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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中的鸟巢原文【风中的鸟巢】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03 04:29:23 点击:

      我真喜欢那些风中的鸟巢。   在冬天的荒野里,在肃杀杀的寒风里,我看到那些枯枝上的鸟巢,挂在树梢上,看着岌岌可危,无限孤单,但又具有饱满的坚挺的力量。   它在风中,在一片枯黄的冬天的树梢上,独自承担风给它的力量。我喜欢那鸟巢的样子,圆圆的,有毛刺,不规则,在茂盛的夏季和秋天,鸟儿们一点一点衔来树枝,然后和着唾液一根根地搭着――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工程!
      那些风中的鸟巢,多么疏离,每隔几十米就会突兀地出现一个鸟巢,黑黑的,远远看去,很孤单。
      可是,我喜欢那孤单。
      那是应该有的孤独样子――它独立于时间之外,好像偌大的冬天只有它了。在空旷的冬天,我路过那些鸟巢,路过那些孤单――好像我也是一只风中的鸟巢,游走在这冬天的寂寞里。
      这鸟巢像印度女歌手Koaly的歌,足够寂寞,也足够打动人。我在听她的歌的时候,常常想起那些风中的鸟巢。我在那些歌声中游走着,凉凉的,薄薄的,感受这风中的冷和凄然。但真的很好――那些风游走在销骨的寂寞里,和那些鸟巢一样吧?我坐在车里,车里的空调开得很足。不,不冷。那些鸟巢在寒风中偶尔抖动,但不会掉下来。它们高高在上,它们在冬天里,但又在冬天外。
      这样的寂寞其实销骨。但又别有风情――似大雪天一个人行走在天地间。我把车里的空调开得很大,热气扑到脸上,Koaly的声音很空灵,似一条小蛇游进我心里。她带着印度特有的神秘和巫气,带着一些前世的味道,款款而来。声音是紫色的,略带忧郁,又一声声让人心醉。在关键的地方,一下能击中你,动弹不得。可真好。
      它和鸟巢相辅相成,都孤单得很饱满,恰如其分。
      有一个人说,“无论睡在哪里,我都睡在夜里。”这句话让我想起风中的鸟巢。无论睡在哪里,它们都睡在风里。
      想想吧,睡在风里。像一个人的名字,是的,林风眠。他喜欢自己这个名字,他说,就是小鸟在风中睡着了。他说的风,是春风。
      但鸟巢是睡在冬天的风里,更有一种意境上的美感和孤清。有些孤芳自赏吗?有!有些文艺吗?当然也有!可这是文艺不是装的,不是小情小调,是刻骨的!是带有腐蚀性的!它侵略了我的灵魂。
      我在路上,在冬天的路上,伴我的有这些风中的鸟巢,还有那永定河边的一排排枯树,桑树,柳树,槐……都有古意。旧得让人可以发呆,黑黑的树皮皲裂着,我试图走近那些树,那些风中的鸟巢,可我知道,走近了,一定没有了现在的荒凉味道。
      它们就应该在时间之外,在冬天之外。
      我只喜欢那些冬天的鸟巢。它们和春天夏天秋天的鸟巢不一样,春天的鸟巢还单薄,夏天的太狂躁了,秋天稍显俗气的热闹,只有冬天的鸟巢,显得这样的饱满又这样诱人。那种诱人,是鸦片似的诱,越孤单,越寂寞,越寂寞,越诱惑。
      整个冬天,我时常路过那些风中的鸟巢。我习惯了它们的姿势――有些过分的清高和薄凉,稍微有些弱势,可是,恰到好处。它似一个寂寞的男子,人到中年,无人能知,无人能懂,人前是欢笑的,颓败时,就做了这样一只独立于世的鸟巢。
      如果你没有绝世的容貌,那么,你有绝世的姿态也是好的。这样想的时候,我打开一包雪茄烟,我不是抽烟的女子,但喜欢这孤独傲世的雪茄烟,它和冬天的鸟巢如此相配。我点燃一支雪茄,试图加速这孤单的速度。在这冬天,在这空旷的田野里,其实,我是试图做一只冬天的鸟巢。
      我身边剩下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是我,刻意减去那些不必要――我才知道生活中不必要原来这样多!它们占据着我太多私人空间,霸占着我的精神硬盘,到现在我才知道,我只想做这样一只风中的鸟巢。
      不沟通,不奉迎。冬天的旷野里减去了很多东西,就剩下这一个小小的鸟巢。把自己放在里面,独自、很独自地发呆――我忽然很羡慕那些风中的鸟巢,它任凭世间如何繁华,一个人在那冬天的树梢上高高地挂着,寂寞都寂寞得这样风华绝代!
      
      铁线蕨
      我一向对不开花的植物抱有持续的好感。
      何况,铁线蕨的名字实在是好。
      像一个稳妥的中年男子,一直稳妥着,坚定地走着自己的路线,而且,干净雅致――蕨类植物,历来有着难得的干净与简洁,并且带着深深的古意。
      没有织锦繁华,没有裂帛之痛,只是这干净与简单,不开花,只绵延跌宕着这绿意,很流畅地铺排开。做植物,干净和简洁是难的,大多数全是繁花似锦,努力表现的样子,而蕨类植物的铁线蕨,有着异样的温暖和朴素。
      初见是在我的院子里。
      春天里,在阳光下散步,看到墙角布满了这种小叶子的植物,很听话又安静地呆在角落里。
      再见是在贵州的原始森林里,青苔上爬得到处都是,非常浓郁。
      带着湿绿和苍茫的味道,我喜欢那种绿――一下子可以把人的心都染绿了,湿润着,却不芬芳。只是湿润,带着凉凉的温度,可是,我愿意告诉它――这是最踏实的湿意呀。如果一个中年男子温文尔雅深情款款,如何能不吸引你?单是他的眼神,就足够让你觉得安定、稳妥,心神荡漾,倒是其次的事情了。
      铁线蕨,实在有一种飘逸的静寂之美。
      读清少纳言的文章时,常常会想起这样的植物,而清少纳言,也配得起这样的静寂之美:
      “淡紫色的衣,外面罩了白衫的人,刨冰放进甘葛,盛在新的金碗里,藤花梅花上落雪积满了……”真美呀,每每于午后,一杯午后红茶放在阳台的小几上,就有这种蕨类植物的美感,好像自己也成了一株植物似的,那样接近了空灵与美丽……
      幽寂,玄妙。我实在喜欢这样的光阴,于是也养了一盆铁线蕨,长势并不好。我养什么东西都不易活,而尤其不喜花,极少种花。我性格中偏阴偏冷,易与不开花的植物相缠相伴,似是它们的知音,用沉默表达高贵――沉默是难得的。是的,我就在角落里,你们说吧,你们说够了吗?不,我不解释,我不争辩,我做一枝这样的孤寂的蕨类植物,展示着内心饱满的寂寞和喜欢。
      我不把铁线蕨想象成女子。确切点说,更安静的内心,更强大的东西,男子身上更多一些。
      它一样呈淡淡的阳性,或者中性,有一点点颓,可是,也有一点点向上,叫人恰巧喜欢的那种――喜欢穿麻,白色,头发黑,而且传统的那种发型,眼神清澈,带着难得的明亮,虽然历经岁月,却依然被淘洗得特别动人。至少,可以看得到干净的东西。这样的男子就是铁线蕨吧?
      他一定是文雅的,低沉的。一定有着自己最动人的落寞,即使寂寞,他也是优雅的――他不愤世嫉俗,一点也不。
      他最迷恋不动声色。却也温暖。很书卷,很儒雅,很中国。哲学的味道在绿意和舒卷的姿势上非常达意,难得有这样不动声色的植物――是的,真难得呀。不动声色是难的,大多数时候,喜形于色,张狂,惆怅百结,一日豪似一日的花开富贵,能够低眉的人简直太少了。
      只有风安静了,雨停歇了,所有的繁华终于不再车水马龙一样的出现,才会有那样的时刻吧?收敛了所有的傲气,在大雪压住红尘的夜色里,就着冷银的月光,照在雪地里,有了听雪超尘的心情。这时,已经是株寂寞的铁线蕨了――这样的寂寞,素素然,是我喜欢的格调。
      有些植物,虽然看似茂盛,但是,“格”不好。可是,铁线蕨有着别样的一种气质,虽然所有的东西都会随着时间消失掉。可是,终究有一些东西会永远沉淀在心里,比如思念铁线蕨的这个冬天的早晨。这是2009年的11月,才刚进11月,第二场雪又来了,远远地看去,屋顶上有了白白的一层,雪意总会让人感觉到清冷和洁白,这恰巧和铁线蕨的格调是一样的。所以,在这个听雪超尘的早晨,我写到了铁线蕨,我知道,无论再喜欢多少种植物,铁线蕨,还是我最爱的那一种。
      它呀它,低低地朗润着,在这个落雪的早晨,一点点地,蔓延到我的心里,喜悦着,沁凉着。
      
      精神强度
      我喜欢“精神强度”这个词语。
      非常达利。我在看达利的油画时常常会想起这个词语。他反对时间,把时间变成变形的钟表挂在树上,把沙发做成马桶。那种精神强度可以把一切扭曲。他的画不凌厉,但看后的震撼是无限的激荡,好像得了脑震荡的人,好长时间会缓不过来。
      我在给一个美国朋友写信时说,精神的强度超越一切,超越年龄、性别、地域、时间……它的弹力最大,可以绵到心的任何一个角落。
      他在丹佛画画,说丹佛的白天真亮啊。又说那里的夜黑。
      丹佛是哪里?我不知道。我喜欢这两个字的发音。有一种奇妙的香。他又说丹佛有金矿。我说金矿好,用什么工具可以把金矿挖出来呢?我们说着一些精神世界里的花朵,他种了一园子,我种了一园子。都争先恐后地开着。
      其实精神真是最形而上的东西。最不可靠,也最可靠!就像过分美于一种植物的叫法。我喜欢铁线这个植物。只是喜欢它的叫法。它有一种突兀的美。我喜欢类似于它的人,干净、倔强、饱满……喜欢长风浩荡,喜欢渺目烟视……内心里越是野旷人稀,它呈现给艺术的越是生动疼痛。
      一个作家说,三十岁以下的爱情不靠谱。因为完全是肾上腺素分泌太多的结果。三十岁以上,意识形态完全成熟了,步入了一种精神领域,再喜欢一个人,精神的成分要站得住脚。
      即使和爱情不沾边,有精神强度的人,不会轻易被打倒。虽然有时候他很脆弱,但这脆弱,其实是艺术里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架,犹如寂寞花园里一朵绮丽的花,安静地开,安静地谢。
      看过一个纪录片,是记录清华物理系教授叶企荪的。钱学森、杨振宁全是他的学生,他开中国物理系先河,终身未婚。把自己交给了物理,交给了学生。在“文革”时期,被说成特务,为了不牵连学生,在清华遇到学生时,他假装不认识。有学生上前打招呼,他摆着手说,不要来,不要来。那时他背已驼发已白,每天不说一句话。他的小屋,只有一张床,床上,放着整摞的物理书。而他睡觉的地方,只是一张椅子。事后有人问过他,觉得寂寞吗孤独吗绝望吗?他答,我有物理,有书,有天空,有深的精神。如果不是精神世界的强度,或许他早就和一些大师一样选择自杀,投湖或吊梁。他倔强地活在自己的芬芳世界里,一直到生命最后。
      看《杜拉斯传》,惦记于这个女人的精神强度――她的一生,总在打倒别人,从来没有被别人打倒过。即使爱情。她用她的文字打倒读者,用她的爱情打倒男人。在离别时,她不哭男人哭。在爱着时,她得意地说,你多幸运呀,你爱上我,你爱上这么著名的一个作家!一点不自卑微,一点不示强弱。不,一点也不!
      我在她的强度里感觉到了无限的软弱。她没有性别,她是杜拉斯。她说,我渴望堕落。
      而大师黄永玉,一直在用画来表达他的精神强度。“三月间杏花开了,下点毛毛雨,白天晚上,远近都是杜鹃叫,哪儿都不想去了……我总想邀一些好朋友远远地来看杏花,听杜鹃叫。”这是黄永玉同他表叔沈从文聊天时说的话。
      黄永玉问表叔,这样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沈从文答:“懂了就值了。”
      是啊,懂了就值了。
      这世间,必有一种懂得是精神,穿越灵魂,幽幽而来。总有那个明白三月间杏花开了,下点毛毛雨的惆怅的人,总有发个信儿就刹那间说慈悲的人。因为,他的精神强度恰巧与你在一个线上,不远,不近。你说,他懂;他说,你懂。
      即使没有那个一起来看杏花的人,还是饱满的。因为内心是强大的,是蓬勃的,是生生不息,是杏花春雨里最美的笛声,是一个人的自斟自饮。是徐悲鸿说的那句,我就要一意孤行。
      那些有精神强度的人,是金,藏于内心,不显露。但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会闪现出非常动人的光芒。
      即使在最孤寂的地方,他也不凋落;在最热闹的地方,他也不张扬。
      他用精神支撑着内心,那个花园里,妖妖地开着一朵又一朵世间难寻的花,如果你进得去,那么你看得到。
      
      潦草
      看过莫迪利阿尼的一张画:《露妮柴可夫斯基》,我很喜欢那个女人的神态。突然冒出来的词就是潦草!我喜欢潦草!很潦草!从眼神、发型到嘴唇,都带着暧昧的潦草和不安!
      潦草!多好的潦草,坚决不细腻不动人不精致,不盲从!当然不!
      这样的潦草让我心生欢喜。生活太细腻太格调太朝九晚五真是一件要命的事情。这种潦草让人安心,很健壮,很无所谓。
      想起陆小曼也是这样的女人。生活得没有章法,潦草得一塌糊涂。处处是口红、丝袜、过度的爱情、没有节制地花钱、感情泛滥……不,不精致――虽然她梳爱司头,穿软缎衣服、着绣花鞋,用法国化妆品,没有用的,她的眼神,透出无限的潦草。她的生活,更是潦草得一败涂地,一点也不像林徽因,在精神上都井井有条,在生活里井然有序,反映在眼神上,坚定,固守。是的,固守。据说,生活中的林徽因是一个坚硬的脾气坏的女人,脾气坏到可以用暴躁来形容――我非常满意这种说法,她和她的长相,就应该背道而驰。
      在安妮宝贝的小说中,她常常写到这样的女子,目光清澈,穿着洗得发了白的白衬衣,白球鞋。在写到头发的时候,她说,她的头发非常潦草,干枯……我很被打动,我喜欢这样的女子。不喜欢太过精致的女子,提着LV的包,一丝不苟的发型,几千块钱的衣服闪着蕾丝和钻石的光芒,对于红地毯上的那些露着大部分乳房穿着华服的明星,我从来抱有微词,并且,嗤之以鼻。
      那头发潦草的女子,于我而言是一株野生的植物,有着自然中最喑哑的光泽,生动,饱满,不修人际中最无聊的边幅。
      我迷恋那些过度青涩的东西――白衬衣、球鞋、潦草的头发、干净的眼神、简明扼要的语言、寡言的男子……在淘宝网上,我看到“江南布衣”的一款深蓝裙子,下面只有一句话就打动了我,“如果配上一双白球鞋,会非常动人”。我几乎没有停留半秒钟就订购了这条裙子,一是因为蓝,二是因为,可以配上白球鞋,这真是一种要命的情结。
      那些无耻的精致与我何干?有一天我穿了一身黑衣出现在一个人面前,他说我是一个非常精致的女人。这让我反感至极。不,我不接受“精致”这个词!我潦草得像一团草,从生活到内心――我决不渴望精致。精致是那些无所事事的女人的事情,我的内心,匆忙,慌乱,一副张望的样子。我了解它,它渴望动荡,渴望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也渴望有迫不及待的潦草。
      曾与一个戏曲演员同桌吃饭,她化精致的妆,那精致让人肃然。连粉底都透出油腻,头发更是梳理得纹丝不乱,手上画了七彩图案,指甲极长,嗓门是高亢的――大概因为唱河北梆子的缘故,身上脱不出世俗的艳气,而且,油粉的世故让她生出艳俗的种种可能。我与她邻座,一直寡言。我穿了白衬衣灰裙子,没有任何饰品,手上寡白白的。她的金项链据说有30克,在香港购得。又尖声说着许多男女趣事。我的头发泛出了潦草的荒意,我的眼神更加潦草。有男人逗她,她就开始唱梆子,很高亢,难以自制的得意。声音绕上去,在空气里,好似在炫耀,完全附和当时的酒场气氛。我看着她,忽然庆幸――幸好,我这么潦草,潦草得这样干净。也幸好,读了些诗书,让我沉静似水,面露清水之色。
      那些精致离我有多远呢?我决不肯文了眼线眉线,决不肯洒了香奈儿五号才去一些场合,也不肯镶钻镶银地去穿一件衣服。我更靠近那些野生的自然的东西,近乎潦草,带着率真的苍老和墨绿,内心清醒,不茫然,想想,这是多么奢侈。
      如果在风中,我是那穿了布裙的女子,顶着一头潦草的短发,不怀幻想,果断而坚韧地迎着风走,怕什么呢?我不怕风吹乱了我的头发,不怕沙打在脸上。那样的味道,是历经了几百年的青花吧,虽然褪了颜色,但是,谁能不承认,它比新鲜出炉的东西更有味道,更迷人?
      有一天我彻底不再年轻,而且有了再也褪不去的皱纹和更为潦草的心时,我会和那个叫杜拉斯的女人一样,不怕老不怕丑地抽着一支烟,很强硬地面对着这个世界,傲然地说:我的内心很庞大,我可以同时爱上几个男人。
      这样坚硬的潦草,是我所羡慕的。
      
      粉
      如果用一种颜色来形容苏州,真没有比粉更合适的了。
      一定是粉,绝对是粉。
      可以用来听的,可以用来闻的,可以用来看的。我一直找不到合适的颜色来形容苏州,或者说,找不到恰到的气息来表达苏州。
      它让我迷惑,因为离得远,或者说,因为离得近。近或者远,都会稀释一些东西。
      
      我游荡在苏州的街巷中,游荡于粉墙黛瓦间,游荡于小桥流水的苍茫与纯真,吴侬软语的绵软。那过马路时偶然邂逅的侧身而过的苏州老女人――她穿着软缎的粉绣花鞋,她烫了栗色的头发,皮肤松了,可是仍然感觉出了当年的细腻和水粉。她个子不高,眼睛眯起来,张嘴说着苏州话,和唱评弹一样。这就是苏州了,到老了都风情万端。
      
      我更喜欢叫它姑苏。
      因为突然有了人间烟火气。姑这个词,沦落到乡间,突然与苏州相遇,居然有一种夫唱妇随的妙处横生。
      
      还有一种暗。
      我迷恋那种暗,绸缎微凉的暗。摸上去,凉凉的,但是光泽很温柔。比如那些千年的桥,或者旧墙,凋落的皮,和北方的富丽堂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旧是宋词,是南宋凄凉的月光,是从山水画中找到的视觉审美,不跌宕,就这样委婉地提醒着,这是苏州了。
      
      暗和旧,可以让眼睛很舒服。因为旧,就带来稳妥。又因为暗,可以柔软。
      但又隐约散发出一种气息。
      是格非常高的气息。
      
      有点像远古。人们都去忙着奔命了,可是,剩下这一个小地方,依然故我。不慌不忙,听听评弹,唱唱昆曲。破旧的小店里,摆着当天的《姑苏晚报》和新做的青团子、酱汁肉。
      
      早春里,粉就更有那种味道。
      黄昏里,有老人在桃花树下聊天。小桃花就三两枝,还开得不茂盛。他们顶着一头银发说着苏州话。吴侬软语就一种极美的意境,说不清的婀娜,说不清的湿润呀。也是粉色的,勾魂的。不似红的夺目,不似白的骄人。红和白在一起,其实就是粉。
      
      昆曲《牡丹亭》里,在游园和惊梦两场戏里,杜丽娘着粉装出场。其实是更惊艳,粉有一种暗俏。不是第一眼就豪夺人目,可是,目的还是要夺你的目。
      
      苏州街上,有一家照相馆就叫“粉青春馆”。拍照片叫做粉。多好听呀,多引人呀。
      
      还有卖戏装的,挂着一件粉衣,就在春风里飘摇着。我看着香樟树下飘着的戏衣,听着远远近近的昆曲。平江路上埋下了很多暗线,小音箱里整日在放着苏州评弹。这样的城,是引人堕落的,至少,想发发呆,喝杯散淡的茶。
      
      我坐在评弹博物馆中听评弹。
      一男一女,一琵琶一三弦,坐于高高的台子上。女人穿了廉价的旗袍,妖艳的蓝色,开始唱曲调婉转的评弹。其实我一句也不懂,但重要吗?太不重要了。
      我坐在那里两个小时,听着他们很烟火又很入戏地又唱又说。天色将晚,我看着天光渐渐沉下去。我身边全是当地苏州老人。我就这样把苏州的下午一个个耗了下去,很粉。
      
      这粉,是闲情逸致。是小桥,是流水。是几千年的风致骨头,即使成了残渣,仍然是苏州的。
      
      那粉,还表现在苏州的细节里。
      整个城市是慢的,不慌不忙,不急不徐。――几千年就这么过来了,有什么着急的呢?
      
      在苏州的老街上游走,常常觉得自己的脚步太快。那些古老的铺子,散发着沉年的暗香。甚至卖生煎包子的俏女子,脸上的表情都是寡寡的,并不着急,慢工出细活的样子,好像要把时光雕成油画或者散文。
      
      只有苏州,留下了那么多老建筑。把新城全建在了城外。我喜欢游走在老城,柔软的绸缎那样起伏着。意识形态之惰性,之味道,只有苏州有。只有苏州。
      
      粉,除了艳,其实还有颓的味道。颓,是要有资本的。经历过时光打磨的东西才颓得起,白云怡意,必是经过了朝飞暮卷。
      
      在姑苏,小试宜春的面,只得由它缱绻。三春好处有人见,见了那苏州的粉,可真端然。
      
      那小金铃,那苍苔,那老绿,那花愁颤,都是粉又颓的苏州。
      金粉半零星的早春,我怀揣一帘幽梦,为苏州的粉,浅吟低唱一声罢。
      
      春耻
      最怕春天。
      一到春天,春就放荡了。一副不要脸的样子,简直不知羞耻了。
      
      大片大片的花。
      
      桃花、杏花、梨花,一个开完一个开,比赛似的。
      仿佛晚了来不及赶上这一场春天的合唱了――生怕被落下,生怕错过了这一季,下一季真的来不及了。
      
      还有蔷薇。
      不仅是热烈,简直有一种一起赴死的决然。只有春天,艳成了爱情最初的样子――多艳也不怕艳。桃红柳绿,红也是那个红法,绿也是那个绿法。很要命的深情,无可救药了。
      
      却感觉大面积的忧伤。一片,又一片。
      凛冽到铺天盖地了――谁说我不爱你?这春天就是最无耻的证据。
      
      就这样为你盛开着。近乎恬不知耻,近乎贱。
      这是爱情的春天。不沉醉,不沉溺,不算完。
      
      却有一种逼仄的惆怅,款款而来。
      那种纠缠的不安,和春天有关。
      
      太意兴阑珊了。
      太放肆了。
      
      一点也不内敛。一点也不温柔。
      就像一支浩如烟海的军队,席卷所有堆积在你脚下――谁都再也无有还手之力。
      
      硕硕的花们呀,开吧,开吧。那些总嫌不够的抒情,那些永远不嫌腻的甜言,就在春天发酵吧。
      不知今夕是何年。
      更不知要如何地收起这一颗已经燃烧成灰烬的心――零落成泥散作尘,香如故。
      
      只有春天可以浩荡成这样,多浩荡还嫌不够,像一个女人贪婪地爱着她的男人,倒在他的怀中,深深地缱绻着……
      
      责任编辑 王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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