学期,林向屿考完GRE,开始着手申请去美国读硕士的事。胡桃退出舞队,继父提前为她联系好本地的一所重点高中音乐老师一职,工资不高,但是清闲没有压力,这对一个家境富足的女孩子来说,应该算是理所当然的安排。   他们在各自的命运上行走,越来越远。
      大四那年三月,林向屿收到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录取通知,同年六月,他穿着学士服在学习了四年的大学里拍照留影,正式毕业。这天夜里,在全院的散伙饭上,韩予笑喝得烂醉,一个人在饭桌上放声大哭起来,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地将目光投向林向屿,林向屿放下酒杯走到她身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
      散伙饭结束后,林向屿背着韩予笑回去。夏夜的风是舒爽的,吹在两个人脸上,她趴在林向屿的背上呼吸均匀地睡着了,蝉声惊不动温柔的两个人。林向屿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听到了韩予笑的声音,她一声一声地呼唤着他:“向屿,向屿。”
      当初军训时长发浅笑的女孩子,正隔着四年的时空,遥遥的在彼岸唤了一声他的名字。
      向屿,向屿。
      满是遗憾,满是哀叹。
      谁也没有错,可是有些爱,注定无法抵达终点。许过的愿,看过的流星,他们曾经十指相扣,却只能到这里。
      【10】
      洛杉矶和北京之间隔着十五个小时的时差,林向屿和胡桃依然同大学时一样一周联系一次,对着各自的天亮说晚安。林向屿刚刚抵达美国,诸多不习惯,但是每天做实验写报告,大大小小的考试,一年时间竟然转眼间也就过去了。第一年暑假他并未同别的留学生一样回家,他在硅谷找到一份很难得的实习,每天上班可以看到谷歌,微软等传说一样的公司,林向屿打电话告诉胡桃:“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十年前,他们还只是在课堂上偷偷翻着漫画书,放学吃路边零食的小小少年,而如今,他行走在异国他乡,她已经被恭敬地称为老师。
      这十年来,他们所经历的一切痛苦,好似沧海桑田,那些出现在他们生命中的人,来来去去,或许还会回来,或许人海再难相遇,自始至终陪伴的,也不过是彼此。
      这年冬天,胡桃没有事先通知林向屿,在洛杉矶机场给林向屿打了一通电话。就像当初他猝不及防地出现在她的病房门口一样,他惊喜得说不出话来。
      加州的冬天还算温暖,天空依然澄澈,夜晚星星点点。林向屿开车去中国超市买了一大堆材料做菜给胡桃吃,两个人放着音乐喝着酒涮火锅,胡桃打量着他,想着原来这就是他的异国的生活。
      虽然孤独,但是收获良多。
      “我开车带你出去玩吧,你想去哪里?纽约?奥兰多?”
      “不去。”胡桃摇摇头,“我想看雪,我想去最北边,和加拿大交界的地方,那里不是有五大湖吗?”
      “初中的地理了,亏你还记得。”林向屿并未说不好,只是无奈地摇摇头。
      两人说走就走,第二天买了一车的储备粮就上路。车子在路上行走了三天之后,胡桃才意识到自己随口指出的地点离加州实在太远,她有些诚惶诚恐。
      “没关系,你难得来一次,而且今年毕业之后我也打算回国了,就当做纪念吧。”
      好在一路上风景已经有了北方的标志,白桦树都成了荒芜的一片,白茫茫的雪簌簌簌簌向下落,不放歌的时候,车里也能听到车窗唰唰的声音。这样的景色看多了就会让人觉得心底发麻,胡桃不禁发问:“我们还要走多久?”
      “我也不知道。”林向屿将车停下来,仔细辨别地图上的位置,“应该是这条路没错。”
      然后两人再次上路,硬着头皮又开了三十多公里,根本看不到小镇,更别提在网上预订的酒店了。时间尚早,可是天色已经很诡异了,能见度越来越低,雪花越下越大,有点像暴风雪,或者冰雹。
      “要不要停下来看看?”
      胡桃话音还没落,发动机忽然熄火,只听到轰隆一声。林向屿低声咒骂了一声,打开车门下去一看,果然不出所料,轮子陷入雪中,无法再继续行驶。他赶紧掏出手机,可是坏事连连,这里没有信号。
      “都说T-mobile信号不好,“他苦笑一声,扬了扬手中的手机,推着胡桃进车里,“别被冷着了。”
      “现在怎么办?”回到车上后,两个人被冻乌的唇色才渐渐恢复,胡桃先开口问道。
      “别担心,我一路上都有和朋友们保持联系,他们联系不到我们,自然会报警。再说了,运气好一点,遇到别的车我们就搭着回去了。”林向屿宽慰她,只是没有告诉胡桃,这样冷的温度里,他们两个人也许无法支撑到救援的到来。
      林向屿担心油不够,不敢把车里的暖气温度开得太高,好在两个人每到一个城市都添加了干粮,暂时倒不用担心饿肚子。两个人在车里枯坐几个小时后,终于忍不住睡意,将车椅放下来睡着了。
      第二天,胡桃被冷醒了,睁开眼睛,林向屿正把手搁在方向盘上,死死地望着前面。
      “怎么了?”
      “没油了。”他扯出一个笑容,麻利地脱下身上的衣服给胡桃披上,“冷不冷?”
      胡桃赶紧把衣服扯下来,硬是要塞回给林向屿,两个人对峙良久,林向屿恶声地吼了一句:“别闹。”
      然后他们试图打开车门,才发现已经被一夜的大雪封死了门,除非从窗户爬出去,不然没有办法出去了。外面更冷,两个人都打消了出去的念头,只把车尾的食物搬出来,都已经冷得咬起来十分吃力了。
      “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胡桃笑着扬扬手中已经冷掉的披萨。
      林向屿无奈地扯了个笑容,“高热量的东西我们都没买,现在后悔了吧?”
      饭后两个人无所事事,低温下又不敢再轻易睡去,胡桃一边搓着手一边说:“我给你唱歌吧。”
      “隔了这么久你还在哪里走,是否迷失回家的路,牵挂跳在心口,有爱不能远走,时间不停走,爱却在那里留,我的路就是你的路,情陷爱的出口,为你我舍得走,我的爱就是你的路,你的家就是我的家,无论回家的路有多遥远,你我一起走。”唱到最后,都能觉得有雾气从嘴里冒出来,胡桃又低声近乎是在念出来,“无论回家的路有遥远,你我一起走。”
      车子内和外面漫天的风雪一起沉默,这是胡桃此生见过最壮阔的雪景,却正一分一秒地剥夺着他们的性命。
      “向屿,”她想了想,问他,“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哭?”
      “胡说什么不吉利的话!”林向屿白了胡桃一眼。
      “我是说真的。”胡桃异常认真地问。
      “……不会吧。”他终于不情不愿地回答。
      胡桃上一次看到林向屿的眼泪,已经是六年前的事了。徐水墨葬礼结束后,他一个人走了很远很远的路,胡桃一直偷偷跟着他,然后看到他用手撑在一棵树上,一手捂着眼睛,她知道,他正在哭。这些年来,胡桃对此事只字不提,却常常在梦中梦见那个场景,她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克制自己不冲上前去,紧紧地抱住他。   “胡桃,我会让你活下来的,”他说,“我早就应该死了,可是你不能,我绝对不会眼睁睁再看着别人死在我的眼前了。”车内越来越冷,两个人说话都开始吃力了,只能不住地吃食物来补充热量,可是谁也不愿意主动去碰食物,量是有限的,他们都尽可能的想要留给对方。
      “我的路就是你的路,情陷爱的出口,为你我舍得走,我的爱就是你的路,你的家就是我的家,无论回家的路有多遥远,你我一起走……”
      这些年来两人相处的一幕幕在胡桃低沉的歌声中历历在目,清晰如昨,少年和少女一路走来,他一直是她活下去的动力,如果他死了,她又怎会苟活呢?
      他说当她一世兄弟,胡桃觉得困意越来越明显,全身的力气都已经被掏空了,在睡去前一刻,胡桃想,啊,原来已经是一世了。
      如果有下一世,林向屿,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所有的爱意,所有的回忆,今生今世已经足够,再也没有力气重新来过一遍了。
      “胡桃,胡桃!”
      等胡桃睁开眼睛,林向屿才终于松了一口气,刚刚抱着胡桃为她取暖的手这才放开来,“都告诉过你了!不准睡觉!”
      胡桃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容,她人瘦,体质本来就不算好,她吃力地坐起来,接过林向屿递过来的食物和水大口吃了起来,“你说,他们会来救我们吗?”
      “这里是美国,人命无价,相信我,他们会来的。”
      胡桃点点头,两个人都不再说话。
      一直到夜里,大雪终于停了,昏昏欲睡的两个人忽然被刺眼的黄灯吵醒。林向屿急忙打开车窗,让胡桃先走去,大声地喊“HELP”,一边喊,胡桃觉得自己的热泪一边流了下来。
      八九十个小时的孤立无援,他们差一点点就命丧于此。在漫长的寒冷里,他们的心意是想通的,他们之间的羁绊,早就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楚的,他们所并肩走过的风雨、暴雪、阳光、雨露,四季之外的另一个四季,好似爱过了上千个轮回。
      用生命去爱一个人,将所有交付于他,大概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11】
      硕士生毕业后,林向屿回国来自己创业。名校对口专业毕业,有硅谷实习经历,而且他有大笔的启动资金和父母牢固的关系,所以公司的运营还算轻松,很快就上了正轨。
      他们已经到了二十六七岁的年纪,周围的人都开始谈婚论嫁起来。林向屿实在疲于再重新经营一段感情,父母催婚催了好多次,他便答应去跟着相亲。家世模样都是双方挑选过的了,林向屿抱着要是不太糟糕就在一起试试的心情赴宴。在酒店看到来人时,女方先忍不住惊呼了起来:“林向屿?”
      是世界太小还是命运太奇妙?林向屿的相亲对象竟然就是初中时胡桃的好友,暗恋过林向屿很长时间的程丽颖。
      林向屿对她一直没什么印象,女大十八变,他更是没办法认出她来。
      “这样也好,我们重新认识吧。你好,我是程丽颖。美丽的丽,聪颖的颖,很俗气的名字吧?”
      重新来过,新的人生,林向屿忽然觉得这样也未尝不可,回到最初的时候,没有徐水墨,没有韩予笑,只有无忧无虑的少年郎。
      “你好,我是林向屿,向南的向,岛屿的屿。”
      他是程丽颖第一个喜欢的人,虽然后来她几乎将他遗忘,爱上别的人,谈过一两次恋爱,但是缘分一事,谁又能说得准呢?
      他们开始正式的约会,看电影,逛街,打网球,吃烛光晚餐。
      胡桃也被这个消息吓了一条,她和程丽颖重新有了联系,一起逛过几次街,深夜回到家里,给自己冲了一杯碧螺春,香味萦绕,要隔了很久才能体会到那其中无与伦比的浓。
      命运再一次把他推向别人,连胡桃都能感觉到这是最后一次了。
      他生命中的四个女子,徐水墨是春,温柔动人;韩予笑是夏,热烈短暂;程丽颖是秋,硕果累累;而她,她是白雪漫漫的冬,旷日持久,却无人想要为冬停下脚步。
      林向屿的求婚戒指是他让胡桃陪他一起选的。程丽颖的手小,戒指没有现成的尺寸,林向屿付了定金回头没看见胡桃的人影,围着柜台走了两圈才发现她,正把收据递给店员。
      “买了什么?”他好奇地问。
      “一条项链。”她没回头看他,将店员递过来的盒子打开来,一件简单的银项链,中间吊着一小粒水晶,她翘着手指将它拈起来,抬头望向林向屿,“帮我戴上?”
      她挽起头发,露出干净白皙的脖子,就好像十几岁的时候,扎一根马尾,坐在围墙上一晃一晃,林向屿不耐烦了,问她几时才能将它们悉数剪去。
      后来她真的将长发剪去,又重新留长,烫过一次卷发失败了,又重新剪短再留。多少个春夏秋冬的交替,他们才走到了这里。林向屿有一瞬间的感慨,只得笑笑自己怎么也会悲春伤月,这是否也算是一种婚前恐慌症?
      求婚,结婚,一切水到渠成。胡桃看着那颗钻戒想,命运真是不公平,她用尽一生想要追寻的人,徐水墨为之付出生命的人,韩予笑放声大哭也没有办法在一起的人,就这样,拱手让给了十五年前那个羞红了脸,扯着自己衣角低声说“怎么办,我大概,有点喜欢林向屿”的程丽颖。
      林向屿的婚宴上,胡桃向他敬酒,真心真意地说:“祝你幸福。”
      这是林向屿最后一次见到胡桃,她穿了一身裁剪得体的旗袍,只画了一双眉黛。最后一次,她再也不去奢望能够变成他喜欢的女子的样貌,简单的马尾,清秀的五官。
      那天夜里,林向屿在熟睡中时,他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话:我想要去一个有雪的地方。
      第二天醒来,林向屿彻夜寻找,几乎掘地三尺,也没能找到胡桃。她是胡桃啊,林向屿他自己曾经说过,胡桃没有父母,亲人,朋友,她有的只有他。
      而他的世界实在是太大,她在尘埃里等了他十五年也终于没有能等到他低下身。她所想要去的远方,在那个被暴风雪埋葬的日子里,他们曾相濡以沫,相拥而睡。
      林向屿终于明白胡桃对自己那深入骨髓的爱意,在她如此决然的不辞而别中,她早已成了一个残废,最好的爱,最好的年华统统都给了他,除了他,她再也没有办法爱上别的什么了。
      她一定有无数回,抬起头大步走不让眼泪落下,在深夜里独自买醉,才能这般从容地原谅了他的无法陪伴。   他们明明手牵手走过了荆棘走过了泥泞走过了坎坷走过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路,好不容易,不好容易才见到了彩虹,他竟然放开了她的手。
      “胡桃,胡桃。”
      他在深夜里呼唤她的名字。
      他在没有雪的日子里,一遍遍的,呼唤她的名字。
      【12】
      胡桃离开后的第三年,林向屿出差去北京,正好赶上本科大学校庆,他在那里遇见了韩予笑。两个人随意地聊着彼此的近况,他们都已成家立业,当初的爱早已过了保质期,在林向屿起身准备告辞的时候,韩予笑忽然开口问:“胡桃呢?你们没有在一起?”
      忙忙碌碌的这几年,胡桃仿佛只是一个影子,在他烈火鼎盛的生活里越来越淡,偶尔想起,林向屿只觉得肋骨隐隐作疼,一阵一阵,让他无法呼吸,所以不如不再怀念,对自己好一点。
      “我和她……”他想了想,搜肠刮肚,还是找不到一个贴切的词语,只好抱歉地笑笑,“我找不到她了。”
      韩予笑抬起头惊讶地说:“你……”
      她不知道该如何继续开口,因为眼前这个西装革令依旧潇洒英俊的男子,明明还在微笑,眼眶的泪水竟毫无预兆地跌落下来。
      一滴两滴,啪嗒啪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跌碎在他们并肩走过的日日夜夜上,跌碎在胡桃心底一声声殷切的呼唤上,跌碎在那些爱而不得的年华上,跌碎在他从此以后,只能靠着回忆奄奄一息的痛苦上,除了胡桃,再也没有人能够懂得这样的慈悲。
      他和她纠缠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却终于这样褪了色。
      从此以后,他们只是相亲相爱的陌生人。
      她未向他说再见,此生便真的再也不见。他难过得无法呼吸,就像一条濒死的鱼,如此情深,到了最后他竟然不知道她身在何方,甚至不知道她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流泪?
      ——我不会。
      我会随你而去。
      她在他的生命里呆了十五年。十五年来,她戴他送的发夹,将他的字迹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带着她奔跑过大雨倾盆的街,站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回去看她。他们喝过同一瓶水,通过或长或短的信,他发着高烧依然能背出她的电话,她帮他将衣袖妥帖地挽起,他们在KTV昏暗的灯光下对唱过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为她买了双高跟鞋,她会做他所有爱吃的菜。
      高中的时候他们一起看过一场电影,情节早已模糊,他只记得其中有句台词,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爱就不必说抱歉)
      她曾经从身后紧紧将他抱住,泪水浸湿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气,久了,久了,竟然忘记了是在呼吸。
      忘记了我爱你这句话本身,就是要用一生来诠释。
      他闭上眼睛,他看到十五岁的胡桃,她穿着颜色鲜亮的裙子坐在天台的护栏上,她双腿在高空中漫不经心的荡着,她转过头来,笑着对他说:“你知道吗,我可以一生只做一件事情。”
      我一直在寻找生命的意义,直到遇见了你。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
      朝暮最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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