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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蔷薇绽开了什么 陌上蔷薇又绽开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5-06 04:43:19 点击:

      正当我读李贺的诗似懂非懂、疑窦丛生的时候,学钦送来了他的《李贺诗全集疏译》,我比之为天上掉下的馅饼,并在《青岛文学》作了介绍。现在,我又读了他的《陌上蔷薇——鲁拜集新译》,不由得又要推荐给爱好诗歌的朋友,分享这本新书给予我的快乐。
      《鲁拜集》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特有的现象。作者莪默·迦亚谟(Omar Khayyam)十一世纪下半期生于波斯,即现在的伊朗,死于十二世纪的上半期,是一位卓越的学者和诗人。《鲁拜集》的“鲁拜”(rubai)是当时波斯的一种诗体,如同我国唐代的律诗以及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十四行诗。这种诗体古色古香,每首四行,韵式AABA,很像我国的七绝。英国十九世纪中叶的文人爱德华·菲兹杰拉德(Edward Fitzgerald,1809—1883)依照原来的韵脚和每首四句的格式,但不逐字逐句地直译,而是采取完全意译的方法,用自己的词句表达原作者思想的实质,1859年和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同时出版。但它当时并未引起公众的注意,后来经罗塞蒂、斯温伯格等诗人的大力推崇,顿时声誉鹊起,“洛阳纸贵”,竟然成了英语文学中的一部“名著”,当时就促成了英国“世纪末诗派”的产生,反映了维多利亚时期英国中产阶级的思想倾向。据学钦在《代译后记》中的介绍,世界各语种的鲁拜集不下五百余种,我国也有了汉译本十余种,绝大多数都是从菲氏的英译本转译的。1928年,郭沫若由菲氏的文本转译为汉语新诗,命名《鲁拜集》。学钦则认为“七绝一波三折,句式婉转,容量较大,完全可以作为鲁拜的翻译载体”,所以译成了七绝。事实上《鲁拜集》之所以能够普及到全世界,正是多亏了菲氏,因为莪默的原作此前并不曾为人所重视,反而因其离经叛道的思想受到统治者和世俗的仇视,倒是菲氏的译本起了喧宾夺主的作用,使之“一登龙门,声价十倍”,而菲氏的知名度也主要靠着这部译作而非自己的其他作品,能说不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特例吗?
      我从来没见过波斯文什么样子,因而也是通过菲兹杰拉德才接触《鲁拜集》的。1946年我在前中央大学外文系读书,陈嘉教授主讲英国文学史,为我们介绍过《鲁拜集》和其中的几首诗,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其后的六十多年,我就再没有见到莪默的诗,直到这次学钦惠赠他所衍译的全集。他在“译”前加了个“衍”字,因为他也和菲兹杰拉德一样,”是意译而非直译,是再创作而非“照本宣译”,和菲氏的英译有异曲同工之妙。从只读过几首到通读了全部共一百零一首,我等于又享受了一次盛宴,不能不再度感谢学钦的“厨艺”。更加巧合的是,前些时我偶尔在旧书摊上发现了一套四卷本的《英国文学史》,正是恩师陈嘉教授当年的讲义,于199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当即买下,还未及细看,这次就找到专讲菲兹杰拉德的一节。为什么当时的英国人对《鲁拜集》会有那么大的兴趣?先师说,因为它深刻地探索了生命的意义,表现了各种宗教徒和非宗教徒对生与死的困惑。而《鲁拜集》的主题是醇酒、爱情、及时行乐,还有关于陶器和陶工的说法,都引起人们的兴趣和思考,生命的短暂更使他们对第十二首诗产生了共鸣,请看学钦的七绝体译文(下同):
      一卷诗书一绿荫,箪瓢酒食意中人。
      阿卿傍我歌荒野,醉比天堂胜几分。
      这正是学钦在“译按”里所说的“有书有酒,爱侣为俦,如此天堂,夫复何求”?
      上面提到,诗集和《物种原始》同年出版,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达尔文的进化论以及地质和天文的发现,动摇了很多人对上帝创世、造人、天堂、地狱的信仰,对正统的宗教信念和怀疑的内心冲突,不能不引起强烈的反响。请看第六十三首:
      天堂地狱造由心,生命本身才是真。
      真不长留美难葆,花开一日便飘沉。
      学钦的“译按”说:“飘为飞花,沉随流水。真与美脆而易逝。”既然如此,及时行乐有什么可指摘的呢?陈师也说,人们又回到十七世纪那个“有花堪折直须折”的时代了。这里应当指出,“花”在英译里都用蔷薇,亦即玫瑰,第十九首首句学钦又有“陌上蔷薇异样妆”的译句,因而就把译本冠以《陌上蔷薇》之名。而在第六十三首肯定及时行乐之后,诗人紧接着又感到了疑虑。且看第六十四首:
      亘古一谜难破猜,冥门恒向世人开。
      觅谁为说其中事?只见进门无见回。
      学钦的“译按”说:“冥门有进无出,还魂一说不过是痴人说梦。然同为说梦,中外诗人又有个分别在。中土诗人喜一梦到底,终得团圆,此为喜剧精神:西方诗人入梦知返,终抱长恨,故富悲剧精神(可比较《牡丹亭》与《俄尔浦斯阴间索妻故事》)”。陈师则说到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中对人死后有否来世与善恶报应的存疑,并指出莪默作为伊斯兰教徒,较之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基督教徒怀疑尤甚。这一点从第九十六首可以看得很清楚:
      可怜花谢送春亡,罢却清吟枉断肠。
      昨夜莺歌枝上歇,不知飞去泣何乡?
      这首诗的“译按”说:“花(蔷薇)谢送春,莺(夜莺)歌长歇,通达如莪默者,亦难免惆怅,此乃性情使然。于此,不禁想起一首外国诗:‘你劝我不哭,泪水却模糊了你的眼……’。”对此,陈师却提出了这样一个见解:此诗表明了诗人(莪默)对现存社会秩序的不满和抗议,亟想挣脱他自己(加上英译的菲兹杰拉德)沉溺其中的享乐主义泥沼,从而在诗集临尾,即第九十九首,发出了重新塑造宇宙的呐喊:
      焉得至高颁福祉,委卿与我任工师。
      重抟天地遂心愿,不惮搀情重捣泥。
      此诗中的“至高”指造物主。诗人甚望他能颁令,任命自己和所爱(“卿”)为陶工,按心愿重抟天地。按,学钦已在第三十七首诗的“译按”中指出:“上帝抟土造人之说见于《圣经》,亦见于中土女娲造人传说,信非偶然现象,当是远古‘地母崇拜’之孑遗。”又第八十二首“译按”说:“自此首以下,到第九十首,为一组陶皿诗。组诗以写陶为名,读之恍不知写人?写陶?”因此,诗人最后恨不得把自己的感情搀进去重新捣泥,重塑一个新的人类和世界,就是顺理成章的了。对这一首诗,学钦的“译按”也写得力透纸背:“搀情重抟天地的梦想,其中必有大悲哀在。”这“大悲哀”是什么?就是借酒浇愁的那个“愁”。陈师指出,在《鲁拜集》里,至高无上的不是功名利禄,不是荣华富贵,更不是诗人所鄙弃的苏丹王位,甚至也不是爱情——这一点大概是东方之所共同,而是酒,是葡萄美酒。酒是“与尔同销万古愁”的麻醉剂。的确,自有人类以来,生的短暂和死后如何的问题就纠缠着人类,迄今还没有而且恐怕永远也得不到破解,难道不是此恨绵绵无绝期的“万古愁”吗?但是借酒浇愁的结果又怎样呢?“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我们的李太白在这里和莪默走到一起来了。关于这两位同样嗜酒如命的诗人,学钦也作了对比,例如诗集的第三十首:
      休问源头恣漫流,莫究归宿任飘飕。
      人生本属无常事,且把清规换酒筹。
      “译按”说:“李白诗:‘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破执无念,方得大自在。‘清规’指禁酒令。”又第三十五首:
      思遣愁情借一樽,人生奥秘复相询。
      樽唇语我生时饮,泉下难寻酿酒人。
      “译按”说:“与太白《哭纪叟》一诗相映成趣:‘纪叟黄泉里,还应酿老春,夜台无晓日,沽酒与何人?’”可见两位诗人兼酒徒极为相似,难怪有人把莪默称为波斯的李白。但是二者也有其根本不同之处,学钦在《代译后记》里作了很好的评说,我在这里不再重述。对比太白之为“诗仙”,他把莪默称为“诗哲”,我觉得很有见地。因为莪默是个大学者,通晓数学、天文、医学、法学、史学,当过御医,修订过历法,修建过观象台,头脑里富有理性和思辨的成分。太白在“举杯消愁愁更愁”之后,想的是逃避现实:“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莪默却要“重抟天地遂心愿,不惮搀情重捣泥”,再创新世,再造新人:二者的取向不就大相径庭了吗?最后,我还想说的一点是,对学钦新译中的《译序》、《代译后记》、《修订附记》,特别是每一首诗的《译按》,言简意赅,画龙点睛,对理解诗的精髓有诸多创见,读时一定不要放过。而就我自己来说,能够既通读了学钦的全译,又重温了先师的教诲,真可谓一举两得,不亦快哉。因此,仅以俚句一首,聊表自己的喜悦和对学钦的祝贺:
      原文不见译文见,陌上蔷薇又绽开。
      师友一生多惠我,诗书情意喜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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